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 (週)    讀經:  羅12   主題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活祭奉獻的生活

1~2

以獻上身體為活祭和心意更新為生活的根基。

身體事奉的生活

5~8

以建立基督的身體為事奉的目標。

美德生活的原則

9~21

以愛待人為一切生活的基本準則。

鑰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感想: 有一次主日,有人拿著捐盤收捐。臨到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她說,把盤子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等人把盤子放在地上,她就站在盤子裏。因為她沒有錢,所以她就把自己捐在盤子裏。

默想:「每一天我們都應該重新立定志向、激發熱忱;讓每一天都如同奉獻歸主的第一天。」――肯培士(Thomas'a Kempis)

「如何讓身體成為活祭呢?眼不睹惡事,這便是活祭;嘴不出穢言,這便是活祭;手不作非法之事,這便是活祭。」――早期教父屈梭多模(Chrysostom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願將身心靈的全部當作活祭都獻給你,好讓你的愛火在我們裏面天天燒我們,使我們靈裏火熱的來服事你,在生活中也將你的愛火燒到凡與我們接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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