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默想】主要的話──被擄

 

題示:請讀耶利米書一遍。本書為綜合歷史,傳記與預言而編成,並非按照年代的次序。關于當時的歷史背景,讀本書時須參讀王下二十二至二十七章,代下三十四至三十六章,以及歷代志下卅四至卅六章的歷史記實。本書題及耶利米生平的資料,其余部分記述他豐富的話語職事: (1) 被擄前的20篇信息 (~卅八章)(2) 被擄中的信息 (卅九~四十二章)(3) 先知在埃及的信息(四十三~五十二章)。本書主要的信息是:耶和華神對罪的審判是肯定的;而祂的慈愛和守約的信實也是肯定的,并且是永遠的。所以,背道者,停止你們的背道,回到祂的懷抱中!(注意:在本書中「背道」和「背道的」共用過十四次,「回來」共有四十七次。)

 

默想:摘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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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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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思想

對西底家的審判信息

利甲族因順服而蒙福

耶利米預言的書卷被焚及重寫

主要的話

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

 

鑰節:【耶三十四18-19】「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默想:在一位聖徒的回憶錄中,寫著 以下立約的話:我的主耶穌,我說完全歸屬於你,你是我唯一的救主,新郎。我完全而且永遠是你的,我否認自己有權利,撒旦不義要我掌管自己,但我從現在起,從心中完全否認。

從這神聖的時刻起,我要紀念你的救恩,就是你以寶血買贖我歸你,祂受死,並且為人代求,直至血好似汗水一樣掉在地上。我願意成為你的珍寶,你的新婦。

從今以後,我將心歸給你,獻上我的情愛、理智、思想以及身心靈,完全由你支配。

願你的旨意成就在我裡面。求你命令我、管理我、統治我。我將自己毫無保留地奉上,求你的幫助與力量使我也肯捐上最後一滴血,也不肯悖逆你。你是我心靈的良友,願你完全得著我。你的靈是保守我的,你的死是我救恩的保證,你的生命必感動我。

我要將友誼、財產、恩賜等全由你支配,一切既是你恩惠的賜予,我願在生活中有更大的成就。求你接納我,怎樣為你來善用。求聖靈使我信守聖約,最後在你面前得以毫無瑕疵,且有十足的喜樂。

 

親愛的,反悔向神許下的麼諾言就是叛逆的事。求聖靈使信守你向祂所立下的約

 

【三十四章背景】本章記載主前五八八年初,尼布甲尼撒王率領各路大軍圍困耶路撒冷,當時神的話臨到耶利米,要他對西底家說預言,宣告他必被擄至巴比倫。在預言中,神指責西底家破壞了與僕人和椑女所立的約。他先給他們自由,後來西底家和百姓卻又捉拿他們回來作奴隸和婢女。這樣的罪根本上就違背了當初神與祂的百姓所立的約(申十五12)。他們的違約和奸詐的惡行更褻瀆了神的名,因此帶來神的審判,使西底家和百姓必定要遭遇刀劍、饑荒、瘟疫、死無葬身之災之被擄之苦。

 

鑰節:【耶三十五19】「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默想:利甲族的人嚴謹地保守他們祖先吩咐的命令,遠勝那些以色列人,因為以色列人悖逆神。這種比較常有類似的情形,有時人們尊重家庭的習慣與傳統,更應注意神更高的要求。我們應該注意家庭傳統會更激勵人對全能的主有真正的效忠。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我們看這個歷史的例證。他們遵守約拿達的規矩,利甲族的人必永不缺人侍立在神面前,那麼我們順從神的靈,豈不更因祂的恩慈,永遠侍立在祂面前嗎?不僅我們,甚至我們的子孫。基督徒父母應該注意,你有權利到神面前,可從祂的話語中推論:求主賜恩,使我們順服你的誡命,遵守一切律例,照你的命令列。求你使我們永遠侍立在你面前,不僅我們,也是我們的子孫,甚至子孫,讓他們在地上成為敬虔的人,保守好的紀念,紀念我們的品德與生平,以致在你的榮耀前有滿足的喜樂,我們大家聯合在一起,是一個大家庭,凡像以利亞一樣站在神面前的,多麼有福!

 

親愛的,何等有福能侍立神面前!但你有沒有過奉獻和順從神的生活,並且與世界有所分別呢?還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過悖逆神的生活呢?

 

【三十五章背景】三十五及三十六章記載的事蹟是發生在約雅敬王執政的的末期。按照時間的先後言,這兩章應該是接著二十六章,是後來插入的記錄。利甲族始於摩西的岳父基尼(士一16;代上二55),他們最出色的祖先是約拿達(王下十),曾經幫助耶戶,清除以色列對巴力的崇拜(王下1015~23)。利甲族人為了避免受都市生活的影響而腐化,就選擇過簡樸敬虔的游牧生活。三百年後,約拿達的後裔仍然遵照他吩咐他們所過的生活,就是為著尊敬神,討祂的喜悅。神藉耶利米邀請利甲族人喝酒,而利甲族的人卻拒絕,是因為聽從了先祖的吩咐(18-19) ,為他們的信仰作見證。此事顯出了極鮮明的對比:利甲人因忠信而蒙福;而以色列人因悖逆而招禍。

 

鑰節:【耶三十六23】「猶底念了三、四篇(或作“行”),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

 

默想:這是多麼愚蠢的舉動,只有愚者才會這樣做。他不願接受先知的話,所以才將書卷割破,為毀滅它。但是這樣並不取消先知預言的刑罰,反而有增無減。以後「另外又添了許多相仿的話。」罪犯可將拘禁的傳票撕掉,但於事實無補;船主發現觸礁的情形,將地面仍掉,但礁石仍將船隻撞破。人可以將聖經毀去,但並不因此取消地獄,以及永遠的悔恨。

我們也有危險將神的書卷割破。有些經文我們不喜歡,因為那些針對我們常犯的罪。所以我們想取消,我們不讀,或設法詳釋,或懷疑神的默示,但是這決不因我們想法不同而取消。科學家必須承認定律,商人必須將帳算好,有福的人應習慣地聽神在內心的聲音。我們不可忽略,聖經的話必須融會貫通,前後一致。

所以讀經應有開通的心,不可照著我們先入為主的觀念,來割破我們不同意的經節,我們總要溫和地查究,主神怎樣說話啟示。

 

親愛的,今天大多數人對神的話麻木或置若罔聞,甚至自以為是,將不同意的經節「割破」。但你聽到神的話,有沒有正確的反應呢?

 

【三十六章背景】這章記載耶利米預言巴比倫入侵的一事。時間在約雅敬王第四年,在主前605604年左右,發生在尼布甲尼撒王在迦基米施一役擊敗埃及軍隊不久之後。從這章裏我們可看到耶利米書是如何寫成──耶利米口述,文士巴錄記錄下來。巴錄(「蒙福」之意)是西底家王大臣西萊雅(五十一59)的兄弟,是耶利米可靠的朋友(三十二12),後來他亦跟隨耶利米到埃及(四十三6)。當約雅敬聽了第一卷上的話,便用刀把書卷割破燒掉,表明他對耶利米所傳審判的信息完全拒絕。神再吩咐耶利米與巴錄再完成較長的第二卷,並增訂了對約雅敬審判與刑罰的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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