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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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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家庭的患難{\LinkToBook:TopicID=596}

<syncBible ref=撒下13:3-5>人常把身旁之人的話放在真理的標準之上,我今天的生活是受誰的話影響最深?

13:3-5  約拿達鼓勵堂兄弟暗嫩犯淫亂之罪。我們很容易因親戚的建議而受害,因為與他們相近。不過,即使有來自親友的進言,也必須以神的標準仔細衡量。

<syncBible ref=撒下13:14-15>時間是分辨愛情與慾念的最佳裁判者,也能判別我今天是在受愛或慾所支配……

13:14-15  愛與慾大不相同。暗嫩姦污了同父異母的妹妹她瑪以後,他對她的“愛”立刻轉變為恨,他雖然聲稱愛她,實際上自己被情慾所勝。愛是忍耐,慾則要立時滿足;愛是恩慈,慾是殘酷;愛並不要求隨自己意思辦事,慾則要照自己的方式行事。你可以從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讀到真正的愛之特色。慾在起初可能與愛雷同,但是在肉體上表達出來或發洩以後,就會自我厭惡或憎恨對方。若你不能等待的話,你的感覺就不是真正的愛。

<syncBible ref=撒下13:16>暗嫩顯然是個卑劣的人,他的罪表現在甚麼地方?

13:16  神嚴禁人犯強姦之罪(參申22:28-29)。暗嫩把她瑪趕出去,為甚麼是更重的罪?暗嫩把她瑪趕出去,就使人誤會是她瑪主動做出無恥的勾當,而且無人為她作證,因為暗嫩已經吩咐僕人把門關上,不許她進來了。他的罪使她再也嫁不出去──因為她已不是處女,無人願娶被姦污的婦人。

<syncBible ref=撒下13:20>不公開張揚,卻暗地裡報復,這樣就能掩人耳目嗎?

13:20  押沙龍安慰她瑪,勸她不要將這事公開宣揚出去;他在暗地裡已準備親自向暗嫩報復,並在兩年以後真的這樣做了(13:23-33)。押沙龍告訴她瑪,這罪行僅僅是一宗家庭的問題;但是我們處理家庭糾紛時,也不可以把神的道德標準擱置一邊。

<syncBible ref=撒下13:21-24>我是否會因為事業的順遂,而忽略了對家庭的照顧,對兒女的管教?

13:21-24  縱然大衛對暗嫩姦污她瑪極為忿怒,但他並未處罰暗嫩。他猶豫不決,可能因為(1)暗嫩是他的長子又是王位繼承人(參代上3:1),所以不願意把他除去;(2)自己與拔示巴也犯了姦淫,難以定兒子的罪名。他雖然是蓋世明君,又是軍事強人,卻缺少為夫為父的榜樣作用,對子女沒有多加管教。

<syncBible ref=撒下13:37-39>押沙龍為甚麼選擇基述作為藏身之所?

13:37-39  押沙龍逃往基述,因為達買王是他的外祖父(參代上3:2),所以樂於收容他。──《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