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週一)  讀經:  羅六     


主題以至成聖

摘要:在羅馬書第六章,保羅要我們認識神的救恩如何能救我們脫離罪和舊人(老我),而我們稱義後如何能有成聖的生活。首先在 1~2節,保羅指出被稱義的人,絕不可繼續在罪中活著。接著在3~11節,他說明藉著受浸與基督的死與復活的聯合事實。這一個聯合,在消極的方面使我們脫離罪和死,在積極方面是使我們與祂同活,並且向神活著

12~23節,他述說成聖的秘訣。首先,我們要將肢體(眼、耳、口、手、足等)獻給義作奴僕,因這種義的生活要引領我們進入『成聖』的過程。而結果是我們能有分於神那永遠且聖潔的生命。就是這個生命,使我們有聖潔的生活。23 節是全段的總結,給我們看見三個非常明顯的對比:(1) 兩個主人──罪與神;(2) 兩種酬報──工價與白白的恩賜;(3) 兩樣結果──死與永生。

在本章中列出了在基督裏勝過罪的四個步驟:知道(36節),看(原文作『算』)11節)、獻(13節)、及順服(1617節)。救恩都是主為我們作成的,然而這些步驟卻代表我們應負的責任。本章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值得一讀再讀,不斷的去默想。

重點本章有二個基本要點:

大綱

經節

/應用

與基督聯合

1~11

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不再作罪的奴僕,因此不再必須犯罪。讓我們披戴基督的新生命,天天經歷重生與受浸的實際吧!

成聖的秘訣

12~23

 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和義的奴僕,因此結出成聖的果子。讓我們將生命的主權轉移,天天過實際的聖潔生活,經歷性質的改變吧!

鑰節: 「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六19下】

感想: 『成聖』的希臘文是hagiasmos。按字形的構造,它不是一種已達完成的狀態,乃是一種在進行中的過程。當一個人因信『稱義』以後,並不是說他已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他乃是開始一個成聖的過程。這個『成聖』的過程,不僅是地位上的改變──從神之外的一切分別出來,歸祂為聖;更是性質上的改變──生活、態度、性情都要改變,直到全然的像祂。然而聖經中的成聖之道並非深奧難明,所需要的是,一面要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上與祂聯合,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同時也要實際過聖潔的生活,將身上的肢體獻上作為義的器具,以至於『成聖』。親愛的弟兄姐妹,現在就學習把自己獻給祂,並順服聖靈的指引,過實際的聖潔生活吧!

【要把肢體獻給神不要獻給罪】

v     一位主內弟兄,有一次在火車上旅行,發覺與三位不信的乘客在一個車廂內。為著打發時間,那三位不信的人提議玩紙牌,但需要多一個人纔能湊成遊戲。於是他們邀請那位基督徒參加,他卻回答說:「非常抱歉,要掃你們的興,我不能與你們一起玩,因為我沒有帶自己的手。」那三個人十分驚異,問說:「你這是什麼意思?」他答道:「這一雙手不是屬於我的了。」接著他解釋主耶穌如何拯救了他,現在他生命的所有權是如何已轉移交給主。保羅說:「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這位弟兄認為他身體上的肢體,完全是屬於主的,這就是聖潔的實行。――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默想:本章啟示成聖的秘訣:有把握的『知道』 (6) ;藉信而『計算』 (11) ;消極的『不要容罪』(12);積極的『將自己獻給神』(13);並過『順服』神(16) 的生活。我們怎樣應用在生活上?

禱告:親愛的主,我將們自己奉獻給你,讓你「作王」管理我們,好叫我們的生活、態度、性情有改變,直到全然的像你。


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