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使徒行傳第十六章

 

IX.  第二次佈道行程(16:1-18:22) 

 

16:6-10 藉異象引導進入歐洲大陸

    6-7節,「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或作「加拉太省的弗呂家區」(見18:23)。他們的原意是在「亞細亞[省]講道」(大概在今日的土耳其),但「聖靈」卻卞「禁止他們」。第7節他們企圖進入庇推尼,再次受到「耶穌的靈」攔阻,於是他們便「下到特羅亞去」。「耶穌的靈」是一個很獨特的句子,可能是指在異象中見主。另一個可能是,這引導可能來自西拉;西拉是一位先知(15:32),他是保羅的同工。

    9節,在特羅亞接受直接正面引領的是保羅本人,他在夜間看見異象;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助。

    10節,他們一行人認為這並非普通的一個夢,於是決定起行。在特羅亞,作者(路加)本人似乎也加入此行列,這是本書首次使用「我們」的字眼,而「我們」所指的經節包括16:10-17節,20:5-21:827:1-28:16。藉著這「馬其頓的異象」保羅一行人開始了歐洲大陸的宣教工作。

 

16:11-40 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

    11-12節,旅程的詳細記錄是使徒行傳後半部的特色。腓立比雖然不是馬其頓省的首府,卻是一個羅馬殖民地,那裡的居民享有羅馬公民同等的特權。

    13節,「知道那裡有一個禱告的地方」這一句一般來說是指會堂,但是解經家指出當時的規定是必須要有10個男人,才可正式成立一個會堂。可能腓立比的猶太人不多,沒有自己的會堂,因此保羅只到當地猶太人時常聚集禱告的地方去。不管是否有會堂,保羅一行人還是依照常規先向猶太和敬畏神的婦女宣講,這些婦女是聚在那裡向真神禱告的(見16:16)。

    14-15節,其中「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從她的名字顯出她的背景是一個奴僕,但是她既有一個「家」,又暗示她是一個已獲釋的自由人,而且頗有本事。「素來敬拜神」一語可能指出她是一個受猶太人的神所吸引之外邦人(見10:2之注釋)。這一次的旅程不像前次的宣道旅程那樣,保羅得到有勢力又敬畏神的婦女來支持他(13:5017:41234)。

    「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路24:45),路加的敘述把保羅講道的功勞歸功於主。保羅並非一位雄辯滔滔的演講家,正如彼得也非一位神通廣大的神醫。歸功於主不等於把保羅(或我們)講道的責任挪去,聽者本人也需悔改歸向真神。雖然路加只提及主開導呂底亞的心,但往下讀去就知道「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呂底亞「強留」的原因可能是出於當日猶太人對接受外邦人款待的禁忌;何況在此他們是被邀請往一個單身女人的家去!然而他們一行人接受了這邀請,就顯出保羅的言行一致∶「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教會可能從此一直在她家裡聚會(16:40)。

    16節,雖然他們在呂底亞家已成立了一個基地,但基督徒仍然繼續上「禱告的地方去」,即腓立比猶太人敬拜神的聚會處(16:13)。他們在途中所遇到的「使女」「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可預知未來。

    17節,正如福音書所經常記載的一樣,邪靈往往能準確地辨認出福音工作後面的屬靈力量(參路4:34418:28)。在古代的社會裡,往往認為一個人若知道某人或物的真正名稱的話,他就有控制他的權柄;故此常有人爭議說,鬼企圖以此法取得控制耶穌和門徒的權柄。可是,這處與別處的經文似乎都說明他們的話是向群眾而發的,因此可看作是揭穿神暗地裡的作為,或是被逼承認耶穌有權柄控制他們。有人爭議說17節的言詞有可能被異教徒所誤解,但是差不多所有基督徒的資訊綱領,甚至布道士自己的宣言和行動(14:1117:18下)何嘗不是同樣受誤解?

    18節,經過「多日」,保羅發現初時以為有可能是認信的言詞,卻沒有悔改的真正行動來支持。於是保羅便直接向「那鬼」說話∶「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當時使徒領受耶穌的吩咐是要「奉耶穌基督的名」來趕鬼。

    19節,我們可以想像「使女的主人們」是何等地困擾與惱怒,終究他們並沒有保羅和西拉作任何惡事,而使女的話還可算是有利於他們的,可是現今「得利的指望」卻隨著汙鬼煙消雲散了!在此我們看到好幾個有地位的人士利用一個毫無地位的使女來生財。但在保羅眼中,這種免費和普及的宣傳也抵償不了靈裡的壓制,即使是社會所不看重的女奴。

    20-24節,使女的主人們在官長面前的控訴完全不提生利的事情,卻誇張反猶太的色彩,指控他們作「反羅馬」的活動,並且引起騷動。當「眾人」「一同起來攻擊他們」的時候,官長對付這班外界人士似乎是無可避免的了,他們被剝去衣裳,用棍毒打,然後下到監裡去。我們或者會問為什麽當時的官長那麽輕易不查問清楚保羅他們的行為就隨意把保羅他們關到監裡。可能的答案是因為保羅他們是外來的人,官長卻是先聽取本地人的控告。

    25節,保羅和西拉兩腳上了木狗,在幽黑、潮濕的監中「禱告、唱詩讚美」的圖畫含有不朽的意義。難怪「眾囚犯也側耳而聽」,無人不為他們咄咄稱奇!

    26節,保羅和西拉此時不大可能是為自己的釋放而禱告,但是「地大震動」,「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等現象,在其他囚犯眼中無疑是超自然的力量回答保羅和西拉夜半的禱告。

    27節,禁卒「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這種情況並非意料之外(12:18-1927:42),因為當時看管監獄的兵丁是要負責犯人的保安,特別是那麽多囚犯都鬆綁了。

    28節,保羅可能用了點工夫把其他囚犯控制下來(正如在二十七章中,他在眾囚犯中也作起領袖來),他們也可能看見保羅和西拉既留下來,就不敢離去。不管如何,總之保羅避免了自殺的事件發生,同時也宣告所有囚犯仍然在場。

    29-34節,獄卒得救的記載裡充滿諷刺性的描述∶比如獄卒要問囚犯如何行才可得救;獄卒要拿水來洗囚犯的傷,而囚犯反過來用水替他施洗;當然身為獄卒請兩個囚犯上自己家裡吃飯,更是不可思議的事!留意根據此處經文,獄卒家裡的成員,或全家,都聽了福音資訊,而且「信了神」(34節;11:1418:8;林前1:16

    35-36節,官長為甚麽吩咐釋放保羅和西拉,個中的原因不大清楚。究竟他們是否認為一場毒打,和一夜的囚禁已足夠懲罰保羅和西拉?還是因為他們也駭於前夜的地震事件?

    37節,曾被神利用地震來釋放的保羅,不但留在監裡沒有逃掉,而且現在官方釋放他,他居然不走!眾人都被他的行為大嚇一驚。

    38-39節,然而官長看見這情況,並不以此為笑話;保羅和西拉是「羅馬人」,這個發現叫他們馬上「害怕」起來,因為倉促之間官方只是草草審判了他們,還沒有弄清楚他們的羅馬籍,以致違反了羅馬法律,打了羅馬人,又監禁了他們。此處又出現諷刺性的文字∶「反羅馬」的,不是保羅和西拉,而是腓立比本地的人(參16:21)。保羅的羅馬公民籍以後在二十五章112節將再一次成為事件的轉捩點。

    40節,保羅和西拉再訪呂底亞,和她家中剛成立的教會,其後就依從官長的要求「離開那城」。

── 文牧《使徒行傳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