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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七章

 

7:1-28  基督照麥基洗德的體系作祭司

 

1-3  麥基洗德預表基督

 

在職位上,二者都是王,又是祭司(1)。

 

2          「麥基洗德」這名的含意,也可應用在基督身上──

            「麥基」原文有「王」的意思,

            「洗德」:即「仁義」、「公義」,

            「撒冷」:即「和好」和「平安」;

            耶穌可稱為「仁義王」、「平安王」,因為人藉著祂得稱為義,又得與神相和(羅5:1; 參賽32:17)。

 

3          麥基洗德無父母、無生死,並非表示他一定不是常人,這裡主要指出聖經並無此等資料的記載,以致聖經中的麥基洗德也有神的兒子那無始無終之特點,足以作為基督的預表。

 

4-7  麥基洗德在位分上超越亞伯拉罕

 

本段(承接1-2)借用創世記14章所記載之事蹟 , 表明麥基洗德既然收納亞伯拉罕(不同族類者)所獻的十分之一,又給亞伯拉罕祝福,他的位分顯然較亞伯拉罕為大。

 

8-14  麥基洗德的祭司體系取代了利未的體系

 

作者從麥基洗德與亞伯拉罕的關係,引出麥基洗德與舊約祭司制度之間的比較。這做法並非牽強,因律法規定,祭司必須是利未支派中亞倫的後裔(出29:9), 而利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甚至可說是在亞伯拉罕的腹中,所以亞伯拉罕的舉動充分代表了利未 (9-10; 參創25:23)。

 

 

8          「在這裡 ...... 之一的」:是指利未支派的祭司;他們都必死去,職位由子孫繼承。

            「在那裡 ...... 之一的」:是指麥基洗德;單從與他有關的記錄來看,他的生命並沒有終結,職位不須別人繼承。

 

11        利未的祭司體系,不能發揮完全的功效,所以便須要在利未支派之外另立祭司,而以利未後裔為祭司的律法(民18:22-23)便必須有所更改(12),因這另立的祭司(即13之「這話所指的人」)是屬猶大支派的耶穌基督。

 

15-28  基督超越利未祭司

 

基督是按麥基洗德的體系作祭司,有五方面比利未支派的祭司超越:

 1.基督的祭司職分是永遠的,並洋溢著永恆生命的大能 (15-17),而利未的祭司體系則是根據「屬肉體的條例」(16),所牽涉的:壽命的祭司、動物的祭牲、屬物質的祭壇等,都是可毀壞的。

 2.利未的祭司體系,不能叫人得以完全,但基督卻使人直接與神相交(18-19)。

 3.亞倫後裔作祭司,是依照神的吩咐(見出28:1), 但基督的職分有起誓為實據(20-22)。

 

22        「中保」:原文作「保證」(與來8:6之「中保」不同; 參串23),神為基督而起的誓保證新約的成全。

 

 4.23-25節重覆8節之論點:利未祭司因死亡須要替換,但基督是永遠為祭司,祂在神面前不斷為人祈求,所以人的救恩絕不會因祭司的更換而失去了保障。

 5.基督身為神的兒子,徹底地履行了大祭司的職事 (26-28),祂既沒有犯罪,就不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永遠成全了救贖的工作。但舊約的大祭司,既有人的軟弱,故須經常為自己的罪獻祭,才可替百姓獻祭贖罪。──《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