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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拾柒篇   士師時代

 

    士師年代的考究

      聖經有二種年代的記載法;一種是照著屬靈的光景記載法,另一種,是照著實際年代的記載法。

一、實際年代

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基士的兒子給他們作王四十年(參照徒十三18~21);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王上二11);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表示大衛死後再經過三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王上六1)。根據以上的記載計算,從以色列人出埃及至所羅門王建殿,共有五百七十三年。

一、屬靈年代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王上六1)。

二、喪失的年代之檢討

兩處記載的年代相差九十三年之多,我們可以把它稱為喪失的年代。

根據士師記的記載,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多次受外族的擾害之外,有幾次是落在他們的統治之下。在古珊利薩田統治下八年(士三8);在摩押王伊磯倫統治下十八年(士三14);在耶賓王統治下二十年(士四3);在米甸人統治下七年(士六1);在非利士人統治下四十年(士十三1);以上共九十三年淪落在異族統治下的光陰,在神的眼光中,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列王記的記載是根據屬靈的年代,不是歷史實際的年代,所以這些年代就不計算在內。

      約書亞逝世之後的以色列人光景

一、約書亞生前的警告

 「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若稍微轉去,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聯絡,彼此結親,互相往來;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書二十三11~13)。

二、以色列人的後代忽視了警告

1、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巴力和亞舍拉(士三7)。

2、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士三12)。

3、 以笏死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士四1)。

4、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士六1)。

5、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士十三1)。

三、五次淪亡的檢討

  在士師時代,以色列人受了多次比較輕的管教之外,尚有五次淪亡,受異族的轄制,共有九十三年之間,經歷了辛酸、困苦欺壓。所謂的「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就是與異族結親、拜他們的偶像、干犯神的聖潔。他們應驗了約書亞的豫言和警告;雖然一次又一次受管教懲罰,但他們一直重復犯同樣的錯誤,未能徹底悔改,專心歸向神。

  若不是神記念祂與他們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他們早已從美地上滅亡了。

      神的信實、慈愛、與興起拯救者

        雖然以色列人不斷的轉去行惡,比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以致惹動神的烈怒,失去了神的同在,遭受異族的欺壓、擾害;但神是信實的神,不忘記祂的應許、和約,屢次興起拯救者拯救他們。這些被興起的士師,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靈成事(亞四6)。士師所以能成為稱職的拯救者,乃是由於,「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參照士三10)。信徒所以能拯救世人脫離黑暗的權勢,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啟,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神(徒二十六18),乃是聖靈降臨在信徒身上,他們就得著能力,為神作見證(徒一8),把福音傳遍全地。

一、俄陀聶

  耶和華將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便勝了古珊利薩田。於是國中太平四十年。

二、以笏

  以笏刺死摩押王伊磯倫,制伏摩押,國中太平八十年。

三、珊迦

  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拯救了以色列人。

四、女先知底波拉,她作士師,她召了巴拉,

  他們二人召集以色列人和夏瑣王耶賓作戰,殺敗他的將軍西西拉,戰勝耶賓王,將他滅絕,這樣國中太平四十年。

五、基甸

  他折毀米甸人所拜的巴力祭壇,殺敗米甸的二王西巴和撒慕拿;國中太平四十年。基甸的兒子亞比米勒管理以色列人三年(士九22);但他殺害七十個兄弟,很難認定他是士師。

六、陀拉

  陀拉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三年。

七、睚珥

  睚珥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二年。

八、耶弗他

  耶弗他制伏亞捫人,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

九、以比讚

  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七年。

十、以倫

         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十年。

      十一、押頓

         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八年。

      十二、參孫

         參孫作以色列人士師二十年。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轄制。

(一)拿細耳人

   「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他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喫。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十三3~5)。

(二)意義

    拿細耳人的字義是自願奉獻歸給神的人。清酒、濃酒都不喝,表示不沾染世上的快樂,不放縱肉體(不要醉酒,乃要被聖靈充滿);不喫不潔之物,表示分別為聖,不可用剃頭刀剃頭,不用人工裝飾自己。

(三)榜樣人物

    參孫,撒母耳,施洗的約翰,他們三個人都是拿細耳人,都是從過去不孕的母親生的。參孫和施洗約翰的出生,都是天使告訴他們的父母,他們的誕生都是為著神賦與他們特殊的使命,都要歸給神使用。但撒母耳的誕生,沒有來自神的吩咐,而是他的母親哈拿許願歸給神作拿細耳人。

   除外,像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亞,他們的出生可能和前面所題的三個人不同。但就著他們四個人在神面前的生活方式、態度、存心而言,毫無疑問,是聖別自己歸給神,為神而活的人。這樣的人,是真正的拿細耳人,是轉移時代的人。

(四)參孫是有缺陷,卻被神使用的人

   如果看參孫的品行,他違背律法,像娶異族女子為妻、親近妓女、愛異族婦女大利拉與她同居等等,不算是品行端正的人。但當他被神的靈感動的時候,他就受引導對付非利士人,甚至寧願捨身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消滅以色列人的仇敵。

     以色列人的黑暗時期

        約書亞,迦勒,以利亞撒,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過世以後,以色列人的光景,可以說,是黑暗低潮的時期。他們不斷的受異族的擾亂,甚至有五次完全淪亡,受異族的統治和奴役。原因是;

一、以色列人未曾把迦南七族完全消滅

  神的吩咐乃是,要他們踏遍迦南全地,完全消滅迦南七族;但他們未曾徹底履行,所以留下禍根。

二、以色列人未曾遵守律法

  「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士三5~6)。

三、以色列人未曾以會幕為他們的生活中心

整卷士師記中未曾題到會幕,祭司在會幕裏獻祭,過節的事。祇有耶和華的使者向他們顯現時,一次在波金向耶和華獻祭(士二5),一次在俄弗拉,基甸個人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士六24);另一次是參孫的父親瑪挪亞個人,遵耶和華使者的話獻祭(士十三19~20)。惟一題到約櫃(士二十28);節期(士二十一19)的時候是比較早期,因為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士二十28);所以不可能是後期。

四、以色列人沒有合一

  以色列人不祇受異族的欺壓,並且在他們自己百姓中也沒有合一。

(一)基甸的兒子亞比米勒殺害自己的親兄弟七十人(士九1~6)。

(二)基列人(瑪拿西支派的一族)和以法蓮人爭吵,殺以法蓮人四萬二千人(士十二1~6)。

(三)以法蓮山地的米迦鑄成一個像,建神堂,造以弗得,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後又僱用一個利未人作祭司,幾乎和示羅的會幕有分門別類之意。後又被但人搶奪神像,以弗得及僱用的利未人。他們在但另建立敬拜中心。他們應驗了雅各臨終的豫言,「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咬傷馬蹄,使騎馬的墜落於後」(創四十九17)。也因此在彌賽亞國時期,但支派會受懲罰,從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暫時被除名,無分於來生以色列國得復興時期的榮耀(參照啟七1~8)。

(四)基比亞的匪徒,把一個利未人的妾輪暴致死;當以色列各支派的人到基比亞討伐匪徒時,便雅憫人替匪徒撐腰,與他們打仗,而被打敗,幾乎使以色列人缺了便雅憫支派之厄運(參照士十九至二十一)。

附註:照歷史的順序而言,士師記第十七章至二十一章,不是排在第十六章之後,應該排在第二章之後第三章之前。因為以色列人在打仗時去求問耶和華,而經上記著說,「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裏;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士二十28);是非尼哈替他們求問耶和華的。而根據出埃及第六章的家譜記載,以利亞撒在埃及時就已經生了非尼哈。這個非尼哈也就是,在約但河東刺死犯罪的心利(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平息了神的憤怒,救以色列人脫離瘟疫之災的人(參照民二十五)。所以非尼哈作祭司的時候,他也就是以色列人的士師。主不必另興起士師。

    路得記的時代背景

一、年代的考究

根據本篇第壹項「士師年代的考究」計算,從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至大衛作王為止的年數是

1、根據列王記上第六章的算法是三百九十七年。

2、根據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的算法是四百九十年。

二、大衛王的家譜

進入迦南地時的大衛先祖是撒門。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大衛三十歲登基作王。

但經上並無記載,撒門進迦南地後第幾年生波阿斯,波阿斯幾歲時生俄備得,俄備得幾歲時生耶西,耶西幾歲時生大衛;祇知道大衛三十歲時登基作王。唯一合理的解釋是,這幾位祖先都是年邁生子。

三、路得記是屬於士師記的早期

根據前面的推算,路得記應該是屬於士師時代早期的故事記載。而這個事實證明,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的正常、榮耀的期間,並沒有維持多久,他們很快就離棄耶和華,不守祂的誡命、律法、因此失去了神的祝福,以致在美地遭遇飢荒。

四、美地與飢荒

(一)本是流奶與蜜之地

流奶與蜜表徵生命的豐富湧流。人的光景與地的狀態是息息相關的,當神的選民愛神,遵守祂律例典章的時候,神應許要在所給的地上賜福(申二十八8),按時降下時雨(申二十八12;利二十六4)叫地生出土產,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申二十八11)。安息年之前的第六年,地便生三年的土產(利二十五21);神也應許在美地得喫田間的土產,從磐石中咂蜜,從堅石中吸油。也喫牛的奶油,羊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綿羊,和山羊,與上好的麥子,也喝葡萄汁釀的酒(參照申三十二13~14)。

(二)飢荒

但是當人犯罪,光景不正常的時候,美地也可能轉變為荒地;地會因人的緣故受咒詛,長出荊棘和蒺藜來(參照創三17~18);天不降雨,如鐵如銅,地也變硬,如銅、如鐵(參照利二十六19;申二十八23);人要白白勞力,因為地不出土產,樹木也不結果子(利二十六20),帶到田間的種子雖多,收進來的卻少,因為被蝗蟲喫了。栽種修理葡萄園卻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為被蟲子喫了。全境有橄欖樹,卻不得其油抹身,因為樹上的橄欖不熟自落了(參照申二十八38~40)。一樣的地,卻有不同的結果,祇因神選民墮落、犯罪、干犯神、受了懲罰。

          墮落,失敗的選民

(一)以利米勒代表墮落的以色列人

國中遭遇飢荒,表明以色列人墮落、犯罪、受神的懲罰。

(二)更深的墮落,往摩押地去。

經上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在神看來,他們比以東人,埃及人更受咒詛。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進入他所賜的迦南地,神要他們世世代代住在美地上。但以利米勒,卻是走回頭路,往受咒詛的人群之地。表示他甘心墮落到底,不祇自己墮落,更是帶全家人走墮落的路。

(三)墮落的工價乃是死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以利米勒自甘墮落,往受咒詛之地的工價就是死在那裏。他不單害死自己,也害死了他的兩個兒子。

(四)賣了兒子的名分

美地是以色列人的基業,祇有兒子纔有資格承受父親()的產業,所以離開美地,喪失產業,就是出賣長子的名分(參照來十二16)。

          從失敗中醒悟過來

            拿俄米的失敗是被動的,但是她確實因往摩押地去,失去了神的祝福,丈夫和兩個兒子都死在摩押地。正如她自己所說的,變成空空的一無所剩,又無倚無靠。當人走到盡頭的時候,纔會想起神來。她覺得應該回到迦南地,就是神所應許之地。

    迦南地就是信徒該有的居所,也是信徒該有的教會生活。信徒不該因教會生活中,遭遇一些不如意,挫折,就走回頭路,落到世界,外邦生活裏去。

         心意轉向神是蒙福的開始

           當拿俄米心意回轉走回迦南地,是她蒙神祝福的開始。原來拿俄米經過這麼大的打擊、挫折、丈夫、兒子都死了;她覺得茫然無所從,心裏絕望,以為甚麼都失蹤;就在那時她發覺神讓她在兒媳婦中的一個,就是路得身上結了福音的果子。路得堅決要跟隨婆婆,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一16)。路得原本對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神,不是有甚麼清楚的認識;但她從拿俄米的身上,看到摩押人所未曾有的信心,受了感動,願意追隨婆婆,也願意相信拿俄米所相信的。這樣的信心,不是從道理來的,而是從榜樣來的。路得是神給拿俄米的最大祝福與禮物;補償她所失去的,使她往後的人生有意義、有盼望。

         因信蒙福

         路得本是外邦女子,且是受咒詛的摩押人,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但他受拿俄米的感化(表徵受聖靈的引導),跟著拿俄米回到迦南地;所以不再是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我們在路得的身上,可以看到她蒙恩的特點。

(一)絕對相信

路得從未看過迦南地,卻能相信拿俄米所相信的,願以拿俄米的國為她的國,拿俄米所信的神為她的神,往陌生的地,準備死在那裏(得一16~17);如同往日「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來十一8)。

(二)完全的順服

路得順服聖靈在環境上的引導,從外面看來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去拾遺穗;後又順服波阿斯的話,不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聽從拿俄米的話,不叫人遇見她在別人田間。拿俄米叫她作甚麼她都順服。

(三)殷勤

路得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常在田裏(得二7)。

路得拾取麥穗,表徵,信徒勤讀聖經。「殷勤人必得豐裕」(箴十三4)。在追求主的事工上,我們要分外的殷勤,這樣,必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參照彼後一5~11)。

(四)孝敬婆婆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得二11)。

   「愛慕你的那兒婦」(得四15)。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此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

路得蒙福的原因,是她孝順婆婆。在今天社會中,孝敬自己父母的人已經很少了,何況孝敬婆婆。外邦人不用說,包括基督徒在內,婆媳之間的摩擦,幾乎是最大公認的難處。像拿俄米,和路得婆媳那樣相愛、和睦相處的榜樣,實在不多見。我信這是她們蒙福的秘訣。

  波阿斯的愛心

       波阿斯是以色列民走下坡黑暗時期,仍然遵守神的律例典章,他是富有愛心的大善人。他有豫表基督的一面;也有表徵教會荒涼時,為主站住作見證之得勝者的一面。

(一)荒涼中的得勝者

1、 以利米勒下摩押去,是因以色列人墮落,不遵守神的律法,受了懲罰,以致「國中遭遇飢荒」(得一1)。

一樣分地得基業,有人變窮,有人賣地,表明這些人的光景不正常,失去神的祝福。

2,波阿斯,在荒涼中為神站住,耕耘所得的基業。後來拿俄米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得一6),是因為以色列人從墮落中悔改歸向神,使神回心轉意,再賜福與他們的緣故。

像波阿斯這樣的人,是荒涼中的得勝者。

3、波阿斯成為大財主(得二1),證明他聽從神,殷勤耕耘,蒙神賜福。

波阿斯是一個老人(得二8,三10),但他還是親自到田間,證明他是殷勤的人。他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得二4)可見,他是關心神、寶愛神同在的人。他關心窮人,吩咐僕人照顧路得,表示,他是愛以色列同胞的人。「弟兄相愛」是主的命令,是保守教會合一的要素。

          4、他不計較個人的得失,肯照律例所規定的,替以利米勒贖回土地(參照利二十五23~28;得四9),又肯娶路得為妻,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照申二十五5~10),表示他是一個關心別人的人。

(二)表徵基督救贖教會。

   路得本來是外邦人,是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照弗二11~12)。但是聖靈把她尋找(參照路十五8~10)。帶到基督面前,叫她得生命(約五39)。以利米勒的親屬中,本來還有比波阿斯(表徵基督),更親的近屬(表徵舊約的律法,律法是在恩典之先);但那更近的親屬,「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肉體是先顧自己的利害關係,認為對自己的產業有礙),有所不能行的(不肯贖)」(參照羅八3),不肯贖。但「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不顧自己的損失)」(弗五25);祂因重價贖回信徒歸給自己(參照林前六20)。波阿斯娶路得為妻,表徵,基督在外邦中所得的教會。尤其摩押女子是所咒詛的民,但「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參照加三13~14)。

  路得的得贖,一方面是本乎恩(波阿斯所代表基督的恩典),也是因著路得的信心(參照弗二58)。

十、蒙福的歸宿,皆大歡喜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婦人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得四13~17)。

這是何等美麗,何等感人的一段記載。

人類的救主,話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就是他們的後代。「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一3)。

  失敗的士師--以利  

一、祭司兼士師

士師記所記載的士師,除了早期的非尼哈(參照士二十28;書二十三30)是亞倫的後裔以外,從俄陀聶到參孫為止,沒有一個士師是亞倫的後裔。並且從非尼哈以後,不再記載,在示羅的會幕獻祭,或是過節的事。

 如果以色列民不到會幕獻祭,也不在那裏過節,表示會幕及祭司,利未人被冷落,百姓不合一,各人自顧自己,任意而行。但就在士師時代的末期,聖經又開始記載,亞倫的兒子以他瑪的後裔以利作祭司,兼作士師,且在會幕所在地示羅每年有獻祭,過節的事。

從這一點看來,以色列人的光景,好像略有好轉。也許以利剛承接職任的早期,他還算不錯;但是問題出在他的晚期,不能保留晚節。

二、不能管束為惡作歹的兒子們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上二12)。

 「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撒上二17)。

 「他們與會幕前伺候的婦人苟合」(撒二22)。

以利既是士師,就應該審判犯這樣惡行的兒子,但他不僅未曾審判自己兒子的惡行,還繼續讓這樣的兒子們作祭司,褻瀆神的名,惹神的憤怒。

三、神差遣神人警告以利

(一)宣佈以利的罪狀

  1、「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撒上二29

  2、「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撒上二32

  3、「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撒上二33

  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二人必一日同死」。(撒上二34

  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撒上二35

(二)神不再對以利說話

    雖然以利聽到神藉著神人對他宣告的罪狀,但以利仍然縱容自己的兒子,並未審判他們,褻瀆士師的職責。所以神就不再直接向他說話。

 「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說出神對以利的不滿,和憤怒。

       失職的士師

         以利是典型的失職士師。在新約時代,作教會長老的原則是,「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連自己的兒女都無法管理的人,實在不配作士師,治理神的百姓。

       神的審判

         神是大而可畏,輕慢不得的神,因為以利遲遲不審判犯罪的兒子們;所以神就藉非利士人的手殺死何弗尼,非尼哈於同一天,消息一到以利就從他的位上往後跌倒,在門旁折斷頸項而死,這樣,神的審判,同一天臨到他們父子三人身上;就這樣,結束了以利,四十年的士師生涯。

       禍及子孫百姓

         以利的不忠心,不但他本人及他那犯罪作惡的二個兒子受了懲罰,而且禍及子孫,他的後代中,作祭司長的亞希米勒及住挪伯城的眾祭司八十五人都被掃羅殺死,又用刀將祭司城挪伯中的男女、孩童、喫奶的、和牛、羊、驢、盡都殺滅。祇剩下一個兒子亞比亞他得以逃命(參照撒上二十二11~20)。後來所羅門又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以利家所說的話(王上二27)。因著以利的瀆職,本來被參孫制伏,勢力大減的非利士人,也從以利時代晚期開始抬頭,長期成為以色列百姓的外患。

   轉移時代的士師--撒母耳

       拿細耳人

(一)利未的後代

撒母耳的父親以利加拿是利未的兒子,哥轄的後代(參照代上六22~30);因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地分給他們,約書亞給各支派分地的時候,在以色列的地業中把四十八座城分給利未人作產業,使他們散住在各支派中(參照書二十一);應驗了雅各的豫言,「˙˙˙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裏,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參照創四十九5~7)的話。

所以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撒上一1),並不是說,他是以法蓮支派的人,而是指以利加拿是住在以法蓮地的人。

(二)哈拿的信心

撒母耳的母親哈拿是以利加拿的妻子;她以不生育為極大的恥辱,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哭泣、祈禱、「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阿,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上一11)。「耶和華顧念哈拿,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撒上一19~20)。

(三)哈拿與神同工

1、哈拿求孩子是為著神。

 以色列民是神的產業,以色列民無後裔,就是神得不著信心的後裔;對付撒但,開展神的國度,都受了虧損。哈拿的利益、心願、目的、都是與神一致。她是為神的心意、國度、而求後裔。

2、哈拿為神養育孩子

哈拿養育孩子,是為等孩子斷了奶,帶他上去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撒上一22)。她不是為自己養老,養育孩子;而是為奉獻給神使用養育孩子。哈拿在養育孩子上與神同工。

3、哈拿為神奉獻獨一心愛。

孩子斷奶以後,哈拿把撒母耳帶來歸與耶和華,表明孩子的前途並不屬於她,而是屬於神。她自願把撒母耳分別為聖,作拿細耳人歸給神。

        附註:當你先顧到神的需要時,神也會顧念你得需要;「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撒上二21)。神的祝福是「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倒在你們懷裏」(參照路六38)。

       撒母耳

(一)神從他幼年就開通他耳朵。

    經上說,「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詩四十6);信徒若要明白神的心意,就要蒙祂開通耳朵,能聽懂他對你所說的話。以利的缺點在於耳朵沒有開通,聽不進神的話;神也不願意再向他說話;所以經上說,「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但撒母耳是自願歸給神的人,他有單純向著神的心,所以耶和華就呼喚撒母耳(撒三46810),向他說話。下面經上說,是「默示」(撒上三1521),可見撒母耳是蒙神開通他的耳朵,能明白神默示的人。

  新約時代的信徒,有保惠師,真理的聖靈內住;就是神已經把祂的律法放在信徒的裏面。神也應許,必能明白一切的真理;各人不用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參照來八10~11;約十四16~1726,十六13)。但在實際的經歷上,並沒有多少人,能聽懂,聖靈從裏面說的微小的聲音(王下十九12);很多人還是不太認識聖經,不太認識真理。這並不是說,聖經的話不夠實在,主的應許落了空;而是很多人像以利一樣,不關心神的旨意,不理會,聖靈的感動;因此,屬靈的耳朵,未曾蒙神開通,以致聽不到,也聽不懂,真理的聖靈在裏面引導的微小的聲音。

(二)真先知,真士師

經上說「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十九22;參照太七15~20)。

 但撒母耳是真先知,因為「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耶和華又在示羅顯現,因為耶和華將自己的話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這話傳遍以色列地」(撒上三19~21)。

(三)撒母耳的職事

1、除掉外邦神和偶像

 「約櫃在基列耶琳許久;過了二十年,以色列全家都傾向耶和華。撒母耳對以色列全家說,你們若一心歸順耶和華,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亞斯他錄,從你們中間除掉,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的事奉祂;祂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以色列人就除掉諸巴力,和亞斯他錄,單單的事奉耶和華」(撒上七2~4)。

2、收回被非利士人奪去的地

在以利作士師的時候,因為縱容兒子為非作歹,且以色列人敬拜外邦的神,和偶像,得罪了神,所以屢次被非利士人打敗,就在何弗尼,非尼哈被非利士人擊殺的那一天,他們所抬出去的約櫃也被擄去。後來是因耶和華的手重重的加在非利士人的身上,他們既驚慌、又恐懼、祇好獻賠罪的禮物,畢恭畢敬把約櫃送還給以色列人。從那時,約櫃就離開示羅的會幕,被接在基列耶琳的亞比拿達家中,直到大衛作王時,纔迎接至大衛城。

  撒母耳作士師時,非利士人就被制伏;從前非利士人所取以色列人的城邑,從以革倫直到迦特都歸以色列人了;屬這些城邑的四境,以色列人也從非利士人手下收回(撒上七5~14)。

3、轉移時代,帶進以色列國度

撒母耳膏掃羅作王(撒上十),後又奉耶和華的命膏耶西的兒子大衛。掃羅死後,大衛建立了空前強盛的以色列國。

       士師時代的落幕

一、士師時代的期間

  士師時代是開始於約書亞進迦南算起,到掃羅作王為止,一共是四百五十年(根據徒十三20)。就是從人類歷史二千五百六十三年至三千零十三年之間,也就是公元前一千五百五十七年至公元前一千一百零七年之間。

二、虔誠的後代

  (一)第二十九代撒門;(二)第三十代波阿斯;(三)第三十一代俄備得;(四)第三十二代耶西  就是士師時代的人物。

── 黃共明《舊約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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