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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亞伯拉罕蒙召作賜福的器皿

 

經文:創世記十二章

  亞伯拉罕接受了神的呼召,對自己,對以色列人,對全人類,都有重大的影響。

  亞伯拉罕接受了神的呼召,作了神施福給人類的器皿。

  在個人靈性方面來說,願每個基督徒都肯接受神的呼召作賜福的器皿。人類生命只能活一次,神對各人都是同樣的呼召,接受與否,此關鍵之影及於一生。

  我們為自己而活,抑為主而活?這關鍵極為重要,我們要鄭重地在神面前細細思想。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1-3)從這段經文中,神呼召亞伯拉罕的目的是要他得福,同時別人也因他得福,這似乎是兩個目的,其實是一個目的兩方面。

  現在看「作賜福的器皿」的三個條件。

  1. 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如果亞伯拉罕不肯順從的話,神的計劃,神的旨意,就不能在他身上成全。

  他原來是居住在迦勒底的吾珥,在那裏有要好的同鄉,親友;財產多,享受好,若要他離開,真是不容易。他在這地可說扎下深深的根,將它拔出來移到別處,實在不容易。

  在個人來說,如願作賜福的器皿,也要將我們的根從本地拔出,離開那老我的本族,遠別老自已的父家。

  聖經字典告訴我們迦勒底的原文有三個意義,與我們原來為自己而活很有關係。

  第一個意義是「好像鬼魔」。撒但的特點是高舉自己,要與神同等,以自己為中心;不願主來管理他,這不是和我們的老我很相似嗎?

  第二個意義是「好像強盜」。強盜的特點是搶奪別人的東西。我的固然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一切都是為自己。得,得、得!所有追求,所有盼望的中心,都是自己。這和我們的老自己,不是毫無差異嗎?

  第三個意義是「好像野獸」。神造人時,給人一個身體,也給人有靈,所以成了「有靈的活人」。靈是屬神的,身體卻是屬土的,屬物質的。靈死了,便只剩下肉體,與其他動物一樣。這肉體有很多的需要,慾望永無止境。天天生活,是圍繞肉體,為己而活。吃,吃,吃,這真好像野獸,一點沒有差別。

  神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離開迦勒底的吾珥。這迦勒底後來是巴比倫,它的王是尼布甲尼撒王,是一個極其狂傲的人,他曾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他也曾建造一個高大的金像,下諭全國人民向此金像跪拜,有解經家說,這金像可能就是巴比倫王自己。這是「拜己教」或「為己教」。這樣的迦勒底的人生,神要你離開,你肯嗎?

  亞伯蘭聽到神的呼召,立即接受,雖經歷許多困難,他還是向前走。後來神為他改名,他原名亞伯蘭,是崇高的父之意;但亞伯拉罕卻是多國的父。「崇高的父」與「多國的父」有很大的分別。「多國的父」是要多人因他蒙恩,因他得福,他作了賜福的器皿。這是神的旨意。

  神對亞伯拉罕的旨意,這也是神對我們的旨意。正如彼得說:「不以惡報惡,以辱還辱;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為此承受福氣。」(彼前三9)可見神呼召我們,也是要別人因我們得福,我們要體貼神的心。每一個屬主的人,肯不肯聽神的呼召,放棄為己而活之路,而接受神為我們所預備的路。這是你一生中的一大關鍵。

  當亞伯拉罕起獻上獨生子以撒之時,神立即說:「你既行了這事……論福,我要賜大福給你,……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廿二16-18)這是神一切應許的最高,因這「後裔」是單數字,是指主耶穌說的。所以不只指以色列人說的,最重要是指從以色列人而出的耶穌基督說的。

  這是神一切應許的最高,正是亞伯拉罕放下的最高時賜給他的。

  你有你的以撒,我有我的以撒,你我肯不肯聽從神的呼召而獻上。感謝神,亞伯拉罕肯獻上,這不是理論,而是事實。亞伯拉罕蒙恩,最大是因為這事,最寶貴、最難得的也是這事,最幫助,最感動人也是這事。

  2. 有信心──亞伯拉罕走這條路,經過不少考驗。有許多人半途而廢,是因沒有信心。亞伯拉罕聽到神的呼召,他有信心,雖然經過許多考驗,但神還是帶領他,引導他一直到底。在路上雖然有許多困難,有攔阻,有犧牲,但最後還是到達迦南美地。

  他的信心,完成了神的呼召,現在簡單說說亞伯拉罕信心的考驗。

  (一)過一個新的生活,與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這是不容易的。

  (二)停在哈蘭,哈蘭意即山地,該處是山地。當路上遇到山地,只有後退,停止,或繼續前進等三條路可選擇。

  他在哈蘭,停止了一個時期,神又呼召他,從使徒行傳七4「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可見是神再呼召他。

  許多人屬靈的經歷是這樣,開始走為主而活的路,但後來停住了,神再呼召他,他再往前走。但有些人停住了,卻不再往前走,這些人已經付出很大的代價,離開了本地、本族、父家,比那些完全未離開的人,不是更可憐嗎?但亞伯拉罕繼續往前走,最後神的旨意完成在他身上。

  (三)遭遇餓荒:「那地遭遇餓荒,因餓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裏暫居。」(創十二10)。

  當你願作神賜福的器皿之時,認定為主而活,遵行主旨。但可能好像落在缺乏與黑暗之中,不見亮光。當主耶穌背那沉重的十字架,一步步走向城外,情景何等孤單,像是失去了盼望。但「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

  亞伯拉罕勝過苦難的力量從何而來?是從神的應許而來。他堅執神的話,最後才能進入神應許之地。因此今天我們稱他為信心之父。

  3. 亞伯拉罕在日常生活中,作賜福的器皿。他的生活都是作賜福別人的器皿。茲舉數例:

  (一)在創世記十三章記載,他寧願讓羅得揀選約但河的全平原,好像是損失,但當他讓別人得好處時,神的福氣便臨到他。神說:「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把這地賜給你。」(十七節)

  (二)「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創十四14-16)神用他救別人,幫助別人。當時便有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創十四19

  (三)厚待客人是亞伯拉罕的作風。他因厚待客人而接待了神,「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十八10)神正在此時賜他百般的恩典。

  (四)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祈禱,一連六次禱告,這城結果被毀滅。你以為亞伯拉罕的祈禱落空嗎?不是的,請看創十九29「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後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中出來。」可見神藉他作賜福別人的器皿,也恩待他自己。

  (五)創廿一25記載有人霸佔他的一口水井,他本有力奪回來,但他寧願讓別人奪去,可是因而連仇敵也為他作美好的見證。「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廿一22

  他一生所作的事,都是叫人蒙恩,但神每次都賜福給他。── 滕近輝《聖經歷史中的七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