1月10日 (週六) 讀經: 馬太六1-18                   


主題:    與父更親

重點:第六章是「天國憲法」的第四段,論到天國子民在神面前應有的光景。本段(六118)是關於國度子民的義行,一共提到三件敬虔的事,就是對人的『施捨』、向神的『禱告』與自己的『禁食』。主耶穌教導天國的子民,在這三件義行上,不應落入一種眩耀自己的情結中,故意叫人看見,想要得著人的稱讚。無論是施捨,是禱告,是禁食,都是為要建立與父更親近的關係。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學習不斷地倒空自巳,活在謙卑的靈裏,在隱密中活出這一切的義行,而討父的喜悅。

本段9~15節通常被稱為「主禱文」,目的是主在教導我們如何進入內屋、關上門、禱告在暗中的父。禱告的內容包括(1)先求父的名、神的國度和旨意被人尊崇,(2)再求個人的需要,(3) 防備撒但的試探, (4) 以讚美為結束。「主禱文」乃是要我們「這樣地禱告」(太六9原文) ,是主給我們一個榜樣的禱告,使我們認識禱告的內容和先後次序,而不是要我們每次禱告時把這些話照念一遍,更不是要我們以背誦這段來代替我們應有的禱告。

本段可分為三段:

施舍(1-4節)──使窮人從我們身上,經歷天父的仁義和慷慨。

禱告(5-8節)──使我們在尋求天父的過程中飽嘗衪、認識衪、讚美衪。

禁食(9-18節)──使我們經歷天父的大能大力。

鑰節:「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 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馬太6:6)

提要  那麼,我們禱告的時候應當怎樣呢?主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這裏的內屋是比喻。會堂和十字路口是指顯露的地方,內屋是指隱藏的地方。弟兄姊妹,你可以在會堂裏尋到內屋,你也可以在十字路口尋到內屋,你可以在行人道上尋到內屋,你也可以在車子上尋到內屋。內屋,是你與神祕密交通的地方,就是你不故意彰顯你的禱告的地方。「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意即把世界關在外面,只把你自己關在裏面。換句話說,你不要理外面任何的聲音,你只要安靜的、單單的禱告你的神。

你這樣「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這是何等大的安慰。要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就需要信。雖然你在明處不感覺甚麼,但是你要相信你禱告的時候是禱告你在暗中的父!祂是在暗中,在人眼所不能覺察的地方,但是祂實在在那裏。你禱告,祂不輕看,祂是在那裏察看。這說出祂是何等的注意你的禱告。祂不是察看了就完了,祂還必然報答你。弟兄姊妹,這話,你能信麼?弟兄姊妹,主說必然,就是必然。在這裏,主擔保我們在暗中的禱告是決不會落空的。你認真禱告,父必報答。就是今天似乎沒有得著報答,總有一天要得著報答的。弟兄姊妹,你在暗中的禱告經得起父在暗中的察看麼?你信父是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麼?──倪柝聲《教會禱告的職事》

默想:我的禱告是在內室与父更親嗎﹖或是表面的儀文?

禱告:親愛的主,暗中察看的父,我何等感謝你,因為我們禱告、禁食或施舍,都是在与你建立關系。你要我施舍,因為窮人能因此認識天父的慷慨与恩慈;你要我禁食,因為在禁食中我可以經歷你的能力;你也要我禱告,雖然我需要的你都知道,但你仍要我尋求你,在尋求的過程中來認識你,經歷你。

【許多信徒禱告卻沒有信心】

v      有一則故事說,某一個小鎮,民風淳樸,鎮上連一個酒店也沒有,可是不知道甚麼時候起,居然有人在大街開了一家夜總會。附近教會的弟兄姊妹急忙召開通宵禱告會,求主燒毀這個罪惡的淵藪。過了不久,夜總會遭到雷電擊中,被火全毀,店主聽說這是教友禱告帶來的結果,於是告到法院,要求教會賠嘗損失;他的律師指陳:禱告為夜總會帶來災害。教會也不甘示弱,延聘一位律師出庭辯護說:這是一件天然災害所造成的。經過一番口舌之爭後,法官宣判:『本庭認為真正的罪,是夜總會店主相信禱告的功效,而教會人士反倒不信。』讀完這一則故事,你會發出會心的微笑。但它卻指出,我們有時對神懇求禱告,然而並沒有建立與祂更親近的關係,自然沒有信心希望所求的真能夠實現。所以問題並非在我們的禱告有多少,而是在我們的禱告合乎主教導禱告的原則有多少。合乎祂禱告原則的禱告,纔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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