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週一)   讀經:路十八24~43                


主題:你要我為你作甚麼?

內容:路加在十八章18~30節記錄了主耶穌和少年的官一段對話。有一個富有的少年官來問主耶穌:「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主就問他「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主立刻提出十誡裏面的最後六項關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誡命,而他自稱自己從小都遵守了。主要他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並要來跟從祂。他聽見這一切後,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主耶穌看見他,就以「駱駝穿過針眼」形容有錢人難以進入神的國。有人就感歎說,「這樣誰能得救呢?」主回答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接著,彼得提出門徒已撇下自己所有的來跟從祂;主回答說,人為神的國撇下一些,在今世要得百倍,並得到永生。3134節是主第四次預言祂將受難(前三次見九44,十一30,十三32),但門徒卻無法瞭解祂說這些話的意義。然後35~43節記載了主耶穌醫治討飯的瞎子。主耶穌將近耶利哥城之時,一個坐在路旁討飯的瞎子,聽見主的經過,就大聲呼救。當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時,他卻越發喊叫。結果主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並醫治了他,他就跟隨主,一路歸榮耀與神。

31節說,「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從31節到33節,路加就按著這個程序來記載:

主奇妙的豫知

豫言應的過程

我們上耶路撒冷去(31)

主上耶路撒冷的旅程是從十八35節開始,一直繼續到十九46

人子將要被交給外邦人(32節上)

主被賣與被交的記載是從十九47節開始,一直到廿三1

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32節下)

主遭受凌辱是被描述在廿三2~32

殺害祂(33節上)

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記載是在廿三33~56

第三日祂要復活(33節下)

主從死裏復活、顯現並升天的記載是在廿四1~53

重點本段可分為三段:

大綱

經節

鑰意/應用

少年官

18~30

擁有權勢、財富,但還缺少一件!我們是否願付一切代價來認識祂、得著祂?

主預言受難

31~34

主的道路是忍受十字架的苦難,帶進復活的榮耀(來十二2) !我們是否也是這樣跟隨祂的腳蹤?

醫治瞎眼乞丐

35~43

蒙恩前,放膽陳明需要;蒙恩後,全力跟隨基督!我們到主面前是否肯求、肯信、肯跟從? 

鑰節:「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路十八40~41 

提要:這個可憐的瞎眼乞丐,完全無助地在路旁討飯。當他聽到主經過時,就大聲向祂求助,然而竟然有人禁止他,剝奪他蒙恩的權利。可是眾人的責備只有使他更加死命地呼喊,「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聖經告訴我們的主耶穌卻為他站住。達秘曾為這句話作如下的評論:『約書亞曾經命令日頭停在空中,但在這裏,這一位日、月和諸天的主,竟然應一個瞎眼乞丐的請求而站住。』主為什麼為這一位微不足道的瞎子而站住呢?因為祂是憐憫人的主,凡到祂面前來的人,祂都不拒絕。主看見他的痛苦,也聽見他的呼求,因而觸動了祂的慈心。於是主吩附人把他領過來,問他說「你要我為你作甚麼?」瞎子雖未看見祂,但是『聽見』祂的聲音,就即刻向主祈求,他「要能看見」。結果如何?主醫治了他,不但如此,他還跟隨主,歸榮耀與神。從這這個戲劇化的故事中,我們可以學到這個瞎子蒙恩的原因

(一) 抓住機會,扭轉困局──我們能像這瞎子,抓緊千載難逢機會、抓住惟一希望,來求告主嗎 ?  

(二) 不顧攔阻,堅持求告──我們能像這瞎子,不肯放棄的拼命呼喊嗎?應當不顧一切的艱難和攔阻,迫切肯求,才會蒙恩。

(三) 知道所要,直言要求──我們能像這瞎子,知道我們要的是什麼嗎?只要我們肯求、肯信必蒙救助!   

﹝背景註解﹞

v      這個瞎子得醫治的神蹟,三個福音書的敘述都有些不同,好像互相矛盾,其實若我們能全面了解,當時發生的所有經過,每位作者所要強調和省略的部份,我們將發現,三個敘述是相互符合的。『耶利哥』乃是被咒詛之地(參書六26) ,距離耶路撒冷約有十五哩。《馬太福音》裏記載了兩個瞎子(參太廿30),而此處僅記載一個瞎子;大概是其中之一的巴底買(參可十46)態度比較積極,開口喊叫的就是他。《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記載此事是發生在『出耶利哥的時候』(參太廿29;可十46)。路加則清楚指明,這裏的瞎子得醫治是在耶穌將近耶利哥城時發生的。這是怎麼回事?我們必須瞭解耶利哥城的背景,才能明白其間有出入的原因。耶利哥在當時有新、舊二城,新城是大希律王所建,兩城之間有一條道路相通。馬太和馬可是記載耶穌出舊城之時,而路加是記載耶穌進新城之時,所以兩者並沒有矛盾。

默想:人攔阻瞎子,主卻站住。主也一樣會為我們站住,問我們,「你要我為你做甚麼?」

禱告:主啊,求你幫助我們,使我們的禱告具體、情詞迫切、充滿信心。


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