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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被擄歸回

 

        舊約神的子民被擄,就著表徵來說,好像新約的信徒,蒙神拯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被遷到祂愛子的國裏(教會生活中)之後,又受了撒但的迷惑,拜偶像,與世界同流合污,失去了見證,失去了正常的教會生活,失去了神的同在與祝福,迷失在世界裏。

  而從被擄中歸回,表徵悔改,恢復正常的教會生活、見證、神的同在、祝福與教會的合一。

  雖然在巴比倫裏也有像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那樣的得勝者,但在被擄之地,祇有少數的人持守個人的信心生活;不可能有團體的正常教會生活,教會合一的見證,也不可能被建造在一起,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建造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其實祇是神居所的表徵而已,並不是神真正的居所。神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那裏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賽六十六1)。神所看重的,是祂的選民。當祂的選民聽祂的話,光景正常的時候,神就願意與他們同在,喜悅住在他們中間。會幕也好,聖殿也好,祇是一個表徵的居所。所以當祂的選民不遵守祂的約、拜偶像、荒涼、墮落的時候,神就任憑外邦人拆毀聖殿棄之不顧(參照王上九6~9;王下二十五8~17;代下七19~22,二十五17~19;耶二十七16~22,五十二17~23)。

   第一批歸回--恢復聖殿

一、神的應許

在前面第肆項中已提起過,神曾經應許,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滿了七十年後得以歸回故土;並且藉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告知他們神的應許。

二、得勝者的代禱

神也感動像但以理這樣的得勝者,關心神的心意,接受負擔,為此事禁食、披麻蒙灰、向主神祈禱、懇求、促成應驗。

三、神悅納代禱

波斯王古列元年(就是猶太人被擄滿了七十年的那一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允許猶太人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殿。並且古列王也將耶和華殿的器皿拿出來,交給猶大的首領,將這一切帶上耶路撒冷(參照拉一)。

四、神的保守及激動

在亞哈王及耶洗別暴政摧殘之下,神如何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參照王上十九10~19;羅十一1~5);照樣,在巴比倫被擄之地,神也保守了,像所羅巴伯、約書亞、以及其他的猶太人、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是不向巴比倫的偶像屈膝、妥協的,並且激動他們的心,都起來響應歸回重建聖殿。

 古列王讓他們帶回,從前被尼布甲尼撒王擄到巴比倫的聖殿器皿;其實他們自己纔是真正神所寶貴的器皿;神保藏他們,不受偶像之地玷污。

五、歸回的時間

第一批歸回的事,是發生於公元前五百三十六年,古列王元年的時候。

六、歸回的意義

猶太人這一次的歸回,和大約一千五百年前,他們的始祖亞伯拉罕,蒙召脫離迦勒底的吾珥,進入蒙應許迦南美地的舉動,兩者遙遙相對。

  迦勒底就是巴別,就是後來的巴比倫,是偶像的世界。出巴比倫,也是另一次的出埃及,逃離所多瑪,蛾摩拉(創十九)。巴比倫是偶像的世界,埃及是生活的世界,所多瑪,蛾摩拉是罪惡的世界;而撒但是這世界的王;所以離開巴比倫,歸回耶路撒冷,就是蒙神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神愛子的國裏(西一13)。過逾越節是一回事,而出埃及又是另一回事。以色列人過逾越節,表徵他們因信基督,罪得蒙赦免,得著永生。他們宰了羊羔,表徵基督為他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把羔羊的血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表徵接受基督寶血救贖的果效,滅命的天使一見血的記號就越過那房子,不擊殺那房裏的人,表徵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他們得以蒙神赦免不至滅亡,並且因喫羊羔的肉,得永生了(約三16,六53~57)。但是過逾越節,僅僅表徵重生,得靈的救恩。他們還需要在環境上蒙拯救,他們因墮落,受玷污的魂需要蒙拯救,蒙更新得魂的救恩(參照來十39;彼前一9)。若是他們繼續留在埃及,仍然是活在埃及法老王的轄制之下,得不著自由;所以過了逾越節之後還須要立刻出埃及,進迦南。

  照樣,人在巴比倫,猶太人還是神的選民;但是他們是在被擄之地,在黑暗的權勢之下,受轄制,得不著自由的人。而歸回,就是表徵遷入神愛子的國裏,得著釋放。

七、築祭壇

那些歸回的人,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築以色列神的壇,在壇上獻燔祭(參照拉三1~6)。

  亞伯拉罕在迦勒底,在哈蘭,沒有祭壇;但他一進迦南地,第一件所作的事,就是向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十二7)。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所作的,就是學往年始祖所作的。

1、祭壇是為著獻祭,叫神滿足,叫信徒和神的交通能維持正常而有的。特別是獻燔祭,是完全為著讓神得著滿足而獻的祭物。基督就是燔祭的供物。祂是唯一絕對為著神而活,能滿足神,蒙悅納的那一位。祂的絕對向著神,不顧自己的意思,祇關心神的心意,叫祂甘心樂意,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永遠的救贖。

     祭壇就是十字架,而捨命流血,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就是祭物。基督在十字架上作燔祭,滿足了神,然後祂能作贖罪祭,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作素祭作神和人共同的滿足;當信徒享受基督,經歷基督作素祭,在信徒生活上活出基督那完美的人性時,纔能取用基督作贖愆祭,懊悔死行,對付罪行,成為無酵的麵團,過光明無罪的生活。享受了前面四種祭物的結果,乃是享受基督作神和信徒之間的平安,也享受祂作信徒與信徒之間的平安祭。這就是歸回的子民在祭壇上,先獻上燔祭的原因。猶太人在被擄之地,在巴比倫,七十年之間沒有祭壇,也不被容許有祭壇。他們在被擄之地,受轄制,祇顧自己的死活,無法顧到神的心意,也無能使神心滿意足。

  現在蒙神憐憫,得以歸回了。所以他們首先作的,乃是築壇,獻燔祭,叫神心滿意足,恢復與神之間的交通,然後他們纔能靠神有力量,開始進行建造聖殿的工作。

八、立聖殿的根基

聖殿的根基是立在往年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摩利亞山上(參照創二十二)。被獻在祭壇上豫備作燔祭供物的以撒,他所表徵的,就是話成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祂是教會的根基;保羅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基督就是建立教會的根基、磐石(太十六18),房角的頭塊石頭(徒四11;彼前二6~8);其餘的都不是根基,都是沙土,雨淋、水沖、風吹就會倒塌(太七26~27)。凡是以特殊的教條、道理、屬靈的領袖作為根基的,都是錯誤,都是草木、禾、宗派、經不起火驗,都要失敗。當初從被擄歸回的選民,從失敗中學到了教訓,不敢隨便立根基。他們築壇獻燔祭之後,又經了七個月,就是公元前五百三十五年二月在正確的舊址,根基,立了聖殿的根基;是立在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南的禾場上(參照代下三1)。

  摩利亞山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也是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場所。阿珥南的禾場是聖殿座落的立場;表徵教會的根基是耶穌基督,立場是弟兄相愛,獨一的根基,弟兄相愛的立場,表徵教會的合一。教會若不是建造在這根基上,座落在這立場上,就是分裂、混亂(巴別,就是巴比倫),被擄,宗派。切忌,以任何的人物、教條、道理、造成教會的分裂(參照林前一10~13,三4~5)。

 總而言之,被擄表徵分裂,歸回見證合一。

九、建殿與仇敵的阻擋

(一)企圖混雜

重建聖殿的工程是開工於古列王第二年,就是猶大人歸回的次年,公元前五百三十五年的時候。古列王作波斯王的期間是公元前五百三十六至五百二十九年;所以工程的初期,約有七年之久是古列王在位的時候。古列王對猶大人比較友善,仇敵無法採取政治干與的途徑阻擋。所以就採取企圖參與,從中破壞的方式。他們是撒瑪利亞人,是混雜的民族,難於分辨是選民,或是異族。仇敵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參照太十三24~30)。若是容許假信徒滲進教會生活中活動,教會就會變質,隨世界的流而消逝。

  歸回的猶大人首領們,識破他們的詭計,就拒絕了他們的參與(參照拉四1~3)。

(二)擾亂

仇敵知道無法滲透參與,改用擾亂的手段阻擾工程的進度(拉四4~5)。

(三)控告

古列王之後,亞達薛西王繼位,他從公元前五百二十九至五百二十二年作了波斯王約有七年之久。

  他受猶大人敵人的上本控告,被蒙騙,失察下令停止建殿的工程(參照拉四6~24)。

  重建聖殿的工作被迫中斷了約有八年多之久。

(四)神再一次的激動

神第一次激動古列王的心,使他下詔允許猶大人歸回耶路撒冷,也激動猶大人的心,響應歸回。但他們重建聖殿的行動,遭遇了仇敵的阻擋,被迫停了八年之久;猶大人灰心了,甚至荒涼,死心了。他們似乎被打敗了。就在這個時候,神主宰的權柄干與環境。亞達薛西王死,大利烏被立為第四任的波斯王(大利烏一世,他從公元前五二一年至四八五年作了三十六年的王)。神也藉先知哈該及撒迦利亞傳達祂的話,激勵猶大人不顧一切,再一次起來動手建造聖殿。第二次開工時就是波斯王大利烏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五百二十年。神也感動大利烏王的心,叫他有心尋察典籍庫內,找到了記載著古列王下詔允許猶大人重建聖殿的典故。因此大利烏王也重新降詔正式准許復工,同時嚴禁反對者阻擋。於是工程進行迅速,於大烏王第六年,就是公元前五百十六年竣工。這是自從歸回耶路撒冷整整經過了二十年後的事(參照拉五~六;該;亞)。

      十、恢復獻祭,過節

         聖殿竣工之後,那些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的行奉獻神殿之禮(燔祭),也獻贖罪祭,並且守逾越節,喫羊羔;歡歡喜喜的守除酵節七日(參照拉六16~22)。這些都是表徵正常的教會聚會生活的一部分情形。這些都是在被擄的期間,曾經被遺忘、遺失的。而且在被擄之地,這樣的生活,是不可能有的,也不被容許的。

      十一、結論

         在第一批歸回時,恢復了聖殿及其中的器皿,恢復了祭壇,恢復了祭司的職任,恢復了獻祭及過節。這些恢復表徵,基督徒教會生活被恢復了。信徒恢復了和神有生命的交通。

  先知哈該說,「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該二9)。

  雖然這殿後來的榮耀,是豫言基督藉著祂的死而復活所建立榮耀的教會(參照約二19~21;弗一23,五25~27;提前三15~16);也指著千年國度裏的天上的耶路撒冷,天上諸長子所共聚的總會(來十二22~23),在新天新地裏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但是我個人覺得,有一部分是指著那些被擄歸回的選民所重建的聖殿說的。按著屬物質的建築物來說,這個重建的聖殿,遠不如先前所羅門所建造的聖殿。先前的聖殿是豪華、宏偉、美麗、無與倫比;遠非後來重建的聖殿所能比擬。但是就著屬靈的實質來說,被擄之前的選民,已經墮落到一個地步,偶像氾濫,假神的數目與城的數目相等,拜偶像的壇與耶路撒冷的街道相等(參照耶二11~13,五1~9,十一13),甚至在聖殿裏為偶像築壇,立雕刻的偶像(王下二十一4~7;代下三十三4~722,三十六14)。聖殿既被污穢,何來榮耀。但被擄至巴比倫過的選民,他們從神的管教中學了功課,痛恨偶像及拜偶像的惡習,完全棄絕了這些。神的選民從被擄中歸回,一直到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他們的中間,猶太人不再拜偶像,且誦讀律法書,對付與外邦人通婚的事。雖然後來演變為死的字句,猶太教,且在殿裏賣牛羊鴿子,兌換銀錢,患了另一類的錯誤(約二14);那是後來的事。但在被擄歸回,重建聖殿、獻祭、過節的階段,後來的殿,在實質上,確實比先前的殿、乾淨、榮耀。

 

  第二批的歸回

一、歸回的背景(參照帖,拉七~

因著神主宰的手,神興起了末底改和以斯帖二人;他們是被擄中的得勝者。因著他們同心協力的代禱,及神主宰的手激動了亞哈隨魯王(公元前四百八十五至四百六十五年作波斯和瑪代的王)的心,善待猶大人;他娶以斯帖為后封末底改為相,不但消滅了猶大人的仇敵哈曼一族的勢力,也帶給選民許多便利和保護。

 亞哈隨魯王死後,他的第三子亞達薛西一世繼任(公元前四百六十五至四百二十五年作王)。可能那時以斯帖尚在(尼二6的王后可能是以斯帖太后),亞達薛西一世,受她的影響,善待猶大人,重用以斯拉,尼希米等人。

二、歸回的時間

亞達薛西一世第七年,就是公元前四百五十九年五月初一日到了耶路撒冷。

三、歸回的人

除了以斯拉本人外,從巴比倫跟他上來的有一千二百九十六人;又在巴比倫的北部亞哈瓦的河邊召利末人三十九人及服事利未人的尼提寧人二百二十人加在一起總共一千五百五十六人。

四、以斯拉

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的子孫,是屬於大祭司正統的後裔。他是祭司,又是文士,通曉律法書。

五、恢復律例典章

律法本是神和舊約時代的選民所立的約,神把祂的聖言交託他們,叫他們在萬民中傳揚神的信實(參照羅三2~3)。神要他們聽從祂的話,遵守祂的約,在萬民中作屬祂的子民,歸祂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子民(出十九5~6)。摩西囑咐他們,把聖言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也要教訓他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申十一18~20,四1~40,六6~9)。尤其是利未人、作祭司的、作君王的,要抄錄律法書,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們的神(申十七18~20)。可惜,自頒佈律法至約雅敬第三年,猶大人第一批被擄至巴比倫為止,約九百五十年之間,摩西的囑咐,在神的選民中未曾受尊重、遵行、全國上下,神的聖言完全被忽視,甚至被遺失(參照代下三十四14~28的記載)。這就是神的選民受懲罰與管教、亡國、被擄至異國異鄉的原因與結果。

  感謝神,他並沒有棄絕祂的選民,祂管教他們,是要他們得益處,使他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參照來十二5~10)。經過七十年被擄管教,他們得到了寶貴的教訓。他們不但把拜偶像的異族惡習棄絕在巴比倫,並且從被擄之地帶回律法書。被擄歸回之後,他們熱心頌讀律法書遵行律例典章。從這方面看,他們是因禍得福。

註;至於他們受撒但的欺騙,落在死的宗教,而棄絕了生命的主,那是他們另外需要受管教,悔改的功課。

 

   第三批的歸回

一、七個七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必有七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但九25)。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我對王說˙˙˙求王差遣我往猶大,到我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王就允准我,因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尼二1~20)。

  但以理在巴比倫,曾替尼布甲尼撒王解夢,豫言世界強國會照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的順序改換霸權統治的時代,直到基督的國來臨(參照但二31~45;七1~28)。他又為神選民,和聖城,及關聯到他們將來遭遇的演變情形,用七十個七歸納作豫言。而尼希米奉波斯王的命令歸回耶路撒冷修造城牆、城門、連街帶濠、重新建造;就是屬於頭一段,七個七的部分(參照但九24~27)。

  簡單而言,神把猶太人及聖城定了七十個七年的演變階段。

從亞達薛西一世第二十年(公元前四百四十六年),王下令准許尼希米帶一批人歸回修造城牆算起,至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重新建造完畢為止,共經歷七個七年,就是四十九年。接著就是六十二個七年,四百三十四年。就是兩約之間。這個世界的統治王朝,由波斯,瑪代改朝為希臘時代,再改換為羅馬帝國時代。就在羅馬帝國統治的時期中,神的獨生子會受差遣,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祂就是但以理豫言中所題的那受膏者耶穌基督。祂在世上行完了父神的旨意,末了為了背負世人的罪孽,更為了成功救贖,甘心死在十字架上。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就是豫言所題的那受膏者被剪除。有關第六十九個七與第七十個七之間的閒隙期,以及世界末期的一個七,請參照作者另作「主的再來與但以理書要義」,「啟示錄要義」,以及「揭開永古隱藏不言之奧秘的鑰匙」等書,不擬在此詳細重述。

二、尼希米(尼一~十三

尼希米是哈迦利亞的兒子,位居酒政,掌管內務侍立在王左右的大臣。但他不以個人的榮華富貴為滿足,關心在耶路撒冷神選民的遭遇,以他們的安危為自己的安危。因此,當他聽到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他就坐下哭泣,悲哀、禁食、祈禱、認罪、求神施行拯救。他和往日的但以理一樣,是被擄中的得勝者。他是守望者,以禱告和神的工作配合。因著他的祈禱,神激動了亞達薛西一世的心,接納尼希米的請求派他作猶大省長,返耶路撒冷修復城牆、城門。據經上記載,他在耶路撒冷的工作期間是十二年(亞達薛西王二十年至三十二年,即公元前四百四十六年至四百三十四年),所以由其他的人繼他的工作,再過了三十七年,纔如但以理書第九章所記,連街帶濠,都重新建造竣工。

三、恢復城牆

耶路撒冷的城牆就是錫安(聖殿山)的保障,由大衛築牆(參照撒下五6~9),再經所羅門加強,耶路撒冷周圍都有了城牆(參照王上三1)。後來猶大國日漸衰弱,巴比倫國強盛的時候,尚且費了二年的時間圍攻,始攻陷耶路撒冷城(參照王下二十五1~20)。由此可見,城牆對於城內人民的重要性。

(一)表徵與世界有分別,有界限

神的選民與世界應有分別,有界限。撒但是今日世界的王,留在這個世界,黑暗權勢之下,很難潔身自愛,很難不受沾染、玷污、和轄制。無論是埃及,巴比倫,或是所多瑪蛾摩拉,神的選民都要離開,都要過紅海,伯拉大河,或約但河。城牆表徵與世界的分別界限。教會生活祇能在城牆之內,不能在城牆之外。異教之風、偶像、異邦之風俗、習慣、瑪門、罪惡等都應該棄絕,隔離在城外。

(二)表徵有保護,保障。

伊甸園沒有城牆,所以詭詐的蛇能爬進去,欺騙夏娃。但在新天新地裏聖城新耶路撒冷有高大的牆,且有天使看守,不容名字沒有寫在羔羊生命冊上者爬進。教會生活需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弗六10~13),也要有城牆的保護。

(三)城牆也是表徵主權

聖殿表徵居所生命的交通;城牆表徵國度、主權。神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西一13)。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也是神愛子的國。身體重在生命的交通,生命的彰顯。國重在主權。基督是教會的頭,元首;祂有絕對的主權。教會的職責之一,就是使基督的國降臨,祂的旨意要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神的旨意要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先決條件,就是祂的旨意行在教會中通行無阻。

  城牆表徵,今天的教會生活中,基督有絕對的主權。

四、重建立祭司事奉的體系

(一)恢復奉獻捐銀及地所產之十分之一,收存庫房中,以作為殿的需用,及照顧利未人之生活。

(二)對付放高利貸,照顧窮苦弟兄。

(三)對付與異族通婚。

(四)對付犯安息日。

(五)糾正祭司之錯誤。因為他與外邦人結親,讓外邦人佔用聖殿庫房居住。所以尼希米從庫房拋出外邦人的家具,潔淨聖殿。

 

    舊約最後的先知

一、瑪拉基

瑪拉基名字的意義,是「我的使者」。而舊約聖經中經常題到的,耶和華的「那使者」就是基督。很顯然他的職事,就是為要來的救主基督豫言,作介紹。

(一)「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瑪三1),這段豫言,包括基督的道成肉身,潔淨聖殿(參照太二十一12~15;可十一15~17;路二十一5~6;約二13~17);也關連到世界末日,猶太人被敵基督的軍隊追殺,走投無路,躲進橄欖山谷的時候,主忽然降臨,祂的腳踏在橄欖山上拯救祂的子民而說的(參照亞十四;珥三9~21;太二十五31~46)。

(二)「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瑪三1)。立約的使者,就是基督。無論是舊約,或是新約,都是基督所立的約。

1、舊約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出三十一1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出三十四1)。

「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也不喫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出三十四28;參照申四~五,九9~11,十1~4)。

以上的諸經節,很清楚地說出,舊約是耶和華神親自頒佈的。

    但是新約聖經卻說,「摩西。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徒七37~38);「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徒七53);「律法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加三19);「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來二2)等等。把這些經節對照,不難查覺,那顯現出來與摩西說話,把舊約律法頒佈給他的,就是基督,神的那使者,是唯一具有讓人能看見形像,樣式的神。神是靈(約四24),是不能看見的(羅一20),因此,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祇有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人看見了基督,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所以舊約的記載和新約的記載,都是對的,都是指同一位神。

2、新約

立約的使者,以新約而言,當然是指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成功了救贖,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約(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路二十二20;林前十一25;來九20)說的。祂是神的兒子,救贖主,立約者,也是立約的使者,新約的中保。

          (三)公義的日頭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

  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為即將話成肉身的主耶穌豫言說,「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二、瑪拉基盡他職事的時間

他說豫言盡職事的時候,大約是公元前四百三十年的時候。根據尼希米記的記載,他作猶大地的省長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參照尼五14);其後,他回到王那裏;過了多日,他向王告假,又回耶路撒冷作短暫的逗留,清理一些不法不當的事(參照尼十三6~31)。雖然耶路撒冷的城牆已經初步修完(參照尼六15),但修復的工作仍需加強。根據但以理書的記載,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工作,共費了四十九年(參照但九24~25)。那意思就是,尼希米不作猶大省長之後,工程繼續進行了三十七年之久,直到公元前三百九十七年纔全部竣工。相信,瑪拉基責民悖逆、背道、勸民奉獻當獻的供物,與建造工程的進行有關。他也豫言,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主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猶太人中間為主豫備道路(參照瑪四5~6)。根據主耶穌對祂門徒的答覆,是指施洗約翰說的(參照太十一7~15;可九11~13;路七24~28)。

三、重申神創造人的中心思想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祇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

  從創世記第一章至舊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貫串聖經中的神之中心思想,是神藉著基督創造人,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人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就是成為聖潔的後裔,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參照創一2627,二9;瑪二15;弗一4~6;加三26,四6)。雖然人一再墮落、被擄、但是神喜悅的旨意從未改變,也不灰心、不棄絕人。整個舊約的聖經告訴我們,神藉著舊約聖經(律法)把眾人都圈在那裏,看管人、訓蒙人、看守人,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就是藉著祂獨生子的道成肉身,成功救贖,引人到基督面前得永生,因信稱義,因信基督耶穌,成為神的眾子,同為後嗣。

── 黃共明《舊約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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