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

 

撒母耳記下 第十一章 注釋

  

1-27  大衛幹罪

 

以色列對亞捫的戰爭勝利在望,但大衛所犯的罪掩蓋了戰爭勝利的光輝。

  

1  犯罪的時間

 

大軍出外作戰,大衛獨自留在京城。可能由於全國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軍事的發展上,內政反而鬆弛,大衛的生活亦隨之放任起來。

  

            「列王出戰的時候」:指作戰的季節,即冬雨過後的春季。大衛派約押出師完成去年的戰事──攻克亞捫。

 

            「拉巴」:亞捫的首都。

  

2-5  犯罪的經過

 

大衛的失敗開始時只是放縱眼目的情欲,跟著以為偷偷摸摸一親香澤,至終鑄成大錯,拔示巴珠胎暗結。

  

2          「王宮的平頂上」:是城中最高處,可俯瞰附近房屋的庭院。

 

3          以連及烏利亞均為勇士(23:34, 39)。烏利亞雖是赫人,但已歸入以色列,與以色列人通婚。大衛懈怠、萎靡使他墮入情欲的試探中(參雅1:14-15)。

 

4          「她的月經才得潔淨」:道出拔示巴懷孕的原因(5)。

 

5          大衛要負起犯罪的後果。

  

6-13  掩飾罪惡

 

大衛非但沒有正視所犯之罪,反進一步瞞心昧己的把責任轉嫁烏利亞身上。

  

7          表面上大衛將烏利亞遣返後方以瞭解戰場的情況,其實別有用心,見8, 10節。

 

8          「送他一分食物」:或作「送他一分禮物」,是王的賞賜。

 

9          「他主人的僕人」:指守宮門的侍衛。

 

11        烏利亞有強烈的責任感,認為神與以色列人一同出征,以色列軍正力戰亞捫之際,他怎可一人回家享樂呢。

 

            「豈可 ...... 與妻子同寢」:大概是行軍者的禁例(參撒上21:5)。

 

13        大衛企圖借酒使烏利亞忘記或放棄他的守則,但仍失敗。

  

14-27  借刀殺人

 

大衛犯姦淫罪使他一錯再錯,為了掩飾自己的罪惡而引出殺人的動機。他決定要借亞捫人的手除去烏利亞。

  

16        約押忠心耿耿,不問情由便立即執行命令。

 

17        「有幾個被殺的」:根據15節,大衛只要求烏利亞一人被殺,因此約押恐怕大衛會發怒(20)。

 

27        「哀哭的日子」:通常為七天。大衛立刻將拔示巴娶過來,以免他人知道他與拔示巴先前有染。娶新寡之婦於當時風俗是常見的。

 

思想問題(第11章)

 

1 犯罪猶如雪崩,往往一發不可收拾。試從本章中分析大衛所犯諸罪及其始末。你有否輕視一些「小罪」,並且縱容自己犯這種罪?

 

2 大衛雖然是罪魁禍首,然而拔示巴若不順從,大衛便不會犯姦淫;約押若不聽命,烏利亞就不會被害。你也許沒有主動犯罪,但你有沒有引人犯罪或助人犯罪的經歷呢?

 

3 烏利亞有什麽值得我們尊敬及學效的地方?

 

4 大衛對烏利亞之死的反應(25),比起他先前聽聞掃羅及約拿單之死訊(1:11-16),以及對伊施波設之死所作的反應(4:9-12)有何不同?

  由此看來,大衛在人格上有什麽改變?

  這些改變是怎樣造成的?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