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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三章

 

VII. 第一次佈道行程(13-14) 

 

    1-3節,在此以前這卷書所記載的差遣,都是教會差人出去考察當地的福音工作,而非差人出去傳揚福音(8:1411:22)。傳福音的工作似乎都是自發的,通常在當地的會堂發起,或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由聖靈特別引導(正如8:4-5藉著「分散」,又如8:26直接由神的使者引導)。

    這次的佈道工作是教會在聖靈的感召下,「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不是出於他們的主動,而是出於神自己。會友「按手在他們頭上」,相信是要說明當時的基督徒都在這件事情同心,也在靈重合一。

    4節,居比路島在地中海東北角,以前已有福音傳到此地(11:19-20),故此目前這旅途的目的可能是跟進栽培(8:1411:2215:3418:23)。

    5節,「在猶太人各會堂裡傳講神的道」這句子在此處出現,極可能是指向還未歸信基督的猶太人傳福音。保羅傳福音的模式往往先從猶太人開始,然後才推展到外邦人當中(見13:44的注釋)。巴拿巴原本是居比路當地的人(4:36),而稱呼馬可的約翰是他的表兄弟(見12:12-17的注釋),也與他們同往。他們一行人在東面的撒拉米登岸港口,到達島的另一端帕弗市,沿途旅程似乎一直都很順利。巴耶穌(「耶穌或約書亞之子」,「巴」在希伯來文是“兒子”的意思)這名字與拿撒勒人耶穌完全沒有關係,「耶穌」或「約書亞」在希伯來文是同一個字根,是當日的流行名字。「有法術┅┅的猶太人」(6節)一句似乎有點自相矛盾,本來猶太律法是嚴禁行法術或魔術的,相信巴耶穌並非是一個守律法的猶太人,或者是一個“假先知”,是自成一家的法術師,很可能與士基瓦同出一系。這兩人都自稱為「祭司長」,卻沒有真正的祭司資格來證實他們所誇稱的屬靈或魔術能力(19:13-148:9-24,腓利和彼得所遇到的撒瑪利亞術士西門一樣)。

    7節,方伯士求保羅這外邦人似乎對猶太教有一點尊敬,甚至可能有點連系,因為他用一個猶太人(雖然此人是猶太異端份子)來作幕僚,同時他又對巴拿巴和掃羅感興趣,這情況與上文的埃提阿伯太監(第八章)和百夫長哥尼流(第十章)相似。方伯的職位等於一個省長,是由羅馬政府委任的,居比路島是羅馬的一個省分。

    8節,巴耶穌還有一個猶太名字叫以呂馬,路加告訴我們這名字的意思是行邪術的。當士求保羅聽真道的時候,以呂馬便用他的影響力來敵擋,企圖「叫方伯不信真道」。

    9-12節,從這一節開始,路加改用「保羅」這名字,除了二十二章和二十六章複述大馬色的事件外,「掃羅」的名字不再出現。把希伯來式的名字改為希臘化的名字,很可能是要反映保羅工作範圍的改變;從今以後他要在外邦地區中向外邦人工作。這時聖靈感動保羅「宣告」神的審判∶「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方伯對「主的道」產生興趣,看見這審判事件就信了。

 

13:13-52 保羅和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

    這一章的敘述包括了使徒保羅的第一篇講道(類似的講稿有2:14),當然這篇講道並非保羅的第一篇講道。作者只在此把講章的綱要記述下來,不像9:20-21那樣只是用三言兩語略過。當時保羅這位猶太人基督徒的布道士每逢到達一個地區,必先在會堂講道,只是發生問題時他才開始到外邦人中間工作(14:1-6;18:4-17;19:8-9)。

 

    13:13的敘述說∶「保羅和他的同人」,而在此以前巴拿巴似乎一直被視為佈道隊伍的首領,保羅則是他的同伴,即使安提阿教會也是這樣認為(13:2)。這裡只是簡略的記述約翰(馬可)「離開他們」這事實,後來這件事情曾引起一些異議(15:36-41)。歌羅西書4:10-11節和提摩太後書4:11節讓我們知道雙方後來得以和解。14節彼西底的安提阿只不過是古代在加拉太省稱為安提阿的眾城市之一,和  利亞的安提阿沒有任何關係。在15節管會堂的人邀請來訪的拉比講道是很自然的事,但是這位管會堂的人完全沒有意料到這些訪客會引起哄動。相信保羅的講道主題是基於撒母耳記下7:6-16節的經文。

    16-25節,說明講道的物件並不限於猶太人,也有是向那些「敬畏神的」(God-fearers)外邦人說的,顯然當時他們也參與會堂的敬拜(見10:1-28的注釋)。講章的第一段,也就是最長的一段,是講述彌賽亞來臨以前的一連串事件。首先論及神如何揀選以色列,「滅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將那地賜給選民。第二段談論神興起大衛取代掃羅,成為神所揀選的王。第三段的主題是關乎當代的施洗約翰,也藉著他引出耶穌。「約翰向以色列眾民宣講悔改的洗禮」這句話暗示那些自認為已經是猶太人的也要悔改,雖然那時候的猶太人認為洗禮是歸順猶太教的部分禮儀。故此當時的「選民」(就是猶太人)自己也要作一個選擇,否則就可能被別人取代。          

    26-31節,保羅回憶歷史後,強調歷代的資訊是為要「傳給我們的」。他正面提及耶穌在耶路撒冷看似失敗,但是「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復活」這件事情是當時使徒堅持為得勝的證據。13:32-37節的目的要指明這是一個「好資訊」,是關乎神對大衛的應許,正如2:25-32節中彼得的講道一樣,這裡的論題同樣環繞著詩篇16:10節的應許∶神不會叫 的聖者見朽壞。詩16:10可說是新約中唯一引用來證明耶穌基督復活的舊約經文,這節舊約經文只可算是一個“間接”(indirect)的證據。當然,歷史證明大衛已「見朽壞」,所以詩篇所指必然是另有其人,此人必不能被死亡戰勝。雖然彼得也曾用類似的論題,但兩者的辯論風格卻不一樣。保羅是使用拉比的解經技巧--用一連串的引述--來證明所作的討論。總括來說,這講道的目的是要說明大衛的應許直等到在耶穌身上才應驗。

    38-41節,對當時的聽眾而言,都可以成為好消息,因此保羅對他們說∶「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耶穌]傳給你們的。」但是,也要求他們∶「你們務要小心,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就是被神丟棄而受審判。保羅的目的是清澈的∶聽眾必須作出抉擇;若不接受耶穌,作神子民的權柄就被取代。對那些敬畏神的外邦人來說,比較容易接受這資訊。那些生來就是猶太人的卻感受到威脅,一直認為屬於自己的特權和賞賜,現在卻有可能被取代。這警告是引用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舊約)的哈巴穀書1:5--「輕慢的人」一詞在希伯來聖經是作「列國」。不管所用的是那一個譯本(當時猶太人都同樣接受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舊約),預言的內容不僅是關乎神對選民以色列的審判,也說及神可以透過外邦人行事,這並非是偶然的巧合。

    42-44節,雖然保羅在資訊的最後部分,言詞嚴厲,但群眾的反應卻非常熱烈;「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地進入猶太教的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而使徒們勸眾人「務要恒久在神的恩中」。民眾的反應雖然熱烈,他們的領袖卻並不見得如此。

    45節,正如在耶路撒冷的情況一樣,「猶太人」(從上文43節看來路加在此所指的是猶太人團體中有勢力的人士,看見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人這麽多,就「滿心嫉妒」。對他們的辯駁和攻擊,使徒也是沿用講話的主題來回應∶子民自己的選擇導致他們被取代∶「因你們棄絕這道┅┅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而外邦人卻喜歡接受此道。這裡的「轉向」只是指這一個群體而言,並非指整個猶太民族。在14:1,保羅先到猶太人的社群或會堂,假如那裡有會堂的話(9:20-2513:51414:117:1-21017:1718:4-1919:8)。路加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路加的目的是要說明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神主動的工作,都是神所應許的。外邦人接受猶太人的彌賽亞這回事,對一些早期的基督徒而言,有時是驚訝,有時候是反感;但是對於神而言,則並非意外,正如47節的經文所示, 早就有如此的計畫了。

    49-50節,「於是主的道傳遍了那一帶地方」,也許這也是保羅的傳道策略。他似乎經常把力量集中於都市工作上,然後讓當地人把資訊傳到四周的村落市鎮裡。我們看到雖然有很多猶太人跟從使徒,但反對分子仍被稱為猶太人,暗示此等人是有勢力的人,是社區的發言人。他們千方百計用自己的權勢挑唆群眾「逼迫」弟兄們,最後終於把他們「趕出境外」。往後我們讀到其中一個「尊貴的婦女」例子是土西拉,她是羅馬巡撫腓力斯的猶太籍妻子(24:24)。

    51-52節,「跺下腳上的塵土」是當時猶太人去到一個地方不被接納的動作,含有把他們棄作污穢之物的意思。這些反抗卻沒有使他們沮喪,更不能攔阻聖靈的工作,他們仍然「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

── 文牧《使徒行傳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