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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言

 

常聽到一些人說:“讀聖經哪需要什麼學問?讀就是了,還不簡單?”

事實上,研讀任何文獻,我們都會有似懂非懂的時候,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會發現語言的傳達一樣會發生問題;有時根本聽不懂,有時好似懂了,卻是誤解原意;環境的轉變更是為我們帶來不少的爭論。我們可先以中文為例,說明一些閱讀古代文獻的難處,然後以聖經為例,指出語言傳達過程中的一些問題,最後,我們再讀到歷史的差距所帶來的困難以及解釋聖經這一門“學問”主要的課題和工作。

.為什麼要研究解經原則?

I.研究古代文獻的難處。

請問,下例二段中文,你懂嗎?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佛姓常青淨,何處有塵埃。”

“關關睢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坦白說,倘若我是第一次看到這二段文字,我當然會知道二段話都是用中文寫的,但卻要承認實在看不懂,為什麼呢?讓我們研究一下。

第一段話出自佛經,是禪宗大師慧能在壇經中的一首佛偈,必須先瞭解其中的一些名詞,是梵文音譯,中文本身沒有意義。要知道“菩提”的意義,就必須懂梵文,不然就要請教懂梵文的人。“佛姓常青淨”一句,“姓”字現代寫作“性”,“青”字等於現代的“清”。瞭解這二個字。我們便知道這佛偈講的是“佛性”的問題,而不是佛的“姓名”。但是,明白了用詞,我們還不明白這首詩在說什麼;為什麼提及“樹”,“鏡”,“台”及“塵埃”?若要明白,我們需要瞭解這首佛偈的背景,研究佛學的人告訴我們:這個偈是慧能針對他一位師兄的詩而寫的回應,他的師兄認為人要悟道,便要象一個人經常將心中的鏡子擦乾淨;但慧能根據佛家一切皆空的思想,指出鏡子根本不存在,既無鏡子,還擦什麼塵埃?這是他對頓悟思想初步的表達,不瞭解這背景,我們便很難明白這佛偈的意思。

上面的例證,涉及了外文,第二段話是出自詩經國風,短短十六個字,多數的字現在還通用,該容易明白一點吧?仔細研究,我們卻發現這首古詩在中國起碼有二個不同的解釋。根據漢代鄭箋的毛詩正義,這首詩是說有一位皇后不嫉妒,想為皇帝三宮六妾,以致睡不著覺,表達了古代的婦德。宋代的朱熹在他的詩集傳中,更直截了當的說文中的君子指文王,淑女指文王妃太姒。這類的說法代表了古代一二千年的傳說。但近人馬持盈詩經今注今釋卻說,這首詩完全是愛情結合的詩,明明是男子追求女子,求之不得,所以翻來複去的睡不著。同樣一首詩歌,卻有二種截然不同的解釋,誰是誰非?我們又憑什麼決定?

從以上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要瞭解古代的文獻,需要對文中用詞有所研究,有時外文(如梵文等。)的知識及寫作背景的知識也有幫助;但用詞確定了,解釋卻仍然可以有極大的差異。

II.語言傳達的問題

聖經是上帝的話,但人聽話的時候,往往會發生誤解,在聖經中我們可以找到不少的例證。

“他(猶大)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約十三:27)耶穌對猶大說的那一句話,夠簡單,清楚了吧?我們現代較熟識聖經的人,都知道這句話是指猶大要出賣耶穌。聖經卻告訴我們,當時除了耶穌和猶大明白真正的意思外,其他門徒都不知道。有人根據他們已知的背景推論,認為猶大既是管錢的,耶穌一定是要他去買東西;也有人以為耶穌向來關心窮人,而且那時候是逾越節,所以推測耶穌的意思是要猶大周濟窮人。這些人根據他們所擁有的資料推測,但都誤解了耶穌的意思。

有時候,表面上清楚明白的話,應用起來卻是大有問題,哥林多前書便有這麼一個例證。保羅說:“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林前五:9-11)同樣,耶穌時代的猶太人讀到第四誡:“安息日什麼工都不可做”,也問了大堆問題;安息日走路,是工作嗎?摘麥穗呢?挑水呢?燒飯呢?(參徒一:12;太十二:1-2

耶穌和早期的基督徒以及猶太人用的是同一本舊約聖經。對耶穌和基督徒而言,舊約聖經很明顯地讀到耶穌是救主的真理,但是對猶太人而言,他們承認舊約中有彌賽亞的應許,卻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為什麼呢?耶穌在世時,曾對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39-44)使徒保羅也說:“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林後三:14-16)這是一個最要緊的層面,內心的問題。一個人的基本心態和人生的路向會影響他讀經的結論。一些原本相當清楚的話,由於心態的不正確就變成不清楚了。

以上的事例,都給我們一個信息:同樣的話,卻有不同的領悟與解釋,因為那話語本身有時確實需要更深入的資料或解釋,有時話語本身沒有問題,人的心態卻令他誤解。

III.環境的改變

基督教的一個特點,便是反對以教皇或教會為最終的權威,而以聖經為信仰與生活的最終準則,因此,基督徒無論是在個人的生活上或教會團體生活上,都仔細的尋求聖經的原則。讀經也成為基督徒不可少的生活習慣。照理,聖經既只有一本,那些專心研究聖經的人無論在信仰或生活原則上都應該一致才對;但事實上僅是華人教會中的“宗派”起碼便有一百幾十個,而更妙的是每個宗派都是以聖經為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認為自己是合乎聖經的,甚至可能是最近於聖經的。例如,自改教初期馬丁路德與慈運理這二個領袖便對聖餐的意義有不同的見解。雖然他們二人都反對天主教“變體論”的解釋(變體論者相信聖餐的葡萄酒“或汁”與餅變成了主耶穌的血與肉),馬丁路德認為聖餐時葡萄酒與餅同時是酒與餅及主的血與肉,而慈運理卻認為酒與餅僅是“代表”主的血與肉而已。另外對基督徒的經歷也有不同的解釋。例如,有人認為基督徒在信主受洗時就得到聖靈,受聖靈充滿;也有人認為受洗時僅是經歷聖靈的洗,但聖靈的充滿則是第二次的恩典,是受洗以後的事。在二十世紀的華人教會中,我們也經歷了不少的紛爭;有人認為教會應有牧師的職位,有人認為教會只能有長老,不能設立牧師;有人認為聖餐只能用葡萄汁(因此前文我們要用葡萄酒“或汁”這奇特的用詞)和無酵的餅,也有人認為以麵包代替無酵餅並無不可;有人教會中有詩班,也有人反對詩班……。

仔細分析這些爭論,我們會發現歷史的差距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這歷史的差距的形成,與上文研究古代文獻的困難有關(一些聖經時代的用詞的定義不是那麼容易確定),也與語言傳遞的問題有關,(有些用詞記載不夠清楚)另一個原因,則是環境的改變,譬如說,在體制上,“監督”與“長老”都是聖經中的用詞(參提前三:1-6:徒十一:30;彼前五:1-4),但是,“監督”是否等於“長老”呢?若是,為什麼要用另一種名詞?什麼時候開始的?即使有監督或長老,他們行使職權的方法是怎樣?聖經既主張“凡信徒皆祭司”(參來四:14-16,七:17-22;彼前二:9)人人在神面前平等,教會中的事豈不是應由信徒全體表決嗎?在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還應該採取類似專權獨裁的監督制嗎?

.解經的目的與基本工作

從第一大段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到研究解經原理的重要,也已經涉及瞭解經原理所要做的工作及它研究的內容。

簡單地說,在解經的過程中,我需要做四個基本的功夫。第一,我們必須問:聖經原來講什麼?這可說是最客觀的問題,也是基本的工夫。換個角度講,在研讀聖經時,我們不是在看自己的文章,也不是在聽自己說話,而是在聽或看與我有別的一位……上帝……的話。第二,我們要進一步地問:所講的原來有什麼意思與用意?講話或用詞的內容一般而言與意思會是一致的,但不一定絕對不可分。聖經中好些記載記的都是事實,但主要的目的,卻不是要讀者照樣模仿,而是要以那些事實為讀者的鑒誡。例如,舊約聖經中掃羅和亞哈的故事,都是在告訴我們一個不合乎神心意,背叛神的國王是怎樣的人。更要緊的是:我們不能以自己的文化背景或意見去解釋聖經的用意。一個著名的例子是:某次,一位土著人聽到宣教士說耶穌是好牧人,很好奇地問那宣教士:耶穌是否神經病患?原來在那地方,都是精神有問題的人才做牧羊的工作。

第三,在上述二個較客觀的問題之後,我們要問一下:在現代的文化環境中,這段話又是什麼意思?許多時候我們若知道原來的意思,就可以直接的應用出來;例如,聖經中不可殺人的誡命主要是指謀殺,因此我們現代人仍不可以謀殺任何人。有些時候,應用沒有那麼明顯,而且會因文化背景不同而有不同的瞭解。例如,在西方,寫作時若是抄錄了他人的話,必須指明出處,而且要用引號,沒有這樣做的人就是不誠犯了偷竊的罪;但是在另一些文化中,包括中國傳統,抄錄了他人的話而不指明出處的事經常出現,並不是犯罪的事。在這情形下,我們便必須要問一下:誠實與偷盜在現代的意義是什麼?遇到一些現代不存在的制度時,更要注意現代意義的問題。例如聖經中經常有勸告奴隸的話(弗六:5-8;西三:22-25,“僕人”原文是“奴隸”),讀到這些經文時,我們必須問一下這些經文是否表示聖經贊成奴隸制度;若不是的話,在非奴隸制的社會中,這些經文又有什麼意義。

第四,確定現代的意義以後,我們還必須在生活上加以體會與實踐。華人教會中有人提倡的“生命讀經”,就包括了這一層的意思。嚴格地說,看聖經研究聖經並不是將聖經當作一件沒有生命的東西,而是通過讀經聽到神的話,遇見神自己,與祂來往;我們甚至可以說讀聖經其實就是在聽神對我們說話。因此,讀懂了聖經的人必定在生命中遇到神,產生心態,價值觀及行為上的改變。

總言之,解經原理所研究的,是瞭解與體會聖經的正確方法與原則,使讀經的人聽到並遵行神向讀者及當代的人所說的話。例如,十條誡中,有“孝敬父母”這一命令,我們讀這一條誡命,可以研究字義,瞭解“孝敬”的原意是什麼,在當代有何用意,甚至可以分別出聖經中的“孝敬”與中國的二十四孝有何異同,但在實際的生活中卻完全沒有孝敬父母的行為,甚至不覺得以前的“不孝”是罪。真正讀懂聖經的人卻不應這樣,知行一致的人才是真正懂聖經的人。── 陳濟民《解經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