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 (週一)


讀經: 啟十二  主題: 決定性的戰役!

重點:啟示錄頭一段由前十一章組成,說到從基督升天直到永遠所要發生的一切事。而第二段十二章至廿二章,則是某些重要關鍵的細述。第十二章啟示的核心:「婦人」,「男孩子」,和「大龍」。基督藉著十字架早已勝過魔鬼(來二1415),而啟示錄則記載魔鬼如何戰敗:先是從天上被趕到地(十二9),再被千年捆在無底坑(二十2),審判後進入火湖受永刑(二十10)。本章的焦點是屬靈的爭戰的過程是如何和得勝的根據又是甚麼。本章可分為二段:

一.    天上之戰(112)――「婦人」(古今聖徒)歷代受「大龍」(撒旦)的攻擊、殺害,「男孩子」(得勝者)被提升天,天使長米迦勒將仇敵摔在地上,天上再沒有它們的地方。

二.    地上之戰(1319)――撒但仍作垂死掙扎,繼續在地上與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但神要介入,保守祂的子民。

鑰節「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

提要:勝過撒但的控告有三點要訣:(1) 靠主的寶血,(2) 自己見證的道和(3)至死也不愛惜性命。

撒但對基督徒主要的工作就是控告。但是我們能夠說: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血是稱義的唯一根基(羅五9),只有血能給我們一個無虧的良心。主為我們作大祭司和中保(來二17-18,七20-28)。「中保」在希臘文就是「受委任作辯護者」,我們如果知道血的價值,明白主時刻在為我們辯護,就不曉得在地上要增加多少平安快樂的信徒!

良心無虧,口裏就有見證。「道」原文就是「話」,基督徒甚麼都得靠禱告,但是,有的時候,見證的話比禱告更有效力(例如可十一23;徒三6,十六18)。宣告是撒但所害怕的,能使撒但潰退!

「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這是得勝者在爭戰中的態度。這裏的「性命」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肉體的生命說的,還有一個是指魂的能力──天然的能力說的(「性命」也可譯作「魂」)。教會的失敗就是在於人把他天然、未經過十字架對付的能力帶到教會裏來。而得勝者的態度卻是承認自己不能作甚麼,不敢憑著自己動,不敢誇口,天天戰戰兢兢的作人(林前二2-4)

至於「不愛惜身體的生命」,就是說即使喪掉性命,我們也要為主站住。撒但說人看重性命過於一切(伯二4-5),但是神說:得勝者並不愛惜自己的性命。得勝者的態度是:不管撒但在我身上作甚麼,就是要我的性命也可以,但我總不向撒但屈服,我總要向神忠心。得勝者的態度就是向主說:「主阿!我為著你,沒有一樣是不能捨棄的,甚至於我的性命。」――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

默想:這場与撒但的戰爭仍在進行,但戰爭的結果卻是早已確定了的。我曾在哪些方面實際經歷到屬靈的爭戰?

禱告:主啊!我們何等歡喜可「因羔羊的血,自己所見證的道和不愛惜自己的性命」,去抵擋撒旦。

 【雪地足跡】

v  一個旅客在浴磯嶺的雪地上發現了一條好像一個孤獨士兵跚蹣而過的足跡。這些翻山越穀的足跡,引起他的好奇,就問同行的印第安土著向導:『誰有勇氣如此單獨遠走。』那向導回答說:『這些足跡不是一個孤獨士兵的,它是屬于印第安一隊出征勇士的。酋長帶著戰斧和弓箭,走在前頭領路;後面的人步步跟著他走,每一鬥士都很忠心的踏在酋長的足踏裏。他們知道,首領是常勝的。」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已經戰勝了仇敵,我們乃是跟著她的腳蹤,在基督裏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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