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週六)  讀經:羅三   主題:世人的罪和神的稱義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神的定罪

1~8

無論人能找出多少藉口,有一天都要面對審判的神;人雖然可以為此「議論」,卻無法推翻神的信實和公義。

世人的罪

9~20

世人對神不虔和對人不義,道德狀況已經完全破產,因而人人都被神定罪。

神的稱義

21~31

藉著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和人的信成就了神的義。

 

鑰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5上】

 

感想這節經節給我們看到神設立主耶穌作挽回祭的三個要點:

一、――藉著耶穌的流血,赦免了人的罪(來九22),滿足神這一方的要求,使神可以接受人。我們得救的時候,如何是藉著信心、靠著主耶穌的寶血,得以坦然親近神(參弗二813),我們得救以後,也照樣需要時常藉著信心,靠著主寶血的功效,坦然來到神面前(參來十19~22)

二、――藉著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而能坦然就近神(來十19)。不僅我們在初蒙恩時是因著信,連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也一直要憑著信。

三、 ――這樣,基督耶穌就作了神將人挽回的地方,神人兩下在祂裏面合而為一;在基督耶穌裏,神稱我們為義(加二17),我們也稱神為義,神的義就在此充分顯明出來。有時我們的屬靈光景很好,有時很差,但我們的光景如何,並不能更動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因為我們不是憑著行為來討神喜悅,乃是藉著信,取用主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 

 

默想:讓我們按神所啟示的話語,來思想耶穌基督為我們做了什麼。

 

禱告:親愛的主,為你所預備的奇妙救恩,我們感謝讚美你,幫助我們不斷憑著信來親近你,支取你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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