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主日)   讀經:路一1~25       


主題 所學之道確實

內容路加福音第一章1~4節是本書的序言。路加經過詳細查考,照傳道人所傳有關基督耶穌的救恩和真理,以優美的文筆、歷史家的風範,按著道理的次序寫出這卷福音書。路加寫這福音書的目的,是使提阿非羅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因為所記載的都是真人真事,並不是臆說。首先路加詳述了基督的先鋒施浸約翰出生前的事蹟(一5~25),而祭司撒迦利亞是這場景裏的中心人物。當時正值希律的統治(希律大帝,主前37~34),撒迦利亞遇上一生難得的機會進入至聖所(有24班祭司每年輪流在聖殿事奉兩週;燒香的特權是按抽籤決定的;而祭司可能一生都沒有抽到籤)(5~9)。天使加百利就在撒迦利亞預備燒香之際,向他顯現,並對他宣佈他要和妻子以利沙伯生一個兒子,稱為約翰他一生要作拿細耳人(民六14),為救主的來臨豫備道路(10~17)。但撒迦利亞心生疑惑(他跟以利沙伯當時已年紀老邁),仍要求憑據或一個兆頭,以致神管教他,給了他一個兆頭,就是他要變得既啞且聾,直到那應許實現了(18~23)。以利沙伯懷孕後,在家中隱居了五個月;她感到歡喜快樂,因為主要把她因沒有孩子而帶來的羞恥除去(24~25)。

重點本段可分為二段:

大綱

經節

鑰意/應用

本書緒言

1~4

路加詳細考察,提筆寫信。我們是否肯為福音提筆寫信使人靈魂得救嗎?

施浸約翰出生的豫言

5~25

三個動人的名字:神的恩典(「約翰」的字義)乃是神記念(「撒迦利亞」的字義)祂的誓約(「以利沙伯」的字義)所產生的結果。我們是否能在靜默和孤寂中,學習體會神的應許?

鑰節 「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34

提要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都是路加寫的。關於他的生平事蹟聖經並無多少記載, 若不是保羅寫書信的時候,說到路加的名字三次,我們也許根本不知道他是誰。路加是新約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被聖靈信托,而且所寫了數量約佔新約聖經的四分之一。在這兩卷書中,路加是個隱姓埋名的人,對自己的名字,一次也不提。他不顯揚自己,只顯揚基督。 這樣為主用的人,實在是基督徒的好榜樣。這正如他名字路加的意思,他一生是為主「發光的」人;他雖然他不是使徒,卻成了初代教會的一盞明燈。

路加並不是主耶穌生平事蹟的目擊者,為何能將祂的言行作出如此完整且全面性的敘述呢?首先,當然要歸功於路加自己在序言裏所說:「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3)──意即他曾利用各種機會,從事調查、詢問、蒐集有關主耶穌生平的各種資料。無疑地,路加是以《馬可福音》為第一手資料來源,但他還怕自己記載錯誤,所以又親身從頭考察了一次,好使他寫的事,「都是确實的」。而路加福音的內容,要比《馬可福音》來得豐富,在情節上,也較後者潤飾了不少。可見路加這個人,是個認真,确實,嚴謹的人。由此可見,神不能用一個馬虎的人作工人,不能用一個說話隨便,行事散漫的人為他傳道。 而且,路加提及禱告和聖靈比其他福音書都多,由此也讓我們看見,他一定是藉著禱告和聖靈的感動,提筆完成了這項偉大的文字事工。

「戴德生的讀經法」

v      戴德生從年少的時候,就按次序有系統的讀聖經。他在六十八歲作見證說:「他四十年之久,讀過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四十遍,大約每天讀約三章,新約一章,詩篇一篇。有時因思想貫串,讀得多些;有時因為多默想,讀得少些。每年總把聖經讀一遍。」在他看來,讀聖經不但養活靈性,而且作他生活工作的指導。聖經于他,真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他常說:「有一位活神,這位活神在聖經里說話,神說一句,就算一句,凡神應許的,無不成就。活神仍然活著,聖經是活神所說的活話。凡神所說的,是靠的住的。」戴德生平習慣早起,守晨更。無論在任何環境中,決不改常。他說:「哪有先開音樂會,然后才調和樂器呢?每天讀經,祈禱,先与神調和,然后再与人見面,辦事。」在戴德生看來,研究聖經,在乎遵行聖經的話;所以他解經講道,都注重實行這一方面。正是因為他實行他自己所知道的,順服聖經的命令,應許,所以他能明白聖經的深奧。知道即行,越行越知道。如經上所記,你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默想:我們真知道我們所信的都是確實的嗎?我們是不是以路加這種態度下功夫來讀聖經嗎?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我們願每天學習「不住禱告」,經歷「被聖靈充滿」,成為「發光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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