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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四課

 

第十六課  民數記  之四

 

題示:讀二十一至三十六章兩遍。

 

      「以前一個尖酸刻薄的科學家譏誚聖經只是『原始的敘利亞神怪文集』,是『猶太教的舊瓶,盛著科學的新酒』。這個口不擇言的傢伙化灰了,聖經仍然存在,因為它實在是書中之書;科學的老酒在地窖發酸,新的葡萄又當造,但聖經仍然屹立於天地間,它的青春是永恆的:當新的科學家及他們的理論已被人遺忘,存在了幾千年的聖經仍然在每一個角落被人研讀,因為它才是宇宙問唯一永恆的智慧、真理、美善,與及安慰。」

         

                               ——杜拉斯(James  Douglas

 

    第三部分:新的一代(二十一至三十六章)

    (加低斯至摩押平原)

 

    沉悶的兜圈子過去了,新的黎明正露魚肚白;舊的一代過去了,新的一代已整裝待發;亞倫離世了,以利亞撒接續他的職位:摩西亦快要歸到他的列祖去,約書亞被委任為新的領袖。歷史的時針已走到一個新時代的起點,以色列人要越過摩押平原,重新邁向迦南,得著那應許地。在民數記最後一部分,共有下面三大段:

        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新的數點: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新的訓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1)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由加低斯至摩押平原大約需時四至五個月,這是從下面兩處經文得來的資料:

   1)以色列人大約在亞倫死後一個月才離開何珥山(二十29),而亞倫是在出埃及後四十年之五月初一日離世(卅三38)。

   2)同年十一月,他們就抵達摩押平原(申一35)摩西是在那裡向他們重申舊命,這就構成了申命記。

    其實以東人若肯讓以色列人穿過他們的領土,路程就會短得多,也不必四五個月才去得到了(二十1422,廿一4)。

    其間主要的滯留及意外,二十一章都記載得很清楚。二十一章開頭有兩件事情,是極堪注意的:

    其一、神對以色列人新的反應——「耶和華應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們」(第3節);在那三十八年飄流的日子,以色列人離開了神的旨意,神並沒有如此答應過他們,只要翻開申命記一章四十四節我們便清楚了——「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但現在他們翻到歷史新的(也是真的)一頁,約的特權再一次臨到他們:以色列人向神呼求,耶和華就應允。我們真要銘記教訓啊!什麼時候我們離開了神的旨意,任意生活,祈禱的力量就消失了,止住了,到我們重新返回神那裡,行他的旨意,就沒有人能與我們為敵。離開神旨,我們只是一個浪子,飄流曠野;行在神的道路,我們才是一個有清晰目標的客旅,是基督的精兵。

    其二、以色列人新的勝利「耶和華……把迦南人交付他們,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第3節)他們就稱那地為何珥瑪。在飄流之初期,他們在何珥瑪打了一場蒙羞的敗仗,但在飄流之末期,以色列人帶著神的旨意和香氣,在這個曾蒙羞受辱的古戰場大大得勝了。對我們來說,這真是再清楚也沒有的了,我們若離開迦南,面對屬靈的仇敵時就會敗得一塌糊塗,遵行神的旨意卻是得勝的不二法門。

    跟著四至九節就是火蛇與銅蛇的事件,稍後我們再看它預表的教訓;我們先留意他們為何會招至火蛇之災——以色列人的灰心喪志(參第4節)。他們本想穿過以東地直取摩押的,卻被以東人所拒,以至要繞路而行,不單是說要走多許多路,更致命的是他們感到灰心,是這個洩氣使得要走的路更長,更難走:而這次洩氣還是發生在他們剛剛大獲全勝後不久的時候:我們在得勝的時候要特別儆醒,因為情緒低潮常是跟著勝利之後而來的(以利亞之求死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他們一被以東人拒絕就洩氣了,跟著又重蹈覆轍,發怨言,立刻刑罰就來了(46)。我們留意,被學起的銅蛇與及招災的火蛇在外形是一樣的,目的是要提醒他們的過錯,同時亦預備了醫治。同樣地,在加略山我們看見自己的罪,亦找到(在同一的地方)永遠的救法。

    經過了好些路程,他們來到比珥的井(1618)以色列人曾在這井旁歌唱——「當時以色列人唱歌說:

        「井啊!湧上水來,

        你們要向這井歌唱;

        這井是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

        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

    我們要為這歌感謝神!昔日怨言所不能作到的(參第5節)謳歌卻可成就(參第17節),自過紅海高歌之後(出十五章)他們直到現在(四十年多了!)才再唱。

    以色列人為什麼會在井旁突然唱起歌來?他們是否終於發現無論往那裡去,活水的磐石都隨著他們?或是他們真知道只要唱信心之歌,就是乾旱如沙漠之地也有活水的供應;而且磐石被擊打一次就夠了?也不需要兩個磐石才能滿足我們各種新的要求?這些我們不知道,我們只知道加略山上的磐石(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被擊打一次,活水就永遠能供應千萬乾渴的心靈。我們是否常活在湧流不斷的活水中,靠著聖靈而生活?我們是否知道在堅硬的地層下正躺著清純的活水,等著我們用祈禱和謳歌的聲音去把它釋放出來,滿足我們各方面的需求?我們是否在救恩之泉不斷地吸取?這謳歌和活水叫整個沙漠改觀了!使本章之後滿了得勝的歡欣,假如以色列人懂得在加低斯唱信心的歌,三十八年悲慘的生活就不會發生了!

    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是記載著聖經中最奇怪的一個人物——巴蘭。我們在本課之附錄裡會較詳細地討論他的問題及特性,這裡從容了。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本是插入的,我們可把二十一章之結尾和二十五章之開頭連起來讀便知了。值得注意的是,現在他們連敵人最險惡的計謀都得勝了,他們又再按著神的旨意向前推進。巴蘭本欲咒詛的,結果卻被逼要去祝福!

    但真是悲哀,以色列人又再偏行己路,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二十五章——可怖的一章——一開頭就說:「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他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以色列人與巴力昆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廿五13

    從三十一章十六節我們知道,巴蘭雖然咒詛不成,卻獻了這條詭計,叫摩押和米甸的女子勾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這樣成了可憐的犧牲品,中了計。讀這章真叫我們不暢快,二萬五千人在審判中(瘟疫)死亡,這與他們最近的勝利成了多強烈的對比!一個有如此高貴呼召和啟示的民族,竟犯上淫亂和拜偶像之罪,這是一個怎樣的悲劇!無論怎樣,它告訴我們單有外表的律法和理想——不管有多高多純——是不夠的,我們需要的,是內在的悔改,使我們屬肉體的性情可以改變過來。

 

2)新的數點(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又再是軍兵報名上冊的時間,把這一次與上一次的數點並排來看,相當有意義:

 

                       

 支 派

舊的數點

新的數點

  

  增 加

 流 便

 西 緬

 迦 得

 猶 大

 以薩迦

 西布倫

 以法連

 瑪拿西

 便雅憫

 

  

拿弗他利

  46500

  59300

  45650

  74600

  54400

  57400

  40500

  32200

  35400

  62700

  41500

  53400

 603,550

  43730

  22200

  40500

  76500

  64300

  60500

  32500

  52700

  45600

  64400

  53400

  45400

  601,730

   6%

  63%

  11%

 

 

 

  20%

 

 

 

 

  15%

 

 

 

 

 

 

  18%

  63%

  29%

 

  28%

 

    新的士兵統計約比舊的略為減少,而在個別支派的數字來說,則各有升降,單憑這一點就可說明這些統計數目是真實可靠,因為若是憑空捏造,這個殊不容易的差別就會被忽略了。

    新的數點跟民數記全書的主題不謀而合。四十年前,男丁的人口大約是六十萬,四十年後仍是六十萬。整整四十年過去,人口並沒有增加什麼。原來他們不單在行程上是停頓了,連人口數字也一樣的沒有進步。某些支派人口顯著的下降,可能跟瘟疫有關係。從二十五章十四節我們找到一點支持,西緬支派人口下降六·四成,就是因為巴力昆珥的罪,招來瘟疫的審判。

    五十三至五十六節是論分地之原則。而五十七至六十二節則是利未支派新的男丁人口數字。跟著人口統計後,就是西羅非哈之女為父求產業(二十七111)這段是不解自明的。

    接著下來,就是神告訴摩西將會壽終於此(1214),而摩西的反應卻是感人無比:

   「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可以在他們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導他們,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廿七1617

    沒有半點為自己的意念;叫他掛心的,是神自己的名字和百姓的福樂。他們若能行主的路,他便心滿意足了。願這資訊感動我們的心。摩西祈禱之後,神便曉諭他公開立約書亞作他的繼承人,這就完結了二十七章的記載(1823)。這裡有新的軍力、新的領袖,和新的進取目標。

            「摩西按手

              在他頭上、囑咐他、

              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說的話。」  23節)

 

3)新的訓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我們不會用太多的篇幅來討論這一段。二十八章和二十九章本應歸入同一章內,都是論到獻給耶和華的各種祭禮,是把利未記二十三章所講的加以補充而已!

    每日獻的祭(廿八38

    安息日的祭(910

    月朔獻的祭(1115

    逾越節的祭(廿八16~廿九40

    至於它們預表的教訓,可以參利未記那部分。

    我們只需注意這裡兩個新的祭:安息日獻的祭和月朔獻的祭都是這裡才開始有的。每日獻的祭,在出埃及記廿九章卅八至四十二節已有提及。我們相信這個祭一直維持到那個時候,沒有中斷過。這裡重新提及,只因為它是整個獻祭體系的基礎,一切其他獻的只是加上去,而不是取代它。

    就表記一方面而言,一切的祭禮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二十八章說是「我的供物」(編者按:英譯本作「我的糧」),神在基督裡找到真正的喜樂,能滿足神的心。

    三十章是許願之例:(12)——對男人;(35)——對閨女;(68)——對訂了婚的少女:(9節)——對寡婦;(1015)——對妻子。有關神怎樣看許願一事,請參看第六章之解釋。這裡重申許願之例,是以防有人冒失許願——不管是輕忽地許願,或輕忽地背約都不行。許願只能向神自己許(23),是不容違背的(2915)。對閨女來說,他父親要負責任(35);對訂了婚約的,神就警告她們不可有口無心地亂許願;對妻子來說,則作丈夫的要負責(1015)。

    這裡,我們要學的功課真多。我們與神之間總有某處是特為許願立約之用的,不管我們許的願是要奉獻自己跟從他,是用禱告事奉他,是奉獻金錢財物,是禁食,或是任何其他,總之這個特別保留作我們向他許願的地方,會叫我們對神澎湃滿溢的愛或感謝得到一種蒙福的宣洩,無形的愛藉著有形的媒介來表達,顯得更充實、滿足;但我們一定要極之小心,願既起了,就說什麼都不能違背,這是我們一生中再沒有更尊貴神聖之約的了,無論什麼代價,都必要向主實現。再者,我們豈能不誠心誠意,且又懷著

    無比敬虔與感謝之情來向主說:你既用至高無比的代價救贖我們,我們又怎能禁止自己不亟亟地擺上,給那該受一切愛與誠的主來使用,來享受!

 

殺戳米甸(三十一章)

 

    三十一章是神命令以色列人跟米甸人宣戰,要奪財物,殺男丁,擄婦孺,焚城池。通常我們對這些紀錄都不能接受,甚至起反感,慈愛的神為何如此嗜殺?這對我們一般的道德似乎是太難接受了?對於這點,我們怎樣解釋?怎樣自圓其說?

    我們要特別留意一個重要的詞語:「報仇」。這是神的命令:「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的仇。」(第2節)摩西傳達神的命令時,則說:「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第3節)我們若正視這個問題,第一點要弄清楚的是,向米甸人宣戰完全是出於神,以色列人只是執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計畫而已,對這事件的本身來說,執行計畫的以色列人在這行動上,是沒有道德上的責任,因此亦不需要為道德之善惡與否作任何辯護;他們作了這事,我們要窮究的則是這件事本身,而不是作這事的人。這是從開始就要確立的一個觀念。

    向米甸宣戰不是出於人之嗜殺,只是神的審判,是為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的仇」;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是怎樣的?以色列人本來與米甸人無仇無怨,米甸人行詭詐陷害以色列人,利用摩押的女子誘使以色列人犯姦淫而招死亡,這是「以色列的仇」。他們明知(透過巴蘭)陷以色列於拜偶像的罪就會招耶和華的大怒,他們仍明知故犯,這是立意千犯神的聖潔,也就是「耶和華的仇」(請參廿五章),有了上述兩個原因,就叫我們不得不承認米甸人是罪有應得的。

    從遠一點來說,神命令以色列人毀滅米甸人,本來就跟神要毀滅迦南人是同一類型的(出廿三24;申七16等)。很多時候,我們那種婆媽式的所謂憐憫就會大為迦南人抱不平:神怎可能發動這種血腥的戰爭?我們這樣想就是以為我們比神更公義!我們這樣說就是表明不能接受這個啟示的記錄,但我們若肯心平氣和來瞭解當時迦南人的亂倫淫穢生活,真去明白利未記十八章(特別是242730節)的意義,我們又怎能(若我們是誠實的)不承認神除了這樣作是無法維持公義,亦不能使其他無辜民族不受其沾汙?

    至於該用什麼方法來處理這個局面,他當然有絕對權柄來決定:他要割除。這好比一個醫生診斷一個息了毒瘤的病人,在還可醫治的期間,他就要動手術把它割除,手術當然會引起痛苦,但若不及早根除,就必會殃及旁的健全組織。這對當時迦南的情況亦是一樣,神揀選了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來執行他的計畫,他一定要採取各種辦法來保證他的子民免於敗壞。他命定以色列人要剿滅米甸人,我們就相信這是最好的方法,一方面是必要的嚴厲,另一方面亦是對以色列人的恩慈,好叫他知所警惕,日後不敢重蹈他們的覆轍。

    好,我們且退一步來想,假如神用的方法不是殺戮,而是饑荒、地震、火災,或其他我們知道的天災人禍,而至終都是一樣的死亡。那些說神是不公義的人自然無話可說,只是一來神要以色列人及當時別的鄰邦學的功課,又怎能藉這些「聾啞的媒介」帶得出來,人都會以為只是偶然的不幸而已。再說,誰的方法比較仁慈呢?一刀了事,或是挨它三五個月的饑饉才死亡?

    我們一定要清楚又誠實地面對這一問題,假如我們相信神是有全權管理天下萬邦之興替盛衰,那麼對於一個已落在罪深孽重的國家,我們就更要相信他有絕對權力來刑罰這個國家,至於他會用什麼方法來達到這個目的,他也有絕對的自主權來決定的。

    至於對米甸人報的仇,看樣子是太兇殘了——「你們要把一切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第七節):我們若以上述之觀念來看這一件事情,就會明白神為何要下這一度命令。原來以色列人果然自以為宅心仁厚,沒有殺戮米甸的婦人和孩子,只俘擄他們回國。摩西發怒了,他明顯指出他們的不順服。而且從上文下理,我們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之所以不殺米甸婦人,其動機是性欲方面多於仁慈的。早期就是這些女人在什亭引誘以色列人,使得二萬四千人死亡(廿五9),現在又該怎樣辦她們?不錯,從人方面說,殺一個手無寸鐵的女人好像是不可能的,但對米甸人來說,到底是男人可怕呢?還是女的比男的更可怕,她們不單招來身體疾病的傳染,更會敗壞全營的人的道德生活。

    因此,為了對以色列的男人和女人(作妻子的和未嫁的)公平,特別是我們想到米甸女人帶有的性病,殺戮她們就很有理由了。我們也相信摩西在下十七節的命令時,他也會想到這些理由的。(儘管如此,之後仍有三萬二千個沒有出嫁的女人留下!參35節。)

    再說,殺戮孩子又怎樣解釋呢?好,假如不殺孩子,全都帶回以色列境內,養在以色列家中,以色列人年過一年地看著整個米甸族在他們境內成長,那簡直就是瘋狂的,結果必然引起國際間更大的悲劇,比今日中東之阿猶問題複雜千百倍。

    假如不殺他們,把他們全趕回頹垣敗瓦的家園,至終會怎樣,還不是死在饑荒與疾病中?這命令看是殘酷的,卻只是割除毒瘤的「殘酷」!對待無情的罪惡,就需要用無情的手段,今日不適當的仁慈只會引起明日更嚴重的悲劇。當仁慈成了妥協,那不單對無辜者是殘酷,對犯罪者也只是一種虛偽的仁愛而已。

    我們還要公平地看這一段經文,整個記載,我們沒有看見以色列人是濫殺嗜血,沒有虐待或對婦人殘暴——而這一切還是昔日戰爭所常見的呢!

    在這戰役中,有三件事是很特出的:

   1)勝利是容易的。

   2)擄物是豐富的(2547)。

   3)以色列人沒損折一兵一馬(49節)。

    假如昔日以色列人肯聽神的話,謹守遵行神的誡命,他們又會多容易便全把迦南人清除,我們的歷史亦完全改觀了。

 

最後幾章(三十三至三十六章)

 

      在三十二章,流便、迦得,和瑪拿西三支派要求住在約但河東之地——剛佔領之土地。這要求看來是合理的,因為他們的「牲畜極其眾多」——就像一切尋求妥協的要求一樣,但那只是妥協而已。以色列人之份是在迦南境內,不是迦南境外。他們只是憑眼見來選擇(「他們看見」第一節),就像昔日羅得一樣(創十八1011),他們不是憑信心,不是以神的旨意來選擇,他們滿足於應許地之外的「可牧放牲畜之地」。這是典型的「屬世」基督徒的預表。在歷代志上五章十八至二十六節,和列王紀下十五章二十九節,就看見他們這個選擇所造成的結果:

   1) 向鄰邦的偶像彎腰。

   2) 是第一批被擄的人。

    他們的後裔在耶穌的時代,情況更慘,可參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十七節。

    三十三章則是以色列人自埃及至約但河旅程的撮要,我們不覆述了。

    三十四章則是分迦南地的經過,我們在這裡只提出一點請大家注意,就是他們所得之疆界遠比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為小(請參創十五18)。個中原因,稍後再詳述。他們所得之地,一直向東伸展,直至今天的幼發拉底河。

    有關三十五章的逃城,我們要注意下列數點:

   1)它們的數目(68

   2)它們的目的(912

   3)它們的位置(1314

   4)它們的規例(1534

   5)它們所預表的(應連著其他有關經文一起研究。)

    最後一章(三十六章)則是關於保存產業的條例,這個也可以用來解釋我們在基督裡的產業,是絕對穩妥的。這就完結了摩西五經中第四本書了,我們實在應該自己再花功夫去發掘裡面的寶藏!

── 巴斯德《民數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