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屬靈操練 (4-6-2014)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

 
操練敬虔就是操練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
美德。   
 
詩歌欣賞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的幫助從何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的幫助從何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的幫助從何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的幫助從何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的幫助從何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我要向高山舉目 我的幫助從何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 哈利路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 耶和華而來

 

詩歌介紹 

 

這首經文詩歌取自讚美之泉――「最珍貴的角落 這首詩歌詞是根据詩篇121篇1節,曲調優美動聽。

 

詩歌感想

 

我們中文聖經,把詩篇第一百二十一篇第一節下半譯成一個問號:「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是從山上來的嗎?山能幫助我嗎?不錯!山很高、山很堅固、山很牢靠,但是山能幫助我嗎?不!我是從山上再往上看,一直看到那創造天地的耶和華。許多時候我們在地上,雖然也有一些幫助,好像山一樣,很牢靠,但是我們不靠馬的腿快,也不靠勇士的膀臂,我們是倚靠耶和華。我們不靠勢力,也不靠才能,我們是靠主的靈。我們一直仰望到天上去。那位創造天地的耶和華,才是幫助我們的主。

 

親愛的聖徒們!如果創造天地的耶和華親自來幫助我們,還有甚麼是我們不能作的呢?神的手並不縮短(民十一23),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如果你一直看難處,有一天你也會變成難處。人總是看甚麼,就像甚麼。我常常碰到這樣的弟兄姊妹,他甚麼都看不見,就是看見難處。

 

感謝主!如果我們看主,我們就要像祂。這是哥林多後書第三章所說的:「我們要敞著臉來觀看我們的主,我們就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哦!一個天城的旅客,他不看難處,看難處就走不上去;一個天城的旅客也不看人,看人就要跌倒。一個天城的旅客,當他在那裡走路的時候,他的臉是往上的,他是注目仰望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當他這樣奔跑的時候,他就慢慢被主的靈變化,有了主的形像。 主能保守不失腳

本週禱告













                                      【祈禱与饒恕】(可十一:25

榮耀的天父,你是愛,惟有住在愛里的,才住在你里面,并且与你相交。圣子今天再度教導我,在以禱告与你相交時,這個道理何等真實。我的神,求你藉圣靈將你的愛注入我心,在我里面成為愛的泉源,澆灌四周的人;好讓這個愛的生命涌出信心祈禱的能力。哦,我的天父,求你藉圣靈讓我經歷到,愛人的生命就是一道門戶,由此可進入我父那滿有大愛的生命。求你特別恩待我,天天因著饒恕冒犯我的人而有喜樂,證明你對我的饒恕是能力,也是生命。

 

主耶穌,我尊貴的教師,教導我饒恕人并愛人。愿你寶血赦罪的能力在我身上成為實際,以致你對我的饒恕和我對他人的饒恕,能成為天上的喜樂。讓我看明,我和人相交是否有任何不當,以致阻礙了我与父相交,讓我平日的生活成為一所學校,或居家、或待人,都能操練信心祈禱所需的力量与把握。阿們。 ――慕安得烈


Blessed Father!  Thou art Love, and only he that abideth in love abideth in Thee and in fellowship with Thee.  The Blessed Son hath this day again taught me how deeply true this is of my fellowship with Thee in prayer.  O my God! let Thy love, shed abroad in my heart by the Holy Spirit, be in me a fountain of love to all around me, that out of a life in love may spring the power of believing prayer.  O my Father! grant by the Holy Spirit that this may be my experience, that a life in love to all around me is the gate to a life in the love of my God.  And give me especially to find in the joy with which I forgive day by day whoever might offend me, the proof that Thy forgiveness to me is a power and a life.

 

Lord Jesus! my Blessed Teacher! teach Thou me to forgive and to love.  Let the power of Thy blood make the pardon of my sins such a reality, that forgiveness, as shown by Thee to me, and by me to others, may be the very joy of heaven.  Show me whatever in my intercourse with fellowmen might hinder my fellowship with God, so that my daily life in my own home and in society may be the school in which strength and confidence are gathered for the prayer of faith.   Amen―― Andrew Murray

聖經人物知多少

 

 ――摘自華思德

《默想聖經人物)

 

 

 

 

 

 

 

 

 

 

尼布甲尼撒

 

【尼布甲尼撒 NEBUCHADNEZZAR】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這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啊,有話對你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複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在天上……和世上……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那時我的聰明複歸於我,為我國的榮耀威嚴……複歸於我,……我又得堅立在國位上,至大的權柄加增於我: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他所作的全都誠實,他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他能降為卑(但四30—37)。

 

尼布甲尼撒因精神分裂而得到屬靈的智慧,正像有些人的經歷。在他來說,沒有什麼巧妙或特效的冶療,但最後他確實是完全復原了。轉機在於他一旦失去對自己偉大的自視感覺,就認識到了神的偉大。我們往往也是如此,謙卑是真正理智的第一步!在經歷這可怕的精神病之前,尼布甲尼撒總以為自己了不起。從人這方面來說,他的成就是足以叫他自負的。然而在他領悟真理的那一刻,他卻認清了世上的人在神面前都算不得什麼。他發現自己真正是一無所有之後,才得到恢復和恩典。就他而言,精神病是有價值的,因為其結果引他進入了與神的正確關係。

心靈加油站

 

 

 

 

 

 

 

 

 


不要讓機會錯過 


使徒保羅說:
「要愛惜光陰」(弗五16)。

它在原文是一個商業中常用的字,意即一見有好的貨物,立即購買,不失掉時機(含有犧牲、抓住、善用等意思)。

簡而言之,要善用機會。

希臘文學裏有一段故事說:有一個青年人,在路上走,腿上有兩個翅膀,額上有一條辮子,頭的後面完全光禿。

某行路的人看見很覺希奇,便問他說:「先生,貴姓大名?」

青年說:「我名叫光陰,別號機會。」

那人又問:「請問機會先生,腿上的翅膀、額上的辮子,有甚麼用處?頭的後面為何完全光禿呢?」

青年回答說:「我這兩個翅膀,是幫助我行走飛快的;當我在路上走過時,人們若要我,可以抓住我額上的辮子。可是待我走過以後再來抓我,就抓不住了,因我頭的後面沒有辮子可抓,完全是光禿的。」
 
【默想】這是一個意義深遠,富有教訓的寓言,表明在任何事上,都不要讓機會錯過,因為機會一去,不能再要它回來。

聖經重要字義  

――司可福

 

 

 

 

 

 

 

 

 

 

 

 

 

 

 

 

 

 

 

 

 

 

 

 

 

 

 

 

 

 

 

 

 

 

 

 

 

 

 

 

 

 

 

 

 

 

 

 

 

 

 

 

 

 

 

 

 

 

 

 

 

 

 

 

 

 

 

 

 

 

 

 

 

 

 

 

 

 

 

 

 

 

 

 

 

 

 

 

 

 

 

 

 

 

 

 

 

 

 

 

 

 

 

 

 

 

 

 

 

 

 

 

 

 

 

 

 

 

 

 

 

 

 

 

 

 

 

 

 

 

 

 

 

 

 

 

 

 

 

 

 

 

 

 

 

 

 

 

 

 

 

 

 

 

 

 

 

 

 

 

 

 

 

 

 

 

 

 

 



 

 

 

 

 

教會(Church)

 

教會二字是從希臘文哎克裡西亞(ekklesia)一字譯出的。哎克ek(從其中出來)與克裡呵kaleo(召)合成此字。但在古時此字即有集合的意思。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三十二,三十九,四十一節,哎克裡西亞譯作『聚集』。徒徒行傳第七章三十八節,本字用在以色列人身上,從埃及被召出來,並集會於曠野。他們是一個真哎克裡西亞,即被召出來的會。但那個字是指著以色列人曠野的會,不能與新約的教會相混;正如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三十九節所用的那個字,是指著街市的集會,亦不能與新約的教會相混。  

 

以色列人在曠野,並以弗所街市的集會,都是一真哎克裡西亞。猶如新約的教會也是一真哎克裡西亞。但在新約中本字用以指新約的教會,計有一百十一次之多。現今,祇研究新約教會的意思如下:  

 

教會二字(哎克裡西亞)有四種用法: 第一種用法: 教會二字是指著本時代所有被救贖者的全體而言,就是從五旬節聖靈降臨,到主耶穌二次降臨到空中的時候為止。根據以下的經節:帖前四:13-18;太十六:18;徒二:47;徒五:11;林前十:32;林前十二:38;弗一:22;弗三:10,21;弗五:23-25,27,29,32;腓三:6;西一:18,24;提前三:5,15;來二:12; 來十二:23。  

 

解釋: 以上定義的真理,從以下的經文顯明:『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頭,手,腳,眼,等等);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2-13)。我們須注意:

 

(一)這個身子並不是一種組織,如同法律上所謂的『團體』,乃是一個有生機的,如同活人的身體一般。 本時代每一個信徒,都活活的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或一個『肢體』。正如他自己的手是他自己身體的一部份,或一個肢體一般。這重要的事實,緊隨著上面所引證的幾節聖經中解釋出來(林前十二:24-27)。這個道理,簡單的說,就是信徒在基督身體上的地位,不是由著自己選擇的,乃是照著神的至高的智慧所命定的(林前十二:18,24)。以致所有的肢體,甚至輭弱的肢體,也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2)。對於其餘的肢體,對於頭都是如此(林前十二:21)。每一個肢體這樣親密的與頭(基督)聯絡,以致『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這個事實,在我們的主(祂是身體的頭)(西一:18)向大數掃羅所說的話裏美妙的表示出來,祂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5)。這個身體合而為一,竟是如此的真切。耶穌覺到了用石頭打死司提反的疼痛,並非僅僅同情司提反而己。一個人的手或眼,被傷害的時候,不能說他是與他疼痛的地方表同情,乃是感覺著那受傷的地方疼痛。這痛苦相關的事,自然主要是指著屬靈的疼痛而言。身子上任何部份屬靈的平安,亦與全身的健康有密切的關係。

   (二)這個身子,在基督升天並聖靈降臨以前是沒有的。 這意思將以下所有的經節比較起來,就可看出。頭一次提到哎克裡西亞,是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八節:『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句話是宣佈一件將來的事。基督沒有說我已經建造我的教會,也沒有說我現今建造我的教會,乃是說:『我(將來)要建造我的教會』。以弗所書第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的次序:第一是基督升上高天,坐在父的右邊,以致萬有可以服在祂腳下(弗一:20-21);第二是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2-23)。教會在基督受死之前是一未曾被贖的教會;教會在基督復活之前是一無聖靈住在其內的教會(約二十:22);教會在基督升天之前是一無頭的教會。  

 

我們的主在世時固然揀選了一班寶貴的門徒,預備作祂身子上首先的肢體,但教會既然是由於聖靈的洗而成的,五旬節之前就不能有教會,這可以在以弗所書第四章八至十六節,更看得明瞭的。這段經文的次序也是顯而易見的。第一,『升上高天』;第二,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弗四:8,10,11);第三,這些『恩賜』(串看林前十二:4-11,28)乃是『建立基督的身體』的(弗四:12);第四,這建立基督身體的工作,是向著一定的標竿往前進行,這標竿即是完全:『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我們須注意:這裏所說的完成工作,不是指著個人的,乃是指著全體的;不是直等到各個信徒,乃是『直等到我們眾人』。在基督的這個身體長成,『肢體』不缺的那個時候,必定是現今時代的末了,將來時代的起頭。這個完成的工作稱為(羅十一:25)『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帖前四章十四至十八節這段重要經節,帥是預言那個時候的事。這個『教會』就是『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的。太十六:18。我們按著教會各方面的關係與使命,再討論如下:  

 

 (一)『教會』是神的國的一部份,並非就是神的國,是在神的國之內,並非神的國的全體。正如薩孫尼國(Kingdom of Saxony)是在(從前)德意志帝國裏面,或如旁蘇凡尼亞(Pennsylvania)是美國的一州。雖然,薩孫尼國與德意志帝國的政治,語言,文字,律法,元首,等等都是相同,但不可說薩孫尼國即是德意志帝國。教會也是如此。她不過是在神的國裏的一部份,並非等於神的國的全體。神的國是總包各時代中,各國,各界,凡甘願服於神權下的一切有是非性及知識的生物。這是足可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二十二,三十三節,看得出來的:『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二)在主關於天國奧祕的比喻及其他的教訓裏面,聖靈的心意中並沒有指著『教會』(太十三:11)。參看『國度』章。那些比喻所論的乃是指著本時代中一切承認主名的人,這範圍極廣大。馬太福音第十三章三十八節所說的『天國之子』,乃是一切屬神的人,藉著聖靈的洗,成了基督的身體。不過,這樣的『身體』卻不是『天國的奧祕』裏討論的題目。因為,這個『身體』自己又是另一個奧祕(弗三:1-11)。主交托使徒保羅顯明這奧祕。有一件事實叫我們注意,就是:教會二字在福音書中僅僅提到三次,使徒行傳中不過十九次,而在保羅的書信中,教會二字竟提到六十二次。   注意:聖經中的『奧祕』竟意思就是:那些向未彰顯的從前,藏在神裏面的計劃,一旦彰顯出來了,聖經稱之為『奧祕』。譬如在舊約中有一個啟示,論到一個國要藉著『以馬內利』的王—神的兒子,更是大衛的後裔—在地上建立。這國是看得見的,也是屬靈的。在位置方面是屬地的,在靈的方面是屬天的。但舊約並未顯明這國在王頭一次來與第二次來的中間,是取甚麼形式。我們的主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顯明瞭那啟示,稱為『天國的奧祕』。所以,這『一個身體』的『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弗三:5。  

 

(三)『教會』與基督二次來所建立的天國的關係,正如英國皇后與英國的關係相同,她是英皇的新婦(弗五:29-32;提後二:12;啟五:10)。所以,她是與英皇共同治國的。照樣,教會是與基督共同治理天國的。我們要分別清楚,神在現今世代的工作,不是招聚人作將來國度的子民,乃是選召哎克裡西亞出來,將來與基督一同作國度的王。按信徒個人說,『許多的肢體』,都是生來就為君王為祭司的。但在千禧年的權柄上是全體合一的,不是各自為王的(弗五:30-31)。『因為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引證創世記第二章二十三,二十四節的話。所以就與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有連帶的關係。其中的要意,就是共同治理。但教會與將來國度的關係,是『新婦,羔羊的妻』,也是『新』或『聖』耶路撒冷(啟二十一:2-3,9-27)。古時耶路撒冷特別的尊榮,就是『大君的京城』(太五:35;詩一百三十五:21;賽二:3)。其中有聖殿(詩六十八:29;詩一百二十二:6,9)。這兩個特點,都是教會所有的。這教會是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的帳幕』(啟二十一:2-3),並『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這並不是說,地上的耶路撒冷在千禕年的時候要被除去,乃是說:教會,羔羊的妻,天上的耶路撒冷是在其上,神在其中顯現,並藉之而顯現。  

 

(四)『教會』與神的關係是神的殿和神的居所(弗二:19-21;彼前二:4-7;林後:六:16)。這些經文與舊約對於基督的預表及預言有密切關係。舊約雖未明明提及教會,卻指出基督是應驗一切重要預表的。至於教會與基督在苦難,榮耀上的聯合,及教會與基督的奧祕關係,都是留到新約才顯明的。會幕(以後的聖殿在內,聖殿不過是長久性質的會幕)是耶和華住在祂百姓中間的居所(出二十:18,二十九:43-46;利二十六:11-12;王下十一:13;弗二:22)。也是敬拜神的處所(出二十五:8;出二十九:43-46;彼前二:5;來十三:15-16)。在這些經文中,改變了譬喻。按與基督一體而論,教會是神的居所,也是祂的聖殿和靈宮。按『肢體』而論(林前十二:20),教會則是一『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換句話說,一個身上『肢體是多的』,合攏而為一祭司的團體,基督為其中的大祭司。『靈宮』的石頭乃是『活石』,發出聲音,讚美住於裏面的神,好像所羅門殿中的每塊石頭,都發出聲音讚美祈禱。神得有『靈宮』,即祂的聖殿與居所,是『藉著聖靈』。聖靈建造了靈宮(林前十二:12-13),祂也就住在裏面(弗二:22),神得以藉之顯現。聖靈是活石的水門汀(水泥),使每塊活石彼此膠連,又與基督『房角的頭塊石頭』膠連。同時,聖靈激勵每個活石,使其讚美祈禱。  

 

 (五)『教會』與基督的關係,已經指明,但仍可再為簡畧的討論:   甲-按團體而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一個身體是為工作並為表顯而有的。每一個『肢體』與身體相連,各有一定的區別(林前十二:12-27)。這是說,每一個『肢體』是照著神的旨意所安排的,奉行元首所命定的一種職務(林前十二:4-11)。這種種的職務,稱為『恩賜』,好使命定的職務得以盡其所能。恩賜即給予權力使之有行某事的可能,或說『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林前十二:7)。真正基督徒的工作,絕對不能隨著自己所喜好的,或自己的意旨而行。我們是事奉頭,我們是祂的肢體,我們是快快樂樂站在被安排的地位,盡祂所給我們的職務。腳不當試作手的工。身體也是為表顯而有的,從前人所不能見的道,因著基督耶穌降世為人,藉著祂的人身,成為能見的(約一:14;約壹一:1,2)。神的旨意與計劃,對於教會也正是如此。『教會是祂的身體』,神授她以非常的權利,就是表顯神,使人能看見神。彼前二:9;加二:20;腓一:21;約九:5;與太五:14相比。   乙-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弗五:29-32;林後十一:2;啟十九:6-9)。神既看結婚這件事,為一個完全的結合,完全的一體,我們就可以看出教會將永遠與基督合而為一。(弗五:30;約十七:10,16及21-24)。  

 

 (六)『教會』與世界的關係,聖經全然不說。因此可以說,教會就團體而言,是與世界沒有關係(參看『世界』章)。有許多重要的教訓,是關乎基督徒個人與世界的關係,這樣的意思別處另有解釋。注意:既然傳福音的恩賜是一個建立基督身體的恩賜,那個身體的長大又全在乎從世上得著『肢體』,所以,按理推論,教會與世人的關係,是一奉差傳道的關係—將人從世界裏救出來。但本著純粹的聖經意思而論,這個使命不是整個團體的,乃是每個基督徒的。  

 

 (七)『教會』與天上居所的關係,在恩典中其高超之處,幾乎使我們不敢相信。除非我們看清楚了現今的時代,因恩典作王(羅五:21),(參看『恩典』章),與所有過去的時代,並所有將來的時代其間的不同之處,方有接受這真理的可能。   甲-教會對於舊約聖徒的關係,正如新婦對於新郎的『朋友』的關係一般。這是那舊約最後的聖徒施洗約翰所明明說過的:『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約三:29)亞伯拉罕曾被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3;賽四十一:8。  

 

乙-沒有一處經文論到整個的教會與天使有甚麼關係。但我們可在希伯來書第二章十二節看出那個地方希臘文的哎克裡西亞,是被聖靈感動而譯的詩篇第二十二篇二十二節的希伯來字哥哈爾(gahal)。這就指明舊約如何在不提及教會的時候,同時仍留有教會的地位。因為,詩篇第二十二篇所說的確實是指教會的意思,不是指著以色列人;因為,這段詩篇不止是屬於彌賽亞的,乃是明明屬於復活以後的。而且,這段經文是在希伯來書第二章十二節引證的,表明基督與教會的一體。並且,希伯來書第一,二章所記載的,尚不止是單獨的基督徒,也是整個的教會,要被帶到神的兒子自己的地位。這兩章曾被皮爾遜博士(Dr.A.T.Pierson)稱為『救法的靈感哲理』。簡單的說,這救法就是說神的兒子,『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因祂自己是『神』是『主』(來一:8,10);祂降生成人,成為『比天使微小一點』,使祂可以拯救人;祂既將人救了,又將人帶到祂自己原來的地位上,『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來二:11)。於是,接著有祂『在會中』誇勝的話(來二:12)教會就是這樣與祂共同超過天使。  

 

丙-教會與將來審判的關係,依然也是本著與基督一體而發生的(林前六:2-3)。教會不但不作將來被審判的,尚要與基督共同在審判中施行審判。  

 

定義: 教會就這一種用法的意義說,是一些重生的人組合而成的。藉著聖靈的洗,活活的與基督相連, 又與每一個人彼此相連,如此成為一個新身體。那復活得榮耀的基督是那身體的頭.所有本時代的真信徒,都是肢體。人的身體是其表樣。  

 

第二種用法: 聖經中用教會二字,是指著一地方的教會。太十八:17,徒八:1,3,徒十一:22,26;徒十二:1,5,徒十四:23,27;徒十五:3,4,22;徒十八:22;徒二十:17,28;羅十六:l,5,林前一:2;林前四:17; 林前六:4;林前十一:18,22;林前十四:4,5,12,19,23,40;林前十六:19;林後一:1;腓四:15;西四:15,16;帖前一:1;帖後一:l,提前五:16;門2;雅五:14;約三6,9,10;啟二:1,8,12,18;啟三:1,7,14。  

 

教會二字通常指在一個地方所有承認主名的人。即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堅革裡的教會』(羅十六:1);『帖撒羅尼迦的教會』(帖前一:1);『推雅推喇教會』(啟二:18)。然而,就是在使徒的時代,這種說法亦非不可更易的。因為,在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人間安的話中說:『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裏的教會……間你們的安』。林前十六:19。  

 

解釋: 教會正作人員品級的發展。論到地方教會發展的歷史,是從使徒行傳與書信中推考得來的。如此考證出來的事實,可以駁倒人對於教會職員品級所發生的兩種錯誤:第一種錯誤,就是有人以為使徒時代的地方教會,是仿照猶太會堂的模形而組織的。其實,雖或有類似之處,也不過正如猶太會堂的本體,亦與以色列人古時制度有一些類似之處。但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對於猶太會堂的組織雖然非常熟悉;但是,當那教會已有數千信徒的時候,在一切組織的事上,尚寂然無聞,是一直等到他們中間有管理飯食的事發生,使徒們不能擔負,始『選出七個有好名聲』的,專司其職。這並不是仿效猶太會堂的甚麼規矩,乃是根據臨時發生的事實加以處理。徒六:l-3。  

 

第二個錯誤,就是有人以為使徒行傳與書信載著一種關乎教會組織的道理,是不可改變的規則,如同一本新而嚴厲的利未記。譬如:某團體的信徒提倡說,特羅亞的門徒,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擘餅,一切的門徒,即當遵守這規例,也須在每一個主日聚集擘餅。從一件事以概其餘,未免大籠統了。  

 

從研究各處的經文看起來,有一事似乎是明瞭的,即各地方教會正式的組織,漸漸包含有長老與執事在內。『監督』與長老似乎是一樣的。(多一:5,再與7節相比)。我們須知長老與執事的職份,在使徒時代的教會中都是多數的。沒有一處說某地方的教會祇有一個長老。長老的職任:(一)管理(提前三:4,5;五:17);(二)保守所啟示的真道,脫離敗壞與迷惑(多一:9),(三)『監督』教會,如同牧養羊羣(徒二十:28;約二十一:16;來十三:17,彼前五:2)。長老(一)由使徒選立(徒十四:23);(二)或由使徒所授權的人設立(多一:5);(三)或由聖靈設立為全羣的監督(徒二十:28)。這監督的意思除了在彼得所說的『照管他們』(彼前五:2)以外,不能在其他的一處得著解釋。『聖靈設立』或者是指著以弗所的長老,顯然有治理事的恩賜(林前十二:28)。以後,在提摩太書與提多書所題的資格;因此,有人以為沒有使徒的分派或書信,當時的信徒可以自己取得監督等等的職份。這樣解釋似乎太牽強,亦能使人有反對的機會。以為如此自取長老的職份,那未教會中祇有好居人上,自高自榮的人任職了。執事似乎是擔負安慰,賙濟職任的,不負管理的職任,並是由信徒選出的。徒六:l-6;提前三:8-13。再須記得:使徒時代的教會分派職任,是由於使徒(徒六:6,十三:3,提後一:6)或長老按手。提前四:14。  

 

欲真確明白新約對地方教會的理論,須要知道職任與服務其間,有一個最重要的分別,就是職任是由於分派,服務是由於聖靈的恩賜。腓利是耶路撒冷首先七個執事當中的一人,用他作個例證,足可表明這分別。按職任,他是一執事;按恩賜,他是一傳福音的(徒六:5,二十一:8)。分派職任,是教會認出某人有屬靈的恩賜,而分派其人;但服務,在新約的教會中是絕對自由的,這是最明顯不過的事。恆常不變服務的恩賜,記在以弗所書第四章十一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教師和教師』。我們須注意,這些恩賜不是像林前十二章所說的將聖靈的恩賜,賜給人,乃是將有聖靈恩賜的人賜給教會。這些恩賜屬於全教會。這是基督的身體。  

 

在聖經上不能看出有何處設立先知,或傳福音的,或牧師,或教師,治理甚麼地方的教會。但地方的教會卻有這些人服務(徒十一:19-28),並且常是多年不斷的。按手的功用,是分給屬靈的恩賜(提後一:6,提前四:14),或分派人職任。徒六:6。我們也須記得:因為服務由於聖靈,並且是自由的,所以命定的地方與時間,以及作工的方法,都是在聖靈自由權柄主持之下。徒十三:1-4;十六:6-10。再要說明的,就是在新約中,除了所有信徒是在基督大祭司之下為祭司以外,不能看出另有甚麼他種性質的祭司職任,也不能看出有甚麼聖品人的團體,是與平常信徒特別不同;也不能看出有甚麼一種人專辦施洗或晚餐的事;不過指定一二人作這些事,定然是在新約範圍之內能夠自由而行的。  

 

定義: 一個地方教會,就是一個承認相信主耶穌基督之人的團體,平常是在一定的地方,共同聚會,更是在主日聚會,奉主的名擘餅,敬拜,祈禱,見證,規勸。  

 

第三種用法: 教會二字,用在多數上,是指某地方的幾個教會,或許多教會。徒九:31;徒十五:41,徒十六:5,羅十六:4;林前十一:16;林前十四:34;林前十六:1,19;林後八:1,18,19,23,24;林後十二:13;加一:2,22;帖前二:14;啟一:4,11,20;啟二:7,11,17,23;啟三:6,13,22;啟二十二:16。  

 

教會二字如此的用法,不必有定義和解釋。這些合總而稱的教會,即如『加拉太的眾教會』;『外邦人的眾教會』;他們並沒有一種外形上的聯合組織。使徒時代以後才有各區域的聯合組織及各種派別。在使徒行傳與書信中,這些合總而稱的教會,並非正式的組織,不過為引用的便利而已。  

 

注意:在研究這些課題中,不能考查在新約的範圍之內,如何可以使本地教會(即會堂)組合成為區會,總會,等等的事,討論這種問題固然合理,但不在研究聖經的名詞的範圍之內。在聖經上,從不能看出有甚麼教會聯合會是由許多的教會,因為特殊的道理,教規,教政的分別或因地方的便利,結合而成的。

 

第四種用法: 教會二字亦用以指明有形的教會,或承認主名的團體,不拘地方或數目。徒十二:1;羅十六:16;林前四:17;林前七:17;林前十一:16;林前十四:33-34;林前十五:9;林後十一:28;林後十二:13;加一:13;腓三:6,帖後一:4;啟二:13。  

 

解釋: 照著現在所討論的意義,教會是有形式,看得見的,是掃羅所能『逼迫』,『殘害』的教會,書信中預言的部份多多討論的題目,就是這個有形的教會。她的歷史,就預言說,是記在啟示錄第二,第三章達與亞西亞的七個教會的書信中的。歷史的內容分為七段:寫與以弗所的書信,是論到『教會』在使徒時代末了的大概情形。以後有『士每拿』的時期,包括大逼迫的日子,到康士坦丁帝歸主為止。以後有『別迦摩』的狀況,她表示教會安居於世界中,『有撒但座位之處』(啟二:13),開始有專擅聖職的事,並在這時代造作許多信條。由別迦麼的樣式,發展而為『推雅推喇』,即是羅馬教的黑暗時代。『撒狄』是改正教的革新,就是到末了所存的兩種光景:一是忠實的『非拉鐵非』,一是自滿自足不冷不熱的『老底嘉』。(啟二:1,29;啟三:1-22;彼後二至三章;提後三:1-8; 提後四:3,4,提前四:1-3;帖後二:3;路十七:26-30;太二十四:37-42。  

 

注意:聖經論到教會使命的話說得甚多。按著『教會是祂的身體』而論,她的使命乃是建立她自己的身體,直到那身體滿有長成的身量(弗四:11-16;西二:19)。但按著有形的教會而論,並未承受使命。至於對世界傳道的職任,乃是屬於個人的,不是團體的。(太二十八:16-20;可十六:14-16;路二十四:47-48;徒一:8)。聖經中一切論到傳道的記事,都是被聖靈直接選召個人而作的工(徒八:5,26-27,39;徒十三:2等等)。各教會(腓四:15),並單獨的個人(徒十六:14-15;羅十六:6,23;提後一:16-17),幫助這些人的工作前進,但不能看出有甚麼團體的實任託付給教會。不過,地方的教會,當然可以奉聖靈的命,分派個人去作工,像在安提阿作的。徒十三:1-3。  

 

當然,這裏沒有寫甚麼話,禁止信徒的團體或各教會,在『授受的事』上(腓四:15),捐助聖靈差遣的人,促進佈道於世界的工作。這裏不過指明聖經上祇將那樣的工作,託付給個人。  

 

定義: 教會二字,在以上經節中的用法,與地方教會,並合總而稱的各地教會不同,其範圍之廣,足以包括所有一切承認相信基督的人。又與『教會是祂的身體』不同,這後者是只包括重生的人,為一無形的身體;而前者是包括一切承認相信的人,是有形的。

拾穗

     


荒漠甘泉──考門夫人編

 

【可六48】「看見門徒...搖櫓甚苦。」      

 

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努力來成就神所給我們的工作。神所委派的工作,只有神自己能作。

 

我們如果安安靜靜的信託祂去作,我們就要看見,事情作得又好又完全。

 

那麼,我們用甚麼方法讓祂藉著我們來作呢?沒有別的,只要完全用信心享用基督,深信祂已經充滿了我們的生命。

 

有一次,一位已經學會這個祕訣的弟兄說:「我已經在基督那裏喝了祂所賜的活水,所以我永遠不會再渴了。

 

我的格言是:『不要過勞,乃要過溢。』這個格言已經叫我的生活與從前完全不同了。」

 

過溢是不需要費力的,是自然的,是阻遏不住的。這種全能的無窮盡的成功,原是基督今天以及永遠所給我們享受的正常生活。─《主日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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