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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難題註解

 

試探(太四1~2)

問:魔鬼試探亞當是藉蛇;而馬太福音第四章一至二節魔鬼試探主耶穌,到底是藉甚麼?(江西 吳弟兄)

答:魔鬼在主耶穌裏面是毫無地位的(約十四30),所以,試探主耶穌不能像試探我們一樣。大概牠是現形來試探祂。―― 倪柝聲

教會與律法(太五17~19)

問:馬太福音第五章十七至十九節:「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人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的。」成主律法與遵行誡命,是不是專對猶太人來說的?與外邦教會有關係否?請教!(浙江 蔡弟兄)

答:第五章十七節是說主耶穌,並不是說世人。世上沒有一人能成全律法和先知。打算這樣作的人,若非不認識自己,就是存心僭越主的工作。這裏的成全,就是指主耶穌贖罪的死。所以,人如果說:「主耶穌都成全律法,難道基督人反不要成全律法麼?」他意思就是主耶穌都贖罪,為甚麼信徒不贖罪!

第十九節的誡命,就是指山上的教訓說的。這並不是對猶太人說的。請讀第一至二節,山上的原有「許多人」,然而,主只開口教訓祂的門徒。門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所以,山上的教訓,就是第十九節所說的誡命,乃是對基督人說的。―― 倪柝聲

強逼(太五41)

問:馬太福音五章四十一節:「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何解?(上海 鍾弟兄)

答:上下文指明耶穌是教訓我們不要抵擋人──「不要與惡人作對」。第三十六至四十二節不過舉幾個例而已。聖徒處在今世,無論如何,都不當抵擋人(命我們犯罪的,自然例外)。主耶穌說到人的無理時,就說,他就是逼你走一里路,你還應當願意同他走二里路。現今的拉夫,就是信徒的試煉。可惜,許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已經忘記了第二里路!―― 倪柝聲

強逼(太五39~42)

問:人如以馬太福音五章三十九至四十二節之經,而迫我至萬不已時,宜以何法應之?(南京 包弟兄)

答:山上教訓是我們所應當逐字遵守的。凡能遵守時,都當遵守。究竟,這不是一個律法,當主的十字袈深在人心裏作工後,這幾節好像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我們終不至有「萬不得已」之時,因為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十三節,我們若相信這節的經言,主必定開路。―― 倪柝聲

因信得救(太七22~23)

問:得救的人,若絕對不憑行為,只以其是否信為條件,則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這裏的人已傳道矣,醫病矣,大慨必已認識主耶穌矣(如保羅說:心信口認便得救);何以被逐呢?(悔兒問)

答:我們讀福音書時,有一件最要累的事,就是不要將「永生」和「天國」混了;永生和天國不是相同的。永生是因信而得,這是全約翰福音所證明的。天國是因行為而得(太十一12)。永生就是我們的得救,免沉淪。天國就是千年國的屬天部分(屬地部分是給猶太人和外邦人);天國就是聖徒與主耶穌在千年國中作王。這是一個獎賞,是應當用功才能得來的。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的人並不失去他們的永生,不過他們失去天國──不能與主作王一千年而已。主說不認識他們,因為主在這個「時候」和「地方」不能認識他們。比方:一個當官的兒子犯法,他的父親審判他時,不能認他作兒子一樣。「作惡的人」在原文是「不守律法的人」、「無法者」、「不按規矩而行者」。―― 倪柝聲

經文記載何故不同(太八5~13;路七1~10)

問:馬太福音八章五至十三節與路加福音七章一至十節所記百夫長求醫故事;何以一為直接的,一為間接的?(楊州 桑弟兄)

答:這裏所記的,並非兩件事,也非一件事有了相反的記載。事實乃是如下:百夫長先遣人去見主;後來,他自己也來了。秩序如下:路加福音七章三、四、五節;馬太福音八章八、六、七節;他回去;路加福音七章六節上半;路加福音七章六節下半,七、八節;他又來;馬太福音八章八、九節。

這樣的記載,和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性質,是完全相合的。馬太福音除去百夫長差遣猶太人的記載;路加福音則反之。馬太福音除去凡足以使猶太人驕傲的;路加福音寫給外邦人,藉猶太人的口,叫他們知道這個百夫長之善,是與他們有益的。―― 倪柝聲

今世的寫真(太十一16~17)

問:馬太福音十一章十六至十七節:「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思之再四,不得其解,故特專修函恭詢。(王華廡弟兄)

答:此兩節的解說,在下兩節(18~19),主耶穌來,傳講福音;祂是新郎,祂所給人的是新酒;祂的職事記在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十九節。祂如此傳喜樂的消息,如同吹笛一般,然而,當代人亦不見其感應喜悅。約翰來,他傳揚悔罪改過的道,凡不結好果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這是何等的嚴肅!然而,當代人雖聽他如此舉哀,亦不捶胸、悔改。今人何獨不然!聽地獄而不怕,聞天堂而不樂。他們的結局是何等的可憐呢!―― 倪柝聲

施洗約翰(太十一2~19)

問:施洗約翰未生時,其母見馬利亞面,他即在腹中跳動;復即數證主耶穌為神的羔羊;主耶穌受洗時,他亦曾見天開靈降;神作的證,他亦親聞。如此,他豈有不知主耶穌為誰之理?何其在監中時,又遣徒詢問主耶穌為誰呢?(河南 康弟兄)

答:這事記在馬太福音十一章二至十九節。看主耶穌的答應,我們知道施洗約翰此時信心軟弱了。主耶穌答他的話,是記在四至六節。末了一句,主耶穌說:「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可知約翰此時,是因他已因主耶穌的作為跌倒了。

這怎樣說呢?施洗約翰是基督的先鋒;他是舊約先知中的末了一個。他像舊約其他的先知一樣,地自己所傳的,有許多的地方自己不明白。他既是猶太人,所以,他也免不了受猶太人當時盼望彌賽亞作王的影響。所以,當他傳揚天國近了的時候,他扔不免以為主耶穌要在世上作肉身的王。所以,他在肉身上也有極大的盼望──因他是基督的先鋒。那知天國是分作兩段落的──先是屬靈的(此時基督被世人厭棄);後是實形的(彼時基督受世人敬拜)。他所見證的基督,竟不如他之願出來設立實形的國度,而乃到處傳道施醫,好像沒心作王一樣!而他自己又下在監獄,命危旦夕!所以,他的信心動搖了;以為主耶穌真是基督麼?若是,為何與我所想的,並不相合呢?(噢!我們也常如此!)所以,他差人去問主耶穌。主回答的大意就是:看我叫說所作的事(4),你就知道我是誰了;但你不要因我的行為太卑下,不合你意就跌倒了。彌賽亞是當先受苦,而後進入祂的榮耀。願我們的心不因基督的被人輕看而跌倒。―― 倪柝聲

褻瀆聖靈的罪(太十二31~32)

問: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何解?其故安在?詣詳示知。(鍾耐成弟兄)

答:褻瀆聖靈的罪,就是主耶穌親自靠聖靈趕鬼(28),人們明知之(27),而又硬心,故言其為靠鬼王趕鬼(24)。此罪惟有在當日有之。主耶穌來世,原為救人,所以凡得罪祂的,和其他一切的罪,都可赦免。惟褻瀆聖靈者,既有如此的明證,而故意不信,說出褻瀆的話,其心已達至不能悔改的地步,故罪在不赦。―― 倪柝聲

比喻(太十三10~15)

問:讀馬太福音十三章十至十五節,大旨謂用比喻悉使人不易明白;而常人用比喻悉使人昜於明白,敢問孰是孰非?(安徽 雀弟兄)

答:主耶穌基督在前十二章裏受猶太人的棄絕;所以,從第十三章起,主耶穌也就開始棄絕以色列人。在本章裏,主將祂的門徒和猶太人分別出來。祂的眼目已經注視及教會了。主耶穌在此用比喻,是要叫祂的門徒(將來的教會)明白天國的奧祕(11),同時叫猶太人聽而聽不見,看而看不見,也不明白。祂用比喻並非悉使人不易明白真理,不過使一部分人不明白而已。所以,並無孰是孰非的解決。―― 倪柝聲

(太十三)

問:馬人福音十三章的酵,一派指罪惡,一派指能力;何派對?(馮村 劉弟兄)

答:酵在聖經裏頭,從來沒有好意思(太十六11~12;可八15林前五6~8)。酵指罪惡和誤謬的道理。「三斗麵」全面發酵,並不是說福音的能力要叫全世界改變;因為就是在本章,主耶穌說世界永不能改變;裏頭還有「稗子」,還有「壞魚」,直到審判的日子。社會福音以及盼望改造社會的信徒,在聖經裏從來沒有他們站立的地位。世界要一日壞過一日,直到主來。―― 倪柝聲

天國

問:馬太福音之言天國,是指神國呢?還是指教會呢?照第十三章的天國好比麵酵來看,似覺「天國」二字是指教書的腐敗。如何?敢請指正。(清流 賴弟兄)

答:神國是天國(太十三31~33;比較路十三,18~20),然而,天國不是神國(因為馬太福音專用天國,而有時竟用神國,如第十二章二十八節等);神國所包含者至廣,就是天國亦在其內。所以,有時神國就是天國。天國只指現今聖徒所受的操練,和將來的掌權而言。我們欲知神國、天國在某處有無分別,需看其上下文。天國也不是指教會說的。教會是一個家(提前三15);天國是一個國。現在的聖徒是在於二者之門。教會說出我們的「地位」;天國說出我們的「行為」。教會是我們所得的恩典;天國是我們所受的操練。進入天國是應當有實行的義(太五20),變成小孩子那樣的聖潔(太十八3),所以,馬太福音第十三章的稗子、飛鳥、麵酵和不好的水族都非天國裏的人物,不過有名無實而已。他們並沒有進入天國。―― 倪柝聲

新舊的東西(太十三52)

問:馬太福音十三章五十二節:「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裏拿出新舊的東西來。」是指何物?不知是否新舊教攙雜的意思,不能遵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五章三節的教訓否?請解答。(臨水 李弟兄)

答:這節的意思是說到明白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天國譬喻的要緊。新舊東西,並無專指。主耶穌的意思,以為凡文士能明白天國的道,則他對於訓人,必能措置自如,好像從庫中,拿出新舊的東西然。―― 倪柝聲

教會(太十八17)

問:馬太福昌第十八章十七節:「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史一樣。」之教會,何所指?(江蘇 李弟兄)

答:四福音書裏,提起教會的就只有馬太福音。馬太福音兩次說到教會,都是應當受頌讚的主親口說的。一次在第十六章十八節,另一次就是在這裏(十八17)

聖經對於教會的意思有二:()所有蒙主寶血救贖的人所合成的教會,聖經稱她是基督的身體;()各處信徒被主集合,而成為該地的教會,如聖經所記的「在哥林多」、「在加拉太」的教會等等。一是從古至今的普世教會;一是一個本地的教會,為從古至今普世教會的一部分;(現今各宗派的教會,並不為聖經的教會;她們並不是從古至今普世的教會,自無待言。她們也不是一個本地的教會,因為聖經各處的教會都是說在「某地」的教會,並無晚近各宗派的名目及人造的會政。)馬太福音兩次說的教會,也是表明這個意思。十六章十八節是普世的教會;十八章十七節是本地的教會。―― 倪柝聲

教會權柄(太十八18)

問: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比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及約翰福昌第二十章二十三節:「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不知如何解釋。有人謂此等言論為中世紀教會所加入,非主耶穌本人所主張。不知先生以為如何?祈在《基督人報》解答為荷!(崔弟兄)

答:對於原文的古卷,這兩節聖經的權威是很靠得住的。所說中世紀教會所加入,毫無根據。究竟這兩節聖經的教訓是實在的。主在馬太福音特別以「我實在告訴你們」為引端,就是表明祂所要說者的重要。這兩節是講教會革除信徒的事。要從教會革除人,就是表明這人從前也是教會的一分子。這裏並不是得救和沉倫的問題(林前五5),因為被革除的人,是已經得救的。

這裏的意思是:教會革除信徒的事,如果是按神的話語而行的,神就在天上要承認祂在地上教會所作的。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更是明白。第二十三節是緊連在第二十二節之後的。沒有聖靈的力量,就沒有正當的革除。革除的權柄,乃是隨聖靈能力之後的。這兩節應當與哥林多前書第五章十一至十三節和第六章九至十節同讀。凡被教會所正當革除的人,這個人雖然自己得救,然而必不能在千年國時作王。―― 倪柝聲

自高(太廿三9~10)

問: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九至十節:「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何解?(上海 鍾弟兄)

答:要明白聖經,應當看上下文。這裏的上文是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高坐摩西的常上而無善行,而又欲為首領──夫子。下文則說,我們應當自卑,彼此服事。看了上下文就知道我們愛主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不必稱我們生身的父為父;作教員的人,不可受學生「夫子」的稱呼。主的意思不是指這些說的。主在這裏明說出祂命令的緣故:因為「你們都是弟兄」;「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這裏都是說「靈性」上的關係,並不是注意「肉體」上的稱呼。看了「弟兄」二字,我們就知道這是說到「教會」內的事,教會外肉身的事,並不說到。

主的教訓是雙方面的:不要受稱;也不要稱人。主要我們不效法法利賽人的行為,作了許多的事,只求人稱讚。除了務外之外,並無其他意思。從前以色列人怎樣,現在的教會也怎樣!有一等的人,竟站在弟兄和天父的中間,自以為有權柄。除了聖經之外,教會實在沒有權柄。可惜現在神的兒女們,不特容忍這種教訓,並且反贊助之」。

在主看來,教會裏面的人,都是祂的兒女,並沒有階級之分。乃是教會受羅馬教的遺毒,尚有「牧師」和「教友」的分級。我們讀新約的時候,我們看見使徒和牧師等等,不過是神的恩賜而已(參弗四11)。一個恩賜除了造就建立弟兄之外,無其地權柄附屬在裏面。雖然,在使徒教會中,有革人等事,然而,這是全體的事(參林前五13),並非如今之有階級的。至於提摩太受命勸戒斥責,也不過是運用其個人所得的恩賜而已。

我們應當將恩賜和階級分得頂清楚:前者是神所賜的,後來是人所造的。因為教會的聲音大,所以神的話語就少聞了。我們應當注意:在神面前,我們的地位都是同等的。所以,凡要高抬自己位的,就是悖逆我們主的命今令,將來必定降為卑(12)!可惜,許多人因為不明白聖經的教訓,尚常違逆這二節的經言。然而,神的兒女們應當自覺,因為神不只叫我們自己不要受人稱,並且也叫我們不要稱人。―― 倪柝聲

忍耐到底(太廿四13)

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三節:「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不忍耐到底者能否得救?並且得救指何種得救?(魏弟兄)

答:自然不能。這裏並不是說到信徒靈魂的得救,乃是指猶太人在災難中身體的得救說的。―― 倪柝聲

屍首(太廿四28)

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八節:「屍首在那裏,鷹也必聚在那裏。」是指甚麼?(清流 賴弟兄)

答:當大災難的時候,基督在半空,敵基督在地上;二者遙遙相對。聖徒們被主接提到主那裏;所以,基督的「身體」在半空聯合於基督。敵基督也有屬牠的人,他們也在地上與敵基督聯合;他們就是敵基督的「屍首」。因為他們都是死在罪惡裏面的人,與基督的身體是相反;此二者也遙遙相對。鷹鳥指罪惡或審判。敵基督的伴侶在那裏,罪惡和審判也在那裏。―― 倪柝聲

子不知道(太廿四36)

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主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子與父原為一)惟獨父知道,豈子知道,而不司耶?擬得救數目不足,而父意未滿,故那日子、那時辰,需以父滿意為定時耶?請示其詳。(廣東 余弟兄)

答:這一句話在四福音書中,實在只有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二節記載(請讀太廿四36,施約琴譯本小註)。這與馬可福音表明主耶穌為僕人的性質,是完全相合的。主說此語,並非祂知而不言;也非父滿意方定時。我們讀經最難的地方,就是分別主耶穌的神人二性。有時可以分;有時不可以分;有時若可分,若不可分。在此,就是主耶穌指祂的「人」說的;表明祂自己是個完全謙卑的僕人,除了接受祂主人的旨意外,祂自己並無所知。我們讀四福音書,最要緊的一件事,就是記得主耶穌是有神人二性的;有時只說其人性;有時只說其神性;有時說其神人二性。知者,則免去許多誤會。―― 倪柝聲

放銀(太廿五27)

問: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二十七節:「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這裏的譬喻是怎樣解呢?(清流 賴弟兄)

答:這一個比喻裏的銀子,就是聖靈的恩賜。把「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意思就是將從聖靈處所得的恩賜,傳給一、二人,讓他們去作工,好叫你自己間接得一點利息;主來時,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倪柝聲

因言稱義

問:已得分銀之僕,似已受恩典矣。何以後因不能賺利而被奪去至於哀哭切齒呢?則行為似乎有關於永生矣。我甚願接受因信而稱義之道,但願更得明白,乞示。(悔兒問)

答: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銀子是指聖靈的恩賜而言,並非指救恩。因為救恩斷不能有五千、二千、一千之別,雖然路加福音十九章的眾僕所得的都是一錠,然而,頭一錠銀若是救恩,則後來所賺的諸錠也必定是救恩方可。若然,則後來所賺的十錠、五錠當如何解說方可呢?所以,銀子不能指救恩說的。這是指恩賜說的。因為聖靈的恩賜能因忠心工作而加增,是當主耶穌離世時給祂的門徒的。這僕人所失者,聖靈的恩賜而已。並不失去永生。

並且,我們知道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和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一至二十八節是一個審判。聖經中記載四個審判:()十字架已經過;()半空信徒行為的審判;()地上列國的審判;()白色寶座死人復活的審判。這裏的審判必定是第二個──半空信徒行為的審判。對於這個審判,哥林多前書第三章記得很詳細;第十五節說:工作雖然焚燒了,然而,「自己卻要得救」!所以,這僕人雖然失去獎賞,然而他自己卻是得救的。至於他所以哀哭切齒的緣故,大概有二:()因見別人得主心;()因自己錯想了主(太廿五24)。這等僕人的結局就是,一千年在半空榮耀雲彩的外面黑暗裏。―― 倪柝聲

外面的黑暗(太廿五30)

問: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節:「把這無用的僕人,去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這無用的僕人是否信徒;信徒是否因不工作下地獄?(安徽 雀弟兄)

答:我們知道這三班的僕人是站在基督審判臺前受審。基督的審判臺是在信徒提接空中(帖前四16~17)之後,所以,是在空中,「外面的黑暗」是在空中的外面;所以不是地獄。讀了詩篇十八篇九至十一節之後,我們知道,基督降臨半空時,在祂的榮耀外面,有厚雲、有黑暗包。所以,這個不忠心的僕人,並不下地獄,不過丟在半空外面的黑暗而已。這僕人是信徒;信徒不作工,不能同主作王,要到外面的黑暗裏。―― 倪柝聲

綿羊國的義人(太廿五31)

問: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節至末,是論論外邦人在地上受審。不知第三十七節所說的義人,是怎樣的義人?(煙台 張弟兄)

答:這義人自然與我們現今信主稱義的人不同。按此時主耶穌已經來到地上(31~32),所以,是在七年之後,千年國之始了;所以,恩典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神又回到舊約以色列的境地裏,而對待世人。所以,這裏的義,並非像我們現今從恩得的。主稱他為義人,就是因為他們看待猶太人(小弟兄)好;稱為義人,以便與那些被咒詛的人分別。這次審判的原理,就是按創世記十二章三節、二十七章二十九節;民數記二十四章五、九、十四節。又請讀詩篇三十七篇十至十一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比較馬太福音五章七節。―― 倪柝聲

分別群羊(太廿五31~32)

問: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主臨審萬民(指外邦人),分別山羊綿羊(指得救與不得救);但那時外邦人得救,是憑信心呢(信耶穌為救主)?是憑行為呢(作在一個最小弟兄身上)?若憑行為,這時不信的人,待信徒好,能否得救?請示其詳。(廣東 余弟兄)

答:在大災難起首的時候,儆醒的信徒早已被接了(啟三10)。未接去的基督人和小數敬虔的猶太人,要向全世界人傳揚天國的福音(與恩典福音少別)。自然,他們要受逼迫。此時,照看善待這些主的使者,後來就要得救。他們是憑行為得救;然而,我們卻不敢說,他們沒有信心。主耶穌此時是照,接受祂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祂自己的原則,對待他們。但是,現今世人除了相信主耶穌外,並無別的救法。欲倚靠善待信徒而得救者,都要沉淪。

現今是恩典的時代,神只以恩典待人。因為是恩典,所以,只用相信就得救。但是,大災難的時候,乃是律法的時代,神仍以律法待人;因是律法,所以,是用行為。現今,欲由行為得救者,是絕不可能的事(加三11)。現今人如何不藉獻祭(舊約的救法)而得救,也照樣不能藉善待信徒(將來的救法)而得救。―― 倪柝聲

山羊國

問:山羊國是否直到地獄?(江蘇 李弟兄)

答: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一節應是直接到地獄的。「永刑」二字不能作別解。並且與此相同的經言,就是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節,那裏明說火爐。―― 倪柝聲

主背負十字架(太廿七32)

問: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二節,馬可福音十五章二十一節,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二十六節,都是記古利奈人西門背主的十字架;怎麼在約翰福音十九章十二節,記主耶穌背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是在途中(24)叫這個西門來代替麼?(陸弟兄)

答:四處聖經合起來看,就甚麼難處都沒有了。我們若將四福音合起來看,我們就得當時歷史的秩序:約翰:「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自己的十字架出來。」馬太:「他們出來的時候,過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馬可:「從鄉下來,經避那比方。」路加:「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攔在他身上,叫他在耶穌後頭背(原文)。」約翰:「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照路加福音的原文來看,古利奈人西門乃是與主同背十字袈,不過主在前頭,他在後頭而已。所以,這故事是:主背十字袈出來,遇見西門,眾人強他幫主同背負十字袈,一直到各各他。―― 倪柝聲

舊聖徒的復活(太廿七52)

問:自君回貴處後,每日讀聖經二章。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節說:「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這是已死聖徒的復活。但別處聖經有記,基督為死人中第一次復活之人,如何在主耶穌死時,就有人復活呢?請君解答。(漳州 簡弟兄)

答:聖經只以基督為復活中的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但是,祂並不是頭一個復活的人。舊約時,以利沙就已叫死人復活了。主耶穌在世時,最少也已叫三人復活了。這些聖徒的復活,並萛不得奇怪。基督為初熟果子的意思,就是像祂「那樣」復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 倪柝聲

基督復活(太廿七52;林前十五20)

問:讀《基督人報》第十一期「問答」,見漳州簡君問題「舊聖徒的復活」,請解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節:「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是否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節:「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有衝突?

閣下之回答,言主耶穌並不是頭一個復活的人,更言以利沙與主耶穌皆曾叫人復活。雖末了說明「主那樣復活,只有祂一人」。然如此問答總不免起人誤會,恐人以為主之復活,與以利沙及主耶穌所使之他人復活相同了。鄙人的見解,以為以利亞、以利沙及主耶穌所使之他人復活,並非將來靈體之復活,乃是人死過以後,靈魂又回來,復歸人肉體;在世上又活若干年;末了,仍歸於死與他人一樣。主耶穌之復活,實是頭一個復活的人,即靈體復活之頭一個(林前十五)。而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節所言之聖徒,愚竊以為亦係靈體復活。觀第五十三節,說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方能從墳墓裏出來可見。無論何人皆不能在主耶穌復活之先。且「顯現」二字亦證明非係肉體,乃係靈體,更可見死亡之權,主若不打破,他人縱能從墳墓中起來,卻不能出來。或有人以為如此解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五十二節,與號筒末次吹響聖徒方復活之語有衝突。愚竊以為此乃聖經中變例;乃神特使之為主復活作證據耳。至於常例必待號筒吹響之時,信徒方一齊復活。是否有富,伏候尊裁。(安徽 李弟兄)

答:舊約先知和主耶穌在世所復活的人,以及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之聖徒,到底是否已得靈體,乃神最通博的僕人們,所不能意見一致的。所以,究竟也難說定。並且這點在我現今的經歷看來,與靈命尚無若何的關係。所以,我們只可放之。先生以為有靈體復活者,主耶穌乃是第一人。若然,則先生所說的,就是證明我「像祂那樣復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的話了!如此的回答,就是表明主和以利沙及主所使復活之人的復活就是不同的。「那樣」就是特別。讚美主,因祂在諸事上居首位!―― 倪柝聲

披麻布少年(可十四51~52)

問:馬司福昌十四章五十一至五十二節:「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去了麻布,赤身逃走了。」此少年人是否指約瑟而?為何赤身披麻布跟耶穌?人捉拿他,他郤丟了麻布而逃,是何妙意,望祈乞示。(河南 張弟兄)

答:他是否約瑟,我不知道。第五十一至五十二節是接五十節而言。就是要表明當日門徒如何逃命而已,連麻布也不要了!―― 倪柝聲

南方女王(路十一31)

問:路加福音十一章三十一節:「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南方女王何指?(徐弟兄)

答:就是舊約的示巴女王。「示巴女王聽見所羅門的名聲,就來到耶路撒冷要用難解的話試問所羅門。」(代下九1) ―― 倪柝聲

不義的管家(路十六1~11)

問:路加福音十六章一至十一節,耶穌說這個比喻的意思,似乎不贊成這樣的人,第八節祂又誇獎他作事聰明,似乎又有點贊成的意思,第九節又說:「我告訴你們,要藉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帳幕裏去。」這又似乎教訓門徒用那不義的錢財,去結交朋友,到後來還能得點益處,問這兩節聖經是甚麼意思?(河南)

答:第八節的「主人」是這個故事中的主人,並不是天上的主。天上的主並未嘗如此稱讚。主的教訓是叫人用他的錢財,去作救靈魂的用處(不是捐入宗派),叫人們因我們的捐助而得救。如此,當我們死時,就有我們的朋友,就是因我們的捐助而得救的人,來迎接我們進入永遠的帳幕。所有的錢財,因為其與神對峙(13),所以,都是不義的。「不義的錢財」就是錢財。―― 倪柝聲

一髮不損(路廿一16)

問: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六節說:「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第十八節又說:「然而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既說被殺害,何以又說一髮不損壞?是否譯筆有誤?務祈指示為荷。(安徽 崔弟兄)

答:主耶穌死是死了,然而,卻應驗聖經的話,祂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這裏就是如此。再者,他們身體雖然被其殺害,然而,他們實在未受毫髮之損。譯筆無誤。―― 倪柝聲

兩把刀(路廿二36~38)

問: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有口袋的也可以帶;沒有刀的要賣買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他們說,主阿,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又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二節:「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這兩處聖經,有無矛盾?路加福音二十二章說:兩把刀夠了,有何解說?詣示其詳。(廣東 徐弟兄)

答:這個問題是基督人最不明白的一個。我們可以詳細一點查考。主耶穌命門徒買刀這段故事,是記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這段聖經有兩個問題,應當預先解決;然後才能從事查考。()這兩把刀可否靈然解?()若不可,則主耶穌是否要門徒動刀爭鬥?

()我們不能靈然解這兩把刀;因為主耶穌命令門徒預備東西時,祂不只命他們單買刀而已。在第三十六節說:「有錢囊的可以帶,有口袋的也可以帶,沒有刀的要賣買衣服買刀。」主在這裏命他們預備三件東西。如果刀是指這個或指那個,則錢囊也當有所指,口袋也當有所指才是。如果錢囊就是錢囊,口袋就是口袋;則刀必定也就是刀方可。我們不能說,這兩把刀是指新舊兩約說的,或是指兩個強盜說的,或者有其他的理想。刀就是刀;我們不可靈然解。如果一遇難處,一不明白,就把經文靈然解了,這是何等的不公平呢?

()這刀既是刀;主耶穌的本意是否要他們買刀而以爭殺呢?不是!有三個理由:1.門徒除了猶大之外,尚有十一人。如果主耶穌要他們用武力解決,則十一人用兩把刀怎樣夠呢?門徒說有兩把刀時,主耶穌就停而不說,並沒有再勸他們再買九把,就是表明祂的原意,並非買刀用武;2.如果主耶穌原意是要用武,則彼得已經動刀了,已經用武力解決了,而主耶穌反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3.如果主耶穌要他們用武,則與祂平日「不與惡人作對」的教訓大相逕庭了(太五38~44)。我們現在已經解決了:1.刀就是刀;和2.買刀並非為用武。然則,主耶穌原意何在呢?我們應當如何才能得一個真解呢?

要得真解,我們應當先知道幾件事:()主耶穌所說的刀,雖然就是實在的刀;然而,祂的原意又非在刀。祂若真要門徒買刀,則刀只有兩把,豈不是應當再買才夠呢?()主耶穌並非全心注意刀;祂所說的是錢囊、口袋和刀。刀不過是三者之一。()當日猶太地盜賊公行(30);所以,猶太人幾乎無人無刀。他們當日的刀好像我們現今的手杖一樣。()這一段聖經(路廿二36~38)全論那夜事實。第三十七節與全段好像並不相連。我們若不明白第三十七節,則我們斷不會解說這段聖經。解經應當上下連貫;不能將我們所不明白的,隨便刪去一節而解其餘。()我們應當知道,主耶穌說第三十六節的話的背景怎樣。為甚麼主耶穌這樣說?在何時主耶穌這樣說?都是我們所應當知道的。()我們應當記得,這段經文不當靈然解;刀非為用武。

我們現在可以順以上各點,慢慢的查考這幾節的經文。在第三十五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主耶穌在此吽地們記杠,祂當初蚎同差遣枹們出去時,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然而,他們並不缺少甚麼。為甚麼他們不至缺乏呢?這段差遣的故事,是記在路加福音第九章和馬太福音第十章。馬太福音記得較詳細,我們可以一讀。當日主耶穌是差遣他們往「以色列家」去傳天國的福音。主耶穌此時明顯祂為「彌賽亞的權柄」。門徒出去傳道,就是叫人接受祂為彌賽亞。作工應當得飲食(太十10);所以,他們不必自備糧餉(太十9),而一無所缺(路廿二35)。這都是主耶穌彌賽亞權柄的效力。

現在呢?主耶穌已經顯明給以色列人看了;但是,他們不肯接納,一再棄絕。現在呢?「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37)被人釘死了。人不特不要祂為彌賽亞,並且要殺死祂而後快(這就是第37節的意思)。祂現在乃是要應驗聖經而受苦;要失去祂榮耀彌賽亞的權柄了。所以,祂不能再用祂彌賽亞的權柄,為祂的使者備辦了。所以,雖然你們從前不必預備錢囊、口袋和鞋,而不缺乏;「現今」則不能如此了。「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有口袋的也可以帶,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36)因為我要受死,我已經被人棄絕,人不要我為彌賽亞;所以你們從前藉我為彌賽亞所得的供給和保護,也要(暫時一終止了。你們應當自為打萛。

這是主耶穌在這三節經文裏所表明的意思。在第三十六節前句的「但如今」是最要緊的,表明現在已經時過境遷了。「但如今」就是指自「晚餐始到十字袈止」那一個期間。在這一個期間裏面,主耶穌在事實上被世人棄絕。主耶穌告訴祂門徒的話,原意本非專注他們的錢囊、口袋和刀;不過欲叫「他們明白祂當時所處的地位而已」,要叫他們知道祂現在快要死了。而門徒不會其意,而尚以為主耶穌所說的,真是指錢囊、口袋和刀說的。他們的思想完全被物質所支配了;到了此時尚無屬靈的知識(請讀約廿一22~23)。並且,他們私心真要用武,使用屬血氣的兵器;所以,就回答主說:「請看,這裏有兩把刀。」(38)他們以為主真是要刀!主就答應說:「夠了。」這「夠了」到底是指甚麼說的呢?第一必定不是指刀說的。十一個人用兩把刀怎麼夠呢?主的話意,並非說兩把刀已經夠用了。不然彼得才運用其一,而主為何就責備他呢?所以,這「夠了」必定另有意思。

主耶穌知道祂的門徒尚不能接受祂的話,他們的思想尚是仍舊屬物;所以,祂就說「夠了」──不必再說了,你們不能明白我的話了。這夠了就是與我們中文的「休矣」相同;不過較為柔和,沒有那樣冷硬而已。所可惜的,當日的門徒如何不明白,今人尚是仍舊。門徒不明白主的話語;所以,後來尚問說:「主阿,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49)現在不明白主道(太五)的人,尚是如此直問。那知主的回答,尚是「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世上原不應當有「基督軍人」阿!―― 倪柝聲

樂園(路廿三43)

問: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啟示錄二章七節:「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哥林多後書十二章四節:「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這三個「樂園」有分別否?(馮村 劉弟兄)

答:啟示錄二章七節的樂園,是「神的樂園」,就是將來的新耶路撒冷。比較其中的生命樹就知,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和哥林多後書十二章的樂園,乃是指在地中心的樂園,就是信徒死後的去處。―― 倪柝聲

迦拿變酒(約二3~9)

問:約翰福音二章三至九節所變之酒,恐是不害人之葡萄酒乎?請解此神蹟。(上海 鍾弟兄)

答:想是葡萄酒,但若多飲,它也是會害人的。不過才變的酒,乃是新酒,不至害人。主耶穌並無戒酒,但祂並不醉酒。這個神蹟有許多意思,茲略言之。

在預表上,酒指喜樂(詩一○四15;士九13),無酒,意即人在律法時代失敗,沒有得救恩的喜樂,也不能使神喜樂。主的母親代表以色列國。要祂彰顯祂的外面榮耀,主拒絕她。另將新酒(福音)給人。

在預言上,這神蹟是表明主耶穌在千年國的光景。第一章有三個「次日」,所以已有四日。本章一節說「第三日」,所以這神蹟是在第七日行的。創世記的第七日是將來千年國的預表(參來四)。在這時,神娶以色列人。在這時,他們自己雖然失敗,神卻施恩給他們。在這時,基督顯現祂的榮耀。

在教訓上,我們看見馬利亞如何因不等待主的時候而受責;僕人如何完全順服;主如何會叫心硬如石的人改變而滿有福樂;世人如何先樂後苦;信徒如何先苦後樂。這都是頂美麗的。―― 倪柝聲

主耶穌施洗(約三22)

問:約翰福音三章二十二節:「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浸。」主耶穌在世時,祂自己給人施洗沒有?那個時候的施洗,是奉誰的名呢?

答:沒有。約翰福音四章二節說:「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祂的門徒施洗。」按聖經的教訓,當日大概沒有奉誰的名。這些事是沒大緊要的,我們的思想更好是關注那些屬乎基督的。―― 倪柝聲

浸禮與治病(約五6~8)

問:約翰福音五章六至八節:「耶穌看見他躺,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愈麼?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走吧。」這裏的水是否專指浸禮的水?(泰陳 蔡弟兄)

答:不只不是專指浸禮的水,並且連和浸禮的水一點兒相干也沒有。這裏並沒有絲毫端倪,可以叫我們想到浸禮的水。近來有一般人以為浸禮的水是可以治病的,也許就是以這裏為根據。這完全是一種邪說,我們警告神的兒女應當離開這個。聖經中從來沒有一處以為浸禮的水是能治病的。沒有這樣的記載、沒有這樣的教訓、沒有這樣的榜樣,完全沒有!一種治病的道,就是以一節誤解的聖經為根據,豈不是太靠不住麼?―― 倪柝聲

入京守節(約七3~5)

問:主之弟勸主入京守節,此大典也;主對以時未至,窺弟之行也,又潛蹤以往,敢問其故?(南京 包弟兄)

答:這節記在約翰福音七章。主的弟兄:()是不信的(5)()所勸勉的是錯誤的(4)()並非欲主入京守節,不過要祂在京中自炫自己(3);所以,主不聽他。並且,主耶穌的死是有定期的(但九26),猶太人此時正伺機殺主(1),主耶穌偶一不慎(),就不能有十字架上的死──這是外邦人的刑罰,猶太人的法子是用石頭。祂的弟兄之意以為:主不必怕猶太人,應當趁節期之機,入京顯明其大才。這是撒但的催促,故我們的主不聽從。第十節更記其他理由。

我們的主上京不是明去,究也不是暗去,不過似乎是暗去而已。祂自己謹慎,因為猶太人或將在路上殺之,使祂不得入京;這樣,則違反路加福音十三章三十三節了。至於祂所以後來又去者:()因為祂的時候已到;()因為祂弟兄去了,祂能安靜獨往,不受人的注意;()約翰表祂為神,神不能受人的支配指教。這裏有個教訓:主雖自知應當上京,父未指示祂,祂卻待時而動;祂雖上京,究非聽其弟兄之言而往,乃是因父命。我們應當效法這個。―― 倪柝聲

羊圈和看門的(約十)

問:約翰福音第十章的「羊圈」和「看門的」何所指?(福州 祁弟兄)

答:「羊圈」就是猶太教的範圍;「看門的」就是聖靈。「從門進去」──主耶穌遵律法和先知所預言的而來:「看門的給他開門」──所以聖靈就離開他開門,叫他能遇他當遇的猶太人:「把羊領出來」──將這些相信祂的猶太人從猶太教裏引出來:「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這是外邦信主的:「合成一群」──猶太外邦,合成教會。―― 倪柝聲

誰是強盜(約十)

問:約翰福音第十章主說:「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都是強盜。」請問賊、強盜指誰?(杜弟兄)

答:主耶穌在這裏並不是指先前的先知的。祂的話語是指:受默示的預言基督的先知終止後,四百年來,支配猶太宗教思想的文士說的。他們並不是神所差遣的僕人。他們擅自教訓。先知們比他們先來,他們比基督先來。主並不說到在他們之前的先知是有錯誤的。主只說,他們在祂以前來的是賊、強盜,偷搶神的羊群去聽從自己的。―― 倪柝聲

彼得(徒二14)

問;使徒行傳二章十四節:「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怎麼這裏只有彼得的見證,沒有別個使徒見證,難道彼得是那十一個的代表者?(陸弟兄)

答:這裏應當沒有甚麼難處。照聖經的本文來看,十一使徒都站立起來,然而開聲者只有彼得。我們不能說,彼得是十一人的代表;然而在福音書裏我們常看見彼得常是十二使徒中先講話的人。這自然是因他年長,和性情急切的緣故。但是,現在(五旬節)他站起來說話,並非因肉體的催促,乃是聖靈的激勵。因為天國的鑰匙乃是交與彼得(太十六19)的,所以,乃是他先開猶太人(就是五旬節),和外邦人(就是哥尼流家),聽信福音的門。―― 倪柝聲

七十五與七十(徒七14;創四六27)

問:使徒行傳七章十四的「七十五人」,與創世記第四十六章二十七節之「七十人」,如何解釋?(煙台 李弟兄)

答:七十人是「雅各家」的數目(27),就是雅各的「兒子、孫子、女兒、並他的子子孫孫。」(7)七十五人乃是並雅各的親族都在內。使徒行傳七章十四節的「全家」,在原文是「親族」,所以,《文和》譯為族。這樣,則親戚多出五人,亦是情理之常。所以,二者並無反對。―― 倪柝聲

聖靈說話(徒八29)

問:使徒行傳八章二十九節:「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聖靈怎樣對人說話?(徐弟兄)

答:聖靈是藉人裏面的直覺而與人說話。不是肉耳可以聽得祂,也不是心思可以推想祂,乃是直覺可以聽見祂。這件事在現在是應當特別注重的。注重理性者就要藉心思來尋求聖靈的意思。熱心而又無聖經的知識和深奧的靈命者,就要盼望要在身體的耳朵裏聽見聖靈的聲音。這些都是引人到錯誤之途的。受撒但欺騙的,都是這些人。聖靈所有的工作都是在我們靈中作的(羅八16原文)。人除了他的魂之外,尚有一靈在。這靈最大的機關,就是直覺。直覺就是人靈裏的知覺,不是身體的感覺,也不是心思的思想,乃是靈裏獨立,不必有所依賴而有的知覺。聖靈的聲音,在直覺裏是可以聽得來的。現今的信徒,若非多隨從直覺的感覺以服事主,就要時常行出主旨意之外。―― 倪柝聲

魂遊象外(徒十10,廿二17)

問:使徒行傳十章十節:「……彼得魂遊象外。」又二十二章十七節:「後來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裏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問魂遊象外何意?(馮村 劉弟兄)

答:魂遊象外,就是聖靈叫聖徒暫時離開身體,而入靈的境界中,使他們接受超乎天然之外的異象。約翰之得啟示,就是如此。―― 倪柝聲

行使恩賜(徒十三1~3)

問:蒙主予恩賜以治會之人,富如何使會眾識其資格?按照使徒行傳十三章一至三節,按手承認,及聲明此舉,是否也為主所恨惡?治會之人,富有何權限?若無權,則如何在書中排難解紛呢?教會之權,固然屬乎全體;但人人自中行使其權,不受任何人之裁制乎?抑當公舉數人執行之,以利辦事乎?(郭弟兄)

答:教會是主的身體,我們必須藉身體的功用,才能明白恩賜。因為聖經中都是將恩賜和身體連起來說(羅十二;林前十二)。我在別的地方已經一再說過,聖經中的按手並非為承認恩賜。我們必須分別恩賜和職分。恩賜是為造就全體的;職分是為管治教會的。恩賜乃是為基督整個的身體的;職分乃是為單個的教會的。聖經中有按立人以管治教會的事,但聖經中從來沒有按立人以傳道的事。傳道是一個恩賜;管治是一種職分。

在歸於主名的聚會中,一個少年人可以用他所得的恩賜,教訓聚集的信徒,雖然有的年紀是比他更大幾倍的。但是,為他的年齡的緣故,他不能作一位長老來管治。你的問題,像現今各宗派的制度一般,並不分別此二者。這是錯誤和不明白的原因。治理的人,不一能都是為傳道:「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這節聖經告訴我們,有的長老只管理教會,他並沒有傳道教導。長老的職牙原是為管理教會,不過有的特別得主賜給他以傳道教導的的恩賜而已。一個長老在會中傳道教訓,並不是因為他受按立,是長老,才有資格傳道教訓。一位沒有職分的少年人,他有資格來傳道教訓,一若一位有職分的長老般。

總而言之,聖經中所言的恩賜(傳道、教訓牧養包括在內),乃是每一位信徒可以共同使目的。有這恩賜,就有使用這恩賜的資格。至於管治教會的職分,乃是長老(和那些服事的執事)所有的。聖經對於恩賜是沒有用按手來承認的,對於職分才有按立的事(至於現在長老和按立的問題應當如何,因在別處已說,故不復贅)。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的按手,乃是表同情的意思,不然,那有先知按立使徒之理。治會人所有的權限乃是屬靈的,並非肉體的。他應當用他的禱告、敬虔,愛心來治理教會。強制的辦法,是聖經所不許的(彼前五1~3)

公舉治會的人,是聖經所沒有的例。神所興起的人,只要藉他們的信心、愛心和榜樣,信徒自然認得他們是神叫揀選的。教會是一個身體,不是一個組織,所以,斷不能「人人自由行使其權」。教會如果是個俱樂部,這樣的行就可以。但她不是。就是因為宗派裏面有了許多尚未重生的人攙雜在內,所以,一照聖經辦法,就要發主問題。不然,就是信徒多數都是屬乎肉體的,尚未受過聖經的教訓的,所以,才如此。在主裏老練的信徒,對有這樣情形時,就應當責備行這事的人。說自由,但是,說束縛,這樣作比從前更束縛;因為沒有甚麼比身體的聯絡更束縳。如果人人要有絕對的自由,那就是不法,就是隨從敵基督的靈。總之,權柄是屬靈的,下是經過肉體的鑒定的。―― 倪柝聲

以弗所的門徒(徒十九12)

問:使徒行傳十九章十二個信徒未受聖靈時候,他們算得救否?(馮村 劉弟兄)

答:聖經稱他們作「門徒」(1),門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就是信在耶穌的人(太廿八19);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告訴我們說,信主耶穌的人已有聖靈為印記。所以這十二個門徒是已經有了聖靈的了;他們所未得的不過是復活日和五旬節的聖靈而已。他們不過沒有接受賜下的聖靈(2)而已,並不是說他們並末得聖靈的重生和印記。他們是已經得救了的(弗一13)―― 倪柝聲

聖靈的浸禮(徒十46,十九6)

問:聖靈浸禮以何為憑據?有人以使徒行傳十章四十六節和十九章六節的說方言為憑據。聖靈的浸禮,一派以方言為證,一派以靈果為證,這兩派誰對?(馮村 劉弟兄)

答:聖靈浸禮,聖經並沒有記載有甚麼憑據。這都是人的造作。使徒行傳裏記載人被聖靈充滿的甚多,然而,只有三數次說到方言,這證明被聖靈充滿的人,不一定都有方言。並且,方言自是聖靈許多恩賜中之一(林前十二4~10),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所以,不能每一個信徒,都得方言。靈果證明我們到底有沒有接受聖靈的浸禮。勉強的尋求方言,就要引起邪靈的假冒,我們應當小心。―― 倪柝聲

羅馬書第七章的丈夫(羅七2~3)

問:羅馬書七章二至三節:「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丈夫」究是指甚麼說的?弟見有說指舊我──肉身;有說是指律法的。(煙台 李弟兄)

答:是指肉體的惡慾說的。我們就是「女人」,「惡慾」(5)就是「丈夫」。丈夫活,女人就被律法約束(2)。惡慾活,我們就受律法的捆綁(5~6)。我們藉基督的身體,惡慾是死的,所以,律法也是死的(4),所以,我們自由了。―― 倪柝聲

基督的靈(羅八9)

問:羅馬書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人得救否?(馮村 劉弟兄)

答:自然不得救。但是,凡相信主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就是屬基督的;所以,就有基督的靈了。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基督的靈。―― 倪柝聲

信即得救(羅十6~7)

問:羅馬書十章六至七節:「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福建 林弟兄)

答:「升天領下基督來。」(6)意即基督降生來受死。「下陰間領基督上來。」(7)意即基督從死復活。這兩節意思就是:基督的降生和受死,和祂從死裏復活,都是神的工夫。這些工作已經作成功了。主耶穌已經降生、釘死,復活了;罪人不必自己預備救主,神已徑替人預備好了。「耶和華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人不為此掛心。你現在若肯相信所已成功的,就能稱義。「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 倪柝聲

交給撒但(林前五5)

問:每讀聖經至哥林多前書五章五節時,心中常起疑問,蓋既說交給撒但,則怎能又於教主耶穌的日子得救呢?祈請賜教為禱。請詳示如何方為交給撒但。(寧波 張弟兄)

答:請饒恕我因為到了這一期方有機會來回答你的問題!使徒在此所說交給撒但的人,就是那位犯奸淫的信徒。他已是一位「弟兄」(11),所以,他已是一位得救屬乎主的人。再看七至八節的話,就知這人已經得主耶穌為他逾越節的羔羊了,但是他卻沒有守除酵節。他已經靠寶血,所以,他已經得救了。但他尚未除去罪惡而已。

一個人,得救的人,一次得救,尚是永遠得救。使徒只將其身體交給撒但,他的靈魂尚是屬主的。信徒的身體,原來乃是有神的保護。撒但常是愛作信徒的兇手,都是神的手限制撒但。神的手一挪開,撒但尚要立刻作工(比較約伯的故事)。所以,這人的被交撒但,就是神的手移開,不再不許撒但作工。這人的肉體就受撒但的苦害,或者竟不至於死,以警戒他。犯罪者肉體快樂,所以,肉體當受苦。―― 倪柝聲

三層天與樂園(林後十二2~4)

問: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至四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請詳解此經文,何謂身內、身外?(南京 包弟兄)

答:保羅在此所說的,到底是指他自己,或是別人,經無明文,故難定論;不過,大概是指他自己說的。保羅說,這人在前十四年被提上(原文)第三層天上去,得別的經歷。「身內身外」的意思就是:到底這人只是「靈」上天,或是也帶「體」上天,他不敢說。在身內意即有體,在身外意即沒有體,只在靈中。

「樂園」與「三層天」不是相同的。樂園是在陰間裏面,是在地的中心。這裏說「提到」樂園,和上文的「提上」(原文)三層天有分別。並且這人在樂園「聽見隱祕的言語」,在三層天則不然。保羅意思以為此人在「天上」得特別的經歷,在地下聽見隱祕的言語。雖然如此得主恩,尚當自卑(5節再下)!多有特別恩賜的人,應當自卑阿!―― 倪柝聲

雅各的因行稱義(弗二8;雅二14)

問:以弗所書二章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和雅名各二章十四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是否一指救己,一指救人?若兩節都是同指一個目的,不就矛盾得很了嗎?乞指正。(清流 賴弟兄)

答:以弗所書二章八節和雅各書二章十四節都是指我們自己說的。我們得救是因信,這是全部所證明的,是毫無疑議的了。我們應當知道保羅所說的稱義,和雅各所說的稱義是不同的。我們叫得的稱義共有「兩個」。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說因信心稱義的道,雅各在雅各書第二章說因行為稱義的理。

有一件事可作我們明白這兩個稱義的祕鑰,就是保羅和雅各都引證亞伯拉罕的歷史。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所引的亞伯拉罕歷史以證明因信稱義的道,是記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裏。雅各在雅各書第二章所引的亞伯拉罕歷仗丈史明因行稱義的理,是記在創世記第廿二章裏。保羅所引的是亞伯拉罕還未生子以前,他信神要叫他生子;雅各所引的是亞伯拉罕順服神把以撒獻上為祭。信神賜子是亞伯拉罕的第一次稱義:獻上以撒是亞伯拉罕的茀一一次稱羞;秬伯拉罕共計稱義「兩次」。信徒亦然。我們先得因信的稱義;然後再得因行的稱義。所惜的,就是許多基督人只得第一次的稱義而已!但是,不得第二次的稱義者,並不取消他第一次的稱義。第一次的稱義是完全倚靠主耶穌得來的;第二次的稱義是我們得第一次稱義之後,因支取主的善行而得的。

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和以弗所書第二章將行為完全取消;雅各在他的書信裏,乃是將信行並重,並不取消信心;可知信實是得稱義的根基。並且,雅各書二章十四節等所說的得救和稱義,並不是說在神前的得救或稱義;乃是說,從人看來,基督人若沒有好行為,只在口頭上以萬事歸於信神,則人必不直之。請看第十八節,雅各並不是說神不救人,不稱之為義;因為人一信了主耶穌,神即救之,即稱之為義(弗二8~9;羅三222428,四4~5);不過,世人(雅二18)要批評其信心而已。所以,雅各書第二章這一段不過是說人的眼光如何看而已。

雅各書的目的是在於勸人「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一22)。加之他所提起的,不過是人的品評而已;所以裏面所說的「能救他麼」,「信心是死」等等,不過只就信徒身上而言,只就道理在人眼中的效力而言,並不涉及聖靈的問題。我們應當知道,我們是先得救,後行善;不是先行善,後得救。得救後,我們自會行善。單行善的人永遠不會得救。「信主耶穌……得救!」(徒十六31) ―― 倪柝聲

擄掠(8~10)

問:以弗所書四章八至十節:「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作何解釋?(浙江 王弟兄)

答:保羅在上文,是說主耶穌的恩賜。現在要表明主是那賜恩賜的,恩賜乃是為人的。「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那擄掠人的。」(原文)誰被主耶穌所擄掠呢?擄掠人的就是撒但(來二14;西二15)。聖徒死後本來被魔鬼所監禁──這就是擄掠的意思,所以,魔鬼才稱為「那擄掠人的」,主耶穌復活升天時,就擄掠了那擄掠人的撒但,叫聖徒雖在陰間裏即能脫離魔鬼的權力。(所以1.陰間的門不能勝過教會;2.陰間的鑰匙乃是在主手裏;3.所以,對於聖徒陰間變成樂園(路廿三43))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至五十三節就是一個證據。「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基督未復活升天之前,祂並未以恩賜給人。先爭戰,而後得勝。這些恩賜就是第十一節所說的聖靈恩賜。祂死,祂得勝,祂以恩賜給人。但是,這個「升上」的是從那裏來呢?乃是「先降在地下」。祂先死,先下陰間,勝過撒但和死亡的權勢,然後才升上。「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的。」誰降下,也就是誰升上。祂這樣作有甚麼目的呢?為「要充滿萬有」。祂降下就得了地下,祂升上就得了天上。

這樣全段的意思就是:主耶穌死而復活、升天勝過仇敵,充滿萬有;所以,祂能將恩賜賜給眾人。因為按詩篇六十八篇十八至十九節就是引祂的話,需升上而擄掠仇敵的,才能以恩賜眾人。(詩六八18「供獻」兩字就是恩賜;「悖逆的人」指猶太人,因與外邦人無涉,所以使徒只引用半節。)使徒就在第九、十節說明主耶穌就是那升上而又擄掠的。―― 倪柝聲

地下(腓二10)

問:腓立比書二章十節:「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的「地底下」三個字作何解?是否與貴報第一期四十五面之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之解釋相同?(浙江 王弟兄)

答:陰間(樂園附屬)是在地底下,有以下的經證:使徒行傳二章三十一節,比較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節;民數記十六章三十至三十三節。他他拉──彼得後書二章四節的地獄──意乃最深的坑,自然也是在地底下。無底坑也是在地底下的(啟九1~2)。所以,腓立比書二章十節的意思就是:主耶穌是天上、地上和地底下一切的主。因為地底下尚有靈魂的世界。―― 倪柝聲

各樣洗禮(來六2)

問:弟因讀希伯來書六章二節:「各樣浸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頗有深意難明之虛,敢請先生詳為指教。敢問此節所言各樣浸禮,是否古時教會亦有各會之規儀,如今日各會之浸禮、洗禮等之儀式?是否指水與火及聖靈等之洗禮乎?(羅弟兄)

答:古教會除了浸禮之外,並沒有別的洗禮了。這裏的洗禮也並非水、火和聖靈的洗禮,因為這裏所說的是舊約諸般的洗。使徒在這裏是勸希伯來信徒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來進入完全。他們是希伯來人,所以,有許多與舊約發生關係之處。我想:譯經者,在這裏若將「禮」字除去,就更明白許多。這裏「各樣的洗」,是指聖殿中許多的冼濯說的:就是「按手」也是指舊約按手於犧牲頭上的事。新約時代只有「一冼」(弗四5)―― 倪柝聲

恩賜(雅一17)

問:照雅各書一章十七節未有言天父賜不完全之恩賜。許多弟兄信主不完全,但頗俾益軟弱之信徒;想亦天父所賜之人恩賜乎?(上海 鍾弟兄)

答:雅各書一章十七節說天父之賞賜的本身是全備的。雖然,神嘗以祂許多的僕人,賜給祂的教會(弗四11),但我不以俾益軟弱信徒的弟兄,是神賜她的大恩賜。他不過為神所用,俾益他人而已。神或者可以經他賜給人以恩賜,但他自己不就是神的恩賜。―― 倪柝聲

預定(彼前二8)

問:彼得前書二章八節:「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入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預定」二字何解?有人說:凡在道理上絆跌者,皆為神所預定,如信徒為神所頂定者然。又有人說:不然,神只能預定人得救,不能預定人不得救,彼絆跌者,乃神任憑人妄用其自主權者。故此處「預定」二字,乃言神早有一定規則,即信靠祂的人不羞愧,不順從的人必絆跌是也。此二解孰是孰非,請詳細賜教,抑或另有他解?(安徽 宋弟兄)

答:神預定信徒──預定的道從來沒有對末信的說──得救;神未嘗預定人沉淪。所說「神只能預定人得救」是錯的,「不能預定人不得救」也是錯的。神只預定人得救,不預定人不得救。兩個「能」字應當除去。前說錯誤,因為神既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就不可預定誰沉淪。

至於彼得前書二章八節,乃是一個誤會。按使徒行傳十三章四十八節的「預定」,在原文是「他素」(Tasso);在羅馬書八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和以弗所書一章五及十一節的「預定」,在原文是「波羅魯力詛」(Proorizo);這裏(彼前二8)的「預定」,則既不是「他素」,又不是「波羅魯力詛」,乃是「太提米」(Tithemi)。這字的意思並非預定,世界大希臘文家楊氏(Young)說:這字意即「置」,「放」。所以,這裏的意思乃是:沒有一人受預定不順從;凡不順從的都被預定──我用此兩字一如「放」、「置」之意──跌倒;凡跌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跌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廿一44)―― 倪柝聲

監獄裏的靈(彼前三19)

問: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和四章六節:「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如何解釋?(江蘇 李弟兄)

答:欲明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和四章六節,當知創世記第六章之「神子」是誰。

神子是天使,因為:()全舊約用神子,只有數次(約伯記,但以理書),除本處未明言外,其他都是指天使或超凡者說的。()有的弟兄以神子為塞特之裔,女子是該隱之裔;若是這樣,那有該隱生的都是女,塞特生的都是男之理?()塞特逃不出第二節「人」之一字。()「神子」是與「人」相對;則他們不是人可知。()若謂第二節之「人」是該隱之裔,則第一節之「人」,亦將作是解乎?()原文(英譯亦然在第三節的「人既」之下,有「也」字。「也」字說明屬血氣者,不只人而已。人「也」屬乎血氣,則可知已有不是人者,已先屬乎血氣了。

更有弟兄以為天使無男女之分,不嫁不娶。殊不知()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並不明說天使是無男女之分的。但他經究無明文,故其有男女性分別與否,究不能定論。即云其無;經中豈不常以「他」(非她)為代名詞稱天使麼?此證明他最少也是偏於男性的;則娶世人女,無難了。並且天使無體,他必須借體於人,故更無難處。()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如果只說天使不嫁不娶,則以神子為天使,尚是難些;然而祂豈不是說「天上的使者」麼?意即謹守本位不敢離開的(6),才是不嫁不娶的,其他則否。並且許多古卷,都有「屬神」字樣加在「天上」之後。此更指明,不屬神的,則非如此。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本題。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及四章三節,並不是教訓死後人尚有第二次悔改機會。人非現今得救,就是永不得救。三章十九節的「監獄裏的靈」,並不是人。「靈」字在經文中,並不單用以指人。靈的用法只有二:()邪鬼;()人靈。此處是兩下兼用的,這些靈是在挪亞時不信從的(原文無人字)。所以我們的斷案是:這些靈,是犯罪的天使。他們離開本位,來往世界,與人聯婚。不信從神,被洪水除滅,靈下他他拉,等候審判。(彼後二4~5節所見證的,真是與我們所解的相合。地獄譯錯,希臘文他他拉是指地中極深的所在。)他他拉就是本處的「監獄」。主耶穌死了,祂的靈就下他他拉去傳福音,給這些天使講解(19)。這些天使是照人的樣子而犯罪。人得罪神,有主耶穌的救贖。所以,他們既像人(取人體,娶人女),而犯人所犯的罪,他們也就得救贖,如人一般。

彼得前書四章六節的繙譯不對。應譯作:「為此,就是死的(原文無人字),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原文無性字),卻靠神活。」照上文(彼前三19)所說的來解,真是明白。(我們斷不可靈然解「死人」以為是靈性死的。因為()沒有憑據容許人靈然解;()「就是」與「也」三字,不許如此解法。「就是」與「也」三字的語氣是特別的;如果傳福音給靈性死的人,那是自然的、平常的,有何特別?既說:「就是死的,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意即這些死的是特別的,不是平常死在罪惡中的人。)這裏說「死的」,不說「死人」,就是(前章)那些犯罪的天使。就是他們,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所以是特別的。傳福音給天使,真是特別!「曾」字意即前傳述過,今已無了。基督只一次到他他拉傳福音給他們。結果:他們的肉體(與創六3血氣同字)就是他們犯罪時所憑附的,按人受審判滅去。(這裏的「人」字,更證明他們不是人,不過照人受審而已。)他們的靈,就是關在「監獄裏的靈」,卻靠神而活。所以,基督傳道給他們之後,他們已經相信得救了,不過尚留在他他拉,以等來日(彼後二4)―― 倪柝聲

變化山上的題目(彼前三19)

問: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二十節:「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又四章六節:「福音亦曾傳與死者,為要使其身雖按人而受審,其魂則與上主同生。」或言耶穌登山變像,與摩西、以利亞,即商議此事,未知是否?(徐禹 川弟兄)

答:主耶穌和摩西、以利亞在變化山上,並非商議此事。路加福音九章三十一節說:「他們(摩西、以利亞)在榮耀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主耶穌去世所成的事,就是救恩。變化山上的題目,就是主耶穌替死贖罪的事。讚美主!―― 倪柝聲

晨星出現(彼後一19)

問:彼得後書一章十九面下半:「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何解?(上海 鍾弟兄)

答:這一節聖經若照現在的標點,真是難解的。晨星如何能在我們心裏出現呢?我看脫勒革氏(Tregelles)和格蘭(F. W. Grant)兩大聖經學者的標點和秩序,最為明白。「我們並且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直到天發亮晨星出現的時候);你們在你們心裏,()在這預言上留意,才是好的。」晨星不是要出現在信徒的心裏;乃是信徒應當在心裏留意預言的道。預言好像明燈照在現今黑暗的世界,直到主耶穌顯現與祂的聖徒為止。―― 倪柝聲

 \聖徒有無罪(約壹一8)

問:約翰一書一章八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是指信徒及使徒約翰乎?(上海 鍾弟兄)

答:是!罪字(原文單數)指罪性。信徒雖然重生有了神性(參彼後一4),然而他的罪性尚在。約翰說:言自己現在沒有罪性的,就是自欺。現在有一種聖潔教訓,以為人的罪性能得消除,是最危險的。―― 倪柝聲

重生信徒的犯罪(約壹三9)

問;約翰一書三章九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是否重生信徒不能犯罪?(上海 鍾弟兄)

答:重生的信徒能犯罪,但不必犯罪,也不可犯罪。能犯罪是所有信徒的經歷。本節有兩句話應當注意:上半的「不犯罪」,和下半的「不能犯罪」。「不犯罪」在原文意是「不繼續犯罪」或「不以犯罪為職業」。所以,本節上半的意思即:重生的信徒不糧續犯罪,或:重生的信徒不以犯罪為職業。

照樣,下半的「不能犯罪」應當譯作:「不能繼續犯罪」。所以,約翰並不是說,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乃是說,重生的人不能繼續犯罪。不幸有時跌倒,立即認罪神前,藉主為其中保。不然的話,約翰所說的:「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不是救主,救主是對罪人說的),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有甚麼意思呢?―― 倪柝聲

水與血(約壹五6)

問:昨有友人問及約翰一書五章六節:「這藉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水如何解釋,弟不能答。(安徽 崔弟兄)

答:解經要平衡。此節的血就是血,所以,此節的水必定就是水。血不能靈然解,所以,水也不應當靈然解。水是潔淨,血是贖罪。主耶穌不只單來潔淨,也是來贖罪。―― 倪柝聲

騎白馬者(啟六2)

問:啟示錄六章二節:「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白馬,騎在白馬上的拿弓,並且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來,勝了又要勝。」指誰?(江西 吳弟兄)

答:神的兒女對於此點,意見頗為紛歧。最普通的有三種見解:()基督。祂現在開始審判,與啟示錄十九章十九節者相同;()敵基督。這是照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秩序而看。白馬、紅馬、黑馬與敵基督、爭戰、饑荒相反;()福音。今世長期間福音的得勝。講解這些聖經,實在不能絕對的斷定。我們自己所見得到的,就可以信,但切不可武斷的以為別人的都是錯。如果不是有靈性上的關係,對於解經方面,總當抱自己所知者為有限的態度。―― 倪柝聲

但被除名(啟七)

問:啟示錄第七章內所記,受印者十四萬四千,獨但支派未有受印,而約瑟與其子瑪拿西,佔兩支派。究有何奧義?希為指教。(古田 陳弟兄)

答:這十四萬四千人,並非謂以色列人中,得救者只有此數而已。此十四萬四千人,乃是當主耶穌在千年國裏作王時,與主政治有關者的人。這裏沒有記但的名字,但是,以西結書第四十八章一節,明記在千年國時,但的地位是在巴勒斯坦地之最北邊。觀此,可知,此十四萬四千人並非得救進入千年國的以色列人數目,乃是另有作用。

至於但所以被除的緣故,則自創世記第四十九章始,聖經中所有對但的記載,都是表明但的背道和衰弱。歷代志中,已經一度除抹其名了。因但是一個拜偶像的支派,所以,神除掉他,叫他與基督的政治工作無關。在千年國時,他的地位,不過判斷他自己的民,作一個支派而已(創四九16)。約瑟與其子佔二支派,原因記載於歷代志上五章一至二節,創世記四十九章二十六節。―― 倪柝聲

改變(啟十一)

問:啟示錄十一章之二人是否以利亞、以諾、摩西三人中之二?若是,其改孌是否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所說?(江蘇 李弟兄)

答:想是。以諾的改變,經無明文。看列王紀下二章十三節,以利亞帶裏衣上天,想他尚未改變;當主復活時,祂豈不是將身上的布巾等留墓麼(約二十)?當他在變化山上時,他並不發光如主一樣。―― 倪柝聲

釋放撒但(啟廿7~8)

問:啟示錄二十章七至八節:「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裏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前說撒但既已關住,本可立即投之火湖。何故又要釋放而迷惑多人呢?(清流 賴弟兄)

答:神所定規者,很雖說其理。不過,在千年國中,尚有許多新生的人,若非經撒但一試,尚不能鑒別其善惡;並且,若非如此,似乎不能結束千年國,而引進新天新地。―― 倪柝聲

新天新地

問:「新天新地時,城外的列國子民,是仍有肉體的。他們是從千年國裏搬過來的。那時是有肉體的,免不了軟弱。故生命樹的葉子,是為醫治萬民。一此等講解,究係根據於聖經之何處?(北京 王弟兄)

答:講解聖經的根據有二:()是聖經中的明證;()是聖經中的端倪。我們在這裏是看聖經中的端倪。

啟示錄二十一章三、七節,將新天新地的人分作「子民」和「兒子」兩種。照第三節「子民」就是普通的世人,就是第二十四節的列國。「兒子」就是教會裏面的人,因為惟獨教會的人,接受生命的泉水而得勝(比較第二、三章的得勝)

讀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我們知道列國中的綿羊是在千年國中的。讀了舊約先知的預言,我們知道千年國中的猶太國以及列國的人,尚是在肉身中間的(因為他們還有生死等等)。千年國以後,聖經記載新天新地裏沒有死亡(啟廿一4),然而聖經並不說列國的人的身體改變了。聖經只說,當主耶穌迎接聖徒時,活的聖徒要改變身體(腓三20~21;帖前四16~17;林前五52)。列國的人並沒有這應許。所以,他們進入新地時,必定尚有肉身。那時,他們尚有身體,所以免不了軟弱,神的話說:「樹上的葉子,乃是為醫治萬民。」―― 倪柝聲

新天新地(啟廿二)

問:啟示錄二十二章二節所說「生命樹上葉子乃為醫治萬民」;在二十一章四節「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這節怎樣又說醫治萬民?既說醫治,定有肉體,方有疾病、疼痛、死亡;請問新天新地時候,是靈體還是肉體呢?

答:在新天新地的時候,眾人像千年國度一樣,分為兩等:君王與百姓。請分別啟示錄二十一章三、七節的「子民」與「兒子」。兒子居住城裏,就是古今所有得榮耀的聖徒。這些人是有靈體的。城外的「列國」──「子民」,是仍有肉體的。他們是從千年國度裏搬過來的。那時雖然有肉體的,卻沒有死亡、疾病等等。但是既有了肉體,雖無疾病死亡,也免不了軟弱。生命樹的葉子是為「醫治萬民」的,叫他們永遠強壯在新地上。我們信主得勝的人,不是吃葉子,乃是吃果子(啟二7);讚美主!―― 倪柝聲

犬類(啟廿二15)

問: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五節說:「城外有那些犬類」,據《御覽新約註釋》謂「這犬類比罪人惡性……」;那時候還有罪人的存在!豈不是恢復未犯罪前的伊甸園嗎?罪在那裏?可不是乾乾凈凈經百折歷萬難的基督人嗎?所有罪人,豈不是像第二十章末兩節所說的,都扔在火湖裏去嗎?(星洲 黃弟兄)

      答:不錯,犬類是指罪人說的。不錯,新天新地是恢復伊甸園的光景。不錯,罪人是扔在火湖裏。不錯,那裏沒有罪了。新天新地裏只有得救的人。不過,你有點誤會這節的意思。將這節與二十一章八節相較,就知二十一章八節是說罪人在甚麼地方──火湖;二十二章十五節是表火湖在甚麼地方──新地。罪人是在火湖裏,罪人又是在城外;則火湖必定是在城外。舊日的所多瑪湖是近耶路撒冷,所以地獄也更近新的耶路撒冷。所以新地裏必有一地,是火湖。火湖是一個地方。這是何等的警惕!―― 倪柝聲《聖經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