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 (週二)   讀經:  羅13  


主題: 活出基督

摘要:羅馬書第十三章是十二章的繼續,在此保羅提到基督徒蒙恩後的社會生活。這生活涉及與政府的關係,與眾人的關係,和末世中自己具體的責任。

1~7節,保羅指出基督徒為甚麼要服從政府的權柄?(1)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為著完成祂的旨意; (2) 因為作官的人是神的僕人,為著抑惡揚善;(3) 因為是與我們『有益的』,幫助我們過敬虔、平安的日子;(4)更重要的是使我們的『良心』無愧。所以我們要行善而不作惡,盡切人民的義務納稅,並且懼怕的當懼怕的,恭敬當恭敬的。然而基督徒的『順服』,並不同於『順從』。對地上的政權,我們是持著『順服』的態度,但當政權的命令違背神的旨意時(特別是有關信仰上和道德上錯誤的命令),我們在行為上便不能盲目地『順從』 (徒五29)

8~10節,保羅勸勉以『凡事都不可虧欠人』作為處世為人的基本原則,並且實行彼此相愛。因爲愛的目標是不加害於人的,並且愛的結果成全了所有的律法。11-14節,保羅提醒對自己要儆醒,因為主再來的日子近了。所以我們要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而行事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去安排放縱私慾。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順服權柄的生活

1~7

對在上有權柄的要順服、恭敬、懼怕。讓我們認識神的主權,作個奉公守法的好國民!

愛人如己的生活

8~10

對人要凡事都不可虧欠,以愛待人。讓我們彼此相愛,作個還愛人如己債的人!

光明端正的生活

11-14

對自己要儆醒,行事端正,披戴基督。讓我們預備主再來,作個光明之子!

鑰節:「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

感想: 加拉太書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三27)那是說到我們受浸的時候基督的所是、公義及聖潔好像衣服穿在我們的身上。這是說出我們在基督裏的客觀地位。但羅馬書這裡所說的披戴卻是指著我們的生活。那就是說,我們不憑著自己天然老舊的生命而活,憑基督而活(加二20),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披戴基督,一面在加拉太書說出我們在基督裏的客觀地位,我們以祂為義袍,以祂為遮護;另一面在羅馬書也說出我們活出基督的實際光景,我們以祂為彰顯,以祂為誇耀。所以什麼叫披戴基督呢﹖簡單的說就是活在救恩的實際裡,把主活出來。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現在與基督同活,讓這世上的人,在我們身上看見基督!

【奧古斯丁的見證】

v  羅馬書第十三章1314兩節的話,曾在奧古斯丁心中燃起神聖之愛的烈焰。奧古斯丁出生於北非的阿爾及利亞,十五歲開始就過放縱情慾的生活,不到十七歲已与女人同居。二十歲開始教書,公元三八六年夏天,三十二歲的奧古斯丁已經作修辭學教授兩年。有一天他坐在朋友亞立普的花園中,自慚雖是個知識份子,反為情欲所勞役,內心的矛盾痛苦万分。在悲痛自責之余,伏在樹下痛哭,忽然仿佛听到隔壁一個孩子哼唱著:「拿起來讀,拿起來讀。」奧古斯丁就隨手拿起保羅書信,視線落到這樣几節:「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 13~14) 在自傳《忏悔錄》中說:「我沒有讀下去,也沒有必要再讀下去, ,剛看完這句話,一道明亮的光充滿了我的心,一切黑暗疑云剎時消失了。」自此以后,奧古斯丁心里有了平安,他感覺有從神而來的能力胜過罪惡,內心起了極大的變化。

默想:讓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而披戴主耶穌基督。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願身上常常披戴基督,在這彎曲,悖謬,黑暗的世代為你作見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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