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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的建造

 

「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祂是基督。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13-2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15-20

 

【一、教會的兩面—原則和實行】當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在四福音中,只有兩次題到「教會」,就是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和第十八章。這說出教會的兩面:一面是教會屬靈的原則,一面是教會在地上的實行。

在屬靈的一面,是要人得著從天上來的啟示,知道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祂已成為一塊活石。並且古今中外所有得著天上的啟示,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者,也都是一塊活石,都要一同被建造成為神的教會。這建造的根基就是主耶穌自己。這是陰府的權勢不能勝過的。

在地上實行的一面,乃是因為今天我們還在肉身中,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香港就不能在紐約,在一九八○年就不能在一八○年,所以主耶穌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那裡」就是指某一個地方,「兩三個人」就是最少的多數,「奉我的名聚會」就是聚集在主的名下,將自己放在主耶穌的權柄底下,承認耶穌是元首。這樣的聚會就有主在他們中間,這是教會在地方上的顯現。這些並不是我今天所要交通的重點。

 

【二、十字架和愛是教會建造的重要因素】今天我乃是要著重給弟兄姊妹看見教會被建造的兩個重要因素,一個是十字架,另一個就是愛。

1. 在啟示裡認識基督與教會

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論到對主耶穌的認識時,主耶穌特別稱讚彼得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屬血肉的指示,最多叫我們認識主耶穌是一位好人,是一位大先知。惟有得著天上啟示的,纔能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就著身位說: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就著職分說: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受膏者,是神差到地上來完成祂的使命,是要完成祂救贖工作的。得著這個啟示實在是有福的,這個認識使彼得成了一塊活石(我們本來是塵土)。

我們若得著天上的啟示,在我們身上就有一個變化,使我們成為活石。彼得因得著了天父的啟示,認識了基督,主耶穌就再加上一個啟示,使他認識教會。所以主對彼得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聖經中有兩個最大的啟示,就是基督和教會。這兩個啟示可以說包括了全部的聖經。如今這兩個啟示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全部都啟示出來了,我們若看見這兩個大啟示,這在神面前實在是蒙福的。

2. 藉十字架實現基督

但是我們光得著啟示還不夠,許多時候,我們讀聖經就讀到這裡為止,以為得著這麼大的啟示已經夠了,認為已被提到三層天上了。但神的話給我們看見,得了啟示以後,還有下文,不然啟示在我們身上不會成為實際,就會慢慢變成像作夢的人一樣。所以在啟示之後,聖經按著說:「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從此」就是從那一個啟示開始。門徒沒有得著啟示前,主耶穌沒有說這些話,乃是當門徒得著啟示後,主才告訴門徒這些話。彼得聽見這些話,就馬上拉著祂,勸祂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這是彼得的一番好心,他要主好待自己,不要去上十字架。但是,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這裡告訴我們,知道神的旨意之後,還得怎樣去完成。雖然在永世裡,神早已定規祂的兒子要成為基督,但祂真實要成為基督卻必須經過十字架。

腓立比書第二章說:「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因為祂要成為基督,就必須倒空自己,除了祂的神格之外,祂將天上的地位、榮耀尊貴都倒空了,將祂神格所該享受的一切權利都倒空了,甚至「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是藉著十字架而成為基督的。倒空是十字架,生在馬槽裡是十字架,祂在世上作人是十字架,因祂裡面是神,受了肉身的限制,這個就是十字架。

雖然祂釘十字架是在祂三十三歲時,但這十字架的影兒是在祂一生之中。祂時常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我憑著自己不能說甚麼。」弟兄姊妹!難道我們的主不能作甚麼,不能說甚麼嗎?為甚麼祂說「我不能」?這是因為祂接受十字架,祂願意捨棄祂自己,一生背十字架跟從神,直到各各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祂成了神的基督。

有一次主耶穌帶著三個門徒到山上去,祂就變了形像,神格的榮耀從祂身上透露出來了,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這是何等榮耀。並有摩西與以利亞向他們顯現,與耶穌說話。他們說甚麼?乃是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去世」這兩個字,其實是「出去」的意思,主耶穌來到這個世界是進來了,現在要出去。就著主耶穌在地上作人來說:祂現在可以出去,因為祂在地上是完全公義,完全討父神的喜悅。

經上說:「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沒有人能見神的面,只有完全公義的人,纔能見神的面。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是完全公義的,天上曾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所以主耶穌可以在這個山上就出去。但是主耶穌不肯這樣出去,祂揀選了由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出去,這樣祂就成功了神救贖的工作,升到天上,成了神的基督,因此神的旨意成功了。

3. 藉十字架摧毀了魔鬼的權勢

撒但最怕十字架,牠曾多方誘惑主耶穌,不要從十字架出去。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撒但竟將萬國的榮華都給祂,只要祂不去十字架。但主說:「撒但,退去吧!」主耶穌不願意不經十字架而得著萬有。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撒但利用彼得那好的肉體,叫主耶穌不要上十字架,甚至主耶穌釘十字架時,撒但還利用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等人,譏笑主說:「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為甚麼撒但這樣怕十字架?這是因為主耶穌上十字架,主耶穌就成為基督,世上有了救恩,撒但在地上就不能繼續牠的國度。所以主耶穌揀選了十字架,並且藉著十字架擄掠了仇敵,打傷了魔鬼的頭,摧毀了撒但的權勢。

4. 接受十字架,教會纔能被建造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啟示要變成屬靈的實際,必須經過十字架。對我們的主是這樣,對我們屬於主的人更是這樣。所以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教會的根基是基督,這根基是藉十字架安放的。我們得著了啟示,認識基督的人,都是活石,都要在這根基上被建造,成為神的教會。

如果我們不接受十字架,就沒有辦法一同被建造。教會建造最大的難處,不是仇敵的攻擊,也不是世界的誘惑,乃是我們的自己。「己」存在那裡,我們就無法一同被建造。沒有兩個「己」是能被建造在一起的,你有你的思想、背景、愛好,我有我的意見、主張、揀選,你要照你的作,我要照我的作,這樣怎能被建造!因此,「己」必須捨棄、必須受對付、必須被破碎;所以沒有十字架,教會就永遠不能被建造。

1)甚麼叫「捨己」

甚麼叫「捨己」?「捨己」就是不承認自己。我們都記得彼得三次否認過主,但不知有多少時候,我們也是這樣。理當否認自己,卻否認了我們的主。我們總是承認自己,照自己的主張愛好去行。我們喜歡以自己為中心,要別人都附和我們自己。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的「己」若不被棄絕,你就無法與弟兄姊妹同被建造。「捨己」是心志的問題,就是你願意捨己,揀選捨己,不然到要捨己的時候,就不能捨己了。

所以第一要有一個「捨己」的心志,主說:「人若跟從我,就當捨己。」你若有捨己的心,神就安排十字架給你去背,十字架就是捨己的道路。這個十字架不是你自己去製造的,也千萬不要去給別人製造,乃是聖靈所安排的。這十字架,是你可以拿起來,也是你可以逃避的。十字架是可以揀選的,若不用揀選,還不算十字架。「背起你的十字架」,「背起」就是拿起;意思說:當十字架來到時,你若不願意背,是可以逃避的。但是你若有一個捨己的心志,就會揀選十字架而不揀選逃避。

2)甚麼叫「接受十字架」

甚麼叫接受十字架?就是你背著十字架直到它背你,你是先背它;然後是它背你。因為你釘在十字架上了,這樣你的「己」就被除去。有人以為苦難是十字架,這是不準確的,雖然十字架有苦難,但是苦難不都是十字架。十字架是神的旨意打岔你的旨意,是「己」被除去。有的人甚麼都肯除去,就是「己」不肯除去,身外之物可以捨棄,就是「己」不肯捨棄。這樣你外面越捨棄,你的「己」就越大,你覺得你比別人更屬靈、更愛主,就越難與人配搭。

主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這生命是魂的生命,魂的生命就是「己」。我們如果要得著魂的生命,樣樣要滿足我們的「己」,我們就要失去我們的生命。如果今天你肯為主的緣故,捨去魂的生命,肯捨己,我們就要得著這個生命,直到永生。十字架是將我們建造起來的第一個因素。

5. 弟兄相愛使教會被建造

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聚集在一處都是弟兄,男的是弟兄,女的也是弟兄,所有屬主的人都是弟兄,因我們裡面的生命是神兒子的生命。今日我們是以弟兄的資格聚集,所有世上其他的資格,在我們的聚會中都要被關在門外。

在家裡有主人、有僕人,在教會裡都是弟兄。父母兒女在教會裡也都是弟兄,但是回到家裡卻不能將父母當弟兄,父親還是父親,母親還是母親。在辦公室裡也是一樣,不能說你同主人是弟兄,你就隨便,還得好好順服主人。但是在教會裡聚會,卻都是以弟兄的資格。既是這樣,我們就當作弟兄,作弟兄最重要的就是彼此相愛。所以聖經上一再給我們看見:「你們要彼此相愛」。弟兄若不彼此相愛,這個家就不像家;所以教會要被建造,弟兄必須要彼此相愛。

在舊約的誡命中,主說:「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誠命中的第一,其次是要愛鄰舍如同愛自己。」鄰舍就是弟兄。在新約裡,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還是不變的,所不同的,是在律法之下,要靠自己去愛神,在恩典裡,是主的愛激勵我們來愛神。但是愛鄰舍如同自己,在新約裡就不夠了,新約的要求,是要你愛弟兄過於愛自己,要愛弟兄為弟兄捨命。弟兄可愛你要愛,弟兄不可愛你也要愛。愛弟兄是建造教會一個重要的因素。

1)憑著愛心挽回弟兄

「你的弟兄若得罪你」,難免有時肉體出來了,得罪了人。最好沒有這樣的事,因為主說:得罪一個小子,就是得罪天父,因小子是天父所愛的。但在教會中,得罪的事是難免的。那麼假若一個弟兄得罪了我,我怎麼辦?如果一個不信的人得罪我,我可以原諒他,因他根本無神的生命,但是一個弟兄得罪我,要赦免他就感到困難。小弟兄得罪我,或者我還會赦免他,若是一個大弟兄得罪我,我就不能赦免,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當著他的面,甚麼都不說:但背著他的面,甚麼人都說得清楚,全教會都知道,就是他本人不知道,這是你報復的方法。

或者你不報復,但卻對他避而遠之。這都不是作弟兄,要作弟兄是「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不是坐在家裡等弟兄來向你陪罪,可能他不知道得罪了你,是在黑暗中,永遠不會來向你陪罪。即或你已赦免他,但若不去找他,指明他的錯,使弟兄一直在黑暗中,叫他在神面前失去恩典,同時叫彼此的交通受了攔阻。

所以為著愛要去指出他的錯來,但不要在別人面前,也不要在聚會中,在教會的禱告中說出來也不對。這個指出是因愛,不是報仇,不是為自己伸冤,乃是用愛心說誠實話,讓他看見錯。他若悔改,就得了你的弟兄。如果不聽,那你的責任還未完,因為愛是永不止息的。「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這一兩個人是有屬靈分量的,不是你的朋友。「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仍不聽,你的責任仍未完,要告訴教會,教會負責人再去勸他,如果他還不聽,你就看他(並不是教會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他在教會中未被革除,只是與你的關係不再像弟兄了。我們對外邦人和稅吏的關係,不是恨,乃是滿了憐憫。若我們愛弟兄達到這樣程度,教會必然被建造。

2)藉著禱告挽回弟兄

「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若是你們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六19-20;十八19)這些話似乎與上文連不起來,但實在是與上文相聯的。我們一面要憑愛心挽回弟兄,一面也要藉著禱告挽回弟兄。教會中出了事,是禱告來解決的,同心合意的禱告,有捆綁和釋放的權柄。

巴不得我們有啟示,看見基督和教會,也巴不得我們能接受十字架,並活出彼此相愛的生活,使教會早日得著建立。

一九八○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

—— 江守道《零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