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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啟十一

主題:作主見證

鑰節:我們要使我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啟十一34)

重點:我們也許要問,這兩個見證人是誰?解經家們的意見分歧。聖經即然沒有提及這兩位見證人的名字,在此我們也不想猜他們的身份。這一段(34)為一確定的是,不論世人是如何的叛逆,甚至反對神到了外邦人踐踏聖城的地步(2),神還是興起兩位見證人,來改變人向神的態度,使人在神的面前不再剛硬,而尋求祂。這兩個見證人身穿麻衣,表明脫離了世界的影響來傳道。他們有如兩棵橄欖樹,充滿聖靈,為主作工;又如兩個燈臺,在世界之主面前,為主發光。無論敵基督有多可怕,他們傳神的話,忠勇無懼的和牠們爭戰。他們活的時候,沒有一天停止向人作見證。他們死了以後,仍然是作神的見證。所以等到復活的大能在他們身上顯出來的時候,連罪人也不得不歸榮耀給神(13)

默想:不論世人是如何的叛逆,剛硬,我們是否也天天向人作見證呢?

禱告:得勝的主啊!願我們天天作袮死而復活的見證人,忠誠無懼地傳揚袮。

詩歌:眾人湧進主的國度~churchinmarlboro

 

肯培(Thomas Kempis, 13801471)是以編寫《效法基督(Imitation of Christ)而聞名於世。他生於德國,活了九十多歲,一生與主交通、寫作、抄寫。他把聖經重頭到尾抄寫,一共抄寫了四遍。他的《效法基督》很幫助人,詩人牛頓在奴隸船上,飄洋過海工作的時候,就是讀了這本書而得救。這首詩歌是效法《效法基督》的結果。原來有人根據書中第二冊《內在的生命》第十一章「少有願意愛主十架」中的片段,重新用英文詩的體裁發表;最後倪柝聲將這首詩歌介紹到中文世界來。這首英文詩是「印度之兵」艾梅可(Amy Carmichael)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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