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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研究


題示:研讀這一課之前,請先將這卷長長的希伯來書讀兩遍,讀的時候不可心急,要慢慢的讀。

(1)我想在這裡首先聲明,在以後的幾課中,我們認為「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太人」,這三個名稱是互通的。我們曾經花了許多時間去仔細研究過,並沒有發現三者之間有什麼分別,只有那些英國以色列神學家才認為有分別。

(2)我們將要用相當長的篇幅來介紹希伯來書。請讀者們耐心閱讀,因為在所有書信之中,對這卷書的立場和受書人產生誤解的人特別多。

(3)曾經引起不少人爭論的希伯來書作者是誰的問題,雖然我們也認為不論誰作也好,對書信內容的解釋是沒影響的;但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問題的確有特別的趣味在內,所以我們打算採取一個態度,就像摩西的姐姐對他的態度一樣——「放在一旁看看怎樣」。希望讀者會感到這個附錄有用處。

                   ——巴斯德(JSB.)

  我永遠不忘記,當我第一眼看白朗峰(Mont Blanc)之時的感受:它由沙木尼穀(Chamonix Valley)邊高起,直插雲層。在陽光反照之中,好像戴上金冠冕,阿爾卑斯(Alpine)眾山嶺都俯伏在它的腳下稱臣。同樣,當我們第一次打開這卷「希伯來書」來研讀的時候,它的超越,它的偉大,也使我們有類似的敬畏感受。在新約聖經裡面,它與羅馬書都是最偉大的神學教義書。再者,它在新約聖經最後的一部分裡,即在被稱為希伯來信徒書信裡,有領導性的地位,或可以說是「王」的地位。

希伯來信徒書信

  我們在上一課已經說過,這最後的九卷書信(希伯來書至啟示錄),與以前的書信不同,因為它們都是寫給希伯來信徒的,所以書中彌漫著希伯來人的氣氛。最先九卷(羅馬書至帖撒羅尼迦後書)是寫給教會的,但這裡的九卷沒有一卷是寫給教會的,第一卷連書名都指明是給希伯來人的,正如一章一至二節所說,是曉諭「列祖」和「我們」。雅各書是寫給「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1)。彼得前後書寫給「分散各地寄居的」(彼前一1;彼後三1)。其他的幾卷,不是每一卷都這麼明顯的寫明是給猶太人的,但每一卷都有足夠的暗示和證據,表明物件是猶太人(參看猶大書二2的「會堂」;彼前二12,四3;約三7;啟十一2所提及的「外邦人」),尤其是猶大書和啟示錄的暗示最清楚。

  再者,教會書信所論教會的「奧秘」,即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新婦」和「聖殿」,這些在希伯來信徒書信中連提都沒有提過。而且也沒有論及已死的人將要與主一同復活的真理:沒有論及外邦人與猶太人在靈裡合而為一的教訓;沒有論及「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之類的道理。

  而且,兩組書信對信徒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態度,似乎有很大的分別。試想羅馬書八章二十九、三十、三十八、三十九節等的保證是何等的牢靠,但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等經文就使人受盡不少困擾!還有以弗所書二章七至十節腓立比書一章六節的確據,與彼得後書一章十節,啟示錄二章五節、三章五節的話也是有很大的對比!

  因為有了這些不同的地方,即是希伯來人立場的不同,沒有提及教會「奧秘」的不同,表面上不保證信徒一定得救的不同:所以這些希伯來信徒書信曾一度被認為不但沒有進一步解釋啟示的真理,而且還倒退了一步叫人不明白真理。但事實上這樣的批判,是完全誤解了它們的本意。

  請再想想:到了這個時候,以色列人已經兩度拒絕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君王:第一次是在主還活在世上的時候,第二次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藉著許多見證人證明他確是復活的救主,結果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以色列人還是拒絕。只是以色列人把基督釘死之後,基督就成了全人類的救主,「因為神救眾人(原文是「所有的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提多二11)。所以,第一件事必須做的,就是要把十字架的意義向猶太人和外邦人同時解明;這就是頭四卷教會書信的工作了。然後,一直以來隱藏的教會的「奧秘」才能啟明出來,就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成為一體,這就是次三卷教會書信所啟明的;跟著,為要完成有關教會的真理,最後兩卷帖撒羅尼迦書就說明了主的再來,和教會的被提是怎樣的。可是,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另一個層面的重要真理必須表明的,這正是這些希伯來基督徒書信所擔任的角色了。

  當那關系列每一個人的福音傳開了,又那教會奧秘的真理向信的人啟示了,跟著一個不可能逃避的問題就是:這一切與猶太人的宗教有何關係呢?我們知道猶太人的宗教是給與人類唯一正確的宗教。這問題並不是等閒的問題,尤其是因為主耶穌本身是一個猶太人,他也尊重猶太人一切的祭禮;而且第一批信主的人是猶太人;福音本身是『先傳給猶太人』的(羅一16)。我們看見使徒保羅早已在羅馬書九至十一章那裡,解釋了福音在神的計畫裡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但是福音與律例、祭禮、祭司、聖殿等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知道這一切的事現在已經廢棄了,那是為什麼呢?所以這九卷希伯來信徒書信中的第一卷就要先解答這些問題了。究竟它怎樣完滿地解答呢?這當然是我們要研究的題目,但更重要的,是聖靈在此要讓我們深一層明白一個最奇妙的啟示(以前從沒有讓我們明白過的)就是主耶穌在天上為我們作大祭司,並且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

  還有一點,雖然這些希伯來基督徒書信有提及教會真理,但最低限度有一點是超過教會書信的,就是它們領我們進到最後經歷的地步,神造我們,又救贖我們,到底真正的意義是什麼呢?神為什麼要造我們呢?造我們只是為了叫我們生存嗎?或是為了要管理我們、審判我們、刑罰我們或賞賜我們嗎?不,真正的目的說來似乎有點奇怪,神造我們竟然為了叫我們個別與他有交通,是以愛以真誠來相交。罪惡雖然破壞了我們與神的相交,又貶低我們人類的本性;但神造人又救贖人的目的始終要達成;人恢復與神相交的關係,一切的事都是向著這一個目標進發。這一個道理就是約翰壹書所記載的。

  還有一點,我們已經指出,聖經按著次序的啟示出各樣的真理,就是先有福音,跟著是教會的真理、被提的真理、天上大祭司的真理,與神心對心相交的真理,現在到了最後,應該就是現今世代的結束、上再來審判全世界、千禧年國開始、白色大寶座,並最後「新天新地」開始的真理。這樣,聖經的啟示才能完整,才能稱為最奇妙的聖書!

希伯來書:特別的一面

  倘若我們要找到這卷希伯來書的中心思想,我們就一定要先弄清楚它的立場,它有點像利未記之與出埃及記。利未記記載所有馨香的祭都是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但同時也是預表各樣的好處,就是神所要賜給他所救贖的人的。以色列人本來就是神從埃及救贖出來,在西乃曠野與他立約作他子民的。為了那約,神下來「住在他們中間」(出廿五8);所以利未記一開始就這樣說:「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同樣的,希伯來書解釋了五祭和祭司的意義,又提及逾越節的羊羔就是基督,但它最大的目標是要指出,神所救贖的罪人,要「同蒙天召」作「聖潔的弟兄」(1),正如以色列人在與神立的約上所得到的權利一樣。

  根據這一點看下去,我們發現希伯來書有許多叫人驚歎的啟示。原來主耶穌為祭司的職分,並不是在十字架上犧牲之時間始的,而是當他復活升天,「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之時才開始的。我們常聽見有人說,主被釘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大祭司,這種說法是錯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4),這是聖經明明的啟示,奇怪的是竟會有這許多人說祭司的意思就是犧牲者,其實聖經根本沒有這個意思。相反,利未記告訴我們,祭司就是將那些已經犧牲了的祭牲獻為祭的人。請看利未記一開始怎樣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指那人自己,不是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利一25)。所有的祭者都是這樣(參看四242933),若不先將祭牲的血流了,祭司的工作就不會開始的,主耶穌也是這樣,他先流血犧牲了,然後他才升天為我們作祭司。

  但是也許有人反對說:大祭司亞倫豈不是預表基督的嗎?他怎麼在每年的贖罪日裡也「要宰贖罪祭的羔羊」(利十六15)?是的亞倫作為百姓的代表,所以昔日一切的祭禮他都要承擔;但是(神在聖經裡面所定的預表是何等的準確!)在所有獻祭的事未定之前,他是不能穿大祭司的外袍的——意思是一定要等祭物在壇上燒了之後才正式履行大祭司的職務(十六2324)

  在亞倫以前的許多個世紀裡,人們獻祭一向都不需要祭司的。就是在那永遠難忘的出埃及之夜,逾越節羔羊——每家一隻也不是由祭司宰的,而是由每家的家主自己宰的。請牢記:這時亞倫還未升任祭司。當主耶穌召集門徒在樓上,就是在未上十字架之前,請問他以什麼來暗指他的死?是用利未記的祭嗎?不,他用的是逾越節的羊羔,是用不需要祭司獻的祭。這一點十分重要。利未記的祭司是每一天都要獻,唯有逾越節的羔羊是每年只獻一次的。每年的逾越節只是為紀念出埃及的那一次,並不是要再出埃及,所紀念的也是與祭司無關。所以,逾越節之後在西乃山立約之時,所有的祭牲都不是由祭司獻的,乃是由「以色列中的少年人」獻的(出廿四5)。「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的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8)所以,當主耶穌在樓上對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新約的血」,他必然指自己的身體為逾越節的羊羔,以自己的血為立約所灑的血,而這兩樣都是一次過獻上,永遠不再須要獻的。由此看來,羅馬天主教所作的是何等的愚拙!何等的錯誤!何等的毒害!他們把聖餐放在祭司的身上,而且以為他們為祭司有一種神秘的恩賜,能把餅變為主的肉,把杯變為主的血。意思是要藉他們的祭司繼續不斷的為人們獻主的身體和血為贖罪祭,凡守這聖餐的,他們的罪才得赦。這樣就等於否認了主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成為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

  我們要質問他們,主耶穌自己在天上豈是繼續不斷的獻上自己嗎?我們應該明白,希伯來書十章十一至十二節把亞倫的祭司職位,與主耶穌的祭司職位作一個比較,指出亞倫是「天天站著事奉」,「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但主耶穌卻「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這樣我們看見這卷希伯來書印證了主耶穌為我們的逾越節羊羔,他的血為我們一次流出永遠有效。對於那些相信他,接受他的約的人來說,這卷書正是證明了我們這位奇妙的耶穌,完全應驗了(而且更是超越了)利未記的祭司和祭物的預表。以後當我們繼續研究這卷希伯來書之時,這一個觀念必須繼續保持在我們的腦海中,不可忘記。

誰是受書人?

  我們二十世紀的外邦人可以很容易明白,猶人教所有的預表都是應驗在耶穌的身上;但對於第一世紀的猶太信徒來說,要接受這一個事實,真是十分困難的。因為猶太教一向被認為是神自己建立的宗教,而且教中一切的條例又是通國遵守的,如今要承認耶穌基督應驗了這一切,以後不用再遵守那些條例,豈有不感到難於履行之理呢?

  正如已故的羅拔,安德遜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所說:「真的,我應該要體會一下當時的猶太基督徒的感受!正當他站在聖殿的院子裡面,看見每天獻祭拜神之時的人來人往,又看見神所設立的祭司們正在依照神所指定的方式進行事奉和獻祭,這一切在他們國家過去千多年的歷史中,一向被他們引以為榮,每一個敬虔情緒,每一個熱誠的感受——可能你稱之為迷信——一定吸引著他,使他著了迷。當他看到那堂皇神聖的至聖所之時,他一定想起這是他們的耶和華神親自揀選分別為聖的地方,是他們的君王和先知世世代代敬拜神的地方,以致他不能不存著一種敬畏和恐懼交雜約心情來注視它。」

  是的,我們應該同情他們,我們更應該體會他們的困難。一個希伯來基督徒既然先有了這種種的心理和關係,那麼「除非有一個更高更榮耀的啟示,否則沒有什麼能吸引他放棄自己國家的宗教的」尤其是要為一位被眾人淩辱的耶穌放棄眾人認為最光榮的宗教,而且「還離開會幕去到他的跟前,接受他的責備」,這絕對不容易做到的。聖殿當時還存在,也不住的有許多人去敬拜祈禱,所以離開主的後路是經常開放,而且引誘力也是非常大。

  再者,我們在考慮到那些受書人的時候,一定要聯想及使徒行傳裡面的一些特殊的現象,這一點對解釋希伯來書內那幾段叫人產生疑問的經文,是十分重要的,使徒行傳六章七節說:「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問那些作祭司的基督徒怎可能一面作祭司,為百姓獻祭,而另外一面又接納這一切祭禮在基督裡經已被廢棄的思想呢?在十五章五節那裡,我們發現「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請問他們既然相信了主耶穌,又怎能仍然保持法利賽人的身分?在二十一章二十節那裡,又有耶路撒冷的幾個基督徒領袖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為律法熱心。」若那些猶太人真的相信了主耶穌是他們個人的救主,他們怎可能再「為律法熱心」?這豈不是一個最早的證據,證明恩典與律法是完全對立的,並因信得救和因行律法得救這兩種思想互不相容的嗎?使徒行傳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六節似乎表示出,那許多萬的猶太基督徒還未十分認識耶穌基督,就接納他為個人的救主了。他們仍然為律法熱心,沒有放棄摩西的教訓和割禮,凡事依照「規矩」,「獻祭」事依然繼續(26)。而且我們相信在這許多萬人當中,有一些甚至熱心到要殺死保羅,不准他傳講相反的教訓呢!事實上,這種敵意是「雅各和眾長老」所經常懼怕的,因為持有這種敵意的人,相信不單是猶太人,連那「相信主的數萬人」有些包括在內!

  要瞭解這種種不正常的現象,我們又不能不再提醒讀者,使徒行傳那三十多年的時期,是一個未穩定的過渡時期。這時期有五旬節聖靈降臨的神跡奇事,和有關拿撒勒人耶穌死而復活升天的救恩信息。這兩樣一同印證「天國」現在第二次向他們宣告要降臨,耶穌基督要來作他們的王(請參看研究使徒行傳的那幾課)。同時,很明顯的,當時的使徒並沒有將個人得救的福音的每一方面都講清楚,以色列人也沒有全部領會。但是,正當以色列人越來越普遍的並肯定的拒絕這天因的福音的時候,他們每一個人就被迫要作一個關係重大的抉擇了。釘死耶穌的決定既然是出於他們的宗教階層,這似乎是表示,那以耶穌基督為至終應驗的猶太教,現在竟公然攻擊他們自己的基督!於是問題來了,要跟隨耶穌,就只有在猶太教以外跟隨,甘心忍受猶太人的指摘!不然就是放棄基督,去得猶太人的讚賞。

  我們明白了這背景後,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和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這兩段高度辯論性的經文就立刻顯得容易明白了。我們不用翻開希臘文字典去研究原文所指的是什麼人。我們的聖經已經夠清楚指出,那是指著當時一種特殊的人說的,這種人以後再沒有出現了。今天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因著聖經已經寫成,我們對主就有了全面的認識。無論我們先前是猶太人也好,回教徒也好,羅馬天主教徒也好,或出自任何其他宗教組織也好,只要我們現今信主是根據整卷新約聖經的教訓,就等於作出一個決定,要脫離律法上的自義,或宗教上的功德,投靠那位猶太教一切祭禮的應驗者基督,我們獨一又全備的救主。這樣我們就能確確實實的得救了,這是說,我們在悔改信主之時所作的決定,是當時那些希伯來基督徒所沒有作的,他們在相信主之時,根本看不見有作這樣決定的需要。

  請參看像使徒行傳第八章這一類的經文,就可明白當時的不正常狀態。那裡告訴我們有一些撒瑪利亞人信了主(12)。在今天,每當一個人真心的信了耶穌,聖靈立刻就重生了他,這是我們所相信,並傳講的真理。但是當日那些撒瑪利亞人信了主之後,第十六節說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有一些人企圖替這件事解釋說,他們是已經重生了,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身上只不過是說他們還未受聖靈的浸,得到進一步的福氣吧了,但這種解法不對,因為他們中間有一個是行邪術的西門,聖靈明白的說他信了,而且又受了浸(13)。但彼得稍後依然宣佈他在這道上無分無關,他被罪惡捆綁(2023)——這豈不是證明你雖然信了又受浸了,仍然未重生嗎?可見當時他們的「信」,和「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未必就等於現今我們所講、所經歷的悔改和重生。請緊記,聖靈也曾降臨在那個假冒為善的巴蘭先知身上,藉他說預言(民廿四2)——但沒有重生他!問題應該是,當日那些信主的猶太人究竟有沒有離開罪惡的生活,和罪惡的權勢,他們對主的信仰又究竟有多深?

  昔日聖靈在五旬節所顯的能力和工作,是一種超自然的印證,證明使徒們所傳講的資訊真是出於神自己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就存有這種觀念,所以當他寫第六章之時,他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即神在千禧年裡的權能)的人」。當我們繼續下去,看見「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這句話之時,我們一定要聯想使徒行傳那幾章聖經所記載的背景才能明白。我們不須要把經文的字句擴大或縮小,以圖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或證明離開真道會有失落的機會。事實上這些話只不過是指著當時那等人,在那種特殊的情況之下,才有這樣的失落危機;而這一切的特殊情況,都已經成為過去,永遠不再可能重現的了。但願每一個真心信主的基督徒,不再因為希伯來書這段經文,而對羅馬書八章二十八、二十九節的得救保證產生矛盾心理。倘若我們這些被主買贖,被聖靈重生,在基督屬靈的教會裡為肢體的人,想要明白聖靈在這方面有什麼道理對我們說的話,我們一定翻開教會書信來研究,因為那些書信才真真正正是為我們寫的。希伯來書既然是寫給希伯來人,對我們來說,關係就不像教會書信那麼直接了。雖然希伯來人也有信主的,但信的情況,與我們現今的情況就不是完全相同,於是希伯來書的解釋,對我們來說也是不同的。

至終的應驗

  這不是說,這卷希伯來書與我們無關。不,相反來說,聖靈藉這樣的書信,向我們啟示出一些又寶貴又關係重大的真理。例如主耶穌在天上為我們作大祭司,這一個道理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知道的。雖然希伯來書的基本立場是向希伯來人講話,但裡面卻記載了一些基督教會深奧的道理,是我們不能不知的。再者,希伯來書的作者要當時的希伯來人知道,福音是舊約所有祭禮的最高實體。作者以最活現的筆法,將舊約和新約仔細的一點一點比較,證明福音怎樣完全應驗了舊約的預表,達成神至終的計畫。除了福音以外,再沒有可代替的,或加上的,或須要補足的。這些道理豈不是我們自己也須要知道,並持守的嗎?所以這卷希伯來書對我們也是十分重要的。

主要思想和分析

  既然這卷書信是特別為希伯來信徒寫的,尤其是為那些很有可能返回猶太教的信徒寫的,所以書中所論及的福音,是特別著重指出它比摩西的約和整個體系更超越。作者不是故意貶低舊約,而是特別表明新約的完全和無上,以致顯出新的超越在舊的之上。也不是故意縮小猶太教,而是說明新約基督教是猶太教的榮耀形像,是它的至終應驗,所以這書的鑰字是「更」(英文是better),大約出現了十二次之多(4,六9,七71922,八6「兩次」,九23,十34,十一163540,十二24)。除了這個「更」字,經文的思想也表達出同樣的意義,這書信的第一大段一開始就說主耶穌比天使更尊貴(一~二章);跟著論比摩西更榮耀(第三章):比約書亞更偉大(第四章);比亞倫更尊貴(五一八章)。第二大段論更美的約(6),更美的應許(6),更大更全備的帳幕(11),更美的祭物(23),第三大段論信心得到天上更美的家業(34),盼望得到更美的家鄉(十一16),和更美的復活(十一35),承受神給我們更美的事(十一40)

  本書次要的思想是「終極」——基督是神計畫的終極,十字架是救法的終極,新約是舊約的終極。請參考下列經文,裡面所記載的,都是一次過發生永不再有的事,亦即終極的事:六4,七27,九122628、十210,十二2627

  本書的結構是十分有層次和有進程的,不論在組織、修辭上,都比以前任何一卷書更有規律。可惜,曾有不少學者用所謂聰明的分析方法,把這書分析得「遍體鱗傷」,並沒有領悟書中的論點的彼此關係,和裡面三大分段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其實經文很清楚的表示出,十章十九節那裡有一個分段,之前的內容差不多全是教義性的,之後的內容差不多全是勸勉性的。此外,當我們小心讀的時候,我們應該發現一至七章重點是在基督的位格上;第八章至十章十八節重點是在基督作中保的工作上;然後十章十九節至全書的末了,重點是在以信心回應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現在將它們全部列出如下頁:

下列的表每一個小分段當然還可作更細緻的分段;盼讀者自己下一些工夫去研究,必有豐富的得著無疑;讀者自己研究有所得之時,其喜樂,其鼓勵,我們不單為此感謝神,更是羡慕不已。

一位新的和更美的救主(一~七章)

希伯 來 書

基督是「又新又活的路」

鑰節:「更美」和「全備」

中心資訊:十1922

  耶穌:一位新的和「更美」的救主(一~七)

      耶穌是神而人—比天使更美(一~二)

      耶穌是新使者—比摩西更美()

      耶穌是新領袖—比約書亞更美(113)

      耶穌是新祭司—比亞倫更美(14~七)

  十字架:一個新的和「更美」的約(八~十18)

      新約有更美的應許(613)

      新約開了更美的至聖所(113)

      新約有更美的祭物為印記(1528)

      新約有更美的結果(118)

  信心:一個新的和「更美」的原則(19~十三21)

      信心是這些更美之事的正確回應(1939)

      信心在歷史上有許多例證(十一)

      信心叫人忍耐,仰望創始成終的耶穌(十二113)

      信心在生活上有聖潔的表現(十二14~十三21)

末後的話(十三2225)

 
末後的話(十三2225)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論我們。」這是說,一切都是為他而有,卻沒有一樣超過他的。那麼既然古時一切所預指的現在實現了,為什麼又要再提古時的一切呢?古時一切之所以再被提及,是為要說明它們的作用到此結束了,正如「太陽出來,眾星就要退縮一樣」。

  耶穌基督遠超過所有的天使(一~二章),因為他是神子,天使只不過是僕役(19);他是創造者,他們是受造物(1012),他是統管萬有者,他們是被統管的(1314);他是具有神人二性的救主,所以他不但超過天使,而且還領許多兒子進入他的榮耀裡,使他們也升高超過天使(5910)

  相仿的,他也比摩西「更美」。摩西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大先知,可以說人類最偉大的中保和律法傳授者(第三章);但摩西只是人,亦只能在舊約中作中保。基督卻是神,是建立新約者(34)。摩西作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但基督是神的兒子,管理神的全家(56)。摩西見證將來更美的事;基督卻是更美之事的應驗者(56)

  他比約書亞更美(113)。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地上的迦南,卻沒有進入真安息,但耶穌帶領我們進入真安息,「歇了一切的工作」,與神一同享受屬靈的安息日(389)

  他比亞倫更美(14~七28)。亞倫是以色列人的祭司,基督卻是進入天上更美的至聖所的大祭司(14)。他有更美的祭司職分,因為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著亞倫的等次(610,七3171825)。而且他有更好的資格,因為他是無罪的、不死的。完全的(2627232528)。他所獻的是更美的祭物,因為所獻的不是牛羊,而是他自己,所以一次獻上就永遠有功效(27)

  請注意這個次序:天使、摩西、約書亞、亞倫,這一切都是為要指出基督和亞倫的分別。因為其中的大目標是要顯示出,福音比整個猶太教的祭司系統和整個舊約都更超越,它是神最高的計畫。

  再請注意,由五章十一節至六章二十節這一段,在結構上很明顯的應該要加以上一個括弧。因為論到麥基洗德與基督的話,到了七章一節才再繼續,這樣在這一組的章節上,我們可以寫上這樣的一句話:「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1)

一個新的和更美的約(八~十18)

  跟著上文所發展下來的,這新約的超越性和終極性現在全面的發揮出來了:就是更美的應許(613);更美的至聖所(114);更美的祭物(1528);更美的果效(118)

  請注意作者在開始講論下面新的論題之前,他先將上述的作一個小小的總括(15)。跟著他指出因著舊約的不完全,所以就需要有新約(613)。到第九章,他列出一連串的比對:屬地的和屬天的比對(151124);屬肉體的和屬靈的比對(101114);暫時的和永遠的比對(9101215);牛羊和神的兒子的比對(2324);影兒與實體的比對(2526);應許與應驗的比對(1,九11);無能除罪和完全成聖的比對(410);每年紀念一次和不再紀念的比對(317);永不停止的獻祭並經常侍立的祭司與一個祭並一位「坐在神右邊」的祭司的比對(1112)。這最後的一個比對可以說是整卷書信的中心: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罪過既已赦免,就不再為罪獻祭了。」(1418)

  試想想!——我們敬拜神的人永遠完全;一切罪過不再紀念;以後不再須要,也不可能有須要為罪獻上什麼祭!這是何等的果效!這不單是本書的最高峰;是當日那些希伯來的信徒們信仰出現危機的地方。現今作者把整個道理清楚的列明出來,叫他們明白何者輕何者重。當他們猶疑不決,不知道應該跟從新約好,還是返回去服在舊約之下好之時,他們看見這使人「永遠完全」的祭,就必然接受無疑——「不須要為罪再獻祭」這是叫人何等興奮的事!

  選擇的決定仍然在他們自己。當然作者是十分願意去協助他們的;所以由這裡開始,書信的內容轉為勸勉性,包括有懇求、提醒、警告、鼓勵、誘發等。

信心,是真正的和更美的方法(18~十三)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1922)但是,「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故意犯罪是指離棄真道,放棄信仰),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19222627)是的,這是不信的結局!但是,面對著這麼完備的救法,有誰會拒絕,有誰會背棄真道呢(3239)?請讀者們不要忘記,第十一章經已強調了信心是稱義的憑據(17);是得應許的條件(822);是得勝的秘訣(2338)。這樣看來,「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是何等的有效,因為「他坐在神的右邊」長遠的「為我們祈求」(十二12)

  這樣我們已經明白了這一段怎樣與前一段相連,只可惜我們不能花大多時間去詳細研究。事實上,這卷書信真是既偉大而又動人,我們深深的體會到,這短短的一課是不夠說明的。我們只希望在未放下這一卷書之前,再給讀者們幾點意見,但願這些意見會成為各位的幫助。

  請再想一想,這卷希伯來書所載,我們藉那「又新又活的路」親近神的教訓,是何等的奇妙——這是一條十字架的歸去路,也是一條在上面永遠為我們祈求的活路。羅馬書告訴我們,一個罪人怎樣可以站在公義的神面前?但這卷希伯來書則將更奇妙的真理啟明出來,就是罪人得稱義之後可以親近那位聖潔得像「烈火」一般的神。甚至還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入至聖所!我們認為讀者值得花多一點時間去詳細研究這「得親近」的真理,何等奇妙的真理。聖經指出我們之所以得親近神,並不是因為我們有多高尚的人格,也不是因為神偉大崇高的神性降低了。我們得坦然無懼的親近神,完全是因為「耶穌的血」(19),和「有一位治理神家的大祭司」(21)。換言之,我們得以親近神的憑據就是主耶穌的功勞,並他為我們向神所作的。

  請牢記:這親近神的權利,是我們在屬靈的事上和在經歷上最高的權利,其他的一切卻是為這一個而有的。新約既然有這麼超越的果效,自然就比舊約美得多。猶太教沒有這個果效,因為那將敬拜的人和至聖所隔開的幔子,是聖靈用來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8)。這幔子既然把百姓隔在外面,只有大祭司帶著立約的血才可以進入,所以幔子就是主的身體的預表——因為希伯來書十章二十節說,主耶穌藉自己的身體為我們造成一條「又活又新的路,從幔子經過」。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之時;第一件發生的事,就是「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廿七51)。感謝神,裂為兩半。感謝神,他把那幔子撕開了!

  我們要小心思想這卷希伯來書內的「所以」和「既然」等字。其他還有與「約」有關的「更美」和「更完全」的詞也是值得留心思想的。書中的勸勉和忠告是非常寶貴的,應該加以仔細研究;每一個教義性的道理都附帶著一個實踐性的勸勉(這是每一個傳道者萬萬不能忘記的程式!)。還有,「我們就」這幾個經常出現的字,也是這書的特點,值得我們詳細研究。此外,最重要的,是主耶穌在天上榮耀

的祭司職分,這是不容我們忽視的,要好好逐頁小心研究,因為這會使我們看到主耶穌更可愛的一面。藉此我們的心靈會被提上天去,信心會更加堅固,更勇敢的親近神。

  有一天晚上,一位年青人到來問我說:「倘若你所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能完全除去我們的罪是真的話,那麼,他為何還須要進到天上作大祭司,為我們祈求?」。答案當然是,雖然主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已經完全的赦免了我們的罪,但我們仍然沒有資格與神相交。我們須要主上到天上去為我們祈求,因為他在地上的死只能赦免我們的罪,他在天上為祭司的代求,才能叫我們得以親近神。

  我們的主不是亞倫的後裔,也不是屬利未支派的。他沒有照亞倫的等次為祭司,他乃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王又為祭司(1)。這是一個新的祭司等次(11);是一個真的祭司等次(16);是永遠的(17);是完全的(2628);是「凡靠著他的……他都能」的祭司等次(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

  像我們這一類的研究課程,根本不適宜談論聖經文學評論的問題;只是我們研究聖經的時候,有時也會遇到有關這一類的問題,這是在所難免的。例如希伯來書作者的研究,本來我們相信它是神所默示的就已經夠了。誰是作者對書中的教訓是沒有相干的。早期的基督教學者們並沒有因為這書的作者不詳,而否認它是正典;他們像我們一樣,承認它是神自己默示的作品。雖然是這樣,長久以來,各時代的人都感到十分有興趣去研究作者是誰;我自己也深信,讀者們也必有同樣的興趣——「到底作者是誰呢?是保羅呢?還是另有其人呢?」

  真希望有某一些秘密的資料讓我們發現,可以徹底解釋這問題就好了!可惜,誰能發現這些資料?誰有資料說他的發現能百分之百解決這問題?這裡,我們試圖勇敢地提出我們的意見。因為既然那些有資格的學者們的意見各不相合,我們這些平凡的人就可以有多少勇氣去提出我們自己的意見了。

  那些學者們意見不相合的情形如下:那位已故的阿爾福院長(Dean Alford)認為希伯來書在文法上,和詞藻上,與保羅所寫的書信不同,所以他說:「俄利根(Origen)說得好,只有沒判斷能力的人,才能幻想出一個人可以寫出兩種不同文筆的書信來。」但是那位傑出的希臘文學者,布隆非特博士(DrBloomfield)在他所寫希臘文新約一書內說:「我研究希臘文之深度,和辨認出各時代作品的廣泛程度,相信並不下於我本國任何一位與我同歲的人。所以我可以肯定的說,希伯來書作者的希臘文學並不比保羅的希臘文學更高深,以致我們可以憑文學的深度來判定希伯來書不可能是他寫的。」

  至於寫作日期方面,各人的意見也是不同的。阿爾福贊成是寫于使徒後期,彭比(J Barmby)在講臺注釋裡(Pulpit Commentary)卻認為其「內證」證明不會遲過主後七十年,所以他贊成在較早的時期寫成的。

  早期傳統的意見也有矛盾的現象。有時那些學者們甚至在他們自己的推論上出現矛盾,例如有人指出「這個早期的特別傳統,很明顯的對作者是誰這個問題有很大的幫助」。但他在稍後立刻又懷疑起來說:「這傳統有何價值呢?我們所能確實地知道的,只不過是在第二世紀亞歷山大的時候,這卷希伯來書的作者仍然是不詳,但那時一般人都接受傳統的觀念,認為是保羅的作品吧了。」

  結論是什麼呢?很難說,但依我們自己的意見來說,我們贊成作者是保羅。我們這樣說並不是過分擁護他。反之,假若有人證明是別人的作品,我們會更歡喜,因為這樣會幫助我們更有力的回答那些批評基督教只不過是保羅主義的宗教的人。我們要證明聖經的教義是出自基督的,是出自許多位使徒的,保羅並不是每一卷書的作者。但對於這卷希伯來書來說,我們相信是保羅作的有以下的理由:

  第一、我們相信傳統所說必定不會全無根據的。試想:到了大約主後一百五十年左右。亞歷山大的教師領袖潘代諾(Pantaenus)也曾引證希伯來書說一般人都認為是保羅的作品——那是說,當時保羅只不過死了七十年左右。既然一般人都同意是他寫的,那麼可靠性必定很大。倘若不是保羅寫的而是別人寫的,怎會這麼快就傳開,並且得到大眾一致的贊同呢?很明顯的,相信是保羅寫的這種信念一定是從更早的時候,甚至是寫書的時候,傳下來的,並且後來還得到俄利根(Origen)的證實。他當時跟隨革利免(Clement)作亞歷山大學院的領袖,他說:「上一代的人傳下來說這是保羅寫的」,當然意思是說,在潘代諾之前數十年的人,即跟隨過保羅的人一致認為是保羅寫的。

  有了這麼早的傳統證據,似乎保羅書信與希伯來書信之間的文筆不同點要變得次要了。我們同意到了第三世紀的時候,有其他作者主張不是保羅寫的。但正如講員注釋(Speaker’s Commentary)所說的:「那些認識保羅,又與他有親密來往的人,他們所作正面的見證,豈不要比那些數百年之後存疑心的人所作的見證更有分量嗎?」

  再者,保羅寫希伯來書似乎還得到使徒彼得的助證,因為彼得在他寫的後書那裡說(15):「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這句話最低限度證明保羅確曾寫過一封信給那些「散居」的猶太人,也就是接受彼得前後書的猶太人。倘若保羅寫的那封信不是希伯來書的話,究竟是那一卷書信呢?那書信如今在那裡呢?其他書信有什麼類似的跡象呢?

  第二、我們相信希伯來書是保羅寫的,因為書中也有足夠的內證。有一件相當有趣的事,就是甚至那些非常厲害反對作者是保羅的人,他們也承認書中確有保羅的特性。在第三世紀的俄利根,他是第一個以為作者不是保羅的人,但他承認「書中的思想是出自保羅的」。近代學者阿爾福院長,他引用俄利根的話來削弱傳統的說法,亦表示同意「書中的思想骨幹」是出自保羅的。學者德里支(Franz Delitzsch)主張作者是路加,所以他極力的否定書中保羅的筆跡,但是他亦不能不說:「這書使人有一個印象,就是好像有一位有創作力使徒在說話一般。倘若真的是一位使徒寫的話,那就只有保羅能寫出這樣的話。但事實上由開始到末了,這書所表現的作者不是保羅;因為它的形式不像保羅的,它的思想不是保羅的,雖然其中有些很像是,但大部分來說,都是保羅書信所從未有過的;只在結尾的部分,那種書信的形式似乎是保羅自己慣用的形式,其他人是不會這樣的。」此外,在我的腦海中,我還記得有另外一些明顯的例證,指出那些認為希伯來書與保羅書信有不同特徵的人,承認兩書之間確有許多相似的地方。

  當我讀希伯來書的時候,由開始到末後,我都感到它的語氣是帶有使徒教訓人的權柄的。書中的用詞溫和,但裡面確信的態度和肯定的啟示卻沒有被埋沒。書中的語氣謙遜有禮,但講的話卻是不容辯駁的。書中不但流露出一個信徒的思想,更流露出一位使徒的權威。即使是裡面的論點,亦不僅是以帶出結論為目的,而是以使徒不可駁斥的權威來解明一切的疑難。德里支(Delitzsch)也有同感,所以他說:「這書使人有一個印象,就是好像有一位有創作力的使徒在說話一般。」倘若這書真是一位使徒寫的話,德里支要問:「除了保羅以外,有誰能寫出這樣的信呢?」

還有一點引起我們注意的,就是作者在書中經常用「我們」這個代名詞來向讀者講話,似乎暗示到他是代表一組人說的(11,六911,十三1823)。約翰、彼得、雅各、猶大在他們寫的書信中從未曾用過這樣代表幾個人的代名詞。當然,在一些關係作者與讀者一起的經文裡,這個代名詞也有用過的。例如約翰壹書一章七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意思是作者和所有基督徒都包括在內;但用來代表作者自己和另外一些人向讀者們講話,就沒有了。奇怪的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經常用這個眾數代名詞。所以希伯來書與保羅書信相同,卻與彼得等人的書信有別。還有,希伯來書用「我們」的語氣是表示讀者們對作者和他的同人都十分熟識。所以,若果說保羅不是這書的作者,有誰可以配合這種情況代替保羅的位置呢?事實上在我們所認識的聖經人物中沒有一個是這樣的。

再者,雖然這書信經常被人認為是「作者不詳」的,但這不過是表面上是這樣吧了,因為,顯而易見的,在最後一章的經文,暗示出讀者對作者是十分熟識的。作者根本毋須掩飾自己是誰。試問,有誰能在這最後一章裡面,這樣的表示自己的身分呢?這一點即使是德里支也同意說:「我們在這裡似乎聽見保羅講話的聲音,別人是不會這樣講話的。」除了保羅之外,有誰會這樣說(1819):「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我更求你們為我們禱告,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若不是保羅,誰會加上這樣的一句:「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然後,結束之時還有一句很特別的話:「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有人以為,可能這末後的幾節經文才是保羅自己寫的話,因為二十二節說:「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這句話似乎不是指著整卷書八千多(英文)字說的!不,我們應該注意到,這最後一章,或者這最後的部分,其實是整卷書的結語——這一點同時解釋了許多人所注意到的問題,就這卷書信本來是一個論文,只不過結語的方式把它變成一封信吧了。如果結語清楚是出自保羅的手筆,那麼整個論文(別人懷疑它不是保羅的作品,是因為它是一個論文的形式,論文的風格,論文的用詞)亦必定是保羅所寫的了。

反對的說法不夠說服力

  第三、我們相信這書是保羅寫的,因為持相反意見的人,他們的說法不夠說服力。其中有些意見甚至不像有研究的學者所發表的;舉例來說,阿爾福院長認定二章三節不可能是保羅的話,他說:「作者將自己放在接受使徒所傳的福音的人當中,表示只有使徒曾聽過主親自講話,作者自己沒有聽過。」這樣一來,作者就不可能是保羅了,因為保羅「一向堅持自己的教訓不是從人領受的,而是親自從主那裡領受的」。主張希伯來書的作者是保羅的人,只能強解這一節經文,說「可能作者暫時將自己放在讀者的立場上來說這一句話」。雖然這種說法也是其他作者經常使用的,但我們難以想像保羅寫信給猶太人也會用這樣的說法,「試將這種說法比較一下像加拉太書一二兩章保羅極力維護自己的說法。倘若有人以為兩種說法合得來的話,那麼我們只能說,他的腦袋組織與我們的是完全不相同。」

  是的,我們的腦袋組織確實的與「院長」的完全不相同,因為我們認為,他所拿來反證作者是保羅的經文(3)其實是證實是保羅的好證據!他完全解錯了那節經文說:「作者將自己放在接受使徒所傳的福音的人當中……」其實作者根本就沒有提過「使徒」,也沒有提及「福音」;更沒有用過「接受」這字眼!請再讀那節經文:「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我相信不用指出「院長」錯解之處,讀者自己也看出來了。容我們直接問,這一節經文豈不正是暗示保羅嗎?照我們所知,主在世的日子他從未聽過主說任何一個比喻,未曾見過主行任何一個神跡;未曾遇見或看見過主。他之所以起來傳道,豈不是因為那位升了天的主,在大馬士革的路上第一次向他顯現,差派他,並且後來得到「聽見的人給『他』證實了」嗎?所以,十分清楚的這二章三節不但沒有否定保羅,反而證實是保羅了。

  當然,最主要的反證是「這書信的希臘文風格,與保羅其他書信的風格不同——希伯來書所用的詞是比較古老一些,同時也比較注重修飾;此外,書中論點的層次,整卷書的大綱系統,都不像保羅慣常所表現的。」為針對這一點,已故的安德遜爵士(Sir RobertAnderson)這樣反間說:「任何一個文學家在寫一卷希伯來書這樣重要的論文之時,都會較為注重詞句的修飾,表現出一種特殊的風格,是他寫普通書信之時所沒有表現的;為什麼保羅不可以這樣呢?」

  我個人不希望低估其中文法上和文學上的不同點,但我以為,反對的人未免過分誇大一點。試想,約翰福音的希臘文與啟示錄的希臘文有何等大的差別!——但是因為有了相當重分量的內證和外證,所有一流的學者都接受是約翰寫的。請不要忘記,保羅大部分的教會書信都是在較早之時寫的;而且是在極忙碌,極多逼迫,逃難與遠行之時寫的。寫書信的因素又是為突然發生的危機,眼看自己屬靈的兒女和自己親手所建立的教會出了亂子,他怎能不著急。還有,教會書信都是寫給外邦人;而希伯來書卻是在後期,大約是在坐監之時寫的。這時他可以安靜下來,不慌不忙的,慎思熟慮的,小心修飾的,將這論文寫給他的同胞,在這種情形之下,當然不像寫一封信給自己屬靈的兒女——外邦信徒——那樣倉猝。

  在我個人看來,上述的意見,尤其是對這位多才多藝的保羅來說,已經足夠證明他是希伯來書的作者了。當我發現原來彭比博士(DrBarmby)在他的講臺注釋書中論及希伯來書,也有相同的見解之時,我更加深信這是準確的。彭比博士也是根據文學的觀點來反對作者是保羅的,但他卻說:「這個意見(即保羅能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寫成希伯來書,正如我們在上文所指出的)對解釋這問題具有決定性的分量,只不過還欠缺一些有力的外證,不然就能準確地證明他是這書的真作者了。」其實,有力的外證早已有了,就是直接從保羅時代傳下來的傳統說法,清楚說明作者就是保羅,這是我們在前文已經詳細指出的:

  倘若有人認為這些證據還未夠,想要更多的證據才能解決這文學上的困難的話,我們還可以提出一點解釋。我們相信希伯來書裡確有許多希臘文的文筆風格是出自路加的手筆的,因為路加一直伴隨保羅,到死方休(提後四11)。請不要誤會我們所說的,以為路加用自己的話把保羅的思想寫出來。思想和句語都是保羅的,只不過由路加代筆之時,路加把保羅的句語稍微加上文法上的修飾吧了。這種情形就是我們自己也經驗過。不久之前,有一位老太太請求我替她寫一封信給她的一個女兒,她一邊講,我一邊寫,她的每一句話我都原原本本的寫下來,只在修辭和文法上稍微的修飾一下(當然還要小心保存她自己的話),就將那封信寄出去了。那封信一開始是這樣寫的:「親愛的瑪迦列,我用打字機打這封信給你,免得你看我這老得發顫的手所寫的字,看得辛苦……」不久,她的女兒回信說:「信中的語氣,和對事物的看法,完全是我母親的,我瞭解她一向的性格和講話就是這樣。不過,句子的文法用詞,當然就不可能是她的了。」

其他作者的說法難以成立

  請問我們還可以提出那些可能性更高的作者呢?嚴格來說,只有四個人較為有可能,就是路加、巴拿巴、羅馬的革利免、亞波羅。

  先拿路加來說,作者不可能是他。因為我們相當有把握知道他是一個外邦人。在歌羅西書四章十至十四節那裡,保羅清清楚楚的把他從亞裡達古、馬可,和猶士都這三個猶太人中(11)分開出來,並且把他放在以巴弗和底馬這兩個外邦人中間相題並論。再者,他的名路加是希臘人的名,他所寫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都以希臘官式的獻書詞為開始。但我們知道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地地道道的希伯來人,這是無容置疑的。

  至於巴拿巴,他是一個利未支派的希伯來人,所以,他有可能是希伯來書的作者;但有什麼證據支持他呢?沒有。主張他是作者的人只有主後一六至二三年間的特土良(Tertullian),但他並沒有發現什麼證據來支持。有另一卷書信早期教會的教父們以為是巴拿巴寫的,但這書信的真實性是可疑的。退一步來說,倘若那卷書真的是巴拿巴寫的話,那麼事情就明朗了。我們可以確實的說,希伯來書一定不是巴拿巴寫的,因為兩卷書不論在風格或在情操方面來說,都是完全不相同的,試問一個作者,怎能寫出兩卷完全不同風格的信來呢?倘若那卷巴拿巴書信不是他寫的話,那麼我們就連一點證明他曾寫過書信的線索也沒有了;為什麼我們偏要推測是他寫希伯來書的呢?

  革利免有沒有可能是作者呢?他不是羅馬最早的一位主教嗎?不,因為若是他寫的話,為什麼羅馬沒有半點傳統的說法提及他?為什麼羅馬教會長久以來抗拒希伯來書的教訓呢?為什麼革利免寫給哥林多的書信,與希伯來書的風格完全不同呢?

  亞波羅又怎樣?從沒有人會想到是他寫希伯來書,只有馬丁路德這樣猜測吧了!不錯,他的可能性十分高。阿爾福院長也大力支持這個說法。但是有兩個更有力的反證:(1)從沒有一位古代人士(古代的人當然比我們現今時代的人知道得更多)提過他;(2)亞波羅是亞歷山大的猶太人;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豈不是一位長期與耶路撒冷有來往,並且十分熟識聖殿和猶太基督徒的猶太人麼(十三23)

  所以,整體來說,我比較贊成保羅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其他的可能性較低。
── 巴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