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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答

 

【關於聖靈的運行】問: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的這件事,如何應用在一個大學生的身上呢?一個音樂學生必須赴音樂會,聽歌劇、觀舞蹈,並閱讀其它音樂作品。這都是學校課程中主要部份,是非參加不可的。請問在我裡面的聖靈,也願陪聽斯屈維斯基(Stravinsky)、雪蔔(Schonberg)、巴督(Bartok)等人的作品嗎?——美國吳

答:從你的問題裡,可以看見基督的靈是在你裡面運行,為此應當感謝神。你的問題不是道理的,也不是道德的,而是屬靈的,與人良心發生關係。這裡沒有成規可以跟隨,完全要看基督的靈如何在你的良心裡面運行。若是學校的課程規定你必須赴音樂會,欣賞音樂作品,你可以照辦,不過要非常小心,千萬不要讓這些抓住你的心。當你良心感覺平安的時候,你可以繼續你的學業;但是何時你的良心開始不安,且不安到一種程度,使你覺得再繼續下去,會損害你屬靈的生命,而使主憂傷,你就應當停止。

 

【羅馬教與彼得】問:據傳羅馬教的創始者為使徒彼得,因此照馬太福音1616~19說來,他們特別受神眷顧。此說確實否呢?——菲島林

答:使徒彼得並非羅馬教的創始人,羅馬教是從第四世紀開始,逐漸形成的。馬太福音16:16~19,原文所用的“彼得”(Petros—意即“小石”和“磐石”Petra—意即“大石”),乃是兩個不同的字,不可混為一談。彼得因著認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成了一塊小石。每一個信主的人,也都是如此成了一塊小石(彼前2:5)。但磐石乃是基督(林前14;彼前2:4),是教會唯一的根基(林前3:11),教會(即一切活的小石—彼得也在內—所合成的)是建造在基督“這磐石上”,並非建造在彼得那塊小石上。

 

【獸的數目】問:羅馬教不完全遵守誡命,反而拜偶像,甚至自稱是神在地上的代表。在啟示錄13:17~18的獸數目,是否指羅馬教皇而說呢?——菲島林

答:羅馬教遵守古人遺傳,卻違背聖經教訓,既拜了偶像,又自稱是神在地上的代表。這些都是顯然的錯誤。但是啟示錄第十三章的獸數,並非指著羅馬教皇,乃是指著將來的敵基督而說的。啟示錄第十七章的大淫婦,解經家認為是指著羅馬教說的。

 

【十四萬四千得勝者】問:啟示錄14:3~5究竟何指呢?天主教的神甫似乎以此自居呢?——菲島林

答:啟示錄14:3~5,乃是指著得勝者中間一個班次說的。凡讀啟示錄的人,都知道得勝者有好多班次。得勝的原因各有不同。人豈能單因“童身”,就自以為是得勝者呢?試問對於其他條件,如“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祂。”“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又如何呢?

 

【受浸奉名】問:受浸既然非常重要的,在馬太福音28:19,與使徒行傳2:38中間,應選哪一個名受浸,才合乎真道呢?——菲島林

答:馬太福音28:19,與使徒行傳2:38所指相同。前者說到受浸是歸入父、子、聖靈的名下,後者說到受浸是奉主耶穌的名作的。

 

【耶穌的印記和神的印記】問:加拉太書6:17說:基督徒帶著耶穌的印記,而啟示錄9:420:4,又說:神的印記,叫人何從呢?——菲島林

答:加拉太書6:17說:“耶穌的印記”,特別是指著“十字架”所說的,讀上文6:11~16,就可以明白。啟示錄9:4,可能回頭指著7:1~8的人所說的,就是在大災難中的猶太遺民。啟示錄20:4,乃是指著一切蒙恩得救人的所說的,這裡是在永世裡的光景。“印記”表明所有權,有了誰的印記,就是屬於誰。

一九六四年

 

【甚麼是最詳細的讀經方法】問:讀經最詳細的讀法是什麼?——金門張

答:關於讀經最重要的還不在於讀法,而在於讀經的人。一個讀經的人,必須是在神面前存著敬畏的心。“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的人,當聽祂的話。”(賽66:5)有了敬畏的心,再加上一個敞開的靈,就是沒有自己的成見、沒有自己的解釋,單仰望神來指示。因為“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11:25)。

然後安靜在主面前,慢慢的讀,仰望聖靈來解開神的話語,這樣自然會得著益處,至於讀經的方法,簡單說來:可分為兩種:一是生命的讀法,揀選聖經中比較多有生命教訓的書卷,如同羅馬書、以弗所書等,每早晨唯讀幾節,一字一字在神面前默想過,把所讀的化成禱告。這種讀法不求解釋只求靈感。盼望每天在神的話語裡受到感動,能夠聽見神向你個人說話。蓋恩夫人說:“這樣讀如同蜜蜂采蜜,鑽進花朵,吸收花粉,直到吸盡,才飛至第二朵花朵。”二是知識的讀法,每日順著聖經的次序,至少讀三章舊約,一章新約。這樣每年可以讀經一遍。如能購買一本《讀經一年一遍》作參考,甚為有益。這種讀法不必太過仔細,只要能記住每章的大意就可以了。論到讀經最詳細的讀法,就沒有限度了。普通是揀選一卷,然後注意下列八點:

1)譯本——用《英文欽定本》、《英文修正本》、《達秘新譯本》、《希英對照本》、《楊氏直譯本》等,與《中文聖經對照》。

2)字義——參考字義字典等,找出各重要字詞的意義。例如“悔改”在聖經中究竟何所指。

3)分段——把書卷分成大小段落。

4)比較——把本卷與其他聖經作一比較,找出類同和相殊之點,然後加以分析,綜合和解說。

5)事實——設法找出每章的事實,例如馬太所記家譜內有四個婦人,一章並無降生的記載,只說降生前後的光景。

6)專題——找到專題來研究,例如馬太的“天國”。

7)教訓和亮光——得著屬靈的教訓和光照。

8)預言和預表——解釋各種預言和預表的意義。若能這樣詳細的讀,定能得著許多的益處。

 

【默禱】問:環境紛擾,不能開口禱告,只能默禱。請問默禱應當注意什麼?是否可以操練呢?——金門張

答:在紛擾的環境中練習默禱,確非容易,因為環境很影響靈裡的安定和心思的集中。最好在禱告的時候,能找一個比較安靜的地方。萬一環境實在不許可,當然神還是有夠用的恩典。經上說:“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太6:6)你可以從紛擾的環境中,進入你的裡面,把一切關在心外,而與在你心中的父相交。

起初默禱還是應當有成句的話語,如同哈拿在撒母耳記上第一章的禱告:“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為這樣能幫助我們心思的集中,免得發生心思遊蕩,意念虛幻等毛病。我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等到操練得以成熟以後,話語的部份或者可以稍微減少,而靈的部份逐漸加多。

 

【聚會禱告的事項】問:聚會禱告的事項該多少呢?——金門張

答:在禱告聚會內所提的禱告事項,不宜太多,以免禱告不夠同心、不夠專一。在禱告聚會中,平常只提三四件事,就已經足夠了,因為禱告重在專一,禱告得透,禱告得重。聖經中所記載的禱告聚會,都是專一的。如使徒行傳第一章裡,有一百二十八人禱告,是為著等候所應許的。在第四章是專為得著膽量講論神的道禱告。第十二章是專為彼得禱告。

 

【主的桌子】問:主的桌子尚未設立,主日我們聚會,先紀念主,後讚美父,只是沒有餅杯。請問這種聚會是否蒙主悅納?是合乎聖經嗎?——金門張

答:在教會正式建立以前,弟兄們可以聚集紀念敬拜,因為“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5:22)。反而這種心願是神所喜悅的。但願神早日建立你們,使地上多有一處,見證主的死和再來。

一九六五年

 

【奉獻的意義和實行】問:關於奉獻,可否給我們一點的帶領呢?(大專聚會)

答:關於奉獻這一件事,按著聖經給我們看見的,它的出發點是在於神的愛。“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羅12:1)如果神的愛摸著我們的心,雖然不一定有“奉獻”這個字眼,但是會有奉獻這個情形。反過來說:如果我們的奉獻沒有神的愛的成份在裡面,只不過是覺得應當奉獻,這樣的感覺總歸是比較差一點。

自然,羅馬書第六章也告訴我們:祂把我們從罪裡救出來,我們就不作罪的奴僕,乃是歸給神作義的奴僕,這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按著理智來說:我們每一個被主拯救的人,沒有理由可以不奉獻。如果我們還是為自己來活,不讓主在我們身上有地位,我們自己知道這是不對的。

但是弟兄姐妹!如果我們光憑著理智來奉獻的話,那個味道總歸差一點。因為神不要我們因責任來奉獻,神要我們因著愛來奉獻。這好像舊約所記的,在以色列人中間,如果一個希伯來人貧窮了,賣給他的弟兄作奴僕,他只能服事他主人六年。到了第七年,就要放他自由。但是如果這個僕人說:“我愛我的主人,我也愛我主人所給我的妻子和我們所生的兒女,我不願離開他的家,我願意終身在他的家中事奉。”如果這樣的話,主人就要把他帶到門口,用錐子把他耳朵錐通了,這一個人就終身作僕人。

在這裡,你要看見兩個不同的光景。他頭六年剛開始作奴僕的時候,他的作奴僕是根據責任,因為他是重價所買的,理當作奴僕。但是在七年以後,情形就完全不同了,那是出於愛。

這是舊約的時候之例子,到了新約的時候,次序應當倒過來。所以在羅馬書第十二章先是“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當我們被主的愛感動的時候,我們就願意把自己獻上,這樣的獻上,是非常容易的事。

所以我們在主的面前,如果有奉獻的話,最好是被主的愛摸著的時候。當然理智的一面,也是不可抹煞的。你就是不覺得主的愛在那裡催促,還得要奉獻,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不過這樣的奉獻,在你實行的時候,就比較有難處。

什麼叫作“奉獻”呢?奉獻就是把我們自己交在主的手裡,讓祂自由的支配、讓祂有機會從我們裡面活出來。奉獻並不是我們要為主作什麼。我今天奉獻,是讓祂在我身上能作什麼。所以並不是說:今天我奉獻了,我就要起來為主傳道、為主作什麼。不是。奉獻的意思乃是說:從今以後,祂在我身上有完全的權柄,祂可以作一切所要作的,來完成祂自己的工作。所以實在來說:一個奉獻的人是個最蒙福的人。

為什麼許多人覺得奉獻很難呢?原因就在我們不肯把自己交出來、交在主的手裡。我們總喜歡把我們交在自已手裡,覺得這樣更穩當。老實說:我們相信自己,遠超過相信神。所以奉獻的難就難在不肯放下、不肯交出來。你怕交出來以後,如果主真是拿去怎麼辦呢?如果你預先知道,你把你的以撒獻上以後,還能收回來,那是很容易奉獻的。但是當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候,他一點不知道,神會把以撒再交還給他,他也沒有這個盼望。弟兄姐妹!奉獻的難就難在這裡。

但是如果神的愛摸著我們,就沒有一件事是難的。你知道世界上所有的難,都因為是缺少愛。什麼地方有愛、什麼地方就沒有“難”這個字。在神的面前,也是這樣。

我們這樣的奉獻,是不是一次就夠了呢?按著聖經給我們看見,這樣的奉獻必須有一個起頭,這個起頭可能是接著得救以後,也可能是在復興的時候,也可能是在墮落得著恢復以後。不過奉獻這一件事不是一次就完了。好像聖經所說的:祂是一扇的門,也是一條的路。所以必須常常奉獻、天天奉獻。

那麼我們怎樣奉獻的呢?很簡單,就是藉著禱告,把我們的心願擺在祂的面前。當我們這樣禱告的時候,我們應當相信主是聽禱告的主,主是鑒察人心的主。我們向祂這樣禱告、這樣表示,祂已經聽了,祂就接受了。在有的人身上,當他奉獻的時候,有專一的東西要奉獻。好像人信主一樣,有的人信主的時候,神給他看見他有許多的罪,但是好像沒有一個罪是特別紮著良心的。但是有的人信主,卻是感覺有一個罪特別紮他的良心。如果這一個罪不認的話,好像就過不去。奉獻也是這樣。有的人就是覺得說:我這個人應當完全給祂。也有的人當奉獻的時候,會有一二件特別顯明的事要獻給神,好像亞伯拉罕獻以撒一樣。在亞伯拉罕身上,有一個人的地位很大,如果這一個不奉獻的話,其他的奉獻都是虛假的。但是要奉獻自己所最喜愛的,也是特別叫人感到困難的。

如果你奉獻的時候,不覺得主對你有什麼特別的要求,你也不必自己去想。屬靈的事用不著我們太著急的。當你跟隨主的時候,主的靈自然會在你裡面提醒你,給你看見,也許特別有一個人或者有一件事、或者有一個東西,抓住你很厲害。如果有的話,你必須被主的愛摸到一個地步,肯把那個人、那個東西、那件事放在主的手裡。這樣,你的奉獻纔是真的。

等到奉獻以後,底下就有一段路要走。你這樣奉獻在主的手裡,主就開始作主了。我們的禱告、我們的奉獻,不過是一個意念的問題、一個願意的問題。究竟我們是不是過奉獻的生活,這就要藉著一件一件的事顯明出來。主來帶領我們的時候,就要我們在這些事上來實行奉獻的生活。

差不多在三十年以前,我在福建一個地方,有一天晚上,也是講奉獻這件事。那裡有一位負責弟兄是作醫生的。他聽了以後,就覺得說:是的,我應當在主面前有專一的奉獻,不要普普通通的奉獻。所以在那天晚上,他睡覺以前就禱告,照他所得著的,一樣一樣交在主的手裡。他禱告完了,就去睡覺。但是他睡不著,還在那裡想,究竟還有什麼事情、什麼東西沒有奉獻呢?當他這樣思想的時候,忽然他裡面有了感覺。原來這一個弟兄最喜歡兩樣東西,就是蘭花和雞。他非常喜歡蘭花,家裡有幾盆蘭花,是他非常寶貝的。他也最喜歡雞,家裡養了一些雞,也是非常喜愛。什麼事情他都可以隨便,但是若有什麼人碰了他的蘭花,動了他的雞,他就會不願意。所以那一天他睡不著,禱告的時候,主給他看見說:還有你的蘭花、還有你的雞呢?他就在主面前禱告說:“好的,我的蘭花奉獻給禰了、我的雞也奉獻給禰了。”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來,很希奇,他所寶貝的雞死了一隻。如果是從前的話,他那一天一定脾氣大發,沒有人敢碰他。但是那一天,他不但心裡沒有被摸著,並且他活的雞也殺了幾隻,請我們大家吃。親愛的弟兄姐妹!這一個就叫“奉獻的實行”,這一個就是“奉獻的生活”。所以我們要過奉獻的生活,必須在日常的生活中。當聖靈在我們裡頭帶領的時候,當主在我們身上有要求的時候,我們要記起我們在主面前與祂立的約。我們要降服祂,在一件一件的事上,讓主得著祂應當得著的。這些實際的事就是我們的試驗,要證實我們這一個人到底是不是奉獻給主的人。

還有一方面,我們為著要實行這個奉獻,就應當天天奉獻。你看在舊約的裡面,燔祭是每天早晨獻一次,晚上獻一次,祭壇上的火是晝夜不熄的。所以我勸少年弟兄姐妹,當你每一天早晨起來的時候,都要再一次把自己擺在祭壇上。到每天晚上睡的時候,也要在主面前省察一下,今天有什麼地方沒有過奉獻的生活,然後再一次把自己獻上。這樣作能幫助你過奉獻的生活。

舊約聖經還要告訴我們:到了月朔、月望、節期的時候,燔祭的羊羔還要加增。這就是說:當我們碰到生活中有大事要作的時候,更應當把自己奉獻給主。內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他的曾祖父在結婚的時候,有一個奇妙的故事。他是個掛名的基督徒,在主的面前很馬虎。但是當他要結婚的那一天,他到田裡收取禾捆,忽然想到約書亞記24:15:“至與我和我的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這句話抓住了他,叫他欲罷不能。他想了又想,竟把結婚大事完全忘記了。他就一個人跪在麥田上,把自己奉獻給主。這時在禮拜堂裡結婚的時間到了,新娘等在那裡,親友也都等在那裡,但是新郎還不見來。等到他禱告完了,想起結婚的事,就向禮拜堂狂奔,幸虧新娘還有忍耐的心,還等在那裡。

所以你看見,如果少年弟兄姐妹在人生重大的事上,都學習把自己奉獻給神,這是一件非常蒙福的事。

一九六四年在臺灣所釋放的信息

—— 江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