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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從啟示的漸次顯明看解經()

 

四、關乎聖殿的啟示

 

    舊約《聖經》有一項最神聖最宏偉的建築物,就是聖殿。是以色列人敬拜神的地方。但聖殿不止一次被毀,甚至殿中的物也被擄去。為什麼聖殿竟會被擄?聖殿是怎麼演變出來的?神果真在聖殿中麼?聖殿究竟有什麼意義?聖殿會被敵人毀壞是否表示神失敗了?

 

例解67:雛型的聖殿——會幕

 

    出廿五22——“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這是神最初吩咐摩西,要以色列人建造會幕之目的,是關乎會幕的最初步啟示。但這方面的啟示也是漸次顯明給我們的,最終說明瞭真正能使人與神相會的地方,是在基督裏。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借摩西吩咐他們要建造一個會幕。並一再囑咐他“要謹慎作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廿五40

    出埃及記用了很多篇幅記載會幕的構造。從廿五至三十章詳記神如何吩咐摩西造會幕的各樣器皿、幕板、幕幔……等等。然後又從卅六章起,幾乎重複的記載,摩西和以色列人如何完全遵照神的吩咐建造會幕。

    為什麼神要這樣慎重的叫摩西建造會幕?《聖經》又這麼詳細的加以記載?這會幕的主要功用是什麼?按出埃及記的記載,會幕是神與人可以相會的地方(出廿五22,廿九42-46)。

    後來所羅門王為神建造聖殿,當聖殿建成的時候,神的榮光充滿了聖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王上八11)聖殿當然比會幕更堂皇完美。可是聖殿不過是屬物質的建築,還不是神的居所,只是神的名的居所(王上八17-19)。不過是人到神面前求告神的名的一個中心而已!

    所以無論是會幕或聖殿,都是神藉以教導我們,人與神不能隨便相會交通,必須按照神所指示的方法和途徑,分別為聖,完全潔淨,纔可以與神相會。但這不過是初步的啟示。

 

例解68:帳幕在我們中間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住”原文與帳幕是同根字。新舊庫本直譯作:“且帳幕在我們中間”。至高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就是神的“帳幕”支搭在人間。

    保羅和彼得都把“肉身”比作帳棚(林後五1-2;彼後一14)。

    主耶穌也曾把他的身體比作聖殿——“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約二20-21

    基督在十架受死時,聖殿中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廿七51)。那“幔子”就是指主的身體(來十20)。

    所以舊約的會幕其實是天上真帳幕的預表(來人1-5,九24  )。那屬物質的會幕或聖殿,在神的估計中本來就不是永存的。只不過用來預表天上永存的帳幕而已!這些在屬物質帳幕中事奉的祭司,也不過表明這位在天上帳幕裏,永遠作我們大祭司之基督的工作而已!

    所以神借著舊約的會幕和聖殿,給我們一個怎樣進到神面前的模型。到了新約,便清楚指出他的兒子道成肉身,為我們成就了贖罪的工作,就是我們能以進到神面前,得恩惠蒙憐恤作我們隨時的幫助的根據(來四15-16,十19-20)。會幕的啟示,到主降世住在人間,意義更顯明瞭。

 

例解69:信徒是聖靈的殿

 

    林前六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不但主耶穌基督的身體是聖殿,我們這些他的寶血所買贖的人的身子也是神的殿。不但每個基督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整個教會就是一個屬靈的殿。彼得這樣告訴我們:

    彼前二4-5——“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注意:舊約會幕或聖殿建成以後,神的榮光充滿了會幕(出四十34  ;代下七1)。但在新約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並非充滿房子,乃是充滿聚集在那房子裏的人(徒二4),也就是那些被基督的血所買贖的信徒們。所以我們讀新約的時候,對於會幕和聖殿的意義便會明白更多。

     神的啟示是漸次顯明而直到完全顯示給我們為止。神並不真是要借屬物質的會幕或聖殿跟人相會,那只是一個表樣。而是要建造一個屬靈的聖殿(教會),借著這屬靈的聖殿神要與人合一(約十七21-23)。

 

例解70:新耶路撒冷

 

    啟廿一3——“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

    啟廿一22——“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

    這兩節經文顯示,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神與人同住。

雖然新約書信已讓我們看見教會(信徒)纔是神的殿;但神人的永遠完全聯合,還不在現今,是在新天新地時才真正實現。在新耶路撒冷裏是沒有聖殿的,因為神全能者和羔羊就是城的殿(啟廿一22)。神本身就是新耶路撒冷的聖殿,那時纔是神和人真正聯合。

 

    關乎這方面的啟示,單看舊約是不會完滿的,只能看見表面。必須從舊約到新約連貫看,纔能看見一個完整的啟示。所以說神的啟示是漸次顯明的。其實它正象我們所讀的任何一本書一樣。它的內容,主要思想的表達是漸漸完滿的。沒有一本書是用一句話寫成的,總是要用千百句、千百頁的篇幅,纔能把整本書的主題思想發表得完全。《聖經》當然也是一樣。只不過《聖經》是由許多代筆人和長久的年日才完成罷了!

    所以神的啟示是漸次地由簡單至詳盡,由淺易至深奧,由屬物質的象徵到屬靈的實體,由表樣至具體實現,如此逐步的把他的啟示完全顯明出來。這整個啟示的過程就在《聖經》之內,所以凡讀《聖經》的人,必須耐心而謹慎留心神啟示的過程,並留心在神啟示的過程中,在後的如何解釋了在前的。

五、關於救恩的啟示

 

    以色列人以為神所差來的救主是專為以色列人的,外人無分(參徒十一17)。其實神的救恩是為萬人預備的,但這真理也是漸漸顯明的。

 

例解71:誰可以因信稱義?

 

    創十五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亞伯蘭後被神改名為亞伯拉罕,參創十七5

 

1)稱義之恩為萬人預備,這真理早就隱藏在舊約裏而且漸次顯明,直到新約才完全顯明給我們。猶太人最大的錯誤是把神所賜給他們的律法,當作得稱義的途徑而拒絕了那“因信神而來的義”(腓三9)。其實從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開始,就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律法稱義的。但在創世記裏,只簡略地記載了亞伯拉罕被神稱義的經過,卻沒有把因信稱義的真理加以詳細的闡釋。到了新約才由使徒予以清楚解明。

 

2)最明顯的是羅馬書四章11-12節——“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位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注意:這兩節經文中的“他”指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稱義之時也是個未受割禮的人。這樣,現今所有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若照他的信心的蹤跡去行,也都可以因信稱義而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了。所以“因信稱義”這恩典,不單給猶太人,也給所有的人,早已隱藏在創世記裏——已隱藏在亞伯位罕稱義的事蹟中(創十五6),到了羅馬書才解明罷了!

 

例解72:因信稱義早於亞伯拉罕

 

    來十一4-7——“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以諾因著信被接去,……挪亞因著信……使他全家得敕。……”

 

1)希伯來書對“因信稱義”的解釋補充得更完全。它指出不單是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在他以先的亞伯、以諾、挪亞都是因信得蒙神喜悅的。雖然他們信心最特出的表現各有不同。比如:亞伯因信獻祭,以諾因信與神同行,挪亞因信造方舟。但他們都是因信稱義的,在神揀選亞伯拉罕以先,人們已經按照這原則蒙神喜悅的了。

 

2)既然在亞伯拉罕以前的人也是因信稱義的,可見“因信稱義”這恩典並非單給亞伯拉罕的子孫,也給其他一切有信心的人了。換言之,“救恩”本來就是為萬國的人預備的,不是單為猶太人。但是在創世記裏,我們看不見這種明文的註解,只看見歷史事實的記載。所以猶太人以為救恩是神所賜給他們獨有的恩典,其實救恩是神早就為萬國的人預備的“特殊恩典”了。

 

3)不過,在舊約時,神福音的信息是用不同的方式傳達給人。如:亞伯拉罕受割禮時神應許他說:“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創十七5)亞伯拉罕怎麼會作多國的父?這並不是說亞伯拉罕的子孫會成立或攻佔了許多國家,而是說,許多別國的人,會效法他的信心的蹤跡而成為他屬靈的子孫,因而他成為多國的父。

 

例解73:救恩本來為萬人

 

創廿二18——“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1)原來這應許就是舊約的“福音”了。保羅在加三8說:“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注意:“傳福音給亞伯拉罕”。這“福音”是什麼?就是“萬國必因你得福”。萬國怎樣因他得福?

    加三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解釋了創世記廿二章18節的“後裔”,不是指別的子孫,是專指“那子孫”——基督,使萬國得福。

 

2)所以救恩是為萬人預備,是早已隱藏在舊約《聖經》的啟示裏面。但在舊約,神先把歷史的過程記錄下來,然後在新約,才漸次解明那歷史的意義。雖然約翰福音四章22節提到“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但並非說救恩單給猶太人。那只不過說明基督是降生在猶太人之中罷了。救恩雖有“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的分別(羅一16),卻沒有

重於猶太人,輕於希利尼人的分別。

 

3)以下兩節經文,可明確的證明這觀念,本來就是神要實現的旨意:

    羅十12——“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羅十四11——“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4)《聖經》的啟示既然是漸次顯明的,且是有一貫主題的,所以我們讀《聖經》時,要讀到看出它的一貫性、和它的完整概念。要把較後的跟較前的互相對照,看出它的全面構圖,就不會因《聖經》的細節或旁枝的疑難,損害我們對《聖經》的信心了。

 

六、神的國度

 

    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可見那時已有神的國,不過在天上,不是借基督教贖而成為神眾子的國。神的國要降臨這真理十分重要,甚至十架旁的強盜也求耶穌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路廿三42)。怎能明白神的國的真理?讓我們看以下的例解。

 

例解74:神國是神救贖的最後目的

    林前十五24——“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詳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二冊《哥林多前書講義》註解)

    這節經文說明瞭,整個世界的最後結局,就是基督借他死而復活的救贖工作,完成了神完美的國度,然後把這國度交給父神,表示使命完成。使徒保羅所說的,與約翰在異象中看見天上的使者大聲歡呼:“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互相吻合。神偉大的創造將以永遠完美的國度為結束。

    但在《聖經》中,神這方面的旨意,是漸次顯明的,從隱晦而片斷的、間接的,到完整的、明確的。這是神啟示的方式,也是“《聖經》的”釋經學的特色。

 

例解75 :隱藏在創造中的神國

 

    創一26-27——“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

    粗略看來,這兩節經文與神的國度並沒有任何關係。但希伯來書二章5-9節卻把神派亞當管理萬有的事,應用在基督身上(參詩八4-8)。亞當管理萬有其實是預表那“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管理萬有。亞當不過是基督的預象(羅五14  )。

    亞當的墜落,使那本來歸一人統治的萬有,分為萬國。但基督救贖最後的成功,使萬國歸服在他的腳下,成為神的國度。

    但在創世記中,我們只能看見,人是按神形象受造,並獲得管理萬有的權柄。關於神國的啟示,在較後才漸次顯明。當時既還沒有萬國,亞當又是受託管理萬有的,萬國原屬於神的國,是神的疆土、政權與子民。所以神的國隱藏於亞當掌管萬有之應許中。

 

例解76:神的國與救贖應許

 

    從亞當犯罪之後,神要借他的救贖完成他的國度的旨意已十分顯明。所以救贖主降世的應許,以及救主完成救贖,救道宣揚於歷代的列國,被萬人所接受……都顯明救贖與神國度之擴展,有不可分割之關係。但在舊約時,神國的應許是隱藏在救贖的應許中。在新約時,神借他救贖之施行與擴展,而顯明瞭他的國度的完美旨意。而救主會從以色列人中降生,是因神曾應許以色列祖宗亞伯拉罕的緣故。亞伯拉罕憑信心答應神呼召而寄居迦南地時,神憑他的恩慈曾如此應許他說:

    創十二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留意對照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的解釋:

    加三8——“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為什麼萬國因亞伯拉罕得福?所得的是什麼福?怎麼《聖經》竟稱它為“福音”?因為亞伯拉罕的後代中將有一位基督降生,使萬國的人可因信靠他成為從神生的兒女。

    約一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所以,神的國度,在舊約時,隱藏在救贖的應許中。

    因此,新約解釋舊約的應許時,就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三14)而所有因信得著同樣應許之福的外邦人,既領受同一位聖靈,也就歸為同一國度,同屬神家的人了——“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

 

例解77:以色列國與神國

 

    神為什麼呼召亞伯拉罕,為什麼應許他的子孫要使萬國得福?那是神借揀選以色列國顯明神要實現他永遠完美之國度的初步計畫。

    創十二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創十七6-9——“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主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出十九5-6——“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以色列國在舊約中被當作一個屬神國度的樣本。他們是神的子民,神要作他們的神。既然這樣,凡咒詛以色列的,就算作是咒詛神,敵對以色列國的,就被當作敵對神。這就是舊約《聖經》中會有咒詛敵人之類似記載的原因。神怎樣教導人認識看不見的神?借看得見的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並未成為好榜樣)。

例解78:以色列國只是個“表樣”

 

    以色列國被當作神國的百姓,只有作表樣與示範的作用。神並非要借屬肉身的以色列人建立他的國度。在舊約《聖經》中,已顯而易見。如:

 

1)摩西與以色列人設立舊約時(出廿四章)已顯明屬肉身的以色列人,與所有人一樣,不可能建立理想天國,因摩西在與以色列人設立了舊約後,他拿著約書與石版上山,由神親自寫上十誡時,山下的以色列人已犯了十誡,拜了金牛犢,大大意動神的怒氣(出卅二章)。甚至神要興起摩西的後裔代替以色列人(出卅二9-14  )。

 

2) 摩西行將離世之前,早已豫言以色列人將分散萬民中: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裏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申廿八64)又說:

    “因為我知道你們是悖逆的,是硬著頸項的,我今日還活著與你們同在,你們尚且悖逆耶和華,何況我死後呢?”(申卅一27

    照樣,教會也是現時代中神國的表樣,應順服神的真理,活出神國子民的見證。可惜今日的教會也象以色列人一樣,太多閒雜人,未能讓人清楚看見神國的完美。

 

例解79:蒙救贖的祭司

 

    彼前二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神雖然在以色列人中設立祭司的制度,事實上以色列人在一開始時,亞倫的兩個兒子就因獻凡火而死在會幕面前(利十1)。那第一任的大祭司亞倫竟聽從以色列人的要求,為他們造了一隻金牛犢(出卅二1-6)。可見舊約祭司如何不完全。

    真正的祭司的國度是所有蒙救贖者所組成的神的國度,那是在新約的啟示中才給我們顯明的。只有從基督而生,那天上真正大祭司的子孫,纔可以成為祭司的國度。但這國度在基督榮耀降臨時,才真正具體實現。

 

例解80:神國的具體實現

 

1)主再來與千年國:

    太十三41-42——“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本節顯明現今作為神國表樣的教會中,確有還未領受神生命的分子。到基督再來時,要把這些人從他的國裏挑出來。所以神國的真正具體實現在基督降臨時。

    先知但以理說:“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但二44

    他要以萬王之王的榮耀姿態再臨,打碎列國——“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醉。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5-16

    並要從現已存在的教會(屬靈的神國)中把一切作惡的除掉(太十三41-4248-50),建立千年國(啟二十4-6)。所有得勝者要與基督作王一千年,在地上執掌王權:“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10)注意:在地上執掌王權,不是在天上。所以千年國是在地上的,與神永遠的國不同。千年國仿佛是神永遠國度具體實現的序幕,是神永遠完美之國的一段程式。

 

2)神永遠的國:

    啟十一15——“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帖後一10——“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

    在千年國以後,有最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總結了撒但和一切屬撒但的統治。然後開始新天新地,神的國度延伸到永永遠遠。正如上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所說:“基督既將一切……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

    所以,神永遠完美的國的啟示,也是漸次的從隱約到顯明的啟示給我們的。從這漸次的啟示中,神借不同時代的神僕們,逐漸解釋了他國度的計畫如何從創造、救贖到蒙救贖者可以得著的各種福分。

 

3)神永遠完美之國的最大特色:

    ①所有神國中的國民都得著從神生的生命——“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

    ②所有神國中的國民都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③所有神國中的國民都有神的榮耀的形象,“象他的真體”——“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象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參創一26-27  ;太十七2;林前十五51-52

    所以那永遠的神國是滿了有神生命、形象的人。他們雖不能象神那樣全能全知……,卻不僅僅是受造物,乃是已有永生神生命的神的真子民了。這就是神為什麼明知人會犯罪,還是創造了人類和萬物。因為經過救贖之後,神國的最後實現,清楚顯明在基督裏新造的是遠勝於舊造的。神永遠完美的國,絕非現今暫存物質的世界可比的。── 陳終道《以經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