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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篇    神的復造

 

自從神審判地球和相關聯的天,特別是太陽系之後,經過了一段漫長的時期,這一段時期究竟有多久,無人知道,因為聖經並沒有明確的記載。我們可以稱呼為間隙時期。

  然後從現在算起大約六千多年之前,就是公元前四千一百二十年左右(聖經的年是猶太年的算法,三百六十日算為一年,不是陽曆年的三百六十五日),神就開始了復造的工作。

   神的恢復工作

第一天:恢復光。神還沒有開始恢復的工作之前,地球的淵面是黑暗的 。黑暗是經過神的審判,被洪水淹沒滿了死亡的狀態。自從太古時代地上的活物,受了撒但的迷惑,和撒但一起背叛神,受神洪水的審判被除滅,成了脫軀的污鬼之後,這地遍滿了黑暗,滿了邪惡與死亡,這是與神永遠的計劃不相稱的。因為「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祂原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提前六16)的神,這樣的一位所計劃的,所喜悅的,當然是光明的,滿了生命,滿了榮耀。神喜歡光,喜歡生命,祂不喜歡黑暗與死亡。黑暗與死亡都是從罪來的;而罪的根源是撒但。「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神要地球上滿了生命,而要有生命就要有光。為著要有生命的活物能生存於地上,必須的條件乃是要恢復光。光熱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泉源,而神是一切的根源。「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正如神創造的憑藉是基督--是太初的話;神恢復的憑藉也是。神的話是滿帶著權能的。「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祂是「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林後四6)。

祂也是「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光消除黑暗,生命吞滅死亡;這就是神的恢復。神在恢復的第一天,雖然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也把光暗分開;但那祇不過是恢復的第一步,還沒有把黑暗完全除掉,還有晚上,因為撒但還沒有扔進火湖裏。神要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世人(林後四4),要叫信徒成為光明的子女(弗五8),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帖前五5),成為得勝者,成為男孩子(啟十二5),到有一天撒但會被扔在火湖裏,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的時候,我們會看到神永遠的計劃終極的出現,「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啟二十二5)。但是今天仍在恢復的過程中,有晚上,有早晨,我們要靠著生命之光,過光暗分開的生活:作光明之子,白晝之子,我們要和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

第二天:上、下分開。

神是憑祂權能的話,把水分開為上面的水,及下面的水,造出了空氣天。第7節「造出空氣」的「造」字,在希伯來文裏所用的字義,並非使無變為有的「創造」;而是造作的造。基督就是神權能的話;「耶和華˙˙˙祂立高天,我(基督)在那裏;祂在淵面的周圍,畫出圓圈,上使穹蒼堅硬,下使淵源穩固,為滄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過祂的命令˙˙˙那時,我在祂那裏為工師˙˙˙」(箴八26~30)。空氣天的造出,一面是為著旱地脫離死水的淹沒作豫備工作,另一面也是為供應更多的光,且為將要產生的生命,供應所需的生命之氣所作的豫備工作。大氣層對保護地球上的活物,非常重要。可是背叛的天使霸佔空中,他們就是空中掌權的邪靈(弗二2、六12),且下面的水,海是污鬼的住處,所以惟獨第二天的工作,神未曾說「好」。這些缺陷到新天新地時,纔會得著完滿的結局(啟二十1014、二十一1)。

第三天:旱地從死水中露出;地發生了植物生命。「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創一9)。經上又記著說:「你的斥責一發水便奔逃;你的雷聲一發,水便奔流,諸山升上,諸谷沉下。歸你為他所安定之地。你定了界限,使水不能過去,不再轉回遮蓋地面」(詩一百零四7~9)。或許神造成了地殼的變動,地殼內溫度較高地段,便膨脹而突出,成為高山陸地;而那些內部溫度較低的地方便收縮而沉下,成為深溝海洋。又說,「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耶五22);「祂聚集海水如壘,收藏深洋在庫房」(詩三十三7);「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詩一百零四30);「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彼後三5);這些經節都是當初神使旱地從死水中露出來之復造補充說明。第三天旱地從死水中露出來,也是主耶穌基督替我們受神的審判,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從死裏復活的表徵。「生命在祂裏頭」(約一4);所以「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基督如何是「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照樣,從死水中露出的旱地所表徵的,也是生命的源頭。地的恢復是為著恢復生命在地上。而在第三天,神先恢復的乃是植物的生命。

「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創一11)。植物生命是為著動物生命而有的。因為植物本身可作動物賴以維生的食物,且製造大量的氧氣,它乃是供給動物生命之氣。難怪神在恢復動物生命在地上出現之前,先恢復了植物的生命在地上。

第四天:恢復,日,月,星辰的光照

創世記第一章16節所用的「造」,不是使無變有的創造,而是把已經被創造的加以整頓,造作的造。在上古時代的審判中,神不祇審判了地球及其上的活物,也審判了與地相關聯的太陽系(參照伯九7)。神就在第四天的復造中重新整頓,擺列,恢復了光照地球的功用。神在第一天所恢復的光,是模糊不清的光,不若第四天所恢復的光體,那樣的具體強烈。定節令,日子,年歲,表明恢復了秩序,規律。神不喜歡混亂;因祂是有規律,有秩序的神。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扥住萬有(來一3)。

將來神永遠的計劃,得著完滿的彰顯,在終極的出現,就是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在新地時,「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啟二十一23)。但在計劃的實行階段,過渡時期,日頭是豫表神自己。豫表那位耶和華神,話成肉身來成為世人救主的,耶穌基督就是太陽,就是光的源頭;祂來是為要清除黑暗對付撒但。經上說,「耶和華神是日頭」(詩八十四11);豫言到將來神所差遣的救主基督就說,「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祭司撒迦利亞豫言即將誕生的救主耶穌也說,「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毫無疑問在第四天重新出現的太陽,就是基督的豫表。祂的顯現出來是為要消除黑暗,「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消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因為祂原是太初的神。而「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祂一顯現,就好像清晨的日光,清除黑暗,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的人。

至於月亮所豫表的乃是教會(請參照創三十七9~10;弗五25~32:啟十二1)。從創世記第三十七章;約瑟的夢,可以明白,日頭是指他的父親,月亮指著他的母親,十一個星是指著他的兄弟。母親是父親的配偶,而從以弗所書第五章裏,看到教會就是基督的妻子。太陽既然是基督的象徵,那麼月亮當然就是教會的象徵了。然後再看,啟示錄第十二章的宇宙婦人的異象。很顯然,那宇宙婦人就是古今中外神選民的總和;是教會的異象。身披日頭是表徵,教會披戴基督;是指教會的地位與身分。腳踏月亮是指教會所站的立場。頭戴十二星的冠冕,一面是說到教會的使者,得勝的信徒;另一面也是表徵包括由以色列十二支派所代表的舊約信徒,以及由十二使徒所代表的新約信徒的總和。

月亮本身不是發光體,而是接受陽光返照陽光。在白天太陽光普照天下,看不到月光。但是在晚上,月亮返照陽光,月光幫助人在黑暗中不致於迷失方向,能行正路。在主耶穌再來之前,這世界正處於黑夜已深,而教會正是照耀在黑夜中的月光。這光指引人脫離黑暗,轉向神,相信福音,相信神所豫備的救贖,接受基督作生命。當教會整體的光景很正常的時候,彰顯出來的光是滿月的光。若是不活在靈裏,心思上有宗教,規條,世界等的帕子的時候,就不太能觀看主的榮光、返照榮光,所以月光就有所缺,有時祇有一半,新月、月蝕、祇剩一點點的光。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之前的羅馬天主教黑暗時期,可以說是月亮全蝕時期。

主知道眾人的軟弱,特別是在末世,「祇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纔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二十四12~13)。祂要基督徒「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弗五8);「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在教會的光景不正常的時候,也就是月亮不返照陽光的時候,主呼召一些教會中的得勝者,就是教會的使者,好像發亮的星一樣,在黑夜中指引義路。啟示錄第一章16節告訴我們,「祂右手拿著七星」,在20節就告訴我們,「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凡是持守生命的道,忠心到底的,在教會中為主站住,為主作見証,傳主信息的就是教會中的使者。他們好像黑夜中的明星,返照主的榮光。「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但十二3)。

第五天:造出魚類及鳥類。

21節造出魚類所用的是使無變有的創造,並不是造作的造。很可能在神原始的創造時,並未曾創造魚類,直到復造的時候,纔創造了魚類。

至於造出各樣飛鳥,所用的造,是造作的造,並非使無變有的創造。

神在第三天恢復最低級的生命,就是知覺程度最低的植物生命。這植物生命所象徵的,就是我們這些原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在黑暗裏喪失感覺,喪失正當人性的人,因著相信神兒子耶穌基督,得以復活,重生,得著神作生命。當信徒剛得救後不久的光景就像植物的生命;雖然神住在信徒復活的靈裏作生命,但是人的魂生命是受過破壞的,需要操練魂的救恩,更新我們的心思,情感,與意志。所以起初的時候,魂生命是幼稚的,像纔生的嬰孩一樣,還待生長;他們的知覺很低,好像植物一樣。然後神恢復了魚的生命。魚類的知覺是比植物的知覺高一些,是進步一等的生命;象徵信徒生命長進的情形。魚雖然生活在鹽水裏卻能保持新鮮,不被鹹水鹹死。長進的生命有排除消極,勝過惡劣死亡環境的能力。再後,神恢復了鳥類的生命。鳥類的知覺是比魚類更進一步,更高等的生命。當地上一些惡劣的環境臨近,欲加害時,牠會展翅上騰,超越惡劣的環境。鳥類的生命象徵,那些享受魂的救恩,生命更長進的信徒,他們雖然生活在這地上,這世界上,卻不屬於這地,不屬於這世界;他們與這地,這世界是有分別的,是屬天的國民。他們靠著恩典,能超越一切屬地的難處與逆境。

第六天上半段:恢復動物的生命

就著屬靈的表徵而言,地上動物的生命是比植物,魚類,鳥類都更進一步,是有更高意識的生命;表徵信徒因接受神不斷的分賜與供應,越過越長進,越認識神和祂的旨意,對於神和有關祂的事,具有更高的意識,接近模成祂兒子模樣之目標。

第六天下半段  創造人

一、使無變有的創造

第一章27節所用的「造」,在原文的意思是使無變有的創造,與其他的造作有分別。據此字義,我們可以確信,在原始的創作,太古時代的地球活物中,並未包括人;因為人的被創造是在公元前四千一百二十三年的地球復造時纔有的。我們也可以確定考古學家所發現的原始人,具有一千萬年之久的化石,並不是人,牠們可能是骨骼形狀類似人的太古時代地球活物的化石。

二、神創造天地及其中萬象是為著人

  「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說」(亞十二1)。

神把受造之物,宇宙萬有歸類作三大要項。

1諸天,2地,3人,(特別是人裏面之靈)。

諸天雖大,卻是能為著地效力而有的。而地是為著人能生存而被造的。祇有人是特意為著神喜悅的旨意被造的。因此,神稱人為祂的傑作(弗二10原文)。祇有人被造成的時候,神完全滿意了,所以祂說「甚好」(創一31)。「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

  不錯,萬物都是因神的旨意被創造而成的。但他們有主要與次要的分別,有直接與間接的分別,有主角與配角的不同。正如在第壹篇之參,神喜悅的旨意項目中題起過,人是神喜悅旨意的對象,中心;神所創造的萬物是為這個旨意而有的。他們都是間接地為神的旨意而存在,效力;祇有人,特別是人裏面的靈,是直接為神的旨意而存在,效力的。

三、神創造人是為著祂和祂永遠的計劃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人,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人,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怎樣能得著呢?就是神計劃把自己作到人裏面,使人有神作生命,使人作盛裝神的器皿。羅馬書第九章2324節也告訴我們,神創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作榮耀的器皿,來盛裝祂豐盛的榮耀,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神,照著祂旨意所豫定所計劃的,神創造人專一的目的是為著祂的喜悅,為著彰顯祂自己。所以神創造人的時候,和創造其他的萬物大不相同,費盡了一番苦心,並且事前經過了詳細的研討與計劃。

四、人是三一神交通,研討之後的精華,快心傑作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創造天,地,萬物雖然宏偉、繁多,在全能的神,是輕而易舉的事。「神說˙˙˙事就這樣成了」(創一3679111415)。「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其他的萬物是各從其類。但是神創造人的時候,並不是照著人類造人,乃是照著神自己造人。除了神自己,沒有任何一類能令祂稱心滿意。因為人若不像神,與神不相符,就無法盛裝神,神就無法把自己分賜到人的裏面;人也不可能彰顯神豐盛的榮耀。

所以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然而基督就是,三一神的形像,樣式。所以「乃是照著祂(基督)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7)。

附註:第一章27節雖然說,造男造女。但在第六天的創造中,實際上,神祇造男,亞當一人。造女的工作,是後來的事(參照創二21~25;瑪二15;林前十一8)。

 形像是指著裏面的內容,祇能意會,感覺出來;卻不能像物質的身體,可以用肉眼看得見,用手摸得著的像。神是愛,公義,聖,光;是有規律,秩序,良善,忌邪;有清明的心思,豐富的情感,堅定不移的意志˙˙˙。這些都是神屬性的美德與特徵;是神給人意會到、感覺到的形像。起初神創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神這些屬性的美德與特徵造的。所以在人未曾墮落之前,人的生活,行動,一切的表現,都是帶著這些美德與特徵,讓其他受造之物能感覺出來,人具有神的形像。

樣式,是指著身體,看得見,摸得著的外表,形態而說的。神喜歡一個樣式,每當顯現出來的時候,讓受造之物看到的,都是這一個專一的樣式。這一個樣式叫作神的樣式;就是基督的樣式。神是按著基督的樣式造人。所以人的樣式是像神的樣式,也就是基督的樣式 。裏面的形像是表現在看得見的樣式,生命部分。 死的假面具是不能表現喜,怒,哀,樂;但活的表情,行動,能夠發表原是不能看見的裏面的形像。所以偶像或是死人,他們光有樣式,卻沒有形像。人在沒有墮落之前,不但有神的樣式,且能表明神的形像,也能代表神管理地球上的一切活物。

  人墮落之後,因著靈的功用死了,魂被玷污了,不祇失去了神的形像,連樣式也起了變化;特別是動了肉體情慾的時候,兇暴的時候,貪婪的時候,不祇一點也不像神,而且近乎是鬼的發表和模樣。

神是按著祂的樣式造人;所以應該說,人的樣式是像神的樣式;不應該說,神的樣式是像人的樣式;因為本來就沒有人本身的樣式。祇有墮落的人,纔有罪人的樣式。

 

五、神如何造人

(一)神先造了人外面的身體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二7)。

  神雖然是按著祂自己的樣式造人,但是所用的材料卻是來自地上的塵土;是普遍,普通的材料。因為人的珍貴在於人裏面的靈,並不在於外面的身體。構成人身體的部分可分為肌肉,骨骼,血液三大類。肌肉是由脂肪和蛋白纖維細胞組成;如果再把它們分解,就要變成水,煤炭和芒硝。骨骼是由磷酸鈣組成的。血液是由水與氧化鐵組成的。這樣看來,人身上的化學成分是由鈣,磷,鐵,硫,鎂,碳,氫,氧等幾種物質;而這些都是構成塵土的成分。人的身體按著原料而言,祇值幾塊美金而已。但論到構造的精緻,即使花費千萬美金也造不出具備類似人功能的機器。我們不能不佩服造物主的奧妙,偉大。

(二)造人裏面之靈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創二7)。

  當神造好人的身體後,向人的鼻孔裏吹進了生氣。那一口氣,雖然不是神的自己,卻是出於神的,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創一26~27)的部分。

那一口氣,就是神所造的,「人裏面之靈」(亞十二1)。

人的靈有,直覺,交通和良心三種功能。直覺,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能直覺感受靈界的事。交通,是能和神來往的惟一器官。因人的靈有這樣交通的功能,所以神能夠把祂的旨意和成分傳輸給人;人也能夠把自己的需要告訴神;好像對講機一樣,彼此交通。良心,是把傳輸進來的神的旨意,再反應。傳達給人的魂,叫人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受良心的引導和規正,行事為人。在人的光景正常時,人的靈把神的形像;反映到人的魂,就是藉著人的心思,情感,和意志的功用,表明在人的生活行為上。人的靈是神永遠計劃的中心,是神的居所,盛裝神豐盛榮耀的器皿。沒有人的靈,神就無法把自己作到人的裏面;人也無法接觸神,得永生,成為神的眾子,敬虔的後裔,彰顯神各樣的美德;叫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附註;神是靈,天使是服役的靈,人有靈。

  宇宙雖然廣大泱漭;但靈在其中快速交通通行無阻。從前的科學教導,說,宇宙中速度最快的,是電與光;它們的速度是每秒鐘三十萬公里;等於每秒鐘能夠繞轉地球表面七周半;從地球到月亮祇需一秒鐘就能抵達,到太陽也祇需八分十九秒。但據天文學家說,銀河系的大小,大約直徑有十萬光年,厚度有三萬光年那麼大。然而以世界現有的最大望眼鏡觀察,大約可以看到規模類似銀河系的星系,有五百億之多。每一星系之間的平均距離約一百萬光年。所能看到的宇宙距離,大約是一百億光年。神是住在眾星系之上的三層天。設想,若以光速傳達我們的禱告;然後,神差遣天使,以光速來地球施行拯救;那麼,我們個個即使能像瑪土撒拉活到九百六十九歲,我們的禱告也永無蒙垂聽之日。但經上告訴我們,主耶穌復活那個早晨,曾告訴抹大拉的瑪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約二十17)。但在那日晚上,主向門徒們顯現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約二十19~20)。那意思就是主耶穌已經升上去見父神,又回來了。還有但以理求主恢復耶路撒冷,正禱告的時候,天使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對他說、「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但九23)。就在但以理禱告時,他的禱告立刻達到第三層天神的寶座前,蒙神垂聽,應允,立刻差派加百列來見但以理。

感謝主,祂創造了人的靈;靈是宇宙中,最快速的,遠超光速,電速;叫我們隨時與神交通無間斷。

(三)造人的魂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活人也可以翻作活的魂)」(創二7)。

  在前項已經說過,那一口生氣就是人的靈。在原文中創世記第二章7節的「生氣」,和箴言書第二十章27節,人的靈的「靈」,是同一個字。由此可見,耶和華口中的生氣,進到人的裏頭成為人的靈。而當人的靈與身體一接觸,附帶產生的就是人的魂。人的魂就是人的位格,所以聖經說,成為「活的魂」。

  魂也有三個功用;就是心思,情感,和意志。

人的魂是由於神把人的靈吹進而有的附產物。所以魂就反映靈,表現出神的形像。當人還未墮落之前,完全受靈的引領,讓靈浸透魂,作靈的發表,表達靈的意願,支配身體的動作,行為。因此,人會像神一樣有清明的心思。這就難怪亞當能分辨繁多數不盡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按著牠們的特徵一一起名,絲毫不紊亂,不重複(參創二19~20),這樣的智慧,清明的心思,都是從造物主而得,反映祂的特徵。人也有豐富的情感,堅定不移的意志,表現神賜給的各樣美德,特徵。

  人的靈雖然是美好的,完善的,是從神的口中出來的,有神的形像,是為著盛裝神作生命而有的。可是若不藉著魂的配合,對外就顯不出功用來。魂就是人的位格,居中,把人最深處,靈的感覺傳達到最外面的身體,叫身體聽指揮而生活行動。用軍隊的比喻來說明,靈是大本營,是陸,海,空三軍統帥。魂是戰地作戰司令,是指揮官;而身體是作戰部隊。魂受靈的命令,指揮身體作戰。這是神的心意,是人原來該有的正常情形。

 

六、神賦與人的使命

(一)    接受神作生命

     當初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人,使人與祂相似,賜給人有接受神作生命的功能(就是人的靈);並且能明白神旨意的智慧,能力。但是神並不強迫人接受祂作生命。神要人自動自發的運用,祂給人裝備的基本條件,功能;運用神所賜給人的自由意志,去揀選神(喫生命樹的果子)作生命。所以就把人擺在伊甸園裏,生命樹的跟前。人若是這樣作了,纔能裏裏外外完全像神;能完滿彰顯神,達成神創造人的目的。

  雖然神不強迫,也沒有命令人這樣作;但是從神的安排,不難領會這就是神賦與人的首要使命。

(二)    繁殖,普及生命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

  神要得著許許多多虔誠的後裔(瑪二15),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加四5),稱為神的眾子(約壹三1),許多的兒子(來二10),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神要這個地滿了生命,普及生命。神不祇要有一個虔誠的後裔,神要有千千萬萬的虔誠後裔,神要生命遍滿地面,使大地遍滿了神的彰顯,遍滿了頌讚。這個原則,不祇出現於對亞當的祝福及應許,以後也對蒙召者的始祖亞伯拉罕。神對他應許說,「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二十二17,參照十七2,十五5;民二十三10)。

(三)    治理全地

「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那時的情形是;(1)空中有背叛神的魔鬼及他的使者(就是以弗所書第二章2節所說的,空中掌權者及他們的首領)。(2)海裏有上古時代的活物,因跟著魔鬼背叛神,因此,受神審判被除滅後變成脫體的污鬼。(3)地上有表徵撒但的爬物(如蛇等)。這地曾經受過撒但的破壞與玷污。神雖然用六天的時間作了恢復的工作;但是,在神執行審判撒但及背叛的使者之工作,使案件了結以前,黑暗的權勢還在;這地也沒有完全被恢復,潔淨。人受造之後,神把對付仇敵,以及恢復這地的使命賦與人。神把復造,恢復的地球治理權交給人;讓人治理全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人是海,陸,空的統帥,管轄地球的王。當初亞當的地位,是何等崇高!神要藉著暫時比天使微小一點的人,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祂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參照詩八4~8;來二6-8)。要讓那些不服神權柄的仇敵,受渺小,卻肯服在神權柄之下的人對付,叫他們蒙羞,口服心服,無可推諉。

  人為要達成神所賦與的使命;無論是彰顯神,或是對付神的仇敵,替神掌權;先決的條件是運用自由的意志,喫生命樹上的果子;也就是揀選神,接受神作生命。因為人有了神作生命,有永生,纔名副其實,裏裏外外;完全達到神喜悅旨意中所計劃的條件,讓神從人身上得著完全的彰顯。人纔能真正服在神權柄之下,作神權柄的出口。                       

附註:在神原始的創造中,撒但還沒有墮落之前,他原是神所創造眾天使,天使長當中之一。

  這世界原是交付他管轄的(參照結二十八13~14;路四6)。但後來他背叛神,喪失天使長崇高地位,(賽十四12~15),迷惑太古時代地上的活物背叛神,以致神審判了地和太陽系星辰時,他已喪失了這個權柄。所以在亞當還沒有墮落之前,撒但不敢用這樣的身分出現;反而化身寄託在蛇的形狀中出現,欺騙夏娃。等到人墮落,辜負神,並喪失治理這個世界的權柄時,撒但就用非法,竊據的方式,又稱自己是,「世界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世界的神」(林後四4)。

  自從神復造、恢復這個地,這個世界,無論是現在的,或是將來的,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現在的世界,原是交給第一個人,亞當管轄的,可惜人墮落了,失職了,纔讓撒但竊據,篡奪。

  第一個人失敗了,神並沒有改變祂的計劃。神在所豫定的日期滿足的時候、差遣祂的獨生子,太初的話,基督,藉著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話成肉身,穿上墮落之人類,罪的形狀來到世上,把神性帶到人性裏。那位話成肉身的「耶穌」,原是太初的話,太初的神。但是外面所穿上的肉身,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羅一3)。是具有人性,有血肉之體的、完完全全的人。祂是末後的亞當,是第二個人(參照林前十五45~47)。第一個人亞當失敗了。他並沒有完成神賦與的使命,辜負了神的旨意。但是末後的亞當,第二個人,話成肉身的耶穌,成就了救贖,成功了神的旨意。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祂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並且從死人中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半節),結出許多子粒(約十二24),重生了許多信徒(彼前一3),成為祂的弟兄(來二11~12),神的眾子(約壹三1;加四5~6)。這世界的王被趕出去(約十二31),受了審判(約十六11)。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乃是派人子,及與祂一同作王的信徒管轄(參照來二5~10;啟二十4~6)。

第七天:神的安息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二1-3)。

 我們若仔細的讀聖經,就知道神先作了六天的工,把天,地重新整頓,也把其上的萬物都造好了之後,在第六天的最末了纔創造人。因為人是神創造工程的中心對像,是萬物的主角,是首要。人是神的傑作,是神喜悅旨意的焦點。有了人,神永遠的計劃纔能進行,達成。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的;非常完美,是神的心上人。難怪,神造其他萬物時,祇說,神看著是好的。但是,當造好了人的時候,神就心滿意足,說,甚好。神完全滿意了,神也可以把全地和其上的萬物都交給人,替神治理。所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就著神自己而言,神先作了六天的工,第七日就進入安息。

  但就著人而言。人在第六日的最末了,一被造,立刻進入神的安息。神不要人先為祂作甚麼。神要人先享受神,共享喜樂,共享安息。「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經上又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神要人在基督裏享受真正的安息,得著生命的供應,保養顧惜,取用祂、活出祂,靠祂,生活行動。

── 黃共明《舊約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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