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週二)


讀經: 啟二十  主題永久的結局:有人歡樂有人愁

重點:第二十章啟示的核心:千年國和與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本章是啟示錄中最困難、最起爭論的一章。有關得勝者的被提和千年國(Millennium)的解釋眾議紛紜,各種學說都有屬靈的基督徒認同。然而關於不同的觀點,我們須要學習謙卑忍讓,千萬不要落入誓不兩立的爭論,導致教會的爭執和分裂。啟示錄寫出一切事的結束,本章給我們看見了:(1) 撒但背叛受永刑的結局,(2)得勝者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的榮耀結局,和(3)不信神的人的悲慘結局。本章可分為三段:

一、千年國度 (16) ―撒但被捆綁了;得勝者在國度裏與主掌權了!何等有福,我們好好預備,等候主的再來吧!

二、最後的背叛(710) ――撒但逃不過厄運,至終被扔在火湖裏,受永遠的刑罰了!何等大快人心,我們歡喜快樂罷!

三、最後的審判 (1115)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將一切消極的(包括已死的不信之人、死亡和陰間、以及海中之鬼)都對付了!何等可畏,我們速輿起傳福音吧!

鑰節:「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二十11

提要:根據祂的榮耀,因著祂的聖潔,照著祂的公義,神施行審判乃是為著在宇宙中行政的管理。然而聖經中題到許多不同的審判,至少可分為下列六種: (1)神對主耶穌代替罪人在十字架受死的審判(太廿七46)(2)神對信徒管教的審判(來十二10;林前十一31~32)(3)教會對犯罪信徒的審判(林前五12~13) (4)基督臺前的審判(林後五10)(5)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太廿五31~32)(6)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二十11~12)。前四種審判,可說都是關係信徒的;後二種乃是關係世人的。而最後三種的審判是在主再來時候所發生的審判,且要分階段施行,盼望我們有清楚的認識:

第一,   得救之人――首先,在「基督臺前」的審判後,被决定是得獎賞,或受虧損!這一刻,我想起自己是否可以向神交賬?

第二,   活著的萬民――接著,在「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後,被分別是綿羊(義人) ,或山羊(被咒詛的人)!這一刻,我想起那位小弟兄?

第三,   死的不信之人――最後,在「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後,若不在生命冊裡,就被扔進火湖裡!這一刻,我想起那位家人、好友、同事?

默想:想到最後對不信之人的審判與對得勝者的獎賞,應使我對現在的生活有什麼警惕?

禱告:主啊!感謝祢使我看見祢偉大的得勝。保守我每天忠實地活在祢面前,積極的傳福音,活出公義和敬虔的生活。

【世界會照著聖經的預言結束嗎?】

v      有一次,我和一位小伙子在書房中聊天,他面帶憂色,我們談及他生活中的瑣事,最後他忍不住問我:『我可以發一個問題嗎?』我說:『請便。』他說:『這一切要發生到何時呢?世上發生這些事究竟怎樣解釋呢?這一切的紛亂與擾攘要怎樣才停止呢?』我告訴他這一切都將會照聖經所預言的一般結束。神在其啟示中編排的預言,順著歷史進展到今天,一字一句的應驗了。—— Ray C. Stedman《末了的話——希伯來書新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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