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 (週一)


讀經林前主題捨棄百般權利,但求福音無阻!

摘要:昨天我們已看見保羅回答他們信上所提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基督徒可不可以吃祭過偶像肉的事。關于這個吃祭過的肉問題,雖与我們現今時代環境的人無切身關系,然而其中的原則還是可以運用到我們日常生活的食、衣、住、行和教會建造的實行。而特別是牽涉到基督徒有否自由去做一些爭議的事。例如基督徒可不可以打麻將、玩扑克牌、唱卡拉OK、跳舞、喝酒、染頭髮、穿時尚衣服或是去賭場賭博嗎?當然聖經沒有明文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許可。為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提出愛心的最高原則,因為愛能造就人,愛能使人同情和體恤別人,和愛最終能使人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接著第九章記載了保羅以身作則的榜樣,見證他怎樣在愛的管理下,為著福音,自願放棄享用使徒的「特權」

本章可分為大段,頭十四節涉及保羅作使徒的印證和理應擁有的自由與權柄。保羅在頭三節中聲明他作使徒的印證。他提出四個問題,來證明他有自由(權利);他是使徒;他見過復活的主耶穌;他建立了哥林多教會。他提到哥林多人在主裏是他所作的工,印證他作使徒的憑據。為什麼保羅要在這裡為他作使徒的職份辯護呢?因為有些人控告他或審問他使徒的職份。接著,保羅用責問的語氣說明,他與其他使徒和主內弟兄一樣,可以享有靠福音養生,並權娶信主的姊妹的權利。於是他舉了兵丁,葡萄園主,牧人三個比喻,和引用摩西的律法(申廿五4) ,並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來指明靠福音養生是理所當然的。然而是保羅為福音的緣,卻沒有享受這種權柄。「權柄」在本章用了多次,都是偏重於權利(right)的意思。

十五節的「但」字標出了本章的後半段,開始解釋保羅為什麼不享用這種權利的理由。保羅認為他因不傳福音他就有禍了,所以他傳福音是出於甘心。於是他自願放棄靠福音養生的權利,目的乃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接著,保羅說到他的一切行事都是以為耶穌基督得人為目標。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他舉出為要向猶太人傳福音,他就作猶太人;為要向在律法以下的人傳福音,他就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向軟弱的人傳福音,他就作軟弱的人。然後,他舉在運動場上賽跑和打拳得獎賞的比喻,說出他全力以赴,嚴厲地攻克己身,恐怕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得不到冠冕。

重點本章可分為大段:

大綱

經節

/應用

放棄權利的事實

1~14

為著福音,放棄享用使徒的權利。我們是否願費財費力,放棄種種權利,為傳福音而活?

放棄權利的原因

15~27

節制、克己,全力以赴,為著要多得人和得神獎賞。我們是否如奧運選手,願過有節制和紀律的生活,好叫我們能得獎賞?

鑰節:「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林前九24

感想: 古時哥林多人以知識、奢華、運動出名。他們每兩年舉行一次地峽運動會,其重要性僅次於奧林匹克競技;參加賽會的以自由人為限,並須先通過預賽取得參賽資格。在正式賽會中得勝的,賞以樹枝編的桂冠。所以保羅以他們都明白的賽跑比喻,說到每一個基督徒生活的目標,乃是在基督審判台前得到更大和永恆的賞賜。故此我們勞苦、犧牲、奔跑、奮鬥,乃是因為受到前面神所要賜給他那榮耀獎賞的吸引。這獎賞不是別的,正是神從上面呼召我們,要我們得著的,那豐滿的基督。因此這獎賞成為我們一生追求的『定向』(26),這獎賞也是我們最終榮耀的『不能壞的冠冕』(25)

【我心所追求乃是神自己】

一、                    我心所追求乃是神自己,不是樂與安,也不是福氣;我能出代價,達到這聖地,不是我自己,乃是祂恩力。

二、                    因信而向前,要得神自己,憑愛而跟隨,永遠不他依;因祂扶持我,我追隨不已,直到神答我最深的禱祈。

三、                    雖然這道路有時很困難,雖然這代價常是很重大,但祂最知道我需負何擔,因到神的路必須是直達。

四、                    一事我所知,祂是我所要,一事我所作,祂是我所望;在此日復日,神是我榮耀,在彼榮耀裹,神是我獎賞。

這首的詩歌(《聖徒詩歌》268)作者是法蘭西斯布魯克(Frances Brook1870- ?)生於英國的巴斯,她十分渴慕傳道的工作,但因著健康因素,無法到海外成為宣教士。這首詩歌是布魯克在一八九五年所寫,說出作詩的人渴慕以神自己作目標。她深刻的體認到,只有神自己才是信徒未來的產業,信徒今日就可以在主裡有享受。

這首詩歌的字面非常淺顯,內涵卻非常實際。這些內涵不是情緒的,乃是你在實際跟隨主的路上可以經歷的,也是應該經歷的,更是必須經歷的。第三節尤其是最好的一節,「雖然這道路有時有時很困難,雖然這代價常是很重大,」弟兄姊妹,我們不跟隨主的時候,還不知道這條道路有這麼可怕,也不知道這個代價常是非常大,但是在這裡,你能看見詩人對神的認定,以及對基督的認定,他說,「但祂最知道我需負何擔」祂知道,沒有什麼事情的發生是沒有神的主權的,沒有什麼事情的發生會是偶然的,一切都是神所知道的。又說,「因到神的路必須是直達」,或譯為「得著神的路永不能彎曲」

真是願意弟兄姊妹從年輕的時候,就把這句話記下來── 「得著神的路永不能彎曲!」

你知道,只要你稍微彎曲一點,你是會過得順當的;只要你稍微彎曲一點,你是會得著亨通的;只要你稍微彎曲一點,你是會享受名聲的;但是這時,你也知道,你不會有神,因為「得著神的路永不能彎曲」!哦,你要告訴主,「主啊,求你叫我一生不走彎曲的路!主啊,求你叫我一生不作彎曲的人!」不錯,你稍微用一點手腕,稍微用一點方法,什麼問題都能解決,但是,你要學習不用手腕,不用方法,甘受厭惡,甘受藐視,惟有這樣,你才能得著神作你的永分。盼望弟兄姊妹能有這樣的禱告,「主啊,我願意一生來跟隨你,我願意正直的來走你的道路,我絕不願意成為一個彎曲的人!」求主憐憫我們。  摘自──你不可不唱的歌

默想:『比起百米短跑,基督徒的生活更像是馬拉松長跑。』──畢德生。

禱告:親愛的主,靠著你的恩典與能力,讓我們也能像使徒保羅一樣,努力奔跑,為要得那『不能壞的冠冕』。讓我們永遠不輕言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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