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週二)   讀經: 徒 22


主題: 保羅如何為主作見證

重點:本章(徒二十二130節)記載保羅藉著受迫害對耶路撒冷的百姓作見證(1—21節),而眾人卻喧嚷要除滅他(22~23) 。接着千夫長吩咐手下帶保羅進營樓準備拷問(24) ,他得知保羅是羅馬人就不敢鞭打保羅 (25~29) 。次日千夫長叫齊全公會的人查問實情(30) 。從保羅的見證中,我們學到的功課是,一個被主得著,被完全改變的人,他的經歷本身比一切辯論都更具說服力。保羅為主作見證可以分為三重的宣告:

一.  昔日的景況(25) ――從前種種與眾人一樣,雄心夢想事奉神,反而成了逼迫神的真兒女!

二.  悔改的經過  (6-16)   ――榮耀救主的顯現,認識主的自己,扭轉了存在的意義!

三.  信主後的呼召及改變(1721) ――接受主託付的使命,向萬人作見證,為不朽的事業奮鬥而奔走!

鑰節: 「我說:『主啊,我當做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徒廿二10

提要: 「主阿!我當作甚麼?」保羅說這句話,意思就是對主說:「主阿!我現在認你為主了,我現在自己不出主意了,我現在不走自己的道路了,我現在作你的奴隸,你可以支配我的一生。主阿!請你告訴我:我應當作甚麼?」但主卻對他說:「你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來告訴你。」

為甚麼主在那一天沒有直接行使祂的主權呢?為甚麼主在那一天不直接作主,而是間接的作主呢?我們要看見這是一件大事。如果那一天主在異象中,直接的告訴保羅,要揀選他作主的器皿,要他為主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中作見證,你知道像保羅這樣的人,他會馬上起來願意作這個器皿;他會不顧一切的對猶太人,也對外邦人作見證。但是弟兄姊妹!這樣就會在保羅的身上,產生一個難處。他會變成一個單槍匹馬獨來獨往的人。像保羅這樣有才幹,有恩賜的人,那是最容易看不起別人,而成為一個單獨的人。在大馬色的異象中,主並沒有直接的告訴保羅說:我要怎樣怎樣的用你。主是把祂的旨意間接的藉著另外一個肢體告訴他。這就是主要保羅在一開始跟從祂的時候,就學的一個很厲害的功課。主要保羅一開頭就不走單獨的路,而是學習在這一個宇宙的大人裏面作肢體。―― 江守道《地方教會――元首權柄與豐富的傳遞者》

【孫大信被神的大愛所得著】

v     印度有一青年在錫克教中長大,他在基督教學校讀書,極其痛恨基督教。有一天,他把新約聖經撕碎;他的心實在空虛;但神仍然愛他,當晚,他不能入睡,因心不安;忽然高聲喊叫:「神啊,如果你是真神,向我顯明吧!若不向我顯明,我明天就跳火車自殺。」神向他顯明,把手向他顯明。這青年就是孫大信,他的整個生命向神的大愛降服,他真正見到神的大愛。從此,他過著極樸素的生活,他的父母想盡辦法要扭轉他,甚至要殺他;他富有的舅父接待他,答應如果他放棄信耶穌,要把女兒並許多財物給他。孫大信說:「我已見到主的大愛,怎能歸向這些物質?」他經常帶著聖經,衣著簡單樸素,到阿富汗、尼泊爾,西藏傳講耶穌福音。他是印度第一位宣教士把福音傳入別的國家,在雪花紛飛的喜瑪拉雅山上,滿印他血跡的腳蹤,他是一位腳步流血使徒。一九二九年他40歲,他重返西藏作第二次宣教,他出發之後,沒有人再見到他,他是否在冰天雪地高山峭壁中滑倒而死,或被人殺害,不得而知,他因基督的大愛成為愛的奴隸。

默想:保羅三段式的見證:一是信主前,二是信主經過,三是信主以後的情形,很值得我們參考。我如何向人作信主得救的見證?

禱告:親愛的主,教導我常作準備,與別人分享我信主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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