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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耶穌基督的見證

 

“我一看見就僕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7-18

 

在聖經裡神的見證是一個中心;在這地上,神的見證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神為著自己的緣故,把祂自己見證出來。當神創造天地的時候,就藉著創造來見證祂自己。在羅馬書第一章裡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的心裡。就是藉著神所創造的天地,叫我們能知道神的大能和祂的神性。人們藉著祂所創造的天地,就看見神是一位大能的神;同時在祂的創造裡,也能看見一點祂的性格(神性就是神的性格),這是人們無可推諉的。雖然神已經把祂自己見證在祂的創造裡,但是因著人的愚昧無知,以致未能在天地造物裡認識神的見證。因此,神就把律法賜給以色列人。

神在律法裡面的見證,遠超過在創造裡面的見證。因為在律法裡面,祂對祂自己的性格有更多的啟示。祂給我們看見:祂是靈,是獨一無二的神。因祂是靈,所以我們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因為祂是獨一無二的,是忌邪的神,所以我們不能將任何的人、事、物與神並列,只有祂是配得我們敬拜和事奉的。

神不允許我們敬拜或者事奉任何在神以外的東西,因為那在祂眼中都是偶像、是可憎惡的。祂也藉律法給我們看見:我們的神是一位公義的神、是一位聖潔的神、是一位忌邪的神、是一位信實的神、是一位滿有恩典的神,也是一位慈悲的神。因著我們的神是這樣的一位神,所以神要我們這些被神創造的人也像祂一樣。由此我們知道,十條誡命(就是律法)是神把祂自己的見證,更完全的啟示給以色列人。

神把祂自己向以色列人啟示出來,把祂的律法交給以色列人,一面這是莫大的榮耀,因為藉著律法,神把以色列人從萬民中分別出來;另一面這也是很大的責任,因為神把祂的見證託付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成了見證的器皿。他們如果沒有好好的為神作見證,就叫神的名受虧損,他們自己也受虧損;如果他們能好好的為神作見證,不但神的名在萬民中被高舉,他們在神的面前也要蒙極大的祝福。這是前一篇信息的重點。

 

【不是廢掉,乃是成全】在舊約裡,神的見證就是神的律法;在神那裡是見證,在人手裡是律法。在新約裡,神的啟示更完全了。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十七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成全”的意思,就是“充而滿之”。本來是不滿的,現在把它充滿了。律法本來是一個不滿的東西,是不完全的(律法是屬靈的、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雖然能把神的性格,稍微透露一點,比創造天地萬物給我們的啟示更多一些,但是律法對神見證的啟示仍然有限。所以當我們的主耶穌來到地上的時候,祂並不是廢掉律法和先知,而是把那不滿的律法加以充滿,叫神的見證能完全的啟示出來。

就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的談論裡,祂說:“你們聽見古人的話(就是律法)說:‘不可殺人。’只是我告訴你們:人如果無緣無故向弟兄動怒,就難免受審判;如果人對弟兄說:你是一個無用的、毫無價值的人,你是一個極愚蠢的人,也要受審判。”你看,主把這條律法充而滿之了。主又說:“你們聽見古人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如果你看一個婦女,是為著動淫念的,就已經犯姦淫了。你們聽見古人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你們聽見古人說:‘當愛你的鄰舍。’(但是拉比們加上‘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如果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凡此都讓我們看見,主耶穌來到這個世界,祂實在是把律法充而滿之,叫神的見證得以完整。

聖經告訴我們:律法因著人的軟弱,有所不能行的。雖然律法是屬靈的、是聖潔的,但是因著人的肉體軟弱而不能遵守,所以律法不能叫我們稱義,不過是叫人知道自己的罪。因此希伯來書說:律法一無所成。律法沒有成功什麼事情,不過是一個影兒;那本物的真像,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律法是藉摩西傳的,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的。

 

【神的兒子是神完全的見證】在新約裡,就是在我們這一個時代,神的見證乃是完全的見證。神因著祂的兒子而能把祂自己完全見證出來。所以,在今天這個時代,什麼是“神的見證”呢?不是律法的見證,乃是耶穌基督的見證。換句話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神的見證。因為在我們的主身上,已經把神完全的見證出來了。

新約聖經裡有三卷書,是對見證說得最多的:第一卷書就是約翰福音;第二卷書就是使徒行傳;第三卷書就是啟示錄。這三卷書把耶穌基督的見證,向我們啟示出來。

 

【約翰福音中的見證】一、施洗約翰的見證:約翰福音第一章告訴我們說:神差遣一個人來作主耶穌的先鋒,那個人就是施洗約翰。這約翰被差遣,他並不是光,乃是來為光作見證;這約翰來了,就是來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他見證說:“那一位在我以後來的,原是在我以前的。”就是說:主耶穌乃是比我更大的,因為祂是從創世以前就永遠存在的那一位,是早早的在我前面,是在時間的前面,是在永世裡面的神;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這個道就是神。

約翰又作見證說:這一位在我以後來的,你們不認識,但是祂是那麼偉大,那麼尊貴,我連解祂的鞋帶都不配。我們知道替人解鞋帶是最卑微的工作,是奴僕或婢女所作的事情,但是約翰說:我就是替祂解鞋帶也不配。主耶穌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但是約翰自己作見證說:我替這一位主解鞋帶都不配;因為祂是神的兒子。

約翰又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一位來到世界的,乃是神的羔羊,祂要除去我們世上所有人的罪。今天在我們耳中,這一句話可能不太能打動我們的心;但是在當時的猶太人耳中,這是一句了不得的話語。

同時猶太人一直在那裡獻羊羔為祭,要贖他們的罪。但是千千萬萬的羊羔死了,雖然流了許許多多的血,卻都不過是一個預表,並不能除掉他們的罪。所以在舊約的時候,人獻了祭,他的罪是被遮蓋起來,不是洗掉了;直等到神的羔羊來到,祂就要除掉世上眾人的罪。

約翰又為主耶穌作見證說:“我是用水替你們施洗,但是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祂要用聖靈替你們施洗。”約翰用水施洗,是叫人悔改;但是我們的主耶穌,用聖靈替人施洗,就把我們浸成了一個身體。我們這許多信靠羔羊的人,主耶穌用聖靈把我們浸成一個身體;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在聖靈裡面都被浸成一個身體。我們所有信主的人,現在都是身體上面彼此配搭互相聯絡作肢體的人。這是一個何等榮耀的見證。

約翰還不只是這樣的見證主,到了約翰福音第三章的時候,有人為約翰抱不平,因為到主耶穌那裡去受洗的,比到他那裡受洗的更多,所以他們到約翰的面前說不平的話。但是約翰說:“娶新婦的乃是新郎,新郎的朋友聽見新郎的聲音,心裡就歡喜了;祂必興盛,我必衰微。”

約翰見證主耶穌是神的羔羊,是神的兒子來作羔羊;神用聖靈替我們施洗,叫我們成了基督的身體;不但是這樣,並且有一天,等到這個身體長大成人的時候,祂要將這一個身體娶來作祂的新婦,叫我們與祂永遠聯合。這是約翰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實在是非常明亮、完全的見證。

二、比施洗約翰更大的見證:但是在約翰福音第五章裡,主耶穌曾這樣的說:約翰好像一盞點著的明燈,你們暫時喜歡他的光;但是有一位為我作見證的,那一位不知道比約翰大多少!祂說藉著我父所託付我要我成全的事情,這些我所作的事情要為我作見證。並且我的父自己也要為我作見證,但是你們沒有看見過祂,也沒有聽見過祂。

1、救贖工作

所以我們知道,除了施洗約翰為主作見證以外,天上的父也為主耶穌作見證。祂為主所作的見證有兩方面:一面是父把事情托給祂的兒子去作。這一件工作除了祂的兒子以外,沒有任何人能作;因為只有祂的兒子纔能代表神,也只有這一位道成肉身的耶穌能代表世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降世為人的耶穌,祂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整個宇宙中,沒有一個人能作這工作,天使也不能,只有主耶穌受神託付來完成。藉著這救贖的工作,神為祂作見證,吸引我們仰望神。

2、神親口的話

另一方面,我們的神自己也親口為主作見證。在聖經記述裡,神三次從天上說話:第一次,當我們的主受浸從水裡上來的時候,天就開了,聖靈彷佛鴿子降下,住在祂的裡面;並且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第二次在馬太福音第十七章,主帶了三個門徒到山上去變化,那一次,天上又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這乃是父教訓彼得不要多言多語,應當聽祂的愛子。第三次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主說完一粒麥子落到地裡死了,就要結出許多的子粒來的話以後,又說:“父阿!願禰榮耀禰的名!”天上有聲音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所以我們知道,我們天上的父,也為我們的主耶穌作見證,見證我們的主是祂的愛子;我們的主乃是主,我們應當聽祂的話。

3、聖經

除了父為祂作見證以外,主耶穌說:聖經是神的話語,也為我作見證。一次,主對當時的人說:你們查考聖經,以為內中有永生,但是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領受這永生;因為這聖經乃是為我作見證的(約五39)。當我們的主復活以後,開啟門徒的心竅,從摩西五經、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祂自己的事,都為他們講解明白。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須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路二十四44-46

實在說來:聖經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主作見證。我們不要以為聖經六十六卷講了許多事情,其實聖經的題目只有一個,就是見證耶穌基督。如果你能在聖經裡頭真看見主,你就懂得聖經;如果我們只看見許許多多的事而沒有看見主,我們就根本沒有認識聖經。

4、主自己

還有一件很奇妙的事,約翰福音告訴我們:我們的主也為自己作見證。我們知道一般人若為自己作見證,這個見證是靠不住的。什麼原因呢?第一,人不認識自己;第二,人總是愛惜自己;所以為自己作見證是靠不住的;但我們主的見證是靠得住的。

有一次,當祂為自己作見證的時候,法利賽人說:“禰為自己作見證,這個見證不可靠。”但是主耶穌回答說:雖然我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可靠的,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但是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的經上不是這麼說嗎?有兩個人作兒證,句句就定準了。我在這裡作見證,其實不只是我一個人在這裡作,乃是父在我裡面,與我一同作見證,所以句句都是定準的(約八13-18

當我們的主在那裡說話的時候,父就與祂一同說話;當我們的主在那裡作事的時候,父也在那裡作事,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

在約翰福音裡,我們看見許許多多的地方,主為祂自己作見證。祂告訴我們:祂是怎樣的一位。有一次,當拿但業來到祂面前的時候,祂對拿但業說:“你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這是指著舊約雅各所見的梯子說的,而我們的主就是那一座通天的梯子;把神帶到人間,把人帶到神那裡去。

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第二章裡曾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這是指著祂自己的身體說的。在第三章裡,祂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人在祂裡面得永生。”(原文)在約翰福音裡面充滿了這樣的話語:我就是生命的糧,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永遠不死;我就是生命的光,人行在我的光中,就不至於跌倒;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就是!”“我是”乃是“耶和華神”的名字。)所以我們看見,主時常告訴我們祂是誰。如果我們好好讀約翰福音,必要看見我們的主耶穌是怎樣的一位主。

三、在舊約是律法,在新約是恩典:我們知道在舊約的時候,神就把祂自己見證出來了。這個見證來到以色列人中間,就成了律法。這律法是必須遵守的,但是因著人軟弱的緣故,不但不能遵守,反而顯明了我們的罪孽。所以律法像訓蒙的師傅,要把我們引到基督那裡去。而在新約中,當神的見證在基督耶穌裡臨到我們的時候,在我們的手裡,就不再是律法,乃是恩典。所以在現在這個時代,神的見證——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在我們的身上,乃是神的恩典。

什麼叫作“恩典”呢?恩典乃是白白賜給的;恩典是賜給眾人而沒有分別的,是完全出於祂的;恩典是什麼都預備好了,我們只要憑著信來接受,這一切就是屬於我們的。所以在新約時候,神的見證,乃是神的恩典臨到我們的身上。

 

【使徒行傳中的見證】一、託付給教會:新約聖經對於見證方面的事,說得最多的第二卷書乃是使徒行傳。使徒行傳第一章記載,我們的主耶穌要升天的時候,祂對聚集在祂面前的門徒說: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領受那從上面來的能力,就是聖靈。以後,你們就要從耶路撒冷、猶大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換句話說:當我們的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為神作見證。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只有在父懷中的獨生子,將神顯明出來。主說:你們看見我,就看見了父。祂把神完全的見證了出來。神也為祂作見證,也把祂完全向我們啟示出來。現在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完成了救恩,祂從死裡復活,預備升天了。

在那個時候;祂就把自己的見證託付給祂的教會,本來祂在地上的時候,是神見證的器皿,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證。現在快要升天了,就把這個見證交給祂的門徒。祂說:你們要到全地去,為我作見證。因此,教會就成了耶穌基督見證的器皿。於是,在五旬節那一天,聖靈降下來,把這一百二十個人浸成了一個身體。那就是教會歷史的開始,也就是教會接受耶穌基督見證的第一天。

二、使徒們的腳蹤:當初的教會,怎樣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呢?那時,有許多人聚集在一起,彼得站起來,十一個使徒也與他一同站起來。雖然只有彼得一個人說話,但是十一個使徒與他一同站在那裡作見證。他們見證說:“你們所釘十字架的耶穌,神已經把祂升為至高,設立祂為主為基督了。”這一個就是教會為基督所作的見證。這一位被釘十字架的耶穌,祂已經在神的右邊,神已經膏祂為主了。祂是萬有的主、祂是基督,是神的受膏者。當彼得他們這樣見證的時候,因為聖靈與他們一同作見證,聽見的人裡面就覺得紮心。因為原是他們把這一位主釘十字架的,但是神卻見證說:這位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主,所以他們就覺得紮心。結果那一天,有三千人信靠了主。

在使徒行傳第三章中,我們看見彼得和約翰,他們在申初(約下午三時),要到聖殿裡去禱告。有一個生來就是瘸腿的人在美門口,要向彼得約翰討一點賙濟,但彼得、約翰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那一個瘸腿人,就跳了起來,並跟隨他們到聖殿裡面去敬拜神。在此,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的名成為教會的產業。我們有一件東西,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這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因著這個名,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稱頌;因著這個名,瘸腿的人竟能起來跳躍。這是當時教會為主所作的見證。

不久,約翰和彼得被捉到公會去;以後,其他的使徒也被抓去。但他們卻堅定的說:“我們所聽見,所看見的,不能不作見證。我們是順服人呢?還是順服神?你們自己酌量吧!但是你們所殺的這一位耶穌,神已經設立祂為君王、為救主;並且神要把聖靈賜給一切信祂的人。”

後起的使徒保羅,也三次見證他所看見、所聽見的。他看見這位耶穌原來是復活的主;祂原來是教會的頭,是神所設立要審判死人活人的主。所以整卷使徒行傳都讓我們看見教會不斷的見證主耶穌:見證耶穌是救主、是主;見證主復活、升天、坐在神的右邊,有一天,還要來審判所有的死人和活人。因著他們的見證,許許多多的人歸向主。在短短三十多年裡,福音就傳遍了當時的世界。他們的見證是何等的明亮!何等的有能力!

 

【啟示錄──耶穌基督的見證】第三卷講見證最多的書是啟示錄。在啟示錄裡有一個特別的名詞,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在中文裡有時翻作“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其實在原文裡,是一個名詞,即:“耶穌基督的見證”。這名詞是啟示錄特有的。有人說用了七次;有人說用了六次(因為有一次只說見證,要看前後文才知道也是指耶穌基督的見證)。

一、約翰親自看見:第一次是在啟示錄第一章第二節:“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而第一節約翰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神就差遣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從這兩節聖經,我們可以看見:神把一個啟示賜給耶穌基督,而主耶穌就藉天使來曉諭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所以耶穌基督的見證是有範圍的,這個範圍就是“啟示錄。”因為啟示錄,乃是記述約翰所看見的一切。他所看見的是神的道(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是神要見證祂的兒子。因此整本啟示錄都是神在那裡說話,都是耶穌基督的見證。這話和這見證是能看見的,所以約翰能證明出來。凡是聽見這話的人,讀這書上預言的人,遵守其中所記載的人,都是有福的,因為日子(主來的日子)近了。

二、為見證被放逐:第二次是在第一章九節:“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這又給我們看到神的道和耶穌的見證。但是這裡的範圍不限於啟示錄,因為約翰為著神的道和耶穌的見證被充軍到拔摩海島上的時間,是在他看見“啟示”以前。所以這裡“神的道和耶穌的見證”範圍更大,它包括整本聖經中所有神的話。

希伯來書第一章說:“神在古時曾多方多次向我們的列祖,藉著眾先知說話;在現今這末後的日子,就在神兒子裡面,向我們說話。”可見神的話現在是完全了;神已經在神兒子裡面,說了最終、最完全的話;所有的話都是耶穌的見證。約翰被神的話和耶穌基督見證所感動。然而這話和這見證並非僅限於道理,只要講一講、聽一聽即可。如果我們真是聽見了神的話、真是看見了耶穌的見證,我們整個人都要被變化,都要被抓住,而甘願為這見證舍去生命。約翰寧可被放逐而不願失去這見證,可見這見證是何等的有能力!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也聽見神的話,也知道一點耶穌的見證,但是在我們的身上,究竟發生了多少作用?我們能否說:耶穌的見證和我是同一件事?耶穌的見證和我是打成一片的?耶穌的見證比我的得失更重要?約翰寧為耶穌的見證而被放逐到拔摩海島去,可否也讓這見證在我們身上顯出能力?

三、配展開那書卷:第三次,就是前面所說要看前後文才知道的那一次,是在啟示錄第六章第九節:“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有人說這節是指舊約時的聖徒說的;而我個人的感覺,這裡是包括所有為神的話,和為基督的見證而死的人。雖然在舊約時候,沒有“耶穌的見證”這個名詞,但是有“神的見證”的說法,所以我個人相信,這是包括古今中外所有為神的話,和為神的見證而殉道的人。實在說來:恐怕指著新約時代殉道的人成分更多一點。(這裡含有一點解經的意味,如果弟兄姊妹中,有對我的解說不同意的話,盡可以守住你的見解。因為聖經是神的話,但是解經不過是人的領會。)

照我個人領會,啟示錄第五章是記載主耶穌升天的光景。我們的主升至天上時,雖然像剛剛被殺的羔羊,但是已經得勝了,所以祂有資格從神手裡拿這書卷。這書卷是大地的地契。大地原是屬於神的,地契在神的手裡。雖然今天魔鬼暫時霸佔了大地,但是大地的主權並不屬於牠,仍是屬於神。

但是有誰能從神的手裡接受這地契,來執行神的旨意,把大地奪回給神呢?天上、地下、地底下,沒有一個人是配的,只有被殺的羔羊,祂是配!所以我們的主升天以後,就從神那裡領受了這一卷地契。神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祂。詩篇第二篇說:“禰求我,我就將這地賜給禰為產業。”所以我相信,第五章是寫主升天的光景;那裡的讚美,乃是救贖的讚美。

我們的主把地契拿在手裡,到了第六章,就開始揭開封印——要執行神的旨意,把大地收回來歸給神。你能相信我們的主耶穌拿了地契而不立即行動,要等二千年以後才開始嗎?我個人相信祂是立刻開始,但是只先開了四個印。為什麼呢?因為第五個印一揭開,那些為著神的道和見證而被殺的靈魂,就開始禱告了。他們的禱告和我們今天教會禱告的性質完全不同。今天教會的禱告,是根據主在十字架上的禱告:“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所以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時候,也禱告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教會的禱告是求赦免,因為今天是恩典時代。但是揭開第五印的時候,這些殉道者的禱告乃是求神來申冤,來執行審判。可見時代已轉變了。

恩典時代到某一個日子是要結束的。但是神每次要作一個轉捩工作之時,總是把祂的心意指示給屬於祂的人,要他們向祂禱告,然後就應允他們起來執行祂的工作。這些殉道者認識神的旨意,他們知道神要轉移時代了,所以就同心禱告,求神起來審判、起來伸冤。

到了開第六印的時候,羔羊的忿怒來到了。這就表明他們的禱告蒙了應允。所以我個人相信,現在第五印還沒有揭開,這是神憐憫這個世代,盼望人人都悔改。但是有一天,時代要轉變,因著那些認識神心意,就是有耶穌見證之人的禱告(因為他們曾為著神的道和見證而殉道,所以他們特別能體會神的心意),時代就轉變了。

四、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第四次是在第十二章十七節:“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在這話以前,是記一個婦人,經生產的艱難後,生了一個男孩子,就被提到寶座那裡去。“男孩子”是代表“末後時代的得勝者”;乃是團體而非個人(特指在末後的時代,有一班弟兄妹妹,他們勝過了那控告者,是因著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他們並不是完全人,但是感謝神!他們認識主耶穌的寶血。他們因著主的寶血而得潔淨,以致仇敵的口被封閉起來,但他們卻能張口見證。

他們見證說:“耶穌是主!”不論世界怎樣誘惑,也不論仇敵如何倡狂,他們始終見證說:“耶穌是主!”在最險惡的環境裡,放眼看去,好像什麼都是反面的,但是他們不妥協,他們執著地說:“耶穌是主!”他們見證的話所以有能力,乃是因為在話的背後有生活;乃因耶穌在他們的身上實在是主。所以他們一發言,仇敵就退避了。這些寧死也不愛惜性命的見證人,就是末後時代的得勝者,他們要被提到寶座那裡去。他們一被提,撒但就從空中被摔到地上。這就是地上大災難開始的時候。

五、大災難中的見證人:那條龍就是撒但,牠沒有辦法吞吃這個男孩子,而神又把婦人藏在曠野裡,所以牠就去逼迫這婦人其他的兒女。這些兒女是誰呢?聖經說是守神誡命和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的人。我個人相信,守神誡命的是指末後大災難時一班敬虔的猶太人(就是啟示錄第七章中十四萬四千受印的以色列人)。這班人在大災難的時候要受逼迫,因為他們不肯拜獸的像。但是還有一班人,就是那些留下的基督徒,他們雖然也有耶穌的見證,但是見證在他們的身上很軟弱;他們像愚昧的童女一樣,沒有儆醒禱告、沒有準備好;所以他們不能被提到寶座那裡,而被留下,經過大災難。

但是感謝讚美神!這災難可以說是神給他們第二次機會;因為大災難反而把神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從他們裡面激發出來。他們不肯拜獸的像,不肯受獸的印記;所以啟示錄第十四章裡有這樣的話:“從今以後,在主要面睡了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要脫去一切的勞苦,要安息在主的裡面。”這些人不肯拜獸像,有的因此殉道,但他們要得獎賞。

所以在第二十章四至五節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那時不肯拜獸像的人根本不能生活,因為沒有獸的印記,不能做買賣。但是他們願意為主而死,所以也能在寶座上與主一同掌權。這是第五次。

六、豫言的精意:還有最後的兩次,就是在第十九章第十節:“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約翰因為從天使那裡所看見、所聽見的太榮耀了,以致不知不覺向天使下拜;但天使攔阻他,並說:天使和你們有耶穌見證的人,都是神的僕人,都應當敬拜神。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有耶穌見證的人,都是神的僕人、都是事奉神的人,也都是敬拜神的人;因為預言的靈,乃是耶穌基督的見證。整本啟示錄是預言,預言將來要發生許許多多的事。但事情不過是外面的,預言的精意乃是藉這些要發生的事,來為耶穌作見證;見證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我是初,我是終】耶穌基督的見證,就是本篇開頭所引的那兩節聖經。那裡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首先的”說出祂是神,祂是一切的開始;凡不是從神開始的都不算數,凡是從我們開始的都沒有價值;而且一切必須從祂那裡出來,凡不是從祂出來的,就毫無意義。“末後的”說出祂乃是神所有的旨意;不但一切都是從祂而來,而且一切神的旨意都在祂身上:都是為著祂、藉著祂,也歸給祂。以弗所書第一章十節說:到日子滿足的時候,神要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合而為一。因為神要祂的兒子,在萬有上居首位,萬有都歸給在祂身上。

又說:“我又是那存活的”。這告訴我們:祂是生命、祂是生命的源頭。我們的神我們的主是生命,一切的死都不是屬於祂的。祂說:“我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一切生命的纔是出於主的,不是生命的都不是見證。

主又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為要救贖我們,生命的主來經過死亡;但是祂卻吞滅了死亡,毀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祂復活了,並且要活到永永遠遠。祂是得勝的主。世界上最大的仇敵就是死亡,但是祂勝過了死亡。“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祂這樣把自己見證給我們,就是要我們經歷祂的生命。

祂手裡“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本來陰間的鑰匙在撒但手裡,但是祂已經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就把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拿來了。祂開了沒有人能開。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今天我們所認識的耶穌基督的見證,究竟有多大,是否就像聖經裡頭所給我們看見的?對這見證,我們必須在啟示裡面來領受;我們要親眼看見、親耳聽見,並且要親身經歷;讓這見證成為我們的一切,這樣我們就能作祂的見證人。

禱 告:

我們的主,我們實在仰望禰,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叫我們真能認識禰;認識禰的見證是何等的浩大;認識禰的見證是包羅一切;認識禰的見證是何等的實在。我們的主,我們真是求禰,不但讓我們聽見、讓我們看見,也讓我們親身經歷禰的自己,好叫禰的見證在我們身上能以流露;叫禰的名得著榮耀。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 江守道《見證與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