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列王紀下第三課

 

第三十七課  列王紀下  之三

 

題示:重讀列王紀下九至十七章兩遍。

 

       「近代考古學發現,對列王紀下達載的史實予以的考證,比舊約中任何一卷都來得多。原因是與列王紀下朝代有關的亞述及巴比倫文物,逐漸在廢墟中被發掘出來。隨著這兩個偉大王朝的被發現,我們就不能不驚奇聖經在歷史的記述上,是多麼準確,分毫不差,這個教訓我們真要永記不忘。對於舊約其他的歷史,我們從考古學上所知的不多,但什麼時候幔幕拉起了,我們就會看見臺上所擺列的,正是聖經早已記載的了。還有比這個事實更能證實聖經可靠性嗎。」

 

                                                 ——優加克

 

北國邪惡的王

 

    我們在三十四課已經說過,在列王紀上所載八個以色列的王都是惡的,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到列王紀下了,其餘十一個王又如何呢?真叫人心寒,答案仍是「惡的」,每一個人的墓誌銘都是同一句說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中只有一個例外——心利,他作王的時間只有一個月!其他關於惡王的經文是:三23,十3132,十三2311,十四24,十五9182428,十七2。這是什麼的記錄!又是何等悲慘的結局!

    再看看以大衛一朝而終的猶大國,我們已經說過,猶大列王均是以大衛的標準來衡量的,我們試找出這個脈膊:所羅門(王上十一6);亞比央(王上十五3);約沙法(代下十七3);亞瑪謝(王下十四3);亞哈斯(王下十六2);希西家(王下十八3);約西亞(王下廿二2);由此可見,他們善惡與否是以什麼標準來說。大衛王朝經歷了三百七十年,對他的承襲人來說,他風範猶存。

    現在回頭再看北國的列王,他們的標準在那裡呢?他們沒有像大衛那樣尊貴的風範,且走在另一個極端裡去;他們以耶羅波安的壞榜樣來作衡量,這真可恥啊!北國第一個王一生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以後跟著他作北國的王的,就是以他作標準!我們看看那些王的蓋棺定論是什麼:

   「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王上十五26,及其他)

   整部北國興亡史,這樣的字句屢見不鮮,這是多麼怵目驚心!它幾乎成了北國列王史的標點符號!耶羅波安後十八個以色列王中,起碼有十五個王是「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

    以下就是論及他們的經文:拿答(王上十五26);巴沙(十五34);以拉(十六19);暗利(十六2526);亞哈(十六31);亞哈謝(廿二52);約蘭(王下三23);耶戶(十31);約哈斯(十三2);約阿施(十三11);耶羅波安第二(十四24);撒迦利雅(十五9);米拿現(十五18);比加轄(十五24);比加(十五28)。

    其他三王是否比他們好呢?心利作王一星期,沙龍作王一個月,何細亞是殺了比加篡位,而成北國最後一個王。這就是北國列王史!

    耶羅波安投下的陰影何等惡毒!北國之後十八個王,無一不受其害,就是二百五十年後,仍然陰魂不散,直到北國完全衰敗、崩潰,而被亞述撕碎,擄去異邦。

    我們要好好地思想,大衛與耶羅波安人已過去,屍骨亦腐,唯其影響猶存,不論好壞,均延及子孫!我們今生作客,轉瞬間就要過去了,但真的過去嗎?不,我們留下的影子不會過去!不管有意或無意,我們留下的道德或屬靈的影子自會繼續活動,左右著在世的人。我們不能擺脫自己的影子,唯一能夠的,卻是選擇自己的影子,是大衛的,還是耶羅波安的。而我們所選擇的,對後來的人是永遠的生命還是永遠的咒詛,就有決定性的影響,而這影響又豈是言詞所能及之萬一呢!

    求神救我們脫離耶羅波安的影子!活在我們周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幼,他們對我們投下的影子完全沒有免疫的能力,我們怎樣生活,怎樣為人,對他們的人格以至持守之價值標準,都有必然性的影響的,登約翰(John  Dunne)說得好:「沒有人是一座孤島」,我們只是半島,連著整片的大陸!

    當我們想到自己的影子是會活至永遠時,我們的責任就油然而生。想想看,伏爾泰、英格索、赫胥黎、馬克斯等人死了嗎?我們豈不在世界每一角落,尤其是在大專學校的校園裡仍然聽到他們絮絮不休的聲音。另一方面,路德、加爾文、衛斯理、戴德生、克理威廉、懷菲特等人死了嗎?他們傳講的聖經真道,以至掀起的海外宣教運動又豈曾停止過,我們中國人之得聽福音,教會得以建立豈不是他們影子的工作!

    也許我們會說:「看哪,他們都是一代奇人,影子自然長存;我是什麼呢?不過是升鬥小民,有什麼影響力?」我們若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希特拉的影子沒有人下認識吧!他以及世界上有名的暴君是怎樣來的,豈真是時來運到?研究他們的生平就知道,他們日後的表現,無不拜活在他們未成名之前那些名不見經傳的人影響。

    此外,上面提及的衛斯理、戴德生等人,你想沒有他們「平凡」的母親及環境,就可以塑造出這樣的偉人出來嗎?歷史上的知名人士,不管善與惡,都是由「平凡的影子」模造的。

    我們讀這幾段文字的時候,說不定就會想起那些至今仍影響著我們的先人、父母、朋友、兄姊,或是教會的屬靈長者等。或是我們仍會為以前不愉快的童年、錯誤的教育,和有害的讀物的影響而悲歎、飲泣!我們今天要選擇那一種的影子?明天要留下何種的榜樣?我們對自己,對他人,豈無關係?豈無責任?人會過去,影子獨存!求神保守我們,不離基督,求神賜福我們,使留下的影子如彼得,就是有病的人都可得痊癒!

 

北國之被擄

 

    列王紀下十七章記載了歷史上最悲痛的矛盾;當希伯來人在約書亞領導之下進入迦南地時,是何等榮耀及歡欣;而當北國十支派被殘暴的亞述趕離迦南地時,又是何等羞辱及可憐!他們的王國永遠傾亡了,他們的家園永遠坍毀了,這都是因為他們犯罪,得罪了耶和華他們的神。

    使他們國破家亡的罪,都是用鐵筆刻在石版上,叫後世的人知所警惕,也讓我們看到神的公義,是絲毫不爽的。請留心讀七至二十三節,這是他們得罪與他們立約之神的記錄。好一個犯罪的目錄!他們拜偶像、行淫、硬著頸項,凡耶和華所憎惡的,他們趨之唯恐不及;凡耶和華喜悅的,他們避之唯恐不周!請特別注意二十至二十三節——他們效法北國第一個王耶羅波安的惡行,神就施行他最後的刑罰:

   「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

    北國被擄的記述,有好幾點是要特別留意的。

    第一、這是按著「報應」而施行的審判。意思就是說,神對一個國家的審判,是直接按著其罪行之深淺而施行的,情形就如詩句那樣,一句緊扣著一句。聖經直言不諱地表明,以色列之被擄,完全是出於神復仇的手。倘若這段經文是出於神的靈感,我們就可以大膽直言:凡不以神為控制一切事件之發生及發展的歷史哲學,全是虛構捏造,

    我們若相信聖經是無誤的,是神所啟示的,我們就知道神一直控制著,牽引著人類歷史的發展,古時如此,現在也如此,看看歐洲近代的歷史,又看看中國近百年來的浩劫,豈不知道在一切兵連禍結,民不聊生之前,都是有犯罪的記錄!神怎樣主宰了古埃及、亞述、巴比倫,和以色列等大國的歷史,他也一樣統管著今天之蘇聯、德國、美國、英國、日本,和中國的命脈,我們若犯罪,又豈能逃罪。

    第二、北國之被擄是分兩次的。在最後一次被擄(何細亞作王)之前,早已有兩支派半被擄,那就是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他們屯居約但河東,首當其衝,先作了亞述大軍的點心,這一次被擄記載在歷代志上五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

   「他們得罪了他們列祖的神,隨從那地之民的神行邪淫,這民就是神在他們面前所除滅的。故此,以色列的神激動亞述王普勒,和亞述王提革拉昆尼色的心,他們就把流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擄到哈臘、哈博、哈拉,與歌散河邊,直到今日還在那裡。」

    從列王紀下十五章二十九節,我們知道拿弗他利支派(在東北部),也跟他們一起被擄。

    我們在研究民數記時已指出,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要求居住在約但河東,不入迦南應許地。當時他們的理由看起來好像很充分,正如任何企圖妥協的人的理由,總比誰都更充分,但妥協,是改變不了的。他們的產業應坐落在佳美之處——約但河西、迦南地內,那是應許地,是神與他們立約之地,但他們只憑眼見的來選擇(民卅二33),完全不憑信心,亦不理會神的心意,結果就成了仇敵的第一道醒胃小菜!我們看見了昔日的選擇造成今日的結果。妥協之路,初看總是平坦康莊、陽光滿途的,但走下去後,代價就大了,大得我們付不起,也大得足以置我們於死地!

    把北國十支派擄去的亞述王,列王紀下十五章二十九節是「提革拉昆尼色」,歷代志上五章二十六節則作「普勒」;以前人對聖經這個記載,頗有微言,以為是指到兩個人而言,直到賓卓斯博士(Dr. Pinches)發掘了巴比倫年譜的泥版(大英博物館藏),才終止了疑惑,原來「提革拉昆尼色」王,有另一個名字,就是普勒,二名同屬一人。聖經之真確性,又得一次證實。

    北國其餘七支派半,是在十三年後,即主前約七百二十一年被擄。這時,提革拉昆尼色已駕崩,由撒縵以色四世繼位(參王下十七章三至六節)。撒瑪利亞京城可以抗禦亞述有三年之久,真不是簡單的一回事。他們一定經過整軍練武,也曾日夕盼望埃及可以救援,(只是落空!)但三年之後,京城陷落了,我們可以想像以色列人在殘酷成性的亞述軍下吃的苦頭,歷史上鮮有如亞述人那樣以虐待戰俘取樂的民族。整個以色列國被擄了,他們永不再見撒瑪利亞京城!

    第三、十支派被亞述人擄去,完全是按昔日亞述人之方法對付。優加克在他的「新聖經導引」(New  Biblical  Guideby John  Urquhart)說:

   「我們在泥版中發現的提革拉昆尼色三世,就是那個把以色列人擄去的亞述王,他把以色列人帶到老遠的地方,又設立亞述的官長治理他們,就這樣便把以色列人的土地吞併了。這些可憐的俘虜,既無地土可守,又無近鄰可援,亞述人根本不怕他們會造反。這個政策十分有效,使被擄的國家永遠臣伏在他們之下,這可以說是提革拉昆尼色王的一大發明。」

    我們從出土的泥版,屢屢看到亞述人實行這政策的記錄:「朕擄獲十五萬五千男女和兒童,牛馬無數,全帶至亞述之邊陲。朕踐踏他們如足下之泥……」

    提革拉昆尼色王的政策,他的承繼者仍然執行,這就一次過解決了歷代征服者的難題:以一個文化低而武力強的民族,怎樣可以永遠征服一個文化高而武力弱的民族。蒙古人之不能永遠征服中國,是因為他不曉得提革拉昆尼色的妙計!

    攻陷撒瑪利亞京城之日,亦是撒縵以色四世駕崩之時;從記錄看,他之後繼人可能就是沙岡(Sargon),泥版上記錄了他如何把二萬七千二百九十個以色列人送至邊陲。

    第四、自北國被擄之後,他們就失散在異邦。這些被擄之民的後裔,可能有少部分人在二百年後隨著猶大人回國之時返去,但整體來說,他們是失散了。我們可以說十支派是消失了。近代不少人曾嘗試在史籍中尋找他們的下落,美國之印第安人、阿米尼亞人,以及其他的民族都曾被認為是失散的十支派的後裔,但證據薄弱。後來有人建立了「英藉以色列人論」,理論上說頗有吸引人的地方,他們認為今日之美國人及英國人就是失散的十支派的後裔,只是我們越研究,就越難接受。

    無論怎樣,接受聖經的史實已是足夠:他們被擄後,就永不得回國。這史實已叫我們心有警惕。我們從泥版上讀到,以色列亡國後十四年,腓尼基人把以色列人賣給埃及人,兩男一女賣三米拿斯(minas)銀子,約等於二十七英鎊,港幣二百八十元!當時被賣的以色列人,一定是整批出售的,那真是叫人心寒。

    我們且留心聽他們先祖所羅門的說話,是他親身經歷,然後在年老時寫下,為要勉勵他的後人的:

   「奸詐(原文作罪人)人的道路,崎嶇難行。」(箴十三15

    以色列人既不知自愛,不肯侍奉尊貴的神,現在就只能被賣為奴,服侍險惡的世人,這對我們又豈不一樣?我們離開神,就只會投向撒但,不肯聽從神,就要被它奴役,幾百年後,耶穌基督為耶路撒冷哭泣,他說:

   「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路十九42)── 巴斯德《列王記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