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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第一課


   題示:一口氣把路得記讀完。
 
   這是對真正認識聖經的人最豐厚的報償之一。鮮有像它那樣蘊含著采之不盡的寶藏。你愈讀就愈覺得它是一本讀不完,也是不願意合上的書。虛心的人都會發現從本書所得到的是那樣截然不同,就更叫本書的地位特出了。至於聖經是神所啟示的證據,實在沒有比路得記展示的更有力,它叫敬虔的讀者得著的,永遠都是最新鮮,最有力的。

           ——皮爾遜博士
 
  無價之寶總是埋在不顯眼之處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會發現奇葩異花,陰霾滿布的天空會突然出現彩虹,或是一個遠足的人走到山窮水盡疑無路之際,一拐彎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這就是路得記,一首奇麗無比的村景詩。

  它一開頭就說:「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很明顯,本書的時代背境是在士師時候——正如我們說過,那是一個悲慘的時代,但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記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顆苦藥後的涼果,一個酷熱跋涉後的涼亭。我們不大會期望一本如此美麗可愛的路得記,竟是發生在士師的時代吧!

  讀完士師記,就叫我們深信道德敗落是當代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但翻到路得記,我們看見在墨黑的天空現出了螢光,在全國衰敗淪亡之際,仍有尊貴的愛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這無疑是沙漠的玫瑰,廢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為之一清。

   尤有進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這件事挑出來寫成書(可能是基於它與大衛王位的特別關係),我們就很有理由推測同類的事情必不止一兩件,其他的只不過沒有記錄吧了。就是因為這緣故,麥拉林先生說:「歷史中最黑暗的時代,實情可能不像表面看來那樣糟的。」

  這本小小的傳記是以故事形式表達出來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敘述的是一個摩押的寡婦對她婆婆——一個希伯來的寡婦——赤膽忠誠的愛,與及她的報償。

  這故事的真實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瑩的單純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它告訴我們一個真實發生過的事實,裡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穌基督的族譜出現過,莫理遜博士(Dr.James Morison)說得好:

   「本故事所牽涉到的關係十分微妙,它若有不盡不實的地方,必會立刻被發覺。因為整件事與皇室的族譜有關,書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衛王的先祖,它特別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統!大衛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個成員,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這血統還不是很遠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們不可能置之淡然的。再說,皇室內外一定常會談論,研究這個歷史事實,因此執筆編寫本書的人絕對不敢掉以輕心,寫出有違實情的記錄來,任何杜撰的事實或渲染的羅曼史,必然立刻給皇室成員或當時的群眾——大衛王的崇拜者——指出來。」

  獨特的地位

  聖經六十六卷中,只有兩卷是以女人的名字為題,一是路得記,一是以斯帖記。她們的對比十分強烈:路得是一個外邦女子,活在希伯來人之中,又嫁給一個希伯來人而成了大衛王的先祖;以斯帖是一個希伯來人,活在外邦人中,又嫁給一個外邦男子而成為一偉大王朝之後。路得與以斯帖都是非比尋常的女人,但路得記特出的地方,是聖經中唯一以整卷書之篇幅來記述一個女人的事。

  路得記是一本愛情故事——一本描述偉大而尊貴的愛情故事,一種越過鴻溝與偏見的愛情,但它奇特的地方倒不是發生于少年男女之間的愛情,而是婆媳之間的,正如郭斯博士(DrSamuel Cox)說:

   「這是一個發生于兩個女人之間的愛情,對我們近代的人可能顯得奇怪,但它確是一個年輕的寡婦對她婆婆的愛——一種強烈而尊貴的愛!」

  它另一個獨特的地方,乃是在那三個重要的人物中——拿俄米,路得,波阿斯,作者在每一個情節中,都特別指出路得過人之處,我們不要忘記,她是一個外邦人,而其他兩個(都是十分特出的)卻是希伯來人,只要想一想,在希伯來民族那種強烈的排它性中,這種寫法絕不尋常的。作者把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這個摩押女子身上,使她超越波阿斯與拿俄米,甚至超越當時之以色列女子,這並不是作者有所偏袒,實在因為路得之美德像金鋼鑽一樣,光芒四射,是掩蓋不了的,作者只是忠實地記錄下來而已。有人作了如下的評語:

   「本書對非希伯來人的記載,是十分公平,甚至是慷慨的,就是對其他人也如此,以利米勒離開父家,遷居外邦,路得記沒有一言半語苛責,路得的嫂嫂俄珥巴離開婆婆了,作者也沒有說不是,反倒寫出她本欲留下陪她的婆婆,直至拿俄米催她,她才離去;而對路得,作者其實沒有加上任何讚美的說話,他只是把事情的經過忠實地記錄下來。它向我們顯明真理!敬拜真神是沒有國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來自什麼國家,清潔無私的愛,永遠都會蒙神悅納。它也指出蒙揀選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權不是獨一的、專利的,它邀請列邦萬國的人都來,投在耶和華翅膀下,我們若是信靠她,本來屬於以色列人的特權,立刻就會臨到我們身上。

   還有更特出的是,這個年輕的摩押女子不單嫁了個以色列的丈夫,日後更成為大衛的曾祖母(參四1822),且在彌賽亞族譜中占一席位。在彌賽亞族譜中,一共提過四個女人的名字,另三個是他瑪,喇合,和拔示巴,這三人都叫我們想起她們不潔的行為,唯獨與她們並列的路得,卻為她們平添三分光彩。

  小心研究自亞當到耶穌基督的族譜,就會發現共約六十代,而六十代中又約以十代作為一組,每一組均代表著彌賽亞來臨的一項真理,我們先看第一個十代:

    亞當      塞特

    以挪士     該南

    瑪勒列     雅列

    以諾      瑪土撒拉

    拉麥      挪亞

  挪亞是第十個人,撒但想從人類歷史的起點就破壞彌賽亞的希望,使亞伯被殺,它失敗了,於是又在第十代挪亞的時候,叫整個世代的人都敗壞了,但在所有人都離開神之際,有一個人卻與神同行,在那世代是一個義人(創六9),到全人類都遭受毀滅的時候,這一個人和他的家庭卻得以保存;撒但一切的能力,以致人類所有的罪惡,均不能叫神的計畫落空。我們再看第二個十代:

   閃      亞法撒

   沙拉    希伯

   法勒    拉吳

   西鹿    拿鶴

   他拉    亞伯拉罕

  在這裡,亞伯拉罕也是第十個人,他是選民之父,彌賽亞之族譜亦由他而起(參太一章),是神特別親密的一個朋友,領受神特別的啟示,神亦向自己發誓要賜他一個無條件的應許。我們再看第三組的十代:

   以撒    雅各

   猶大    法勒斯

   希斯侖    亞蘭

   亞米拿達  拿順

   撒門    波阿斯

   這裡,波阿斯也是第十個人。波阿斯又怎樣呢?這正是小小的路得記要告訴我們的(到這裡,我們豈不更看見路得記的珍貴呢?)是波阿斯把一個外邦的女子帶到大衛與彌賽亞的族系去,路得既能進入那系列,豈不也表徵地把一切的外邦人都帶進去嗎?現在外邦人與猶太人都可同沐於一個希望之下,同等候一位彌賽亞——那個外邦人之光,以色列人的榮耀的彌賽亞。不錯,路得對我們這些外邦人的意義尤其重大,她在彌賽亞的族系裡,像一顆外邦之星,焰焰生輝。

   (另外三組稍遲再述。)

  寫於何時?

  本書發生的時間是在士師時代,但成書時期約在大衛作王的時候,這推論是根據下面的思考而成的: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1)原文是作過去式,句之前且有一句「那日子已成過去」,不曉得中譯本為何略去。這句很明顯地指出成書時間是在士師之後,而作者是回顧過去曾發生過的事。

   (2) 四章七節提到曾在士師時代流行的一些習俗,這表明到寫書的時候,該習俗已成過去(故作者用「從前」一詞),而要一習俗過去,必要相當時日才成。

   (3) 第四章尾之族譜,一直記到大衛一代,然後便停住了(參四1722),假如是在大衛之後才成書,為何要停在那裡?若是在大衛之前成書,則更無可能提及大衛這個名字。

   (4) 大衛統治的時間,長得足夠叫在士師初期或中葉流行的習俗,慢慢消失(譬如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吧),我們都知道,大衛是耶西第七個兒子,又是波阿斯的曾孫,連同他登基後的日子,這就會跟路得記所發生的事相距約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左右。在另一方面說,大衛作王的日子,也不會長到忘記路得記中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細節。本書若在大衛之後才寫,就會有這個危險。

   (5)大衛作王的時候,是希伯來歷史中書寫相當發達的時代。大衛本身就是一個喜歡寫詩作書的一個人,他一定會招聚不少文人墨客在左右。再說,大衛是一個對人滿懷同情與愛,他對先祖這一個摩押血統的關係必然感到興趣,

   (6)讀撒母耳記上二十二章三到四節,「大衛從那裡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對摩押王說,求你容我父母搬來,住在你們這裡,等我知道神要我怎樣行,大衛領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衛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裡多少日子」,由此可知大衛絕不會以這一點摩押血統為恥,且以寬懷大志而論,亦鮮有過於大衛者。

  綜觀上述各點,我們相信路得記成書的時間,應該是在大衛作王的時候,且在本書中,我們也發現大衛時代的一些痕跡呢!

   在我們開始下一課之前,請先參考下面全書的大綱。
 
     路 得 記
  

        先 苦 後 甜 的 愛

 

       第一章

       愛的決定(路得尊貴的選擇)

           路得,忠貞的媳婦—在拿俄米愁苦之際追隨她。

       第二章

       愛的回應:(路得謙卑的服侍)

           路得,摩押的拾穗者—幫助拿俄米逼切的需要。

       第三章

       愛的要求:(路得溫柔的求助)

           路得,賢德的代求者—向正直的波阿斯求助。

       第四章

       愛的報償(路得婚姻的喜樂)

           路得,蒙愛的妻子—完美的祝福與喜樂。

── 巴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