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主日)


讀經:  11:1-22主題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

重點:新約書信每卷特征之一乃是先有啟示,後有實行;啟示是信仰的基礎,生活是信仰的實行;前者是根是蕾,後者是花是果。本書第一至十章深入的說明基督的卓越性;既然我們有更美的基督,就從第11章開始講論基督徒應過更美的「信」、「望」、「愛」的生活。本書第十一章,主要是論到信心的定義(1~3)和榜樣(4-40) 。其實這段整段是從第10章結尾部分開始的,在那裏希伯來書作者引用了哈二4:「義人必因信得生」(10:38)。而他的重點放在「得生」一詞。也就是說重在因『信』而『活』,就是藉著信得以繼續活在神面前。因為信的生活是:

一、  稱義的憑據(47) ――得著神的喜悅!

二、  得勝的秘訣(1738) ――勝過死亡、敵對、患難、苦害!

三、  得應許的條件(3940) ――得著美好證據, 、更美復活 

鑰節: 「信就是對所望之事的實底(實體化),未見之事的確證。」(來11:1達秘譯本)

提要 我們如何將一些東西「實體化」?事實上,我們每天都在實體化一些東西。我們不能生存在一個沒有「實體化」的世界里。一件「物質」必是一個物體,是在我面前的某些東西,雖然它可能像聲音或顏色那樣,是我們所無從触摸的,「實體化」就是在我身上有了某种視听的官能,將那些不能触摸得出的「物質」,成為我所能感應或辨認得出來的實際東西。例如:黃的顏色是十分實在的,但如果我們閉著眼睛,那么,黃色對于我就失去了它的實在性,并且是全然消失——至少我沒有它存在的感覺了。但借著視覺的功用,我以我的視覺官能去把它「實體化」,那么黃色對于我就具體化了。不只那顏色是呈現在我面前,并且它在我的意識里也成為實際了。哦!神賜給我的視覺,真是多么的寶貝!但我們在基督里「所盼望」的事物,比那些触摸不著的聲音、或顏色更加實在,因為那是永存不朽的,所以就更實際了。同時神已賜給我一個很寶貴的官能,得以將那永存的事物「實體化」。信心——神儿子的信心,就是這個寶貴的官能。信心將那屬靈的事物,在我的經歷中成為我生命里的實際。信心安定在神的信實上,就能將我在盼望中而未見的事物「實體化」了。──倪柝聲

默想:基督徒得勝的生活是因信而維持的。但我對神的信……?請舉一些實際例子。

【希伯來書鑰字――實底和確據】

v      「實底」hypostasis),此字原文與一3的本質,三15的確信和林後十一17的自信(知道有穩定的根基)同字。此外,此字也可譯為證實、實際、素質(意指事物裡面的實質,與外表相對)、根基、或支持的根據。此字原用來證實所有權的文件(如地契)或材料(如抵押品──質),轉用來形容將將所盼望的事加以實化。此字的質字是作動詞用,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質實出來。意即有一種本能,能把一件東西顯為實在。比方,眼睛把顏色顯為實在,耳朵把聲音顯為實在。所有神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是,只有信心,才能把神的事實證明出來。信心——神兒子的信心,就是這個寶貴的官能。信心乃是看見了屬靈的事實,將那屬靈的事實「實體化」。

v      確據elenchos),原文也可譯為證明,顯露出來,證據,證實,或信念。原用來指提出法律控告的證據,基本上這個字的意思是「證明、驗明」。信乃是看見一件在神裏面的事實,並且有能力將它顯為實在;所有在神裏面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惟有信心才能將那件事實證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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