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 (週一)    讀經:  羅12


主題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摘要:保羅在羅馬書第一至八章講到福音的內容,提到祂豐富的恩慈領我們悔改(羅二4) ;在九至十一章,講到神對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救恩計劃,乃是根據神的恩慈和憐憫。面對這樣一位愛我們的神,我們該當有怎樣的回應呢?這正是從第十二章開始,保羅帶我們來看人蒙恩後,應當如何過潔的生活。另外,在羅馬書第六至八章中,保羅已經很清楚的講明了與主聯合的人過聖潔生活的真理;而在第十二章以後,保羅開始教導過聖潔生活的應用原則。前者主要討論的是神爲我們所做成的,後者強調我們的責任,包括與神的關係、與基督身體中其他肢體的關係、與一般眾人的關係和政府的關係。

羅馬書第十二章1~2節強調的是基督徒與神的關係,而這兩節也是聖潔生活的基礎。保羅根據神的慈悲首先勸勉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如此事奉也是理所當然的。另一面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即心思)更新而變化。原文在12節是連接詞,表示第1節獻上身體為活祭與第2節心意更新是不可分割的。當人將主權完全交給神後,還要讓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意,活出蒙神喜悅的生活。

5~8節是講到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在教會中要謙卑盡職,不要高估自己,也勿輕看自己;各人要照神所賜的恩賜(可能是﹕說預言的,作執事的,作教導的,作勸化的,施捨的,治理的,或憐憫人的),彼此配搭服事。

9~21節是說到基督徒美德生活的四方面:

(一)   向聖徒(9-1013) ──不虛假、相愛應熱切、恭敬推讓、幫補(即互通有無)聖徒。

(二)   對神(11)──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三)   對自己(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四)   向世人(14-21) ──只求別人得福 、同情、留心作美事、盡力與眾人和睦、以善勝惡。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活祭奉獻的生活

1~2

以獻上身體為活祭和心意更新為生活的根基。讓我們獻上全人,一同經歷生命變化,尋求神的喜悅罷!

身體事奉的生活

5~8

以建立基督的身體為事奉的目標。讓我們善用神所賜的專一恩賜,一同盡基督肢體的功用罷!

美德生活的原則

9~21

以愛待人為一切生活的基本準則。讓我們活出基督人性的美德,一同建流露祂的愛罷!

鑰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感想: 我們不作基督徒則已,一作基督徒就得終身事奉神。一個人一奉獻,就要看見,從今以後,主的要求第一,事奉神是他一生的路。我們都得看見,事奉神是我們的本分。我一生一世是順著事奉神的路來走,一切的事都是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討神的喜悅。你必須來到主的面前看見:我一生一世只有一條路,就是事奉神。我沒有別的路,事奉神是我的路。我為著事奉神,我把整個身體獻上。從今以後,我的一切都是為著基督。你這樣一擺上,就是奉獻。

只有認識神的愛,而又全心愛神的人,他的奉獻才能徹底,才能絕對,才能完全,也才能真誠。真誠的奉獻,是神所喜悅的,蒙神悅納的祭,就有火來焚燒了。哦!主!我今躺臥在祭壇上面,求你從天上降下聖火,把我全人燒成灰燼吧!在餘下的光陰裏能完全為你而活吧!真誠將自己奉獻給神的人,他就是神的人了。他沒有自己的愛好,揀選這個,拒絕那個。神要用各種各樣方式、方法雕刻、造就這些真誠奉獻的人,使他們達到合乎神的心意,作合用的器皿。    (摘自《基督徒文摘專輯》―黃迦勒》

【把身體獻上】

v      有一次主日,有人拿著捐盤收捐。臨到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她說,把盤子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等人把盤子放在地上,她就站在盤子裏。因為她沒有錢,所以她就把自己捐在盤子裏。

默想:「每一天我們都應該重新立定志向、激發熱忱;讓每一天都如同奉獻歸主的第一天。」――肯培士(Thomas'a Kempis)

「如何讓身體成為活祭呢?眼不睹惡事,這便是活祭;嘴不出穢言,這便是活祭;手不作非法之事,這便是活祭。」――早期教父屈梭多模(Chrysostom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願將身心靈的全部當作活祭都獻給你,好讓你的愛火在我們裏面天天燒我們,使我們靈裏火熱的來服事你,在生活中也將你的愛火燒到凡與我們接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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