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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廿一章

 

21:1-28:31 耶路撒冷與羅馬∶保羅受審

 

21:1-36 上耶路撒冷去

    往猶大路途的最後幾周,保羅會見了許多新舊朋友,同時,不要往耶路撒冷去的警告也紛紛而至。整段故事都是以第一身複數「我們」描述,表明路加也在場。

 

    1-4節,保羅是由以弗所坐船,先經過羅底島,再經過居比路島(今天的賽普勒斯島),福音曾傳到那裡(11:19-20),然後沿小亞西亞的海岸航行,往  利亞去。在推羅港口,正如在該撒利亞(10-12節)一樣,信徒們「被聖靈感動」得指示;知道有關保羅將要遇到的事。他們都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卻持守神賜給他的感動,其他信徒只好改變自己對預言的領受以配合之。當聖靈警告說某些不如意的事情要發生, 不一定要我們裹足不前,反而要按著神給個人的感動和使命,勇往直前。保羅是「心甚迫切」一定要去(20:22)。我們相信保羅的「迫切」是因為經過那麽多年和猶太人的糾紛,必須上耶路撒冷親面的交待清楚。是否還有其他的原因,我們無法完全知道保羅當時的思想∶是否他是一位羅馬公民不怕上去,或是他知道神會保守他讓他去羅馬呢?這些我們不能在此猜測。

    5-6節,正如上一章結束時一樣,這兒的信徒跟米利都的基督徒一樣,都先跪下來「禱告」,然後「彼此辭別」。

    8-9節,從第六、七章中,我們對腓利已很有認識。埃提阿伯太監的事件之後,他便往該撒利亞去(8:40)。當彼得在哥尼流家發生劃時代的歷史性事件時,腓利是否也在該撒利亞,則不得而知。既然作者路加自稱(藉著「我們」這字眼),相信當時他也有份留在腓利家中,我們可以推想,使徒行傳第八章的資料,很可能是在此時從腓利口中獲得的。由徒8:40開始到現在,相信腓利已經在該撒利亞「傳福音」已有二十五年。經文描寫此時腓利家中已有適齡出嫁的女兒。腓利家有4個處女(未出嫁的成年女兒),都「是說預言的」,路加提起此事主要目的很可能只是要表達昔日門徒四散(8:1)到現今已事隔多年。但是經文也透露當時教會中地位低微的人(不但是女流之輩,而且是未出嫁的!),神也賜與特別的能力,使他們也可以佔有重要的地位。

    「說預言的」,林前11:5「講道」,12:8-10「作先知」。我們相信初早期教會,可能因為沒有完整的聖經(特別是整本新約聖經),加上基督教還在趨型的地位,神的確興起一些會說預言的先知,如同舊約的一樣(2:36;15:20;4:4;王下20:14;6:14)

    10-11節,在上文(11:27-28)中,我們對先知亞迦布已稍有認識。他的資訊,採取舊約先知的形式,以行動表現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要如何「捆綁」保羅。「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一句曾出自耶穌口中(路18:32),是預言 自己的際遇。

    12-14節,他們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我們和那本地的人」可見路加也勸保羅不要上去。聖靈警告的意義是∶雖然有時我們看見關閉的門,不一定要就此甘休。保羅始終鼓起勇氣站穩其立場,不被人搖動。最後人人都同意說∶「願主的旨意成就」,眾人便分手離去。

    15-17節,拿孫的房子究竟在哪裡,經文沒有清楚交待,可能在耶路撒冷,或在該撒利亞與耶路撒冷之間。早期的門徒好些都來自居比路,其中包括巴拿巴,還有他的表弟(稱呼馬可的約翰)也很可能出身於此,保羅在第一次傳道旅程的初期,曾到那裡去(4:36-37;11:19-21;13:4-13)。

 

XII. 保羅在耶路撒冷(21:18-23:35) 

 

    18節,在耶路撒冷,經過「弟兄們」的非正式歡迎之後,他們一行人就前往探訪教會的領袖,在此我們又看到雅各被列為首位(見12:12-17;15:13-21)。相信雅各一直以來皆是耶路撒冷教會的牧者或是領袖。

    19-20節,雖然保羅那篇「在外邦人中間所行之事」的報告使各人都歸榮耀予神,但一些猶領袖已預料到那幾萬信主的外邦人對律法熱心的猶太人或是堅守猶太傳統的猶太人信徒看在眼中,將會產生問題。

    21節,不知甚麽緣故,好些猶太人,甚至信主的猶太人都聽到並且相信一些有關保羅的謠言,這些謠言歪曲事實,誇大地說∶保羅教訓猶太人「離棄摩西」。當然事實上並非如此,保羅只是教訓外邦人不必成為猶太人,並非教訓猶太人必須放棄猶太人身分(21:28-29;16:1-5),這完全是兩回事。由此可見當時的猶太教是如何的根深蒂固地被猶太人接受,不願意再去思考,或重新檢查其教義。稍為不合乎自己的利益,就要逼迫那些有意“改革”或傳講不同教義人。這正如保羅未信主時的情況一樣。這裡使我們懷疑使徒行傳十五章耶路撒冷的結論並沒有在猶太人信徒當中獲得強大的敬重,而「不必受割禮」只是在外邦人信徒當中被歡迎。

    22-24節,雅各提議保羅公開作一件很猶太化的事情;就是支持幾個拿細耳人所許的願。當然保羅自己也曾許下類似的願(18:18;6:1-21),因此他的支持不只是政治原因而已。雅各希望藉著這種行動上的參與,讓人人「知道先前所聽到[保羅]的事都是虛的」。

    25節,雅各仍然持守第十五章所訂定下來的協議,不將別的重擔加在外邦信徒身上,只要求他們禁戒幾件猶太人認為是十分外邦化,並且有冒犯之嫌的行徑。我們不知雅各當時會遇到怎樣的壓力,相信在許多固執的猶太人面前並不好過。有記錄說雅各最終在西元62年在耶路撒冷被保守的猶太人用石頭打死(Josephus, Ant.20.9)

    26節,保羅遵照雅各的建議去行,雖然聖靈在各地都警告他耶路撒冷有敵對甚至囚禁的事情等待他(20:22-23;21:11-12),但這些都不足以攔阻保羅採取此行動。許願一事的主要動向和目的雖然已在經文上清楚交代,但是實際的情況和他參與的詳情卻始終模糊。真正的,事情的發展根本不容許計畫進行。

    27節,說明生事的不是猶太基督徒,而是「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他們很可能是來過節(五旬節)的。保羅來耶路撒冷的旅程安排已經特意避免經過亞細亞,可能因為他預料那裡的人會生事(20:16-17)。

    28-29節,果然如雅各及其他教會領袖所料,這些猶太人在殿中偽造事實,誣告保羅「教訓眾人糟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為了說明最後一點,他們又誣告保羅帶以弗所人特羅非摩進入聖殿中的外邦人禁地,這過犯是非同小可的。

    30節,這控訴引起城中市民的騷動,自從司提反事件(8:1)之後,基督徒的名聲在市中已經不太好了。為免暴動蔓延院外,「殿門立刻都關了」,暴民想要殺保羅,這種騷動引起羅馬官方的注意,在節期間,他們本已對猶太人存戒心。當時猶大區的巡撫腓力斯(23:2426)是以鎮壓此等暴亂著名的(37-38節)。

    33-36節,雖然千夫長嘗試找出保羅的身分,但是,或許他沒有直接問保羅,又或許在喧嚷之下沒有聽清楚。

    37節,指出他聽到保羅會說希臘話,十分詫異。第34節猶太群眾的無意識喧鬧叫人回想起以弗所那裡的外邦人,他們「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19:32),不過那裡的擾亂是出於個人的貪念,而此時的哄動卻是出於猶太人宗教上的真正狂熱,只是這熱心被誤導了。

 

21:37-22:22 保羅在群眾面前的申辯

    這篇談話可算是接下來「辯護談話」中之頭一篇,保羅對自己行動的申辯很簡單∶他是一個好猶太人,當神賜下異象,吩咐他如此行時,他只好遵命。

 

    37-39節,千夫長驚奇保羅居然可以說希臘話,便猜想他莫非是那個作亂的埃及人領袖,此人之暴亂曾被腓力斯剿平,猶太史家約瑟夫對此有所記載。當時猶太叛徒也多的是(見5:36-37迦瑪列所舉的例子)。保羅也宣告自己是著名的大數城公民,這身分與羅馬公民又不一樣,稍後保羅將再提及羅馬人身分的事(22:25)。

    40節,保羅擺手示意,群眾便靜下來。相信群眾這時正想聆聽這位被毒打的異端邪說者(在他們眼中保羅是如此),是否願意放棄他的信仰。

── 文牧《使徒行傳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