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週二)


讀經: 林前 10   主題: 榮神益人

摘要: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用了三章(八~十章)的聖經,來討論吃祭偶像之物的事。第八章述及愛心管理的原則,第九章是保羅以身作則的榜樣,而在第十章1~13節則是引證以色列人失敗的鑑戒。在這一段,保羅以以色列人失敗的歷史與舊約的豫表作為鑑戒和警告。保羅提起以色列人的歷史,引用了五個「都」字,來指出他們本來「都」在雲下(出十三21~22)走曠野的道路,「都」從海中(紅海,出十四2229)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都」吃了一樣的靈食(嗎哪,出十六143135),並「都」喝了一樣的靈水(出十七6)。但他們放縱自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就倒斃在曠野(民廿五9) 。所以保羅勸勉我們應該以他們遭遇這些事作為鑑戒,不貪戀惡事、不拜偶像、不行姦淫、不試探主、不發怨言。然而在受試探的時候,要謹慎,不應自誇,免得跌倒;另一方面,神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有位傳道人說得好:『神所開給我們的那條出路,乃是一條逃避的路,加上一雙飛奔的腳。』

14~22節,保羅在這段以主的筵席(擘餅聚會)與鬼的筵席作比較。保羅進一步提醒我們,不僅是不要拜偶像,而更重要的是逃避拜偶像的事。他指出我們不可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因為我們不能與基督有分,又與魔鬼有分,以至惹動了主的憤恨。

23~33節,保羅以「榮神益人」的原則,結束了談論「拜祭偶像之肉是否可吃」的問題。保羅在第六和第八章已經提過這個原則。在這裡,保羅再次強調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接著,保羅用具體的例子,教導凡市上所賣的,筵席中所擺上的,都可吃,但卻為別人的良心而不吃 。保羅總結了前面所講的一切話,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最後,保羅引自己為例,他凡事都叫眾人喜歡,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歷史鑑戒

1~13

當謹慎,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讓我們在人的「盡頭」和「絕路」中信賴神,在「試探」中經歷祂為我們開出路吧!

兩種筵席

14~22

當留心,勿有分鬼的筵席,要寶貴有分主的筵席!讓我們逃避崇拜偶像(金錢、享樂……等),要敬拜真神,與主聯合,享受滿足、光明、喜樂吧!

行事總則

23~33

當應用,對神――有榮耀;對人――有益處,能造就人;對己――有益處,且不受轄制。讓我們生活行事為人以「榮神益人」為目標吧!

鑰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感想: 聖經除了神明明禁止人犯的罪行和不道德的行為之外,在日常生活的細節和習慣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許可做。然而按聖經的教導,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有原則的。保羅提出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一切要榮神益人,而來決定我們行為的取向。所以我們一切生活都應受這三個條件約束──榮耀神,使人得益處,而自己不受轄制。

關於榮耀神的方面,保羅在羅馬書教導我們蒙恩以後,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的乃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凡所作的都要憑信心行事(羅十四2223)。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讓主作主,不討自己的喜悅,乃是要討主的喜悅(羅十五1)。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則更具體的指出,無論我們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凡所作的都要憑愛心的原則造就人(林前八 1),而凡虧缺神榮耀的事,都不該做。

關於使人得益處的方面,保羅給我們的生活行事原則,是以對人有沒有益處和造就而定(林前九22;十2324)。所以凡事要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33;羅十五2),而凡能叫人跌倒的,得罪人的,叫人憂愁的都不該去作(羅十四1421;林前八1213;十32)。而保羅以身作則,見證凡他所行的,都是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再有就是,無論作那一件事,我們都不能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人一但由愛好變成了玩物喪志,那它就可能變成捆綁人的惡勢力(彼後二19;羅六16),而使人落入沉迷不能自拔的惡習裹。總之,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三17),凡不能謝恩的就不要去作(帖前五18)。

親愛的弟兄姊妹,盼望我們花時間查考所列舉的經節,並且學習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

【缺乏生活的實際】

v      有一位母親,請她讀小學的兒子幫忙倒垃圾,小兒子很不耐煩的對他母親說:『不行!我明天要考生活與倫理。』過了兩天,考卷發下來,這個小兒子考了一百分,他得意洋洋的拿著考卷回家炫耀一番。母親看一看這一份考卷,發現其中有一則選擇題,題目是:『當母親有事需要幫忙時,我們應該是(1)找理由不作;(2)可作可不作;(3)主動幫忙。』這個小兒子選擇第(3)個答案――主動幫忙。於是這位母親叫他到跟前來,指著這個答案說:『真的是主動幫忙嗎?』這個小兒子卻理直氣壯的回答她說:『唉呀,那只是考試的答案而已嘛!』許多信徒常有一個毛病,就是他們常以為信仰歸信仰,生活歸生活,並不把他們的信仰應用在他們的活上。

默想:從第八章到第十章,在決定「可」與「不可」或「做」與「不做」的抉擇中,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禱告:親愛的主,讓我們靠著你的恩典與能力,改變以前自以為是、我行我素的一貫態度,今後一切以「愛弟兄、榮耀神」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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