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末記 主要的話──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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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1

2

3

中心思想

燔祭

素祭

平安祭

主要的話

沒有殘疾

不可有酵

馨香的火祭

 

鑰節:【利一3】「沒有傷疾。」(原文另譯)

 

默想:「沒有傷疾。」(原文另譯) 神是全然聖潔與完善的神,藉著祭物使那些不完全的人,能以親近祂。然而,沒有一樣獻給神的東西,是可以殘缺不完全的。神配得接受最寶貴的供獻,我們若將次等的或是不完全的品類獻上,那就是以錯誤對待神的祭物的完全。實際上,祭物乃是基督的表號。我們的最好,不過是一堆的醜陋,但我們所獻給神的,卻必須是我們看為上好的。―― 摩根《話中之光》

 

鑰節:【利二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默想:「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素祭」乃是出自人手的操作,田園的結實,其間經過耕耘、碾磨與調製,都是預表我們在神面前擺上的事奉。神要求完全的事奉,因此,不容有酵摻入。何以故?因為「酵」本身含有腐敗的性質,它所產生的影響,就是腐敗。無論何時任其介入,就會引致分解與潰爛。不僅是禮物,即使是行動,也不可摻入腐敗的成分。主耶穌曾經警戒祂的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太十六6);前者是假冒為善,後者是物質主義。這些都是「惡毒與邪惡的酵」,不容摻入我們的事奉中。―― 摩根《話中之光》

 

鑰節:【利三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默想:「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祭物都得經過火燒。「火」乃是預表神,特指神「聖潔的作為」。一切事物惟有與祂聖潔的性質相合,始得在祂面前存活。火也是神忿怒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燒滅一切與祂性質相反的事物。火又是潔淨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純淨一切雜質,使人與祂的性情相合。故此,凡是預表罪與罪愆的祭物,火都得把牠燒燬。只是那些預表奉獻、事奉與交通的祭物,火在其上所生的影響,就是使之發出馨香之氣,而蒙神喜悅。―― 摩根《話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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