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週五)  讀經:羅三  


主題:世人的罪和神的稱義

 

摘要:羅馬書第三章1~8節的一問一答的對話很特別。保羅用了四個問題來繼續討論神也定罪了猶太人。然而這些問題並非一些假設性的問題,極有可能是反對的保羅猶太人所提出來的。因此保羅在此引述他們問過的問題,然後逐一答辯。首先,保羅問:「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呢?割禮有什麼益處呢?」他回答說:「神把聖言(舊約)交託他們。」這表示神將祂的話所啓示的應許和神自己託付給他們,這是何等大的特權。接著,保羅提出一個問題:「人的不信能廢掉神的信麼?」他回答說:「断乎不能!」 猶太人不信、不肯認罪,只有顯出自己的虛謊,而無法改變神的信實,無法破壞神救恩的計劃。保羅又進一步提出另一個問題:「人雖不義,但他的不義若能因此顯出神公義的本性,那麼神又怎可以降怒於人呢?」他回答說:「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人很容易視犯罪為理所當然,但是全知、公義的神絕不會忽視。最後,保羅問:「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7~8)?」他答說:「斷乎不可!因這是那些毀謗我們的人說的」。保羅指出這種顛倒是非,叫人自暴自棄地犯罪的說法,其實根本就是誹謗者的強辯。

 

接著,9~12節是保羅從神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是有罪的結論。他的結論就是:「猶太人與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而且世人都在罪惡敗壞之下,這是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3~18節保羅逐一列出人犯罪的清單,其中包括了人的喉嚨、舌頭、嘴唇、腳、和眼,來證明人類的墮落與腐敗的事實。這些反映了人的言語、行為、思想、與態度都受到了罪的影響,因此對人沒有憐憫,對神不敬畏。接下來19~20節,保羅再一次指出不只是不敬虔的人,就是所有的猶太人,都在律法的審判之下。猶太人雖有舊約的律法,但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的。

21~31節的主要內容是保羅講到神在律法之外的稱義。人既拒絕認識神,選擇活在罪中,違背了神的律法,當然不能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了。那麼人還有得救的希望嗎?保羅藉著「但如今」三個字指出一個新的轉機,開宣告神給人預備的救恩。在本段,主耶穌的名字出現了三次(222526),表明了人得著神的稱義的途徑,乃是憑信從基督而領受神的救恩。所以我們因信稱義乃是神的恩典、耶穌基督的救贖和人的信。而我們稱義的途徑不是因遵行律法、立功,乃是因為相信。而稱義的結果是使神同時可以作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神;並且神稱受割禮及未受割禮的為義;而人雖不能因律法稱義,但因信更是堅固了律法。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神的定罪

1~8

無論人能找出多少藉口,有一天都要面對審判的神;人雖然可以為此「議論」,卻無法推翻神的信實和公義。面對神的審判,我們的態度和反應當如何呢?

世人的罪

9~20

世人對神不虔和對人不義,道德狀況已經完全破產,因而人人都被神定罪。對這個不虔產生的不義世代,教會是否有傳福音的負擔,使世人得著拯救呢?面對世人犯罪的事實,我們態度和反應當如何呢?

神的稱義

21~31

藉著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和人的信成就了神的義。面對神所預備的救恩,我們態度和反應當如何呢?

 

鑰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5上】

 

感想這節經節給我們看到神設立主耶穌作挽回祭的三個要點:

一、――藉著耶穌的流血,赦免了人的罪(來九22),滿足神這一方的要求,使神可以接受人。我們得救的時候,如何是藉著信心、靠著主耶穌的寶血,得以坦然親近神(參弗二813),我們得救以後,也照樣需要時常藉著信心,靠著主寶血的功效,坦然來到神面前(參來十19~22)

二、――藉著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而能坦然就近神(來十19)。不僅我們在初蒙恩時是因著信,連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也一直要憑著信。

三、 ――這樣,基督耶穌就作了神將人挽回的地方,神人兩下在祂裏面合而為一;在基督耶穌裏,神稱我們為義(加二17),我們也稱神為義,神的義就在此充分顯明出來。有時我們的屬靈光景很好,有時很差,但我們的光景如何,並不能更動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因為我們不是憑著行為來討神喜悅,乃是藉著信,取用主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

 

【挽回祭】

 

v     『挽回祭』與『施恩座』、『贖罪蓋』原是一個字。『挽回祭』希臘字ιλαστηριον(hilasterion),按原文可譯為『挽回的地方或施恩座』。七十士譯本對這個字最普遍的用法,是以它來譯舊約希伯來文的贖罪或塗抹罪的地方,意指至聖所內在約櫃以上的金板,或稱「遮(蔽)罪蓋(座)」(摩西五經中出現廿餘次,在以西結書中出現五次)。而新約稱之為施恩座、憐憫座,因為舊約人的罪只是「暫時」被遮蔽、遮蓋,新約則因主已成功永遠贖罪的事,罪就永遠被「除去」,而不是遮蔽、遮蓋,因此遮(蔽)罪座就成了施恩座、憐憫座。施恩座是一塊精金的板,上面有代表神榮耀的唭路伯,下面卻蓋住約櫃,裡面放著一盛滿嗎哪的金罐,二塊刻有十誡的法版,以及亞倫發芽的杖。當大祭司為百姓贖罪的時候就把祭牲的血灑在施恩座上,豫表耶穌基督為罪流血受死,滿足了神榮耀和公義的要求。因著人的罪,神和人就被隔開,彼此不能親近。使徒保羅說明如今,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挽回了這個局面。這『挽回祭』,就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流血受死那件事,也就是我們稱義的根據。從此我們憑著耶穌的血和因著信,再也沒有罪債、控告、定罪,而能坦然就近神(來十19)。

 

 

默想:讓我們按神所啟示的話語,來思想耶穌基督為我們做了什麼。

 

禱告:親愛的主,為你所預備的奇妙救恩,我們感謝讚美你,幫助我們不斷憑著信來親近你,支取你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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