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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伍  各方面的救恩

 

【問】

 

    經上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

 「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

 「你們得就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58)。

  但也說,「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二十四13;可十三13)。

  「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太六13)。

  「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耶穌基督之靈的供應,終必叫我得救」(腓一19)。

  「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來十39原文)。

  「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的得救是在乎盼望」(羅八23~24)。

  「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    

  「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8)。     

  「來世得永生」(可十30;路十八30

  到底這些得救有甚麼不同?

 

【答】

 

  神起初的心意

 

    要明白信徒有各種不同方面救恩的需要,必須先明白,到底在神永遠計劃中的起初的心意是甚麼?因為亞當的墮落,失敗,人所失去的是甚麼?人失去多少,基督的救贖就有多少。神的救恩,就是藉著基督的救贖,把人贖回到神原先計劃中該有的地位,福氣,和享受。

    神愛世人,「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3~6)。

    當初人被造的時候,「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並且把他安置在生命樹面前(參照創二8~9),盼望人運用自己自由的意志,揀選神作生命,使人靈,魂,體,完全像祂,聖潔無有瑕疵,能夠活初榮耀的生活。同時讓人作世界的王,要他「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人在這地,是神代表的權柄;又是神的眾子。

 

  人墮落了,違背了神的心意

 

    人受了撒但的引誘,欺騙,喫了吩咐,喫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參照創二17,三1~7);落在悲慘可憐的命運中。

 

     靈的功用死了

 

          當初神曾吩咐仁說,「只是知識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但人忽略了神的警告,接受了那惡者的提議,喫了禁果;靈的功用就死了。

 

      身體被敗壞,成了肉體

 

          當人喫了禁果之後,撒但就進入人肉體的情慾裏,轄制,引誘,並敗壞人。本來神所造的是乾淨的身體,現在卻屬乎肉體。「人既屬乎血氣」(創六3),就無力行善,因為「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反倒「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結果就是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人還沒有犯罪之前,本來可以活的長久(參照創三22;啟二十一4;賽六十五20);但罪是死亡的菌,敗壞人的健康,以致於死。所以人的身體就變成必死的肉體。

 

     人的魂也受了敗壞

 

          人的魂本來受靈的指引,能以發表那創造人之神,各樣素性的美德。但是自從靈的功用死了之後,人向著神脫節了,獨立了,向著罪卻是活了。「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莊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羅一29),甚至喪失了正常感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

 

     人干犯了神公義的法則而被定罪,被咒詛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並且按著神公義的律法而言,因為干犯律法,都是「被咒詛」(參照加三10)的。犯了罪的人是,「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不只如此,「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這就是墮落犯罪之人可憐的光景。

 

     活在兇惡艱苦的世界

 

          自從人墮落之後,神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裏得喫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纔得餬口」(創三17~19)。不但如此,地上不再有和平,「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創六13);「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祂如此的」(羅八20)。「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地要大震動,多處必有飢荒瘟疫」(路二十一10~11)。「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如今「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

 

     失去了治理全地的權柄

 

          在人犯了罪,失去了代表的權柄之後,撒但就趁機竊據了這個世界,用非法的手段,成為這個世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這個世代的神(林後四4)。經上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五12)。按著神公義的律法來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而地上的情形乃是,「是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撒但又是,「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啟十二10)人的罪者;所以纔說,他是,「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祂藉著犯罪的世人貪生怕死的心理,恐嚇,轄制人;叫人「一生怕死而為奴僕」(來二15)。他就是用這樣的手段成了「世界的王」,「這個世代的神」。

          以上各點就是因人的墮落而失去的,都需要藉著基督的救贖,贖回到起初神喜悅中所計劃的地位身分。因此,經上所說的得救,就有靈的救恩,環境上的救恩,天天的救恩,魂的救恩,身體的救恩,來世的救恩,永世的救恩等不同的方面。神的救恩是全備的;而救恩的真體乃是,叫信徒得永生。但是得永生,又有以下所列的不同方面,或說,不同階段的講究。

 

  永生的五個階段

 

     重生==靈的救恩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51636,四14,五24,六4754,十七3,廿31)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

     「當我們死再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15)。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壹三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約壹五11)。

     「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

     重生是指聖靈進到信徒裏面,得著永生(神的靈,神的生命),得著靈的救恩(人的靈活過來)說的。當我們聽了福音,我們的心思被說服,同意基督的話;我們的情感,被祂捨命流血的大愛感動,愛上了祂,心房為祂打開,意志決定相信祂,揀選祂,接受祂時,生命的種子,神活潑常存的話(彼前一23)就進到我們裏面,也就是聖靈進到人的裏面,同時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良心(來九14),這樣的一進,一洗,叫我們本來已死,已失去功用之人的靈活過來(弗二15),與基督一同復活(弗二6)。同時我們這些受玷污過的人,因基督的道乾淨了(約十五3),得著重生的洗(多三5),因真理成聖(約十七19指客觀的成聖),因信稱義(羅五119),得與神相和(羅五1)了。並且因為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裏,叫我們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了(林前六17)。這就是重生。重生就是靈的救恩,靈裏得著永生。重生是一信就得著,是從聖靈入門,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來六1),是像纔生的嬰孩(彼前二2)

 

     魂的救恩==永生浸透我們的魂

 

          「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原文)

    「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來十39原文)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模成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原文)

    「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加四19)

    靈的救恩,重生,得永生,因信稱義,因信得救完全是本乎恩(弗二58),不在乎我們的爭扎,努力,奔跑;只要一信就得著了。但是靈的救恩只是入門,取得奔跑通天道路的資格而已;如同考上大學,只是入學,不是畢業,不是一切。

    一個學生為要畢業,領畢業證書,如何需要修完該修的學分;照樣基督徒為要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極重無比的榮耀裏(林後四17;羅八30;提前三16;提後二10;來二10),得獎賞(腓三14;提後二5;彼前五4;雅一12;提後四8;啟二710172628,三5111221),與基督一同作王(啟廿4),就要奔跑通天道路(來十二1),甚麼時候跑盡了當跑的道路,就必得獎賞(提後四7~8)。魂被永生浸透,被聖靈更新,有分與神的性情(彼後一4),得著魂的救恩,就是我們畢生(今生)要修的學分。我們不必拿我們的成績去和使徒們相比,也不是和任何其他聖徒們比較。主是看我們是否略有一點力量,也曾遵守祂的道,沒有棄絕祂的名(啟三8)。只要忠心,不埋沒、不糟蹋聖靈的恩賜,盡了力,那怕只賺了一千兩銀子,我們的主還是會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廿五2123)。凡愛慕祂顯現(提後四8),在今生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3~14)的人有福了。

    與魂的救恩相關聯的,有天天的救恩,環境上的救恩。

 

        ()天天的救恩

 

             1.從試探和兇惡蒙拯救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拯救我們脫離惡者」(太六13)。

        「魔鬼的試探˙˙˙那試探人的」(太四1~3)。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雅一12)。

        「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

        神雖然審判了撒但,但是尚未執行刑罰,他今天還是這世界的王(約十四30),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而信徒雖然不屬於這個世界,卻仍然活在這世上,所以會有遭遇試探和凶惡之危險。主耶穌告訴門徒說,再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我們需要時時謹慎,天天儆醒禱告,求主保守我們活在祂裏面,經歷主作平安。我們需要天天求主就我們脫離那惡者,保守我們免去兇惡和試探,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

 

             2.從迷惑蒙拯救

 

        「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可十三22)。

        「你們要謹,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可十三5)。

        因為那惡者彗興風作浪,利用一些人,事,物,來迷惑信徒,要把我們帶到歧途,並使我們灰心,軟弱,失敗,退後,所以我們要遵主的吩咐,「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路二十二46),也「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六11)。

 

             3.活出救恩

 

                神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作生命,作裏面的救恩,我們必須珍惜所得到的救恩,在日常生活中好好經歷救恩;「就當恐懼戰兢,作出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基督徒正常的生活是,「神在肉神顯現」(提前三16),是看得見的信徒肉身行事為人生活中,把神性各樣美德活出來;經歷保羅所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

 

             4.凡是靠祂時時活在祂的面光中

 

                大衛曾說,「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店中,詹仰他的榮美,在祂的殿裏求問」(詩二十七4)。他這個心願,不是人人都能實行的;甚至大祭司,也一年一次纔能獨自進去(來九7)。但在新約時代,靠著主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恩,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叫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時19~20)。「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我們感謝主,「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這樣的生活,會保守我們天天蒙拯救,時時享受祂的救恩。

 

        ()環境的救恩

 

          我們今天的生活環境是受咒詛的地(創三17~19),這地上滿了強暴(創六13),在萬物復興的時代(賽六十五17~25)尚未來臨之前,難免遭遇患難(詩二十七5;約十六33),經過流淚谷(詩八十四6),行過死蔭的幽谷(詩二十三4),下監牢,受鞭打,被棍打,被石頭打,遇著船壞,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林厚實一23~27)等等。所以我們需要在環境中蒙主保守,得救。

          主應許我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祂與我們同在,祂的杖,祂的竿都安慰我們;在我們敵人面前,祂為我們擺設筵席(參照詩二十三)。我們遭遇患難,祂必暗暗的保守我們(詩二十七5)。我們要在祂裏面找到平安,因為祂以勝了世界(約十六33)。我們即使遇見傷心的事,經過流淚谷,祂也會使咒詛轉變為祝福,叫這谷變為泉源之地,並有秋雨之福,蓋滿了全谷(參照詩八十四6)。保羅說,「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一10)。又說,「我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主必救我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國」(提後四17~18)。

          蒙拯救的路,一面是要藉著禱告,求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太六13);並且活在身體生活裏,需要弟兄姊妹的代禱;身體各肢體的保護。保羅遭遇患難的時候,請求腓立比的聖徒們為他代禱,他說,「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一19)。

          另一面也需要我們自己的配合,和努力。正如經上所說,「靠你,有力量心中想往錫安大道(教會生活)的,這人便為有福」(詩八十四5);「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徒二40);「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原文是世代)」(羅十二2);我們要自願從不對,骯髒的環境出來,要脫離迦勒底的吾珥(參照創十一31,十二1),要離開所多瑪娥摩拉(參照創十九1~25),離開埃及(參照出),離開巴比倫(參照斯;尼;啟十八4)。經上一再地要求信徒,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壹二15)。離開不義,自潔,脫離,逃避(參照提後三19~22;來十二1;彼後一4),這是我們自動要配合主的必須條件與義務。特別是在末世的時候,這世界將面臨空前的大災難。主應許我們一條從這大災難的環境中蒙拯救的路,那就是作得勝者,被提到祂那裏。他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三10)。

 

        ()經歷魂救恩的操練

 

             1.了結已往

 

                信徒一信主,重生,蒙恩得著魂的救恩,成為新人,就必須結束舊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環境,把以往作徹底的了結,纔能奔跑通天道路。如在前項環境的救恩中所提的,該離開的就要離開,放下該放下的,脫離該脫離的,潔淨該潔淨的,纔得有分與神的性情。

 

             2.受浸,關掉退後的路

 

                雖然主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但重生只是基本的條件,不是惟一的條件。主還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從聖靈生,叫人重生,得永生,得靈的救恩;從水生,是受浸,叫我們的舊人,世界,罪惡,撒但的權勢,一切消極的人,事,物,都歸基督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從水裏上來,是叫我們聯合於祂復活的形狀,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參照羅六3~5),如此,促成我們能進入神的國。

                「浸」,雖然不是決定能重生,得永生的條件,卻相當關聯到「天天的得救」,「環境中的得救」,和「魂的得救」,與「進入千年國度得獎賞」,是為要能經歷這些救恩必須的條件之一。但不是說,凡是受了浸的人,就保證一定能得到這些救恩;因尚須其他條件的配合。但是可以肯定說,凡不肯受浸的人,是為自己的軟弱退後留後門的人,這樣的人一定不可能經歷這些救恩。

                受浸的重點,是在世人和撒但的面前,作見證承認主的名。一個人若不肯受浸,表示他不肯在人的面前認主,主說,「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3)。舊約出埃及的豫表也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那些喫逾越節羊羔的肉,塗抹羊羔的血在門楣門框上,幸免被滅命的天使擊殺的以色列人,是豫表新約蒙恩重生的信徒。他們雖然得救了,但是需要立刻離開埃及(黑暗世界的轄制),過紅海(受浸,脫離黑暗的權勢),走曠野(天路歷程),進迦南(千年國度)。凡是不離開者(不肯受浸的人),仍然脫離不了法老王(撒但)的轄制,更不用說,進入迦南美地。現在我們應該清楚,為何主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和「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的意義了。

 

             3.要隨從靈,要喫靈奶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十三22,參照四十38;詩七十八14)。雲柱表徵聖靈,火柱表徵聖經。

 

                     (1)要隨從靈

 

                        「你們當順著靈而行」(加五16)。

            「我們若是靠靈得生,就當靠靈行事」(加四25)。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4)。

            「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3~14)。

            「凡從神生的(指重生的靈),就不犯罪」(約壹三9,參照五18,另外4節又說,就勝過世界)。

            在我們重生的靈裏面,有「生命之靈的律」(羅八2),「真理的聖靈(或說,保惠師)」(約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13),「我(神)的律法」(來八10,十16),「這寶貝」(林後四7),「那加給我力量的」(腓四13),和「恩膏」(約壹二27);所以信徒不要和重生的靈脫節,兒要操練敬虔(參照提前四7~8),也就是操練把心思放在靈上(羅八6),凡事隨從靈而行,我們的心思就會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模成神兒子的模樣(羅八29),得著魂的救恩(來十39;彼前9)。

 

                    (2)要讀聖經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

 聖經是信徒的靈奶,所以「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纔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註:這裏所指的是魂的得救)」(彼前二2)。神的話是靈糧;靈糧有奶糧和乾糧的分別。「凡只能喫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纔能喫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五13~14,六1)。為此,「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原文是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6),「終日不住的思想」(詩一百十九97,參照11169599148),好叫保惠師就是父因主的名所差來的真理的聖靈,有機會向我們說話,將一切的事,指教我們,並且叫我們想起祂藉著我們讀聖經時,對我們所說的一切話;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參照約十四26,十六13)。祂這樣的教導,叫信徒得著餵樣,長大,心思更新而變化,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同時也是仁義的話,對信徒的要求,命令。這時我們若是,操練我們的信心,與所聽見的話調和(參照來四2),遵守祂的命令,正如經上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三17~19)。「用信心與所聽見的話調和」(參照來四2),「有了主的命令又遵守」(參照約十四21),是信徒魂生命長進,得著魂救恩的關鍵,不可缺少的責任。

 

             4.要對付罪,世界,肉體,及一切消極的事

 

                    (1)對付罪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就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原文),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笑餅」(林前五7~8)。

            我們未得救以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5),對罪毫無感覺,是罪的奴僕(約八34);但是重生之後,「因為賜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所以就當把舊酵除淨,過無罪的生活。這就是舊約以色列人每當過逾越節時,要喫無酵餅,守無酵節所表徵的原因(參照出十二1~28;二十三14~15;利二十三4~14)。對付罪,過無罪的生活,是信徒的見證。若因不過謹慎,被過犯所勝時,立刻悔改認罪,對付所犯的罪,求主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2)對付世界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祂愛子的國裏」(西一13)。

            就著客觀的事實而言,屬靈的一面而言,信徒蒙救贖,已經在基督裏,也在教會裏了。教會是神愛子的國,也是基督的身體,神的家。信徒已經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脫離黑暗的權勢了。但就著主觀經歷而言,肉身生活的一面而言,信徒所處的物質,現實的環境而言,在主再來結束現今的世代之前,還是在這撒但作王的世上,彎曲,邪惡的世界。經上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那一位勝了世界的,「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都是從這生命重生的,有能力勝過世界;「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只要我們有信心,與所聽見的話調和,就可以勝過世界。主「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所以祂也命令信徒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徒二40);「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原文是世代)」(羅十二2);「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壹二15)。

 

                    (3)要對付舊人

 

                        那會叫我們隨從肉體的情慾,犯罪,愛世界,貪愛錢財,愛宴樂,不愛神,不愛奔跑屬天道路的乃是我們的舊人。其實是撒但利用舊人欺騙我們,轄制我們。我們必須看見,「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這個既成的事實。「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所以信徒「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懷的;又要把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弗四22~24)。

 

                    (4)為主和祂的福音喪掉魂的享受

 

                        主說,「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喪掉魂的,必得著魂」(太十六25原文;參照可八35;路十七32)。我們重生所得的生命是捨己的生命。而魂就是人的位格,人的己。主耶穌愛父神,為父神的旨意,捨己揀選十字架的道路。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忍受了十字架的羞辱。當我們從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女時,所承受的就是主耶穌這個捨己的生命。可是我們的魂(己),在尚未更新變化之前,因受肉體情慾的影響,最愛惜的就是自己,就是魂的享受。我們天然的人,魂的享受,常和神的旨意衝突,相爭。「因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五17)。我們若因為被主的愛激勵,「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甘心丟棄魂的享受,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就會「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竭力追求祂。雖然在追求的過程中,難免有痛苦,喪失的感覺;但我們若忍受「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那就是,「要得神在基督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14)。到了主再來那時,我們必得著魂的享受,有說不出的喜樂和滿足。

 

                    (5)要脫棄,纔有得著

 

                        「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魂的道」(雅一21)。

          「貪財是萬惡之根˙˙˙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六10~11)。

            「你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

            「放下各樣的重擔,脫棄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門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

            「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這些經節都告訴我們,為要得著魂的救恩,不能光靠恩典,還需要我們的配合,作成得救的功夫,自願脫去一些消極的事物,纔能經歷積極的救恩。

 

                    (6)要有信心,存心忍耐,奔跑屬天路程

 

                        主告訴我們說,「你們常存忍耐,就保全魂」(路二十一19);「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二十四13)。

            使徒們也勉勵我們,「得著信心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我們不是退後沉淪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來十39)。

            這裏所說的信心,不是指著一信就有永生(靈的救恩),那一種的信心。凡是有關魂救恩的信心,都是忍耐到底的信心,是用一生的時間去經歷的。許多時候,都是主先應許了,向我們說話了,但在環境上,並沒有立刻看見明顯的動靜。雖然如此,祂向我們所說的話,就成了我們的信心憑據和動力。「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主藉著說話,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雖未見立即的動靜,但讓我們看見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叫我們心中有力量,向著錫安大道,向著寶座奔跑,力上加力。我們各人都有主量給我們個人的跑道和路程。我們信徒一生的功課,就是要跑完這一條通天道路。雖然崎嶇難行,但我們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要「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腓四13),「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來十二12);當「那美好的杖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到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就是終點站,天國的門口。「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8);我們會得著信心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參照彼前一9)。「這樣,必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

 

     身體的救恩==永生吞滅死亡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

       「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五4)

     「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 .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十五51~54)

     當我們受過敗壞,玷污的魂,蒙聖靈更新,永生浸透我們的魂,得著魂救恩之後,接著我們就要得著身體的救贖,就是永生吞滅死亡,我們的身體蒙主改變,變成不朽壞的,不死的,和基督榮耀身體相似的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44)。身體的救贖要發生於主再來時,但是也根據我們是否已經得著魂的救恩。從前我以為主再來時,我們都要同時得著身體的救贖。我以為第七號筒吹響時(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啟十一15),就是古今中外,所有的聖徒們一齊得贖的時候。但是我越仔細讀聖經,越覺得並不是那麼單純。因為除了上述幾處經節之外,經上又記著說:

          1.「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林前十五23)

     2.使徒保羅所追求的是「傑出的復活」(腓三11原文)

     3.「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來十一35)

     4.殉道者的復活(啟廿4)

     5.二位見證人的復活(啟十一8~12)

          6.災前被提(包括尚活著的聖徒及歷代以來得勝,但已睡的聖徒。他們都是被提到寶座前,和末世號筒吹響時被提到空中,在雲裏,在基督審判臺前與主相見的大批聖徒有分別)

    啟示錄第三章10節,第七章910節所記載的都是災前被提的情形。

註:啟示錄第七章14節所題的「大患難」,指聖徒們,歷代以來所經歷的各種患難。與世界末期的三年半「大災難」不同。

      6c  初熟的果子(啟十四1~5)

      6e  男孩子(指得勝者,啟十二5)

    7.災中被提(啟十五2~4)

    8.大災難時,尚有一些聖徒,因不成熟,不忠心,被遺留在地上(啟十八4)

                根據以上所列各處經節看來,從死人中復活,或是被提,一定有不同的秩序,和不同的時間。那意思就是,身體得贖,並不是在同一時間內發生的。我個人深信,秩序的早晚,一定是根據魂的救恩而定的。

                註:或許有人會問,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1517節記載,「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而已經睡了的人是在「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怎麼可能在第七號筒吹響之先,就有人被提的事發生呢。這是我們把「活著」和「還存留」兩件事看成為一件事而產生的錯誤。我們該相信,「經上又記著說」的原則,有些得勝者,早得著魂救恩的聖徒,他們早已蒙恩活著被提到第三層天神寶座前,所以主降臨時他們已經不存留在地上。

 

        ()今世的的得救

 

          身體的救恩,有今世的得救,和來世永遠得贖的兩個步驟。上述魂的救恩,一面關聯到今世的得救,另一面,也關聯到身體得贖的次序(參照林前十五23)。經上說: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試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8~20)。

     「現今也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六19)。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3~4)。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責摘」(帖前五23)。

自從人墮落之後,我們的身體都受罪的摧殘,變成又脆弱,又短暫,容易朽壞。神的救贖乃是,賜給我們一個不死,不朽壞,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的身體(參照林前十五53~54;腓三21)。在那日來臨之前,神不是不照顧我們的身體,但無論如何,或早或晚,有一天這身體總要死,朽壞,歸於塵土。當然為要操練魂的救恩,或是傳福音,帶人得救,過教會生活等等的需要,神會賜給我們一段時間留在地上。他會保守我們免去兇惡和試探;病得蒙醫治。我們若操練魂的救恩,常常喜樂,一無掛慮(參照腓四4~5),生活有節制(徒二十四25;加五23;彼後一6),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參照羅十三14;加五16;帖前四5;提後二22;彼前二11,四2;彼後一4)等,會有助於身體的健康,延長壽命。但無論如何保養,這個從亞當承受的,舊造的身體,有一天總要過去。所以神對於身體救恩的重點,乃在於保守我們不犯罪,不玷污身體,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3~4),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利十一44)。

 

        ()將來的救恩,身體的得贖

 

          將來我們將要得的身體的救恩,身體的得贖;在原則上和靈的救恩一樣,完全是恩典。但是在時期上,次序上,可能有分別。這個分別是,來自各人在追求魂的救恩上有不同的層次,成熟的速度上有快慢所致。經上說,「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林前十五23)。又說,「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容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林前十五41~42)。並且經上也讓我們看到,得勝者的被提也有下列不同的次序。

 

             1. 災前被提的得勝者有:

                        (1)初熟的果子(啟十四1~5)

            (2)男孩子(啟十二5)

            (3)教會中的得勝者(啟二7111726~28,三4~51021,七9~17)

            (4)歷代以來的殉道者(啟 六9~11)

 

        2.災中被提的得勝者(啟十五2~4)

 

            (1)兩個見證人(啟十一12)

 

        3.災末的得勝者(啟十四15~16)

 

                可見身體的得贖,也不是都在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一次完成的。

有關身體救恩的經節記錄如下: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24)。

        「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信的時候更近了」(羅十三11)。

        「我如今把一件事告訴你們;我們不事都要睡覺,乃事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51~53)。

        「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五4)。

        「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

        「基督˙˙˙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九28)。

        「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二十6)。

 

     進入永生的範圍==千年國度

 

          「在來世必得永生。」(可十30;路十八30)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 . .義人要往永生裏去。」(太廿五34~46)

     以上幾處列的「得永生」,「承受永生」,「往永生裏去」,都是指來生,就是在千年國度時纔得應驗的事。本項所說的「永生」,和前面三項所說的「永生」是不同方面的事。信主耶穌得永生是在信徒裏面作生命內容;而來世得永生是指進入永生的領域,享受國度的榮耀,豐富。太十九29;可十30;路十八30三處是對信徒說的。他們在今世,因愛主寧願犧牲自己魂生命的享受,凡事為主,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四7~8),為主,靠主,因主而活,願意為主而殉道。所以主祝福他們,叫他們不但在今生得到應許之福,就是得到環境上的救恩及魂的救恩;並且給他們來生的應許,就是保證他們在主來的那日,享受被提,進國度,得冠冕,與基督一同作王的福分。在那日,得勝者不但靈裏有永生,魂被永生浸透,更新而變化,身體得贖,永生吞滅死亡,得著不朽壞、永遠不死、榮耀的形狀,靈性的身體。靈,魂,體都得著全備的救恩,進入榮耀裏,享受永生領域的福分。至於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3146節比喻中的綿羊和山羊都是指著外邦人,不信者說的。綿羊是指著在世界末期,大災難期間,有一班未曾接受恩典的福音,因而未曾重生,沒有得到永生的外邦人,他們聽從了天使所傳的永遠的福音,善待主的選民,保護他們,因而得到主的報酬,得進入永生的範圍,就是千年國度彌賽亞國裏作百姓的福分。另一班山羊,就是在大災難期間惡待主選民的外邦人。他們因受了迷惑,跟從了魔鬼和牠的使者,所以也得了應得的報應,和牠們一同被扔在火湖裏(啟十九20)

          註:有關「綿羊」與「山羊」有很多人作不同的解釋。他們認為綿羊是指基督徒,山羊是指外邦人的。根據這樣的解釋,凡是基督徒都能進入天國。在主降臨時所有的外邦人都要滅亡,都要往永刑裏去。但若作這樣的解釋,就會和別處的經節相抵觸。我個人的經驗是,任何的解釋都不該忽略「經上又記著說」的原則。就是「以經解經」,用聖靈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3)

          茲將我個人的領會記述如下:

          1.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比外邦人先受審判。「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受審的地方是「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7)我們都「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參照羅十四10)

     2.基督徒受審時是第七號筒吹響時(帖前四16~17),主尚未公開降臨之前。

     3.外邦人(萬民或是列國)受審時是七碗之後,基督已經公開降臨之後。外邦人要站在約沙法谷,基督榮耀的寶座前(參照珥三12;太廿五31~32)受審判。

     4.基督徒受審之後「或善或惡受報」,有得冠冕,得獎賞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太廿四45~47;廿五1020~23;腓三14;提後四8;彼前五4;彼後一11;啟二710~111726~28;三51221,十二5;十四1~5;十五2;十九7~9;廿4~6);也有受責罰,在黑暗裏哀哭切齒(太廿五30;廿四48~51),像從火裏經過的(林前三15);這和一律得獎的綿羊(太廿五34)互相抵觸。

     5.若是千年國度開始之前,所有的外邦人已經被扔在永火裏(太廿五41),受永刑(太廿五46)滅亡了,那麼千年國度之後背叛神,攻擊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之列國百姓是從那裏來的(啟廿7~10)?新天新地裏的列國百姓(啟廿一24),萬民(啟廿二2)又是從那裏來的?

     6.若是綿羊是指基督徒,那麼他們都是主的弟兄,和被善待的人一樣,都是弟兄的關係,主不會說「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太廿五40),而會說「你們既作在你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據於上述理由,無法同意綿羊都是指基督徒,山羊都是指外邦人的解釋。

 

   五、永生終極完滿的顯出==永世裏的聖城新耶路撒冷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廿一2)

     「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啟廿一3)

     「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列國要在城的光裏行走. . .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纔得進去。」(啟廿一22~27)

     千年國度有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啟廿9)兩個部分。聖徒的營是屬天的部分,就是得勝的基督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的部分。而蒙愛的城就是地上的彌賽亞國,人子的國。那些復興的以色列餘民要作祭司,教導蒙恩的外邦人,就是綿羊(大災難期間善待主的選民者),一同來敬拜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真神(24)。城外有火湖(太廿五41;啟十九20,廿14,廿一8,廿二15)。另外有一個地方,既不屬於千年國度,也不屬於火湖,經上稱作「外面黑暗裏」(太廿五30),或作「外面」(太五13;路十四35),因為「在田裏」(指千年國度),「或在糞裏」(指火湖),都不合式。在今生失敗的基督徒,若讓他們進入千年國度,既不公義,也不相稱;但要扔到火湖裏,因他們已經得永生,神不能不信實,所以也不合式。祇好放在另一個地方,黑暗裏(就是失去主的同在,非榮耀的地方),叫他們受管教,煉淨。他們會因此得魂的救恩,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一樣(林前三15)。但是在新天新地裏的聖城新耶路撒冷時,不再有失敗的信徒,都得勝了、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要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他們可以自由自在的享受神作他們的永分,基業。生命水與生命果是供給不斷,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再有死亡和陰間,不再有撒但的破壞,攪擾,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在聖城新耶路撒冷裏有無止境的喜樂,平安和滿足。滿了生命,滿了榮耀。這就是永生終極完滿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