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週三)   讀經: 徒 22 主題: 保羅如何為主作見證


重點:本章(徒二十二130節)記載保羅藉著受迫害對耶路撒冷的百姓作見證(1—21節),而眾人卻喧嚷要除滅他(22~23) 。接着千夫長吩咐手下帶保羅進營樓準備拷問(24) ,他得知保羅是羅馬人就不敢鞭打保羅 (25~29) 。次日千夫長叫齊全公會的人查問實情(30) 。從保羅的見證中,我們學到的功課是,一個被主得著,被完全改變的人,他的經歷本身比一切辯論都更具說服力。保羅為主作見證可以分為三重的宣告:

一.  昔日的景況(25) ――從前種種與眾人一樣,雄心夢想事奉神,反而成了逼迫神的真兒女!

二.  悔改的經過  (6-16)   ――榮耀救主的顯現,認識主的自己,扭轉了存在的意義!

三.  信主後的呼召及改變(1721) ――接受主託付的使命,向萬人作見證,為不朽的事業奮鬥而奔走!

鑰節: 「我說:『主啊,我當做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徒廿二10

提要: 為甚麼主在那一天沒有直接行使祂的主權呢?為甚麼主在那一天不直接作主,而是間接的作主呢?我們要看見這是一件大事。如果那一天主在異象中,直接的告訴保羅,要揀選他作主的器皿,要他為主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中作見證,你知道像保羅這樣的人,他會馬上起來願意作這個器皿;他會不顧一切的對猶太人,也對外邦人作見證。但是弟兄姊妹!這樣就會在保羅的身上,產生一個難處。他會變成一個單槍匹馬獨來獨往的人。像保羅這樣有才幹,有恩賜的人,那是最容易看不起別人,而成為一個單獨的人。在大馬色的異象中,主並沒有直接的告訴保羅說:我要怎樣怎樣的用你。主是把祂的旨意間接的藉著另外一個肢體告訴他。這就是主要保羅在一開始跟從祂的時候,就學的一個很厲害的功課。主要保羅一開頭就不走單獨的路,而是學習在這一個宇宙的大人裏面作肢體。―― 江守道《地方教會――元首權柄與豐富的傳遞者》

默想:保羅三段式的見證:一是信主前,二是信主經過,三是信主以後的情形,很值得我們參考。我如何向人作信主得救的見證?

禱告:親愛的主,教導我常作準備,與別人分享我信主的見證。


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