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 (週一)讀經: 約十一1~27    主題:主是復活和生命!


重點:約翰福音第十一章詳細的記載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事例本段可以分成三小段:

大綱

經節

鑰意/應用

主聽見拉撒路病了

1~6

主所愛的人遭遇難處,但祂的遲延是有特別目的。主作事有祂的時間,耐心地等候祂的安排吧

主啟程要去伯大尼

7~16

彰顯祂的榮耀,使門徒相信祂。我們雖然已經相信了主,但信心仍須不斷的被加強

主與馬大的對話

17~27

死亡的事實不能限制祂,祂就是復活和生命。我們經歷了主,也就有了復活的經歷

鑰節:「耶穌對她說,我就是那復活,就是那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著。」﹝原文直譯﹞(約十一25

感想:約翰福音共記載主耶穌行了八大『神蹟』──『表號』。這個叫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事例是約翰記述得最詳細,一個死了的人,埋葬了四天,已經開始發臭了,然而他卻從死亡的墳墓中出來。拉撒路的死代表了人類面臨死亡時,而束手無策的光景,因為死是人類永遠無法擊敗的仇敵。但主要藉著拉撒路的復活,表明人所需要的是得着這位復活與生命的主。所以在這一件事上,主耶穌偉大的宣告:「我就是那復活,就是那生命。」主不是說,「我應許」、「我取得」或「我帶來」,祂乃是說:「我就是」。「我就是」用的是永遠的現在式。祂是超越一切的主!拉撒路死亡的事實不能限制祂,已過了四天時間也不能約束祂,只要有主在那裏,那裏就有復活,那裏就有生命。而主在這裏不是說「我有能力叫死人復活」,乃是說「我就是那復活」。馬大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這是因為她相信主有能力,但而她沒有看見主自己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復活和生命並不是一種在主之外的事物。主自己就是復活,敗壞了死亡的權柄,釋放人類因罪被死所受的轄制;因為祂自己就是生命,生命吞滅死亡(林後五4)。在我們的處境中,不在乎眼見的環境是何等的無望,問題是在乎我們是否經歷了主,因為有了祂同的在,就經歷祂復活的大能。然而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就是主說: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著。」這一句話是指我們接受主作我們的生命,並且因與祂聯合,把我們領進復活的境界裏,經歷祂生命的大能。所以我們能安然面對生、老、病、死的問題,因為我們己經與基督一同復活,而我們的生命現在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將來也要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1~4)

默想:「只要生命之主同在,就讀不到有人死的事了。」──班格爾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信你是神的兒子,是生命,是復活。你自己死裡復活,使我們得永活生命。所以我們「不再懷疑你,榮耀生命王,無你,就無生命,有你,勝死亡;使我得勝有餘,靠復活大能,直到進入國度,不再有戰爭。」(聖徒詩歌109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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