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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從《聖經》的立場看解經

 

    任何一本書都有它的“立場”,政治性的書刊有它的政治立場,宗教性的有它的宗教立場,愛情小說有它對男女戀愛觀的立場。當然《聖經》也有它的立場。從新約《聖經》引用舊約時所表現的觀念,可以清楚的看出新、舊約《聖經》對屬神的與屬鬼的、真理與假道、善與惡,表現了一貫的立場。所以除了結構上的一貫性之外,這種立場的一貫的觀念,也是很有力的證據,證明新、舊約《聖經》的完整性。

 

一、對於敵對神者

 

    《聖經》把一切屬魔鬼的、敵擋神的、宗教的或政治的,不論古今中外……都看作是同一陣營的。例如:

 

例解22:主耶穌的看法

 

    太廿三35-36——“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亞伯是亞當的兒子,因信獻祭蒙神悅納,而被不信的該隱所殺(來十一4;約壹三12)。撒迦利亞是猶大王約阿施時代的祭司,因忠告“眾民”而被約阿施王和當時“眾民”在神殿中用石頭打死(代下廿四20-22)。這兩個人,一個是遠在亞伯拉罕還未蒙揀選之前,是全人類的始祖亞當的兒子。另一個是遠在亞伯拉罕蒙揀選之後的列王時代的祭司,代表了五經和歷史中,一切因忠於所信的神而被無辜任殺的人。但注意主耶穌怎樣把這兩個人的受害歸併在當時的世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主耶穌怎樣能把古時代的人所犯的罪,歸到他那個世代?《聖經》明說:“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但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結十八20)怎麼主耶穌竟把整個世代的人的罪,歸到另一個世代去?

    可見在主耶穌的觀念中,認為五經和歷史裏所有悖逆神、抵擋主的罪,都跟新約時代中敵擋神的人之罪是同類的。因為按人對神悖逆和犯罪方面來說,自古以來從未有過什麼“新世代”,從來就是同一世代的。犯罪的方式雖有不同,卻是殊途同歸。按犯罪的本質來說,都是出於同一根源的。所以都要“歸到這世代”,就是都要和這世代受同樣刑罰和結局的意思。

    所以,主耶穌看古時敵擋神的人,雖在方式上有不同,其敵對神之特性則從來沒有什麼不同的。我們查考《聖經》,當留意基督和使徒們怎樣領會《聖經》。

 

例解23:敵擋摩西與敵擋真道

 

    提後三7-8——“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從前雅尼和佯庇怎樣敵擋摩西,這等人也怎樣敵擋真道。他們的心地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

    雅尼、佯庇,對照出埃及記七章22節,八章7節,可知就是那兩個用邪術模仿神借摩西所降的第一、二災的術士。他們在法老跟前行邪術,是要攔阻法老讓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但使徒保羅卻把他們跟使徒時代那些“有敬虔外貌卻背了敬虔實意”的假師傅,相提並論。

    提後三9——“然而他們不能再這樣敵擋,因為他們的愚昧必在眾人面前顯露出來,象那二人一樣。”

    這更清楚的顯示在保羅的觀念中,看古時敵擋神的那兩個術士,和他當時代敵擋真理的假師傅,都是“同路人”。並且古代神的百姓和神僕,與保羅時代的百姓和神僕,所面對的仇敵同一根源,使徒也領會作是出於同一的黑暗勢力。

 

例解24:從前的假先知與將來的假師傅

 

    彼後二1——“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從前百姓中的假先知”是指舊約歷史中出現的假先知。本章下文15-16節所提的巴蘭,正是其中之一。“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是指新約時代信徒會遇到的假師傅。使徒彼得把舊約的假先知和新約時代的假師傅看作是同一陣營的人。從前的百姓和現在的信徒,都受到相同的敵人的誘惑,同有兩個相對的陣營。

 

例解25:該隱是屬惡者的

 

    約壹三812——“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不可象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使徒約翰明說該隱是屬那惡者的,並把他作犯罪而屬魔鬼之人的實例,警戒信徒。雖然該隱是古時的不信者,卻與現今一切“犯罪的”同屬那惡者(約壹五19)。不同的人物卻屬於相同的主人。

 

例解26:撒但一會的人

 

    啟二9——“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譭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

    在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和啟示錄,也都明記主耶穌把一切不信的猶太人看作屬魔鬼或“屬撒但一會”的人。猶太人按肉身不是神的選民麼?但不信的猶太人跟不信的外邦人一樣,是魔鬼的兒女。“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我們一向都認為猶太人是神的百姓,因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曾與神立約,而立約的記號,就是他們所有的男丁生下來第八天要受割禮(創十六11-14)。可是新約的使徒卻為我們解明瞭,不是單在肉身上受了割禮的,就是神的選民。必須在心靈上因信而受了屬靈的割禮的纔是真以色列人(羅二28-29)。所以約翰與主耶穌一樣,把不信的猶太人看作是撒但一會的人。

 

例解27:以諾的豫言

    11——“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14-15——“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豫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

    受感寫猶大書的猶大,指明當時有些人把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欲之機會(猶4),善於譭謗,象沒有靈性的畜類(猶10)的假師傅,所走的正是舊約《聖經》所記該隱所走的路。若對照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引用該隱的例子看來,約翰既明指該隱是屬惡者的(約壹三12),當然這些假師傅也是屬惡者的了。

    另一方面,猶大又跟彼得和約翰一樣,都把舊約的假先知巴蘭(注意:書十三22)跟當時的假師傅同列(彼後二15;啟二14)。所以按《聖經》看來,新、舊約背逆神的人,都是同一陣營的人。(參)

 

二、對有信心的人

 

    《聖經》不但把所有不信神的人看作同路人,又把各時代中有信心順從神的人,看作同一陣營的人。這種“觀念”顯明新、舊約《聖經》的一貫和完整性。例如主耶穌對猶太人論到在天國裏坐席時說:

 

例解28:主耶穌所說的天國裏

 

    太八11——“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以色列人的祖宗,那些“從東從西”將會來同他一同坐席的人,是外邦各國中有信心的人。注意本節是主耶穌在稱讚一位羅馬百夫長的信心中插入的一句責備猶太人不信的話。從上下文看,主耶穌顯然把一切有信心的人放在一邊,又把不信的人(包括猶太人)放在另一邊。信的人與亞伯拉罕一同坐席,不信的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哀哭切齒。信的,雖然按肉身是外邦人,還是與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一同坐席;不信的,雖然按肉身是猶太人,還是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外邊黑暗的地方即哀哭切齒的滅亡處(參太十三41-4249-50)。

例解29:使徒保羅所說的信心之父

 

    猶太人一直都以為只有他們這些在肉身上受過割禮的人,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的百姓。保羅卻完全否定了他們這種觀念,說:

    羅四11-12——“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使徒保羅,把亞伯拉罕看作是一切按照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而信的人的祖宗。又把一切有信心的人,看作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分受割禮的猶太人,或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對神的救恩有同樣信心的,就都是屬神一邊的人。不論新、舊約的人都是一樣的(見上例及下例),和主耶穌的觀念相同。

 

例解30:七千人與“餘數”

 

    羅十一4-5——“神的回話是怎樣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以色列王亞哈,聽從王后耶洗別的話,逼害神的眾先知,許多神的僕人都隱藏起來。唯獨以利亞大膽獨自向巴力先知挑戰,並怒責亞哈王。其實除了以利亞之外,還有七千個神僕蒙神保守。

    使徒保羅引述這件事時,把那時代的七千人,與保羅時代向神忠心的少數人看作同一類人。以色列王亞哈時代那七千個不向巴力屈膝的人(王上十九15-18),使徒把他們與“如今”蒙受恩典的少數有信心的猶太人——“餘數”(羅十一57)相比,看作是同站一邊的人。《聖經》一再的顯示,新、舊約有信心的人都是同一立場的人。

 

例解31:使徒彼得所說的撒拉女兒

 

    彼前三5-6——“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彼得在勸勉基督徒夫婦相待時,把當時信主的姊妹算作是有信心的撒拉的“女兒”,也就是有信心的亞伯位罕的子孫了。彼得把當時的信徒與古時的撒拉,看作是同一屬靈系統的。

    注意:彼得前書的受書人,主要是以外邦信徒為對象,因為:

 

    ①彼前一1——所提的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都是外邦地區。

    ②彼前一18-19——暗示這些信徒的祖宗是拜偶象的(傳流虛妄的行為和倚靠金銀等物)。

    ③彼前二5-8——引用舊約詩篇一一八篇22節,指明受書人是屬於有信心而以基督為他們的磐石的人。但猶太人卻因不信,基督就成了他們的絆腳石。按新約幾處經文的引用,“絆腳石”都是用在不信的猶太人身上(太廿一42;可十二10;徒四11

    ④彼前二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顯然是引用何西阿書一章9-10節的話,指外邦人蒙憐憫說的。而這“你們”正是當時的受書人。

    所以,彼得把外邦信徒稱為撒拉的女兒,證明他的觀念中,舊約有信心的人與新約中信主的婦女,同是神所喜悅的人。

 

例解32 :古今聖徒同蒙應許

 

    來十一39-40——“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看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豫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注意:這裏的“我們”指使徒時代稍後的信徒。“他們”指使徒時代已經去世的信徒和他們以前的舊約信徒。“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指上節的“應許”,也就是關乎神的救恩之應許。(詳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八冊《希伯來書講義》)

    這章經文把舊約從亞伯開始直到使徒時代的信心偉人,全都連貫在一條陣線上。他們都有共同的信心和盼望,面對共同的仇敵,為著共同的目標而爭戰。並顯示整本新、舊約《聖經》,就是記載他們怎樣用信心仰望神所要賜下的那一位救贖主,和他們怎樣得神所應許的福分。

    所以希伯來書十一章不但顯示古今信徒的共同信心,也顯示了新、舊約《聖經》同一立場的一貫性。

 

例解33:以利亞與我們

 

    雅五16-18——“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

    雅各勸信徒憑信心禱告時說,先知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跟保羅把以利亞時代不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人,比作當時少數有信心的猶太信徒,有異曲同工的意味。在此雅各說明瞭:

    ①舊約有信心的以利亞跟“我們”所禱告的是同一位神。

    ②是同被算為“義人”

    ③我們的禱告可以同樣有功效。

    ④是同樣借信心而蒙恩。

    由此可見,雅各也是把新、舊約有信心的人,看成是同一陣線的人。

 

例解34:與世俗有別

 

    綜合以上的討論,可見新、舊約《聖經》都有同一的信仰立場。如果基督徒不講究信仰立場,那就違背了全《聖經》的一貫觀念了。在神看來,在信仰上那一邊都不站的人,就是站在撒但一邊的人。只有選擇站在基督一邊的人,纔是站在神一邊的人。

    從舊約的眾先知,新約的眾使徒,以及主耶穌的言論,所表現的觀念,顯然把新、舊約敵擋神的人,看為同屬魔鬼的人。照樣,新、舊約中信靠神的人,也都看作同是屬神的人。可見《聖經》新、舊約全書,在信仰的立場上是一貫性的。

    照這原理,《聖經》要求信徒與世人有分別(林後六14-18  )。主耶穌為門徒所作最後禱告中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又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十七1619 

    雅各也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雅四4)。但這些重要的經文,都被新潮福音的人看為落伍與不合潮流。並且他們排擠照這樣教訓實行的人,說他們是自顯清高,狹窄而守舊。真正的原因是:

    ①他們更喜歡作個受世界與教會兩方面都歡迎的人。

    ②他們無法劃分屬世界與屬神兩種立場的界線。讓我們看主耶穌怎樣說:

約十五18-19——“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③他不輕看稅吏和娟妓,曾與有五個丈夫的撒瑪利亞婦人談道,卻沒有任何輕浮的舉動。他使猖妓與稅吏變成神的兒女,自己卻絲毫沒有沾上他們的氣質。

    ④他也常接受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的邀請,到他們家裏吃飯,卻從不借此攀上交情,以減少工作的阻力。就算在筵席之間,他仍保持他的正直,不徇情面的德性。更不會染上些微偽善、虛榮的氣息,甚至就在筵席問指出他們內心的惡意(路七36-50)。

    ⑤他與象尼哥底母那樣的官長交往,從不憑此種交情取得任何好處。他雖然沒有“枕頭的地方”,卻又是眾人所敬重的“先知”從未貪圖受“優待”。收丁稅的人來收稅時,他吩咐彼得去釣魚從魚口得錢上稅,不要絆跌他們(太十七27)。

    ③他自己與神常親近,卻也平易近人。他不爭竟、不喧嚷,街上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他從不羡慕那些將佩戴經文作寬了,站在十字路口禱告的人,引致許多人注目。他雖然曾對“幾萬人”講道(路十二1),卻也帶著十二個門徒,冒著大風浪去拯救兩個被群鬼所附的可憐人(可四35-41,五1-20)。

⑦他不是不與潮流接觸,卻從不隨波逐流。當世人愛靠近他到一個程度,甚至要強迫他作王時,他卻上山禱告(約六15)。

    潮流最可怕之處,就是它靜悄悄地、不知不覺中,便會把一切靠近它的都淹沒吞噬了去。不少基督徒為著要趕上潮流,便在不知不覺中,被潮流帶到與神對立的方向去了!基督徒們,對於任何潮流,應經常保持警覺,保持距離。

    “看哪,我來象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十六15)── 陳終道《以經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