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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小先知書與啟示文學

 

  小先知書在希伯來文聖經稱為「十二先知」。「小先知書」的名字起自武加大譯本,相傳是來自奧古斯丁的意見。先知書分為「大」「小」,並不意味先知的等級或使命有高下之別,而是篇幅長短的不同。

  中文小先知書的排列,是依據希伯來文馬所拉抄本的次序。按猶太的傳統,這排法是以年代為順序的。之所以將何西阿書放在最前,是誤解何一2之上主「初次與何西阿說話」,為對當世代的四位先知中的「首次」說話之故(參看他勒目之巴巴.巴斯拉十四節下)。七十士譯本所依據的希伯來文抄本,其前半部的次序則是何、摩、彌、珥、俄、拿,後半部與馬所拉抄本一樣。這表明在七十士譯本面世時,這部「十二先知」集的年代次序仍有不同意見。按現代學者的意見,小先知書按年代次序的話,其順次應是摩、何、彌、番、鴻、哈、該、亞、瑪、俄、拿、珥。前半部是被擄前的作品,後半部是回國後的產物。最後三本沒有註明日期的書,之所以會被猶太人放在早期,是因約珥書和俄巴底亞書有些章節與字句和阿摩司書相類,而約拿書的主角又與主前第八世紀的約拿先知(見王下十四25)的名字相同的緣故。

  小先知書主角人物的年代,是從主前八世紀到主前四世紀之間。這些書經不同的人之編修與收集,在主前第三世紀已成了「十二」之數。這「十二」大概就與「啟示文學」對「數字」的喜好有關;而肯定在「主前第三世紀」已經集成,是因主前第二世紀初寫成的傳道經,已在四十九10中提到這「十二先知」書的名字。

  研讀小先知書,不單對以色列的歷史和當世代的宗教、政治、經濟等生活情形可多有了解,也對舊約文學的演進,特別是對彌賽亞的期望和啟示文學的發展,得有進一步的認識。

  啟示文學導源於被擄期後的先知文學,與波斯祅教之善惡二元的末世論甚有淵源:現今的世代是在撒但的控制之下,義人飽受惡人的陷害與苦痛,但真神要戰勝邪惡;將來那完善的世代是在上帝自己的統治之下,義人要享永遠的福樂。此外,啟示文學也多是冒古代名人為作者,還有數不清的善惡天使、異像、禽獸與數字象徵;以及天書與新天新地,預言災禍和彌賽亞的來臨等。

  先知書有好些章節被認為屬啟示文學:賽廿四至廿七,卅二至卅五,六十章;耶四2326;結卅三至四十八章;珥一至三章;亞九至十四章和但七至十二章等。前一章我們已分析過:賽六十章是回國初期的作品,賽廿四至廿七、卅二至卅五章,則均為主前第五世紀的產物;耶四章廿三至廿六節是後人加筆,何時由何人所加,已無可考。因此,以西結就被一些學者譽為「啟示文學之父」。雖然有些學者對這說法不同意,但啟示文學的草創時期是在被擄時代,卻是無可疑議的。舊約經書集啟示文學之大成的,要算但以理書。所以在本書末了,我們也要對這卷書作簡略的介紹。其下各小先知書的簡介,則按中文譯本的編列為順序。

 

壹 何西阿書

  何西阿名字的原義是「願神幫助」。他在北國耶羅波安二世(約主前七八四至七四四年)作王的時候為先知(何一1)。但按書內文義,可知他曾經歷主前七三八年米拿現給亞述王進貢的事(參五13,七1112,八9,十56,十二1等),也知道何細亞王(主前七三二至七二四年)向埃及求救的事(參看七11,九6,十二1等),但卻沒有提及撒瑪利亞給亞述王圍攻和陷落。因此,他大概至多工作至主前七二五年。這樣,何西阿是親見耶羅波安二世死後,有四個軍人相繼叛奪王位之亂局的人(參七7,八4等)。政局的混亂,當然影響宗教與道德的生活。特別是離棄與以色列人立約的上主,而敬拜巴力和染上迦南邪神淫亂的惡習。

  除了對他父親備利這名字以外,我們對先知何西阿的背景一無所知,唯知他受召去娶一淫婦,並誕生三子女而取了有預言意義的名字。先知就是以這失敗的婚姻生活,來體會上帝對其立約子民的愛是何等深長,並因此而宣告上主在愛中要嚴厲懲戒背約者(何五14,九1516,十三78),但也在愛中憐憫悖逆歸回的百姓(參二2122,三1,十一1\cs164,十四48)。

  何西阿在北國工作,並可能生活在鄉間,所以其行文多有田園的風味。有些學者因四至五章論祭司的事,認為他是祭司,或因他在九7論先知的話而以他為先知社團的人,但都不能得到確定。唯一可確定的,因書中文字的高雅簡潔,內容的廣泛和深知世勢,則他大概是出身於為王家訓練幹部之智慧學校的人。北國為亞述所滅後,其文獻被帶到南方。猶大的知識分子保存這先知書,並插入與猶大相關的字句。但在五8~六6與敘利亞以法蓮之戰有關的一段,其「猶大」的詞語卻可能是原作。為進一步了解全書概要起見,我們將簡略的探討學者對何西阿婚姻的意見和作經文的分析。

一 學者對何西阿婚姻的意見

  何西阿書分為兩大部分:一至三章講述先知的婚姻的經驗,四至十四章是先知的言論集。在其婚姻經驗中,第一章用單數第三人稱,報告上主要先知娶一淫婦,並生了三個取有預言意義名字的兒女;第三章則以單數第一人稱的自傳式出現,述說上主要他再愛一個淫婦,買贖回來後,要他多日獨居,以預兆以色列人與上主的關係。為這原因,學者對先知的婚姻,有很多不同意見的解釋,但大略可歸納於下面四種不同的看法:

  (一)對第一章,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1. 寓意解釋法:認為先知並非真的有娶淫婦這回事,乃屬預示警兆的文字寫作; 2. 字句解釋法:認為先知娶歌篾時,她是正當的女子,後來才變為不貞的婦人; 3. 也是字句解釋法,但認為歌篾正如經上所記(一2),未嫁先知時已是一淫婦。

  (二)對第三章,亦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1. 寓意解釋法:與第一章含義相同; 2. 字句解釋法:是先知自己說出在第一章由他人記述的同一件事和再去愛那同一的女人; 3. 認為是後人的加筆,目的只在表達上主的應許。

  (三)將一至三章結合為一個連貫的敘事,何西阿所娶的是同一個女人,第一章和第三章只是不同階段的事實:先知和歌篾結婚生子女後,因不貞而潛逃或離異而歸他人所有(第一章),上主要他仍然愛歌篾,買贖回來並獨居多日(第三章)。

  (四)排斥寓意解釋法,也不同意第三章為後人的加筆。從字句上直認先知在受召時被上主指示與一淫婦結婚,她且可能是迦南聖所的神妓。婚後生了三子女而取預言意義的名字,先知就以此象徵行種來警示國家民族的凶訊。到先知工作將近末期的時候,上主指示他再去愛一個淫婦。第二次婚姻是和另一個女人,先知也藉此象徵行動來宣告上主恩惠的應許。

  從人情上說,第四個解釋比較容易令人接受;從神學上言,第三個解釋較為合適,因為同一女人所代表的是同一的以色列族。另一方面,經文本身很清楚的不容我們作寓意的解釋,而全段的報告和自述都極清晰,因此其主要事實也不會是後人的加筆(除何一10~二1,二471012等次要經節為後人的加筆外)。

二 經文分析

  除何一至三章為先知象徵行動的報導及因此而有的教訓外,四至十四章含有很多原屬何西阿的先知講論。這些講論有三個特色:

  (一)上主以單數第一人稱發言說話,而先知卻反而使用單數的第三人稱。

  (二)除了一1上為後人加筆,藉與猶大國的君王比對先知的工作時期外,另外兩處與猶大相關的經節(參何四15,五5),兩處同樣表明上主有意拯救而百姓卻是為屬地的物質祈求或錯靠強國的經文(何七13下~14,十二1),兩處應許的話(十一11,十四9)為後人的加筆。增添得這樣少經節,可見編輯者對先知的話語非常尊重,所以不敢擅動修改。因此這卷書必定是在帶到南方前,已由何西阿的門徒加以收集彙編;帶到南方後,再經由猶大國的學者修訂,以適合當地的使用。

  (三)行文簡潔,無重三倒四的反覆申述。

  此外,這些講論的章節亦分為三個段落:(一)何四至六章;(二)七至十一章;(三)十二至十四章。每個段落都包含以下四個分題:(一)以色列人犯罪作惡,敬拜偶像而離棄上主;(二)上主必嚴厲的懲罰他們;(三)上主仍然施恩憐憫,甘心以愛對待立約的子民;(四)應許以色列人復興發旺。因此,何西阿書的中心信息,是上主無窮的愛:像丈夫愛妻子(何二19),也像慈父愛浪子(十一14)般愛與他立約的子民。為這原因,上主也要人以愛來作回應:愛他就當聽他的話(四1上),愛他就應竭力追求認識他和喜愛善良(六36)!

 

貳 約珥書

  約珥名字的原義乃「上主是上帝」。以此名字,明顯可知他所要宣告的信息,就是「上主的日子」。除了珥一1提及他是昆土珥的兒子以外,我們對他一無所知。雖然舊約提及十多位叫約珥的人(見撒上八1;代上四35,五4812,六36,七3,十一38,十五7,廿三8,廿七20;代下廿九12;拉十43;尼十一9等),但沒有一個能與此先知相符合,所以我們只能從約珥書中來推測他所屬的時代。

一 著書年代

  約珥書中沒有提到王而只有祭司與長老,也無說及亞蘭與亞述,因此有人斷定為主前九世紀,即在約阿施王未成年的時候;也有人據此推斷為主前二世紀,即在瑪喀比的時代,但這兩者都屬極端。猶太人將這卷書放在何西阿書與阿摩司書之間,因其中有許多經節與阿摩司書相類(參看珥三16上與摩一2上;珥三18上與摩九13下等),故認為是主前第八世紀的作品。另有人認為是主前約六百年的作品,但書中卻沒有提到巴比倫,相反的,書中文字是舊約後期的風格,包含有亞蘭文氣味的字句;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掠的事,似乎已是很遠的事件(見珥三13);聖殿亦已經重建(一91416,二17,三18);城牆也有了(二79);領導階層只有長老(一14)和祭司,而祭司被尊稱為事奉上主聖壇的(一913,二17);全書的對像是錫安(珥二11532,三161721),猶大和耶路撒冷(三1161820),錫安的民(二23),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三6819);且顯明北國已不存在(二32,三1681920),而照被擄回國後的習慣叫猶大為以色列(二27,三216)等,在在顯明本書為以斯拉尼希米之後的作品。另一方面,從三48來看,西頓還未給波斯王亞達薛西三世奧古斯(Artaxerxes III Achus, 358338 B.C.)於主前三四三年所摧毀,因此其著作年代大概是主前四百至三百五十年之間。

二 作者與詮釋問題

  約珥書在希伯來文分畫為四章,中文是依照七十士譯本的編排,將第二、三章合併,即把第三章列為現有的珥二2832,第四章則改為第三章。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卻將第三章、四章合併。學者對這些章篇的作者問題,以及對本書的銓釋,有好些不同的意見。德來維(Samuel R. Driver, 18461914)認為二2832和第三章,是出自另一作者之手;而韋瑟阿多則認三48為第三位作者的產物。第一、二章對蝗蟲的解釋也有不同的意見,因此也有學者認為是出自不同作者之手。但從大體上說,大多數學者仍主張全書的統一性,並認為是出自於同一的作者。

  在解釋方面,主要不同的意見是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二2832除外)。究竟書中所提的蝗蟲之災是史實呢?抑是啟示文學上的象徵?或是史實與象徵兼而有之?如果是史實,是描繪過去和現有的景況;如果是象徵則預言到未來。若兩者兼有,則似乎更能把全書一氣呵成了,因為在珥一15,二1211所宣告的上主的日子,明顯的是預言到未來的。

  細讀第一章的話,可見蝗災和乾旱剛剛過去,其災難的苦痛仍能感受。因此先知勸民哀號悔改,籲請祭司和長老宣告嚴肅會,分定禁食的日子向上主哀求。第二章和第一章的內容與結構都很相似,但沒有提到乾旱,並將蝗蟲更明顯的比作敵軍。因此兩章書似乎明顯的是兩個不同的事件。再進一步,在宣告上主的日子這主題上,珥一15似乎是事後加上的,因為將該節經文移去,並不影響前後文的意義;而二1211都不是能移去而不影響前後文的。因此,先知必在經歷第二事件的災難後,體會到將來上主的日子時,才在第一章加上一15的話,然後預言在彌賽亞的日子,聖靈將要澆灌下來(二2832),以及瞻望到那日子,上主要在審判谷(約沙法的原義是審判)審判萬民,報復那當報復者,卻要向猶大和耶路撒冷施恩使永存,以證明上主是上帝(三121)。

三 預言新約的時期

  縱觀全書,約珥很清楚的表現他的確是以斯拉尼希米之後的時代產物──狹隘的民族主義者。因為他所宣講的上主,只是以色列人的上帝,而不是列邦的上帝(珥二17);上帝也只為以色列地熱心,憐恤自己的百姓(二18):天降甘霖,地出五穀,是為錫安的民(二2127);上主的靈所澆灌的,是以色列人的子女,老年人與少年人(二28);上主的救恩,只及於錫安山耶路撒冷的人(二32);上帝所眷顧的,只是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不但與四境的人無干,反要讓猶大人把仇敵的兒女賣到遠方(三18);上主在錫安只作自己子民的避難所和保障(三16);錫安是上主的居所,是以色列人的聖地,外邦人不但無分,且要受報復(三1721);惟有猶大和耶路撒冷存到永遠(三20)。

  先知預言這些話的時候,他的眼睛也許只注視那屬地的以色列,聖靈卻藉這些話,預言新約的時期──新以色列的到來和教會蒙受特別的恩寵!

 

 阿摩司書

  阿摩司名字的原義是「負重擔者」。他本是南國提哥亞的牧人和農夫(摩一1,七14)。提哥亞在耶路撒冷南約二十公里,山勢險峻而不宜種植。阿摩司既兼耕作,必在其他地區有田地,故可能不是替人牧羊的僱工,而是有田地牲畜且受了教育的人,故不必靠說預言「餬口」(七12)。他不是先知學校出身,也沒有師傅傳訓,乃是直接受上主的選召到北國工作。根據珥一1的記述,他是在耶羅波安二世在位,大地震前二年得默示論以色列的。

  耶羅波安二世於主前七八四至七四四年在位,按王下十四2329的記載,他趁亞述衰弱期間收復許多土地,又因內部安定而致經濟文化均呈現逐漸的繁榮(參摩六18等)。但因富人與有權勢者勾結而欺壓窮人,以致窮者愈窮而富者愈富,宗教和道德均日趨衰落(參三910,四1,六36等)。這是先知受召的原因和時代背景。他的工作時間很短,大概應是耶羅波安二世在位的後期,約主前七六○至七五○年之間的某段時期。從下面先知的工作時期,經文分析和成書過程,我們便可以看到先知的主要信息。

一 阿摩司工作的時期

  除前面所述外,我們對阿摩司先知所能了解的,只能在其書中加以揣測。從阿摩司書的內證來看,先知的工作可分以下四個時期:

  (一)見異象與蒙選召時期:作為畜牧和耕種的人,阿摩司接連看到蝗蟲(摩七13)與火(七46)的異象,知道上主要懲罰以色列,因此而為之代求赦免。其後又接連見到準繩(七79),一筐夏果(八13)和聖所被毀(九147)的異象,知道以色列的災難迫近,使他無法自己擔負起這重擔,由南國直闖北國的京都和各城鄉宣講。

  (二)在撒瑪利亞與北國城鄉宣講時期:我們無法知道這段時間有多久,但他的信息都在一至六章的默示集裏面。這默示集可分為三部分,也許是按年代的先後而排列的。 1. 第一部分為摩一3~二16,可能是他到北國的首都撒瑪利亞所宣講的。他首先宣佈以色列四鄰列國三番四次犯罪,必不能免去上主的刑罰。然後,他預言同樣的情形也要臨到以色列。 2. 第二部分是三1~五17,以三個「當聽上主的話」為開端的講論,可能不只在首都,也在各城鄉傳述。 3. 第三部分乃五18~六13,以兩個「有禍了」為標誌,可能也是在首都和各城鄉宣講的話。

  (三)在伯特利的宣講與爭辯時期:北國自耶羅波安一世起,就在伯特利和但設有聖所(參看王上十二2833),並以伯特利的為「王的聖所」(摩七13)。因此,可能趁一個大節期,許多以色列人擁到伯特利聚會的時候,先知也到那裏去宣講,以致引起與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的爭辯(七1017)。從這段經文中可見,亞瑪謝在向王報告阿摩司「圖謀背叛你」之後,耶羅波安必然已下令逮捕甚至追殺阿摩司,最低限度都會驅逐出境。所以亞瑪謝才會私告阿摩司,要他「逃往猶大去」說預言餬口。先知在對亞瑪謝辯稱自己本來的身分和使命後,就不能不南返了。

  (四)在家鄉著作和講述的時期:回到家鄉後,大概跟有大地震(摩一1)而部分應驗了他所見的第五個異象(九147),所以他將這些異象逐一從記憶中寫下,差人送到北國(因他自己再不能進去)以證實他所宣講過的默示。當然,在這段期間,他可能也寫下了或整理了在北國宣講期間寫下的默示。此外,他可能與門人或親近的人講述在北國傳道的一些事蹟,以致可能在他死後,有人便將其中一些事蹟寫下,特別是七1017以單數第三人稱敘述他和亞瑪謝爭辯的經過。

二 經文分析

  阿摩司書明顯的可分為兩部分:默示集(一至六章)和異象錄(七至九章)。在這兩部分中,又各有不同的段落,並明顯的可察看出其中後人加筆的經節和詞句。以下是這兩部分的各別分析:

  (一)默示部分。這部分的經文在標題和引言(摩一12)之後,分三個段落:對列國的預言(一3~二16),「當聽上主的話」(三1~五17),「有禍了」(五18~六14)。標題和引言都用第三人稱,明顯的是出於編輯者的手筆。

  1.     論列國的預言中,攻擊亞蘭(摩一35),非利士(一68),亞捫(一1315),摩押(二13)和以色列(二616)的話,大概是出於先知的手筆。但是,攻擊猶大(二45)的話,明顯是出自被擄期中申命記派的形式和詞語;攻擊推羅(一910)和以東(一1112)的話,按文句的歷史事實,應當也是出於被擄之後的增添品。原有由北(亞蘭)而西(非利士)至東(亞捫與摩押),然後到中央(以色列)的列國宣告形式,已經是仿古代埃及提及列國時的完整形式。故攻擊四個列國增加到成為七個然後才達中心點,又是被擄後對「數字」重的另一例證。

  2.     在三個當聽上主的話之段落中,摩三7明顯是回國後對上主之啟示說法的形式;四13,五79,似乎各是一篇勸勉後的詩體殘語,而不能與前後的原作切合。因此也是後人的加筆。其餘皆為先知向以色列人宣講他所得的默示。

  3.     在兩篇有禍了的講論中,惟有六14會使人聯想到以色列被亞述攻佔亡國的事。因此這節經文可能是在主前七二一年,以色列亡國之後由編輯者加入的。其餘應是先知所傳講的默示。

  (二)異象部分。這個部分的五個異象,無疑是先知受召的基礎,也是他自己寫下傳送北國,用以證實他所宣講的默示,因為全部都是以單數第一人稱來表達的。但是,摩七1017卻與異象無關,前面說過,乃是聽過先知講述過此件逸事的門人或親近的人將之寫下的。文內事實的真確性應是無疑問的。八8,九5\cs166,是另兩段譴責之後的詩體殘語,亦為後人加筆。此外,九815學者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就算九810仍屬先知在獲得第五異象之後講論的一部分的話,九1115亦無法畫歸阿摩司名下的作品,因為這段經文明顯的提到南國已經覆亡──大衛的帳幕倒塌,城邑荒廢,而渴望以色列被擄的歸回,和不再被拔出等。

三 成書過程與信息

  和其他先知一樣,阿摩司也是以口頭宣講,然後才寫下他所得的異象和默示的。由先知自己寫下到成為今日的書卷,學者認為最少經過如下的五個步驟:

  (一)第一步可能是先知在北國宣講其默示後,就寫下他宣講的片段,並且在不同的地點繼續宣講這些默示。但也有可能是先知在「逃」回家鄉後,因發生地震而證實他的異象,故此寫下其異象錄傳送北國,也整理(或開始寫下)其早先寫下的自己的演講默示集。在這階段,默示集和異象錄是各自獨立存在的。

  (二)第二步,可能在先知死後,其門人或親近的人寫下了他(們)從先知所聽到的默示(摩八414),並以「當聽主的話」為開端,且強調當上主的日子到來時將有的情景;又寫下他(們)從先知所聽到有關他和亞瑪謝的爭辯(七1017),但把它放在這段期間插入的。

  (三)第三步可能在北國亡國之後,一位編輯者將默示集和異象錄收集在一起,並加上四13,五89,八8,九56等的話。

  (四)第四步是在被擄期間或回國時代,摩一2的引言;一910攻擊推羅,一1112攻擊以東和二45攻擊猶大的話相繼加入。

  (五)最後一步在回國時代,摩三7和九1115的話加入後,便將原先放在異象部分之末的有關先知與亞瑪謝的爭辯,就改放現有位置(七1017),因為這爭辯的內容也似乎與準繩的異象多少有點關聯。現有的結語(九1115),也是一般先知書在恫嚇懲罰後,給予安慰和復興之盼望的正常押後話。

  阿摩司為南國人卻到北國傳講信息,證明他繼承了先知一向的傳統,認以色列無分南北都在與上主的盟約中為一整體。上主是公義的,他的審判也是公平的,人不能一方面說敬拜上主,一方面又欺壓貧窮的人,生活在自私、貪婪、淫亂和虛荒的崇拜與獻祭上。先知也攻擊以色列人那自以為選民便有高人一等之特權的想法。上帝是公平的(摩九7,五24),他給人予特殊的權利,也要人負起義務的擔子(參看三2)!

 

肆 俄巴底亞書

  俄巴底亞名字的原義是「上主的僕人」。舊約有十多人使用這名字(見代上三21,七3;拉八9;尼十5,十二25),中文有的譯成俄巴底(王上十八3;代上九16;代下十七7,卅四12),有的繙為俄巴底雅(代上十二10)或俄巴第雅(代上廿七19)。我們無法找到上述經文中的人與這先知有何關係。有些學者認為這先知本無名字留下,乃比照王上十八3那位敬畏上主之僕人的方法,給他安上一個「上主的僕人」這名字。

  這卷在舊約聖經中最短的書,是何時寫成的,也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與王下八2022的以東背叛約蘭有關(參看代下廿一810),而定為主前九世紀;另有學者把它定在主前四世紀初、五世紀或六世紀。書中除第一節為標題和引言外,俄218對以東的仇恨和他那種無兄弟之情,見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掠而幸災樂禍,甚至趁火打劫的描繪,是件記憶猶新的事實,因此必是在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陷後不久,由一位目擊證人寫出來的。但1921以散文寫出被擄回歸的人要得以東地,拯救者要上錫安山審判以掃,以致國度歸於上主的這段,則可能是回國後(也許主前五世紀)的補充,藉使先知的恫嚇審判之後,有了救恩的應許。

  因此,這卷只有廿一節的書可分為三段:

  (一)俄11415下說明以東要報應的原因,就是他狂傲自欺,向雅各行強暴,在雅各遭災的日子袖手旁觀,幸災樂禍,趁火打劫。

  (二)俄15上和1618預言上主的日子,雅各家要得原有產業,且和約瑟家同成大火,燒滅以掃家。

  (三)俄1921應許拯救者來到,國度便歸上主。

  從表面看,俄巴底亞書狹隘的民族主義復仇的宣講,而其信息的實質,卻是上帝是公義的審判主,不論國家、民族或個人,都應在這公義的上主下過合乎倫理道德的生活,以符合歸入上帝國的條件。這也是被擄後和回國初的先知和文士慣常的教誨。

 

伍 約拿書

  約拿在原文的意義是「鴿子」。這卷書和其他先知書的最大不同處,是它並非先知的宣講,乃記述一個先知的故事。這故事的開端說乃亞米大的兒子約拿承上帝命往亞述首都尼尼微去宣講悔改的道,他卻上船要逃往他施。在海浪大作,船幾乎沉沒下,眾人抽籤看看此災由誰而起,竟抽出約拿來。他只得向眾人承認逃避上主使命,並謂將他投入大海可免眾人受禍。在無可奈何下,約拿被投入大海,卻給大魚吞入肚中。在魚腹中,約拿三日三夜禱告後被魚吐出在旱地上。上主再要他去尼尼微,約拿依命前往宣告尼尼微即將傾覆。尼尼微人聞道悔改,上帝便不降災禍了。這事令約拿發怒,在城東搭棚要坐看那城結局。上帝安排一棵樹長起蔭遮約拿,免他受熱;次日使樹枯乾令約拿飽受炎熱之苦。在約拿求死下,上主向他理喻此樹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此城有十二萬多還不能分辨左右手之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

一 作者問題與著作年代

  明顯的,這卷書是以書中主角得名,而不是作者為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約拿(參看王下十四25)。之所以可肯定不是曾向耶羅波安二世作預言的約拿所寫,有幾個明顯的理由:

  (一)書中的文字,滿有回國後晚期的亞蘭文風格與詞語(見原文拿一47912,二1510,三7,四6810等)。

  (二)在拿三3的尼尼微「是極大的城」句,按原文直譯應作「在上帝面前曾是大城」。這表明著書時,尼尼微已成過去的事,因它在主前六一二年被巴比倫人毀滅了。

  (三)在拿三6所用的「尼尼微王」,與早期先知書及亞述人的碑文都不相符,因為他們的用法是「亞述王」。

  (四)書中雖然沒有說明其目的,而字裏行間卻洋溢上帝普愛萬民,普救眾生,甚至連牲畜都愛惜的思想。並且,在第一章和第三章,也顯出外邦人的道德和知過能改的德性。因此,這卷書明顯的是在反對以斯拉和尼希米等人之過激改革,以及他們那狹隘的民族主義和神恩獨寵論──救恩唯給選民以色列人的。

  從上述情形看來,本書的著作時間應是緊接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改革時代,即在主前五世紀末或四世紀初為較合適。

二 故事來源與經文分析

  除了在王下十四25曾說明約拿先知的籍貫,父親名字和他向耶羅波安二世所發的預言成就之外,我們對約拿先知的事蹟一無所知。也許早期在先知學校或是先知社團中,曾流傳有約拿到外方傳道的故事。這故事經長遠的轉述後,已匯合了民間傳奇和神話故事,特別是希臘神話中的英雄波修斯(Perseus),在他殺死女怪歌干美都沙(Gorgon Medusa)後,從海怪掌握下救出埃塞俄比亞的公主安多米答(Andromeda)的故事。我們今天當然無法能區分哪些經節是古以色列的傳統,哪些來自外邦的神話了。

  論到古以色列的傳統,有些學者就因本書的神名是雅威和伊羅興交互使用的緣故,便想用分析律法書的方法來找出約拿書的傳統,但均沒有成功。其實,本書兩種神名合用,更顯出是以色列的傳統與外邦神話的匯合。在經文方面,除前面所提的回國晚期受亞蘭文影響的風格與詞語外,惟獨二210獨特於其他章節。這段經文是一篇普通的感恩詩(字句與詩篇好些章篇相類,如詩十八、三十,卅一篇等),其他章節都用散文寫成。這篇感恩詩的二57所述說的,不但不是在魚腹中,且是已蒙救拔之人在聖殿的禱告。因此,這首詩是外加的。至於這詩篇的年代,卻無法鑑定。若是早於以斯拉尼希米時代,便是故事的編寫者借用的,若是後於這故事的編寫時代,便是後來的編修人安插進去的。

三 解釋法與本書目的

  約拿書的文體與其解釋法,學者有很多不同的意見。用字句解釋法為主的人,看這本書是真實的歷史事蹟;從訓誨觀點看本書的人,認為它是具有歷史本事的傳記;用寓意方法看本書的人,把本書當作是一個虛構的故事。事實上,約拿書不能純用字句的解釋,明顯的例子就是前面提到的三3之「在上帝面前」一詞,中文已把它譯為「極」了。約拿書也不能純以寓意來詮釋,因為本書的目的並非只在道德的教訓。這卷書是含有訓誨的歷史本事的傳記。作者以耶羅波安二世時代的那位約拿先知在民間流傳的史實為中心,用自由敘述的故事體裁,一步一步的引導讀者看出約拿(代表猶太偏激而狹隘的民族主義者)的錯誤,體會上主的恩慈和普救萬族的大愛,激發人效法上帝的愛去愛人,向萬人宣揚彌賽亞就是約拿所預表的,正如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中,他也在被釘死後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卻又復活了的救主耶穌基督(參看太十二3841;路十一2930)。

 

陸 彌迦書

一 彌迦工作時期

  彌迦是希伯來文「誰像上主?」的縮寫形式。他是猶大近非利士邊境的摩利沙人(彌一114;耶廿六18),在約坦,亞哈斯和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代為先知(彌一1),因此是與以賽亞、阿摩司和何西阿等先知為同時代的人。阿摩司和何西阿在北國工作,以賽亞和彌迦都在南國。彌迦像阿摩司一樣,出身於猶大山地的小村。一1的標題卻申明其默示是「論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他可能先在自己家鄉負起先知的責任(參看一1015),然後進入大城宣講。從一29來看,先知宣講時撒瑪利亞仍在,但刑罰即將來臨,而全卷書都似乎沒有亞述王撒珥根二世於主前七一一年擊敗以非利士為首的同盟,以及西拿基立於主前七○一年圍困耶路撒冷的蹟象,因此彌迦的工作期間大概會是主前七三八至七一二年之間。但彌迦書卻多數經節並不來自這位在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

二 結構與經文分析

  我們無法在本書或其他資料,找到先知的工作時期和曾到過的地方,只能感受到他是純樸盡責的上帝代言人。雖然出身南國,他卻沒有忘記北國的同胞和其即將淪亡的厄運,因此而大聲疾呼要他們悔改。因為居住邊境地方,先知不但知道首領和官長,祭司和先知的敗壞,也日日面對土豪劣紳的屈枉和欺壓,因此他也像阿摩司一樣,呼籲世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在這種背景下,全卷書的結構是分為兩次的恫嚇刑罰和兩次的恩慈應許。其四個分段可概述如下:

  (一)彌一至三章:對猶大和以色列的譴責與恫嚇。在一1的標題後,又可細分為四段:

1.     彌一29,指責以色列和猶大因拜偶像必招致刑罰,以及先知的哀號。

2.     彌一1015,猶大南部各村鎮要遭禍哀哭(相類於賽十2732)。一16是被擄後的加筆。

3.     彌二1~三8,其中的二13是責備惡人肆行欺壓,必要受禍(相類於賽五810);二45「到那日」的哀歌,是被擄後的加筆;二69乃指責首領的強暴;二10毀滅的信息,以及二1213應許歸回的話,都是後人增添的。彌二11和三58都是對聖所先知的講論,但彌迦說明自己能力出自上主的靈(三8)。三14則申明上主要除去眾人所依賴的人和物。

4.     彌三912,指出首領、官長、祭司、先知都盡行敗壞,錫安要變為亂堆(三12被字句引用在耶廿六18下裏面)。

  (二)彌四至五章:恩慈的應許。在這兩章經文中,明顯指出耶路撒冷的國權已經失落(彌四8),百姓散處四方(四67),大衛王朝已是昏茫的舊蹟(五24),巴比倫的名字赫然寫上(四10),因此必是被擄回國後無名氏的先知們的末世論預言集之一。這末世論預言集包含五段:

1.     彌四15,末日萬民要流歸這山(彌四13與賽二24同)。

2.     彌四68,錫安城將重建,散落的子民要歸回。

3.     彌四9~五1及五56,仇敵諸國來攻,上主必然解救。

4.     彌五2479,伯利恆誕生的掌權者,必勝過仇敵。

5.     彌五1015,偶像和列國權勢要被剪除。

  (三)彌六1~七7:這段經文屬於智慧神學,強調個人應負的角色(彌六\cs1618)及指出社會關係複雜的情況(七16)頗符合主前第五世紀在尼希米回國前的實況。因此全段均非出自彌迦手筆,內容則分三部分:

1.     彌六18,譴責百姓不聽上主,妄以獻祭可蒙悅納,而上帝所要求的卻是公義、憐憫、謙卑、與上帝同行。

2.     彌六916,指摘百姓無智慧而行不義,恫嚇必要受刑罰。

3.     彌七17,哀嘆社會敗壞,人心惟惡,彼此不能靠賴,惟獨仰望上主。

  (四)彌七820:整段經文與第三以賽亞頗相類,因此可能是出於回國後的作品,內容分四段如下:

1.     彌七810,對上主完全的靠賴。

2.     彌七1113,得拯救的神諭。

3.     彌七1417,信靠上主的祈禱。

4.     彌七1820,深知上帝有赦免之恩。

 

柒 那鴻書

  那鴻名字的原義是「上主已經安慰了」的縮寫,單字則為「安慰」的意思。按鴻一1說,他是伊勒歌斯人(Elkosh)。但這伊勒歌斯在甚麼地方,卻人言言殊。伊皮法紐(Epiphanius, ca. A.D. 315402)說是在猶大,而耶柔米(Jerome, ca. A.D. 347420)則斷定為加利利。十四世紀後,一般學者都說在迦百農附近;十六世紀後,有人發現在尼尼微古城附近的伊勒庫斯(El Kush)村有一座那鴻墓,因此便將伊勒庫斯斷定為古代的伊勒歌斯,因為先知所得的默示,亦是論尼尼微的。然而,這並不能給我們對先知和其信息的了解,有甚麼大幫助,因為本書的標題(鴻一1)並無指出先知是在何時何地工作的。要對那鴻和其信息多有了解,就必須從書內字句來分析其歷史背景,並從經文結構來了解成書的過程。這兩者清楚後,先知本人和其信息也就浮現出來了。

一 歷史背景

  從鴻三819,我們注意到先知預言尼尼微將會像挪亞們一樣被擄掠,其悲慘的情景且更為厲害──傷痕極其重大,損傷無法醫治。挪亞們又名挪,也叫底比斯,是埃及古都,曾於主前六六三年被亞述王亞述巴尼帕(Ashurbanipal, 669626 B.C.)攻下,當時的慘狀正如三10所形容的。從鴻三1115的將來時態的文字可知,宣講這段預言時,尼尼微是在主前六一二年,被新巴比倫的開國帝王尼布波拉撒(Nabopolassar, 626605 B.C.)所攻陷的。如果這是正確的話,那鴻先知的工作時間是在主前六六三至六一二年之間。

  鴻一15(原文是二1)給我們看到另一景象:猶大歡慶惡人已經滅絕淨盡。這惡人是單數,原文可譯成彼列,即撒但。所指的可能是亞述巴尼帕之死(主前六二六年),但更可能是指亞述國的滅亡(主前六一二年)。原文守節期有慶祝的含義。這大概是獲得亞述被滅的好消息後,猶大舉行感恩慶祝聚會的邀請信息,甚至是慶祝會儀式中啟應詞的啟句,鴻二8便是會眾的應詞。如果這分析為正確的話,那鴻先知不但可確定是在尼尼微陷落前後為先知,他且是在猶大工作,並可能是耶路撒冷聖所先知的一員,因為這卷書是以預言儀式(Prophetical Liturgy)的形式流傳下來的。

二 經文分析

  那鴻書明顯的在標題之後可分為兩部分:(一)上主毀滅仇敵的詩歌(鴻一29);(二)三篇預言尼尼微滅亡及其原因的宣講(鴻一10~三19)。

  (一)上主毀滅仇敵的詩歌(鴻一29)是字母篇,但不是全部希伯來文字母,而只及於第十三字母 mem ,並且在次序上有顛倒的情形。因此,這首詩原來可能包含全部廿二個字母,並分成三段:首段描繪上主施報大有忿怒(一25);次段論及上主毀滅仇敵卻庇護投靠他的人(一69);第三段可能是細述上主如何向仇敵施報的,卻因有了一10~三19那鴻先知的宣講亞述如何傾覆,而將原有詩篇的末段割棄。意思是說,這篇詩是那鴻之前的著作而為先知所引用,可能並不是先知自己的手筆,因為文體和用詞均與第二部分有別,僅在內容上能引進後面那鴻的先知性講論而已。

  (二)三篇講論(鴻一10~三19)乃出於那鴻的手筆,差不多是學者一致同意的,僅在漫長的流傳過程中,次序給抄繕得稍有變亂而已。另一方面,學者也大多數同意,本書是將先知在尼尼微陷落前的預言,編入在尼尼微陷落後的感恩慶祝聚會的儀式中,部分作為啟應詞,部分則由主領人高聲的朗誦。下面就是這三篇宣講的經節和其內容:

1. 首篇宣講的經文是鴻一121315,二2。內容包含剪除尼尼微,應許猶大得自由(一1213);呼喚大慶祝得平安,因仇敵已滅盡(一15);會眾對上述呼喚的回應(二2)。

2. 第二篇宣講的經文有鴻一101114,二1313。內容指明上主已出令攻擊上主的尼尼微(一101114),預見尼尼微戰敗的景況(二1310),譏諷和恐嚇尼尼微的雄風成幻影(二1113)。

3. 第三篇宣講的經文包含鴻三117。內容是預見尼尼微災禍的情況(三14),乃因上主與其為敵,故此荒涼,無人安慰(三57);諷刺尼尼微行惡將有的惡果(三819)。

 

捌 哈巴谷書

  哈巴谷名字的原文是「懷抱」的意思。因七十士譯本的音譯有異,使人對先知的名字抱懷疑。但在正典中僅此一名稱,所以無法查證這位先知的身世。有人以王下四16,以利沙對書念婦人說,明年這時候你必「抱」一個兒子的話,認哈巴谷為這書念婦人的兒子。這是與歷史不符的穿鑿附會,因為在以利沙的時候,先知所講的迦勒底人還未興起成為強國。為對哈巴谷先知本人及其信息,能有一點了解起見,我們只能分析書內的經文及其歷史背景,藉明種切了。

一 經文分析

  哈巴谷書按其標題,明顯的分為兩部分:(一)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哈一1~二20),(二)先知哈巴谷的禱告(三119)。雖然有很多學者將兩部分的作者分開為不同的人,而庫穆蘭發現的哈巴谷書又只有頭兩章的註釋,更增強了不同作者的聲勢,但因兩者所用文字和詞彙相類,第二部分的異象(三216)又是依據於二14的神諭,而講論的主題亦相共通,因此我們認為全書的統一性無疑,故是同一作者的手筆。下面是這兩部分經文的分析:

  (一)先知所得的默示(哈一至二章)可分為五段。其中有兩個哀求和兩個對這哀求答覆的神諭,最後一段是五個禍哉(中文後四個禍哉繙成有禍了),指出那惡者將遭的禍害。這五段如下:

1.   哈一24,先知在私禱中追問上主,為何容讓罪孽、奸惡、強暴、爭端和相鬥,以及惡人圍困義人?

2.   哈一511,上主答覆的神諭,是快要興起殘暴的迦勒底人,來懲罰作惡的人。

3.   哈一1217,先知再次的哀求,追問聖潔的主,何以要興起惡人來吞滅比他還公義的?

4.   哈二14,先知在第二次的追問以後,站在望樓等候回答。上主在異象中告訴他,惡人快要受報,惟義人必因信得生;並要先知將此默示寫在版上,讓人知道。

5.   五段禍哉:(子)哈二58原文所用的惡人,中文按一6改成迦勒底人,改得甚合經文原義。這惡人貪得無厭,凶殘的東征西討,因此目空一切,卻反要受列國的搶奪。(丑)二911積蓄不義之財的有禍了。(寅)二1214殺人流血奴役人民的有禍了。(卯)二1517因酒害人的有禍了。(辰)二1819製造和敬拜偶像的有禍了。哈二20是第一部分的結語,也是第二部分的引子。

  (二)先知的禱告(哈三119)可分為三段:

1.   哈三1是標題兼說明這詩歌所用的調子;三19下是附註,藉以說明這詩歌是聖殿中用絲絃樂器伴奏。

2.   哈三215,先知在異象中見到上主消滅惡人和拯救百姓的威榮。

3.   哈三1619上,先知因所見的異象而戰兢,但以堅定的信念頌讚上主。

二 歷史背景

  我們既無法在其他資料找到哈巴谷先知的事蹟,便只能就書內所記,點滴地來找出其背景了。

  (一)中文在哈一1和二3所用的默示,原文卻是不同的字。前者通常是為對列國預言時的用法,後者則僅為一異象的代稱。因此,本書第一部分的標題表明,其重點是對外國或外國人作預言的。

  (二)哈一6所提的外國人為迦勒底人。迦勒底人在主前六二六年自尼布波拉撒為巴比倫王後開始興起,主前六一二年滅亞述和六○五在迦基米施戰敗埃及軍後,成為極大強國。特別在主前六○五至五六二年尼布甲尼撒王執政期間,更是東征西討。

  (三)哈一24所提的種種惡事,若比對王下廿四14,就可明白哈巴谷大概是在猶大王約雅敬時代(主前六○八至五九七年)工作的。

  (四)哈二20~三19下顯明聖殿仍在,且有詩班歌唱,故此哈巴谷不可能是在被擄之後的先知。因此他的工作期間最早不會早過主前六二六年,最遲不能遲於五八七年聖殿被焚毀的事件。

  (五)哈三19下顯明作者與聖殿的工作多少有些關聯。特別是原文「絲絃的樂器」詞單數第一人稱的附字,直譯為「我的絲絃樂器」。因此,按這原文,作者便是聖殿詩班中的利未人了。

 

玖 西番雅書

  西番雅名字的原義是「上主所隱藏的人」。在番一1的標題中追溯他的世系到元祖希西家,一般都認為這是猶大王希西家;乃編輯者為顯明作者是王室後裔,所以異常的提到先知四代先祖的名字。但是,如果編者有心顯出作者是貴族,也許必定會在希西家的名字之前加上猶大王的字樣。故此,另一個可能是因西番雅的父親名古示(即古實的異譯),為免人誤會先知是埃提阿伯人(參看徒八27),所以要多列幾代的先祖,藉使人明白他原為以色列裔。

  標題也說到先知是在約西亞王在位(主前六三八至六○八年)的時候工作,而番一45都提到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民還敬拜許多外邦的神祗,一8又用「王子」而不說君王,明顯表示約西亞還年幼(參王下廿二1),並未親自掌政和進行改革的時候。這些假設如果是對的話,則西番雅的工作時間是約在主前六三○年前後,比耶利米稍早一些。所以本書的行文與用詞,亦有許多和耶利米相類。

  不像與他差不多同時的先知哈巴谷書之有統一性,西番雅全書雖以上主忿怒審判的日子迫切臨近為主題,前後三章的經文卻甚不完整。

一 經文分析

  西番雅書按現有章節,在其標題後可分為以下三部分:(一)警告上主的日子迫切臨近(番一2~二3),(二)預言列國的懲罰(二415,三68),(三)譴責耶路撒冷及其將得的福分(三15920)。

  (一)首部分有五段經文,明顯是從語氣凜烈,性格嚴肅生威的先知西番雅而來的:

1. 番一45,攻擊猶大和耶路撒冷敬拜外邦神的罪惡。

2. 番一79,上主日子快到,他的懲罰要從首領和富貴人家開始。

3. 番一1213,上主要細察京都,懲罰那些靈性遲鈍,以為上主和偶像一樣,既不降福也不降禍的人。

4. 番一1416,上主的大日臨近,是忿怒、急難困苦、荒廢淒涼、黑暗陰幽、吹角吶喊的日子。

5. 番二13,呼喚眾民聚集尋求上主,在其發怒日子以先,遵守律例謙卑為人,藉使上主發怒之日得以隱藏。

  (二)在預言列國的懲罰部分,只有以下三段可能是出自先知西番雅的:

1.     番二4,論非利士諸大城受懲罰的。

2.     番二1314,攻擊亞述和尼尼微大城的。

3.     番三68,泛論除滅列國和其城邑的。

  (三)第三部分也許只有番三1113,就是預言當那日以色列剩下的人將要悔改得享平安的一段是西番雅的。

  不屬西番雅先知本人而在成書時已加上的:在首部分有番一23,講論上主要除滅萬類的;一1011,提到耶路撒冷商民要滅亡的;一1718,論及災禍臨到,金銀不能救他們的。第二部分論列國的預言,則插入番二57,說到非利士城邑要為猶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二811,論摩押和亞捫要受的懲罰;二12,攻擊古實的;二15,攻擊亞述的補充語等。第三部分的番三15譴責耶路撒冷,三910萬民用清潔言語給上主獻禮,三1420以色列人歡呼快樂,因上主已趕出仇敵等,均顯出是被擄後,以及受第二以賽亞影響的末世論的信息。

二 成書過程與上主日子的信息

  西番雅書篇幅短小,故不會像大先知書一樣有從短講收集起的過程。大概在被擄前或被擄時,前述九段出於先知的講論已經集成小冊。在被擄後,甚至回國初,其他各段分別插入,而成了末世論編輯原則的三部分如下:(一)攻擊先知本國的預言(番一2~二3);(二)攻擊列國的預言(二4~三8);和(三)應許的話(番三920)。

  主前六三二至六二五年之間,西古提人(中國史籍稱為大月氏)自北部的高加索南下,耶利米先知預言災禍自北而傾,以及西番雅先知預言上主的日子,都可能與當時這種背景相關聯。最早提到上主日子的先知是阿摩司(參看摩五18,六37)。阿摩司預言降禍的日子,以色列人必在被擄的人中首先被擄。以賽亞先知書內也有論及上主的日子要降罰的預言(參看賽二122021)。但講論上主的日子臨近之迫切,到那日要遭的災禍之恐怖,描繪得淋漓盡致,卻以西番雅為最清楚。

 

拾 哈該書

  哈該名字的原文意義是「屬節慶的」。大概他是出生於某一節慶的日子的緣故。按標題(該一1)所說,他是在大利烏王第二年,即主前五二○年,六月初一日開始發預言。全書都按日期排列,而最後預言的日期是同年九月廿四日。他可能是曾見舊殿而被擄後回國的人(參看二3),並是聖所先知之一,又因其年齡頗高,故能在波斯換王兼因朝廷有危機的時候,振臂一呼,便使省長、大祭司和眾百姓都熱誠的參與重建聖殿的工作。

一 經文分析

  按現有章節的排列,先知的宣講包含以下四篇:

  (一)勸勉省長和大祭司從速領導百姓重建聖殿,近年的連續荒歉,就是因對建殿不關心的緣故(該一1111215是這宣講後的反應)。

  (二)預言萬國珍寶都要運來,新殿的榮耀將超於舊殿(該二19)。

  (三)百姓因獻不潔物,故不順利;建殿工作開始,上帝必定賜福(該二1019)。

  (四)傾覆列國勢力後,所羅巴伯必為上帝揀選的彌賽亞君王(該二2023)。

  但自一九○八年羅斯田(J. W. Rothstein,見氏著 Juden und Samaritaner)的著作出版後,現代一般學者大部分都同意他對本書的如下分段分析:

  (一)該一111六月初一日勉勵重新努力建殿事工,使上主喜樂得榮。一1214為編輯者記述對先知宣講的反應。

  (二)該一15,二1519六月廿四日立殿根基後,應許賜福的宣講。二1718下,是編輯者混亂次序後的加筆。

  (三)該一15下,二19,面對保守派人士譏諷新殿根基細小和經費不足之阻攔勢力後,先知於七月廿一日預言上主要震動萬國和運來萬國珍寶,使新殿比所羅門所建的尤更榮美。

  (四)該二1014九月廿四日,先知以詢問祭司潔與不潔的事,來反對撒瑪利亞人(可能包括被擄時仍留猶大地的人)參與建殿(參拉四15)和崇拜上主;否則聖殿與崇拜便成不潔了。(這是真正猶太教的開端!)

  (五)該二2023九月廿四日對所羅巴伯的應許,說明上主除滅列國勢力後,他要成為彌賽亞(二23的「印」是掌權的標誌)。

二 成書過程與信息

  哈該書從表面看是散文,實際大部分是詩體形式的短句文章。因此為先知宣講的話給編輯者收集重寫是顯而易見的。還有,全書令人可感受到是先知口頭宣講後不久,由另外的人將先知的話和其結果,依據事實和日期編寫下來的。因為該一1312,二111等,都明顯的是以第三人稱來記述所發生的事實的,更何況每次事實都把日期清楚的附上。如果這說法是對的話,本書必定是在主前五一五年之第二聖殿落成前,就已由編輯者寫成了。編輯者也必定是一1214,二1718下之加筆的作者。當這書問世時,年老的哈該可能已不在人世,因此經文混亂之處也無法澄清或改正了。至於該一15上,二1519的經文和日期混亂,是出於編輯者的一時錯失,或有意要避開六月廿四日的重立聖殿根基典禮(因為立殿根基已在主前五三七年二月由所羅巴伯主持了,見拉三813)的混亂,則無可考證了。

  哈該信息的中心是重建聖殿。但他所傳講的,卻正如先知運動後期的眾先知所傳講的末世論的救恩:彌賽亞,就是大衛的後裔要統管世界。在哈該看來,六月廿四日的重立聖殿根基,就是這賜福的開端。其後上主要震動萬國,萬國所羡慕的就要來到(該二7),大衛的後裔所羅巴伯就是那彌賽亞(該二23;參看亞六\cs16915)。

 

拾壹 撒迦利亞書

  撒迦利亞名字的原義是「上主記念」。從亞一17,七1等記有日期的經節來看,他是較哈該遲了兩個月才開始發預言,而其工作時期卻比哈該稍長,最少也有兩年多的時間(由主前五二○年八月至五一八年九月)。但從書內未記日期的經節來觀察,他最少也曾工作到第二聖殿的落成,即主前五一五年(參看三89等)。亞一17稱先知為易多的孫子,比利家的兒子。但在拉五1和六14的原文,卻是易多的兒子(中文繙成孫子)。以斯拉記的記載大概是正確的;撒迦利亞書的記載,可能是編輯者或其後的修訂者或是抄繕者,混淆了賽八2耶比利家的兒子撒迦利亞而來的加筆。在尼十二1216指出,祭司作族長的,易多族有撒迦利亞。學者多認為這位撒迦利亞,就是我們所討論的先知。如此則撒迦利亞和耶利米,以西結等先知一樣,是祭司的後人,且可能身兼二職。

  撒迦利亞不但與哈該為同期的先知,且有同一的使命,就是鼓勵省長、大祭司和長老,領導百姓早日完成第二聖殿的建築(參拉五1~六14)。因此,撒迦利亞書一至八章,明顯的是與這使命有關聯,故大部分為出於先知的手筆。而亞九至十四章卻明顯的與這使命無關聯,且在在顯出為後期的著述。故此我們要把這兩部分的經文分開來討論。

一 第一至八章的經文分析

  第一至八章包含三類的經文:異象,報告和宣講。

  (一)異象是先知在夜間見到的(亞一8),一共有八個,都與末世的救恩論有關聯,並有一位天使伴同先知,解釋這些異象的意義。這八個異象如下:

1. 四騎馬者的異象(亞一715):表明上主雖曾稍為惱怒其子民,但對他們的愛是極其火熱的。

2. 四角和四匠人的異象(亞一1821):表明上帝打散那些打散猶大的列國。

3. 拿準繩的異象(亞二1\cs165):耶路撒冷已被丈量為上帝國的首都,有上帝的護佑,不必有城牆。

4. 約書亞站在天廷的異象(亞三17):撒但的作對無用,約書亞已得赦免,穿戴華冠美衣。

5. 金燈台與兩棵橄欖樹的異象(亞四17上、10下~14):彌賽亞(受膏者)的統治,分由政治與宗教的代表(所羅巴伯和約書亞)作掌管。

6. 飛行書卷的異象(亞五14):上帝要除滅偷竊和起假誓的人。

7. 量器與婦人的異象(亞五511):表明在拯救的日子,罪惡已給清除了。

8. 四輛車從兩山中間出來的異象(亞六18):上帝的使者觀察和審判列國,但卻保護以色列得享安慰。

  (二)報告的部分有兩項:

1. 第一項報告(亞六915)是要先知製金銀冠冕戴在大祭司約書亞的頭上,象徵祭司與君王兩職之間的和平。這段經文曾有多次改動和多處的加筆。原本是為末世論的君王(所羅巴伯)加冕的,卻給後人改為替大祭司(約書亞)加冕。故此,六章十節上、11下、12下及六章十四、十五節下,也因此而給後人加插進去。

2. 第二項報告(亞七13,八1819)是與禁食有關的問題。有人發問是否仍當追思聖城和聖殿被焚等事,而在這些紀念的日子仍應禁食哭泣?答覆不但是否定,且說禁食的日子必變為猶大家歡喜快樂的日子。

3. 宣講的部分,除一16的勸民歸主為一完整單元外,其餘的已給插入在各適當的位置上了。這些宣講的話亦可分為以下兩項:插入在異象中的和插入在報告中的。

      a. 插入在異象中的講論有:亞一1617,在第一異象之後,應許重建聖殿和聖城的話。二812,在第三異象之後猶大要擄掠列國,多國的人要歸附上主作子民。三89,在第四異象之後,應許苗裔和七眼石頭,並要除罪。亞四7下~10上,在第五異象之後,預言所羅巴伯必定完成聖殿的建造。二6710,三10乃後人加筆。

      b. 插入在報告中的講論有:亞七46,指出他們從前的禁食,並非為上主。七714,指出從前耶路撒冷之荒涼,是眾民未聽從先知和遵守律法所致。亞八117,上主熱愛其民,要重回錫安與民同住;建殿之民要享平安和福氣;勉勵眾民說實話,愛鄰舍和不可起假誓。八2223乃後人加筆。

二 第一至八章的成書過程與信息

  撒迦利亞書一至六章,明顯的有良好計畫的結構,而文字又甚統一,故必為先知在得異象後,自己有計畫的寫作。第七至八章是與求問對哭泣齋戒的事件相關而發的講論,並藉此發為末世救恩的論說,亦前後一致的顯出是先知自己的手筆。個別的宣講被插入相關部分的事,亦可能是先知在稍後整理自己的著作時的工作。至於後人的加筆部分,多半會與九至十四章附入撒迦利亞書的編者有關聯。

  撒迦利亞被稱為異象的先知。他嚴肅的要求百姓要誠實和有公義;人在上帝面前不是以禁食齋戒為主要,乃要遵守上帝的律法。猶大因不遵守律法,所以曾被懲罰。但懲罰的事已過,末世的救恩將臨,禁食哭泣要變為歡樂。撒迦利亞雖和哈該一樣,同心鼓勵重建聖殿,但他卻要求在末世救恩到臨前,人必須絕對的有內心的更新和遵守律法,才能得到屬地的福分。他使人體會到的上帝,是超卓的,人不能與之接近,惟有藉天使才能和他交通。還有,他所預言的彌賽亞,是有君王和大祭司雙重身分的。這些都是撒迦利亞信息的主要點。

{\Section:TopicID=387}三 第九至十四章的經文分析與歷史背景

  撒迦利亞九至十四章的經文非常不統一,不但顯出有多個作者,也表明有多次的修改跡像。因此,學者對這幾章的經節來源和時代,就有很多不同的揣測。因為經文中提到以法蓮(參九1113,十7)和亞述(亞十1011),有人就猜想為主前第八世紀的傳統;因為太廿七910把引自亞十一1213的話當作是耶利米的,有人就認為這幾章都出於耶利米;因為十二10有錯殺好人的暗示,而十一417又有好牧人,三個惡牧人和一個無用的牧人,就有人把這些經文定為主前二世紀,認定那好牧人就是大祭司阿尼亞三世(Onias , 198172 B.C.為大祭司)或阿尼亞四世(Onias , 172162 B.C.為大祭司),因兩人均被奪大祭司職且判極刑。

  如果細察經文的話,首先我們會發現在亞一至八章後,有三篇經文具有相類的標題:按原文直譯的話,亞九1是「一篇默示,就是上主的話……。」亞十二1乃「一篇默示,就是上主論以色列的話……。」;瑪一1為「一篇默示,就是上主給以色列的話……。」這意思就是說,正如把不知作者名的文獻,賽四十至六十六章附列在以賽亞書後,彌四至七章附在彌迦書之後,同樣,這三篇不知作者名的經文也給附在撒迦利亞書後。其後因要湊成「十二」之數的緣故,便把「我的使者」(瑪拉基的原義)抽出來獨成一卷。因此,像以賽亞書後半部有第二以賽亞和第三以賽亞一樣,撒迦利亞書九至十四章也有第二撒迦利亞(亞九至十一章)和第三撒迦利亞(亞十二至十四章)的說法。

  把亞九至十四章定為主前第二世紀中葉的著作期,是太遲的。因為主前第二世紀初寫成的傳道經,已認定先知書有現今的卷數。事實上,舊約聖經在主後一三○年成立定本經文前,抄繕者作少數的增減是可能的;要加上這麼長篇的兩段,卻似乎不甚可能。另一方面,將經文寫成北國似仍存在,又提到一些早經湮沒的外國名字,卻正是啟示文學托古的的特徵。因此認為這些經文來自第八世紀,亦不正確。至於馬太的記述,除了是作者可能混淆亞十一章和耶十八章的戶外,便是馬太著作時代,一般的猶太人都不認撒迦利亞書九至十四章為出自撒迦利亞的手筆。

  進一步說,因為經文提到希臘(亞九13),且內容與亞歷山大大帝及其後數十年的歷史頗相符合,所以近代學者多認為這些經文雖不知為誰所作,他們的時代卻在主前三百三十多年至二百八十年之間。下面就根據這假設來分析經文:

甲 第二撒迦利亞(亞九至十一章)

  九至十一章有兩套不同的講論,前一套較長句子且與歷史相關聯,後一套較短且為一般性的講論。這兩套經文如下:

  (一)長句講論:亞九18似是亞歷山大在主前三三二年圍攻海上的推羅時,鄰近城邦驚惶的情景,上主卻安慰猶大要得看顧。九1117,因主前三三一年亞歷山大滅了波斯,猶太人似受號召攻擊希臘軍(九13)但不成功,故轉以末世論的救恩為主題,要他們等候上帝的拯救。十312,預言全以色列人(以猶大家和約瑟家為代表)要歸回本土;亞述和埃及,即亞歷山大死後其手下組成的西流古王朝(在敘利亞)和托勒密(或譯為多利買)王朝(在埃及),都必卑微滅沒。十一416以榮美和聯索兩根杖作象徵:折斷榮美表廢棄立約;猶大與以色列兄弟情誼卻因三十塊錢(只值奴婢之價值)而被出賣,所以聯索也折斷了。這是反映主前三三二年亞歷山大圍攻推羅時,猶太人向亞歷山大表示效忠,撒瑪利亞人亦先表示效忠,後來卻反叛。亞歷山大自埃及回軍時攻陷撒瑪利亞,將居民驅出。他們卻跟在基利心山建殿,與耶路撒冷的聖殿作對峙,因而折斷了聯索。

  (二)短句講論:亞九910宣告謙和的彌賽亞將要到來。十12當向上主求恩,而不求問家神卜士。十一1317是論世間的權勢和其首領見棄受禍。

  這兩套講論的作者是否相同,每套中的各個講論,亦是否集自不同的作者,均無法給予肯定。還有,亞九1和十二1的標題,也是編輯者加上的。在回國的後期,猶大亦用以色列作稱呼,這就是何以十二1的標題為「上主論以色列的默示」,而十二至十四章卻完全沒有「以色列」的名字,僅有猶大和耶路撒冷出現的原因。

乙 第三撒迦利亞(十二至十四章)

  亞十二至十四章包含如下五段的講論:

  (一)十二18預言耶路撒冷居民在遭列國攻擊時得蒙拯救。這段預言明顯的曾給改動,用以包含猶大在內。

  (二)十二914,這是第三撒迦利亞內惟一與歷史事實相關聯的記載。十二10所扎的人,學者有好些揣測。其中較大的可能是主前四一一年作大祭司的約哈難(見尼十二2223),因懷疑他的弟弟耶穌圖謀大祭司職,而無辜加以殺害。

  (三)十三16,除滅罪惡、偶像和先知的預言,特別是講論見異象的人。這也是其後舊約先知斷絕的原因之一。

  (四)十三79,預言牧人被擊打,羊就分散;地上三分之二的人被剪除,三分之一存留的要經火的熬煉。

  (五)十四121,預言末日臨近,萬國要與耶路撒冷爭戰,但上主要作王,耶路撒冷仍居高位,敵對耶路撒冷的列國必遭災,其剩下的人必來敬拜上主和守節。

 

拾貳 瑪拉基書

  瑪拉基的原義是「我的使者」。但是不是一個專有名詞,由原文瑪一1的直譯可見:「一篇默示,就是上主藉我的使者給以色列的話。」也許這「我的使者」在原著是沒有的,編輯小先知書為「十二」卷的人,在將這無名氏的作者加入這「十二小先知」時,才按三1之「我的使者」插入去的。

  先知著作時的統治者是「省長」(瑪一8),就表明乃被擄回國後的時代。所以全書也按回國時代的慣例,將本國稱呼為「以色列」。這時已有聖殿,祭司如常獻祭(參見一710,三1810),因此作者必在第二聖殿建成(主前五一五年)之後。但書內譴責祭司獻不當的祭物(一614),百姓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或休妻另娶(二1116)等不道德事,均顯明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改革還未進行的時代。因此,這卷書的著作期間,必定是主前第五世紀的前半葉。

一 經文分析

  瑪拉基書是用對話的形式,將主要的教訓浮現出來。對話的雙方:一方是上主或作者,另一方是懷疑者、祭司或百姓。全書的講論可分為如下六段:

  (一)瑪一25,上主愛自己的百姓,故此在他們的近鄰以東遭災禍時,未使他們與以東一同受難。

  (二)瑪一6~二9,譴責祭司獻不潔之祭物,若繼續不按律法而行,將受咒詛。

  (三)瑪二1016,責備娶外邦女子為妻、休妻和虐妻的人。

  (四)瑪二17~三5,對懷疑上主是公義者宣講上帝的審判就快要來到。

  (五)瑪三612,虧負對上主的熱誠與不履行什一供獻,乃是目前困厄的主因,勸民回轉。

  (六)瑪三13~四3,對懷疑者申明,在那審判之日,敬畏上主的和行惡的,其結局會很分明──敬畏主的要歡欣雀躍並踐踏惡人。

  在全書中,瑪一1明顯的是編輯者的加筆;二11下~13上和四46是受了申命記派影響之人的補充。二11下~13上之所以加入,為強調血統的純正;四46之所以加入,為要說明三1的使者為以利亞。

二 成書過程與信息

  在全書六段講論中,有一段是對祭司講論的(瑪一6~二9),兩段是對抱懷疑之人講說的(二17~三5,三13~四3),三段是對百姓宣講的(瑪一25,二1016,三612)。這些講論除極少數的加筆,如二11下~13上和四46外,其餘在詞彙,文體等方面,均顯示是出於同一人之手筆。至於講論的先後,或編排的次序,雖然學者有不同的意見,但卻不排除為一人之作。故此講論的主體可能是先知自己的手筆。瑪二11下~13上,四46,大概是以斯拉尼希米改革之後給加進去的。一1是編排本書在撒迦利亞書之後的編者所加的;一1中的「瑪拉基」,則可能是編輯小先知書為「十二卷」的人所加的。

  全書極其注重律法,有如以斯拉之對律法的嚴肅看重,因此他勒目說一1的「我的使者」就是以斯拉;也有人把瑪拉基說成是以斯拉的書記。這些都是附會之說。因為這位無名氏先知,一方面固然重律法,看重敬拜禮儀和婚姻的聖潔,有如以斯拉一樣,但他也不會完全是神恩獨寵論者,因為他知道上帝是大君王,他的名在外邦中也是可敬畏的(一14)。

 

拾 但以理書

  但以理名字的原義為「上帝是我的審判者」,或按古譯則為「上帝是審判者」。但以理書是以書中的主角命名,而非為但以理所作。因為書中所記的主角和其歷史背景之間,存在好些問題。

一 但以理及其歷史問題

  除本書主角外,舊約聖經記述了三個名叫但以理的人:一個是大衛的次子(代上三1,中文譯為「但以利」),一個是和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的族長(拉八2;尼十6),一個是列在挪亞與約伯之間的義人(結十四1420)和智者(結廿八3)。這三個人和但以理書所記的史實,都有相當的距離,所以不會是書中的主角,更不會是本書的作者。

  另一方面,書中所記的歷史並不準確。例如:

  (一)但一1所記的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主前六○五年),並沒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圍困耶路撒冷的史實。

  (二)但五12和七1所說的伯沙撒,並不是巴比倫王,他的父親也不是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死後,乃由其子亞美瑪爾杜克(Amel-marduk, 562560 B.C.,聖經稱為以未米羅達的)接位。亞美瑪爾杜克被弒後,由尼布甲尼撒的女婿尼力里沙(Neriglissar, 560556 B.C.)為王。尼力里沙死後,由其尚為嬰兒的王子拉巴希瑪爾杜克(Labashi-marduk)接位,但不久被弒。謀篡者擁立拿波尼度(Nabonidus, 556539 B.C.)為王。新王為控制南部波斯灣與埃及邊界貿易通道而長駐提瑪綠洲(Oasis of Tema),委其子伯沙撒在巴比倫城攝政。

  (三)但五31和九1所記的瑪代人亞哈隨魯的兒子大利烏立為迦勒底的王,是等於關公和岳飛大戰三百回合的說法。古列(Cyrus, 550530 B.C.)為波斯國的締造者。他於主前五五○年戰敗瑪代軍後,並不以瑪代為屬國,也不視瑪代軍為敗兵,乃自立為瑪代王而善視瑪代人,因此,瑪代與波斯隨即成為聯盟國。以致以色列人回國後的著作,將波斯和瑪代交互的使用,視為同一的國家和人民。亞哈隨魯又名薛西(Xerxes, 486465 B.C.),他的父親才是大利烏(Darius, 522486 B.C.)。薛西二世(Xerxes II, 423 B.C.)的兒子卻是大利烏二世(Darius, II, 423404 B.C.)。但這後者與伯沙撒相隔了一百多年,當然不會是繼伯沙撒為巴比倫王的人。

  事實上,但以理書的文字,顯出是受了波斯和希臘語詞影響的晚期希伯來文。書內提及天使有等級和有關復活的道理,以及對上主神名之避諱習慣,都表明是回國後晚期作品的特徵。特別是猶太人的正典,並不將此書列入先知書,而歸到聖卷之內,更說明這卷書不可能在主前二世紀初,於傳道經寫成之前完成。最早提到但以理書的是西比喇神諭記(或譯為西婆的神語;約主前一四○年)和瑪喀比傳下卷(約主前一百年)。這就證明新柏拉圖學派的敘利亞人坡菲留(Porphyry, ca. 232303)所言,但以理書是在主前第二世紀寫成的說法為正確。

  從歷史上說,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 356323 B.C.)死後,其帝國經過一番權力鬥爭後,於主前二七五年分裂為四。而與猶太地相關聯的,為北部以敘利亞的安提阿為首都的西流古王朝,和南部以埃及的亞歷山太城為首都的多利買王朝。在這兩王朝的爭霸中,耶路撒冷一向以多利買王朝為宗主,直至主前二百年。當年安提阿哥三世(Antiochus III, 223187 B.C.)在約但河發源地附近的般尼陰(Panium),打敗多利買王朝的大將司各巴(Scopas),而贏得耶路撒冷人於主前一九八年開始臣服。安提阿哥三世被羅馬打敗,而於主前一八八年在亞帕米亞(Apamea)和約中,答應分十二年賠償一萬五千銀子他連得。為籌措賠款,他四出劫掠廟宇而被突擊喪生。其長子西流古四世(Seleucus IV, 187175 B.C.)繼位,更橫征暴歛以籌得賠款繳付羅馬,甚至垂涎耶路撒冷聖殿的財寶。西流古四世被弒後,原在羅馬做人質的安提阿哥三世之幼子,安提阿哥四世使計獲得王位。他自稱提阿伊皮法尼(Theos Epiphanes,神的顯現之意),猶太人卻稱他為伊皮曼尼(Epimanes,狂人之意)。他先後接受兩個猶太人的賄款而委他們為大祭司;這些大祭司則替他在耶路撒冷推行希臘化的政策。猶太地的虔敬人士則大加反對。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哥四世二次進攻埃及為羅馬特使逼退,耶路撒冷卻誤傳他的死訊而造成叛變,他便乘機洩憤而屠城搶掠,並賣猶太人為奴。翌年,為完成他希臘化的政策,又在宗教上大加迫害:毀滅聖經,停止聖殿一切敬拜禮儀,不准施行割禮和守安息日及其他節日,其後並在聖殿安設宙斯祭壇,用猶太人認為不潔的物獻祭等,以致激起瑪喀比的反抗。但以理書的內容,就是與這些史蹟相關聯。

  為安慰和鼓勵在患難中的同胞堅持信仰,作者以啟示文學的筆法托古述今,這在下段經文分析中更可了解其不理會歷史事實,而假古人的堅定信仰來激勵當代的人堅守信仰立場的寫作目的。從但八14來看,作者是還未看到聖殿於主前一六四年十二月十四日的潔淨奉獻禮。因此,但以理書大概是主前一六八至一六四年之間寫成的。

二 經文分析

  但以理書明顯的分為兩部分:傳奇故事(但一至六章)和異象報告(七至十二章)。

  (一)傳奇故事主要用單數第三人稱來敘述下列事蹟:尼布甲尼撒從被擄的少年人中,揀選了但以理和他的朋友進宮接受教育,他們卻堅持律法規定的飲食條規而不用王膳(一章)。但以理蒙上帝指示而為王解夢,顯出他的智慧高於巴比倫的一切術士(二章)。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拒絕敬拜王所造的金像,而被投入大火,卻得天使神奇的保護(三章)。但以理為王解夢,王果照解釋而失去人性七年(四章)。伯沙撒大宴臣,忽有指頭顯出在牆上寫字,但以理被召來講解牆上文字,並果如所說,巴比倫當夜滅亡(五章)。但以理不遵王令仍然每日三次禱告上帝,致被丟落獅子坑中,卻為上帝派天使保護無害(六章)。

  從經文上說,這些都屬有「大團圓」結局的宮廷故事。但故事中的時間卻彼此自相矛盾(試比對但一13518,二1),故可能原是各自獨立的單元,給人搜羅編輯在一起的。另一方面,故事中的時間、地點、人物、官銜、政體、法律程序等等,都是很浮泛濛混,因此給人的印象是一種講述的故事,而原本不是書寫的作品。故事中對巴比倫和波斯的宮廷,似乎只有糢糊的記憶,而國王和以色列人之間亦無仇恨的存在,只在宗教上受到挑戰時,虔敬的猶太人證明為對後,得到賞賜。故此這些故事產生的背景,不會是巴比倫和波斯的時代,也不會在安提阿哥四世逼迫猶太人的時代,乃是在亞歷山大大帝與多利買王朝為耶路撒冷宗主的時代,流傳在東方散居的猶太人中的故事。

  (二)異象報告卻主要以單數第一人稱作報告。頭三章的內容包括:但以理夢見四巨獻,象徵世上四個強國的相繼滅亡,但人子卻要掌權(但七章)。但以理見公綿羊的異象。公綿羊自高自大,卻給從西而來的公山羊牴倒踐踏;公山羊正強盛時卻折斷了大角,但在角根長出四角,其中一角又長出一小角(八章)。但以理又在異象中,由天使加百列告知為聖城已預定了七十個七,然後那行毀壞可憎的才來到(九章)。

  這些以文字寫出當作預言的異象,其實是描寫審判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四大帝國,和彌賽亞的出現與統治(七章);瑪代波斯與亞歷力山大的鬥爭,亞歷山大之死及帝國分裂為四,其中一國長出安提阿哥四世這小角(八章);和耶利米之七十年被擄的預言,必須作七十個七,即四百九十年來解釋,意思是真正的復國尚仍有待(九章)。

  最後的三章,前一段(但十1~十一39)是將從古列到安提阿哥四世的歷史,作預言式的回顧;後一段(十一40~十二13)才真正是預言:預言安提阿哥四世的死,義人將得拯救,並且復活得永生;惡人卻要殺滅淨盡,但末期卻尚有待。

  細察這些異象報告,可發現與前段傳奇故事頗多異同之處。相同的是:(一)同用兩種文字(但一1~二4上為希伯來文,二4下~六28為亞蘭文;七128為亞蘭文,八1~十二13為希伯來文)。(二)對歷史有共同的前瞻點──這世上的迫害,在最後的惡王被罰後都要成為過去,上帝的國就將來臨。相異點乃是:(一)傳奇故事是在異國發生的;異象報告雖也假託在異國,卻以本國為中心的。(二)傳奇故事原屬口述而給有目的的編寫下來的;異象報告卻是精心擘畫的啟示文學寫作,因它有許多傳統的特徵和歷史的分析,像希羅文化中的文學作品一樣,而不是先知真正的異象報告。

三 成書過程與信息

  按前段的分析,我們可以猜想到本書的作者,是一位主前二世紀居住耶路撒冷的虔敬人。他熟練希伯來文和亞蘭文,在面臨安提阿哥四世的逼迫時,為激勵同胞堅守信仰立場,安慰他們並使之知道逼迫的事終將過去,上帝的國就要來臨,所以收集了原屬口述的傳奇故事,作有系統的編寫安排,而成了現今的一至六章。使用兩種語文當然令人有很多不同的猜測,順理成章的可能是散居東方的猶太人,日常使用的是亞蘭語,因此他收集時就用亞蘭文寫成。但一1~二4上卻是作者自己的引論,故用希伯來文。

  在傳奇故事小集編成後,也使用但以理這名字,並且將這四巨獸的異象和第二章的大像的含義相連。然後,他又用希伯來文完成第八至十二章的異象和預言。在作者的擘畫下,傳奇故事和異象報告所論述的,在年代上差不多是平行的:但一至六章講說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在尼布甲尼撒、伯沙撒、大利烏和古列等王之下的經歷;七至十二章則縷述但以理在伯沙撒、大利烏和古列等王統治期間,所作的夢和所見的異象。

  現有的但以理書中,除七十士譯本在但三23之後加上亞撒利雅的祈禱(但三2490),以及在十二章之後加上彼勒與大龍(十三至十四章)的記述外,馬所拉抄本的但以理的祈禱(九420),以及兩次更正八14在末期到來前所剩下的日子之語句(但十二1112),可能也是後人的加筆。

  但以理書的信息,很清楚的表明上帝是宇宙萬物的主宰,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但二2021)上帝是至高者,他「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四32;參看五3031)另一方面,本書也啟示人,彌賽亞的國度快要建立,給聖民伸冤的時候就快到了(七1422)。然而這國度先會遭遇一段磨練的時期(七25),但最後必然得勝,而且永存(七27,十二13,二44)。──《中文聖經註釋舊約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