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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注意良善的靈)

讀經: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3)

     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餬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尼希米記九20)

 

講道: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的話,我們知道人是靈與魂與身子三部份所構成的。身子是物質的部份,是人的外殼,能看得見,能摸得著的,所以用不著解釋,因為誰都是知道的。

     魂是比較抽象一點,比較裏面一點,但是按著魂裏的各機關――心思、情感、意志的功用,也就不難明白魂是甚麼了。

     惟有靈是全人最深的部份,是全人最隱秘的部份,也是人所最不認識的部份,因此世界的人對於靈的存在與否,都是發生問題的。不要說是世界的人,就是大多數的基督徒,對此也是莫名其妙的。但是那些認識靈的人,懂得靈功用的人,就指給我們看說:靈有三種功用,就是良心、直覺與交通。對於這些功用,在此暫不詳述,可是有幾點關於靈的事,在這裏說一說。

 

【一、靈是認識神直接的機關】全世界的人一直問一個問題,就是:“到底有沒有神?”為著這一個問題,人就用頭腦去思想、推敲及研究,結果就有許多人武斷地說:“沒有神。”態度公平一點的人就說:“我不知道有沒有神。”到底這難處在哪裏呢?

     我想問題很簡單,就是因為用錯了機關。我們知道,人若要認識顏色,必須用眼睛,因為眼睛是認識顏色的機關。若要認識聲音,就必須用耳朵,因為耳朵是認識聲音的機關。假若有人偏偏要用耳朵去看顏色,或者是用眼睛去聽聲音,他最後的斷案若不是說“沒有”,就是說“不知道”――其實根本的原因﹐不是沒有顏色,也不是沒有聲音,乃是用錯了機關。顏色與聲音都可以存在,而對於用錯機關的人,就等於不存在。所以你不要奇怪說,一個生來的瞎子對於太陽的認識是“如燭(其光如燭)如鑼(其形如鑼)了。”

     照樣,人若僅用魂裏的思想去推敲研究出一位神來,其錯誤也就在此,因為魂不是直接知道神的機關。直接知道神的機關乃是靈。但是今天,人對於自己連“有靈沒有靈”都發生疑問――對於靈的存在都不知道,都是迷糊的,要想藉著靈去認識神,就更談不到了。

 

【二、靈是與神同性質的】全人之中,惟有靈是與神同性質的,因為神自己是一個“靈”(約四24)。當人被造的時候,惟有靈的部份是出於神自己的(創三7)。神將生命的氣――人的靈――吹入塵土所造的人裏,人就活了。所以我們知道,人的靈就是神的氣,是發源於神的,或者說,本來是在神裏面的東西,在創造的時候吹入到人的裏面,變成了人的靈。所以人的構造中,有一部份是與神同性質的。你知道﹐水與油是兩件不同性質的東西,它們不能聯合,也不能交通。冰與炭也是兩件不同性質的東西,它們不能聯合,也不能交通。交通的原則,是需要兩件東西有相同的性質,性質不同就不能交通,不能聯合。所以,人若不在靈的裏面――與神同性質的靈裏面――與神交通,在人裏的任何部份都是不能與神交通的。人如果要遇見神而又想不在同質的靈裏遇見,不在靈的啟示裏認識,就不可能。因為其它的機關,如心思,都不是直接認識的機關。

    這就是普通的人所以不認識神――直接認識神――的基本原因。不管你的頭腦多聰明、學問多高深、經驗多豐富、知識多淵博,你可以作一個博學多能的人,作一個智力超眾、才幹卓越的人,但是你卻沒法認識神,沒法摸著神,沒法真的直接遇見神。因為人所有的發展,都在魂的心思裏。你的心思無論多發達,還是想不出一位神來的。我已經說過,這好像一個生來的瞎子,不管他的聽覺多靈敏,還是沒法聽得出顏色一樣,因為耳朵不是看顏色的機關。照樣,心思也不是認識神的機關。人雖然可以藉著神所創造的萬物,推想有一位神(羅一20),但這一種推想的認識,是間接的,是模糊不清的,並不能說是實際的認識。

 

【三、靈是與神聯合的部份】聖經告訴我們說,我們與主的聯合是靈的聯合,因為是與主聯合為“一靈”(林前六17)。這裏沒有說與神聯合為一體,因為體與靈性質不同,所以不能聯合。這裏也沒有說與主聯合為一魂,因為靈與魂的性質也不相同,也不能聯合。這裏乃是說與主聯合為“一靈”,這是靈與靈的聯合,這就是神的靈住在人的靈裏面,聯合成為“一靈”。

     (註:在“敬虔”一文裏,提起新造是神與人的聯合,是至高的神與最卑的泥土聯合。按普通來說是可以說的,因為聖經本文也說我們的身子――物質的部份――就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好像說神的聖靈住在我們的身體之內,與身體――物質――聯合;但是按著屬靈的實際來說,聖靈只住在我們的靈裏,與我們的靈聯合,而不是與身體――物質――聯合。)

 

【四、靈是永生所在之處】當人一信主時,聖靈就進入人的靈裏,與人聯合。人一接受聖靈,也就接受了永生,因為基督的永生是在聖靈裏賜給我們的。人有了聖靈住在靈裏,也就有了基督的永生。因為聖靈是“賜生命”的靈(羅八2)。所以生命是在聖靈裏面,同時“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約十四6;西三4),也是“給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該譯作“末後的亞當成了給生命的靈”)。我們與聖靈聯合,也就是與主的靈聯合;我們屬靈的生命――永生――既是基督,就要看見我們的靈就是永生所在之處,因為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裏。

 

【五、靈與真分不開】有一次,主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神是個靈”(約四23~24)。在一個人的裏面,惟有靈是真的,所以出於靈的也就是真的。出於靈以外的就不能說是真,或者說不夠真,或者說是虛假的。若要真,就當是出於靈,因為“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靈的出來就是“真”的出來;摸著靈,你才摸著“真”。人的思想可以騙你,人的言語可以騙你,惟獨人的靈一出來,就騙不了你。人儘可以這樣說、那樣說,但你不要聽他的話,只要摸他的靈。若光注意人外面的話語,你就要受欺,連說話的人自己也會自欺而不知。但你一摸著他的靈,一碰著他的靈,他的真就顯露出來,就不能騙你。因為一切出於靈的,就定規是真的;從靈出來的絕無虛假的可能。所以說,靈與真是分不開的。

 

【六、靈是人的底】如果我能比方人是一隻茶杯,人的靈就是這茶杯的底――最下層的底,是最深的所在。你看見這裏有一杯清水,你看看它相當清潔,但是到底清潔不清潔呢?我們並不注意這杯水的上層,就是說,即使這杯水上層有百分之九十九是清潔的,但若底下最深一層是污穢的話,我們知道,這杯水經不起攪――一攪一搖之後,全杯的水會變作渾濁的。所以,一杯水真的清潔或不清潔,是要看它最深的底是否清潔。

     照樣,一個人很可以說溫柔愛人的話,態度很可以良善謙和,情感裏也可以自覺有愛,心思裏也可以有良善的思念,這些都可以頂好頂好。但是有一天當你的靈一出來,是驕傲的,就證明你所有謙和的外表都是假的。有一天當你的靈一出來,是兇惡殘暴的,就證明你所有的愛與良善都是虛假的。所以今天的問題,不在乎外面的態度如何的好看(我不是說外面的態度可以不好看),裏面的思想多麼良善(我也不是說思想可以不良善),而是在乎深處的靈到底如何。因為惟有靈裏的謙卑才是真謙卑,靈裏的良善才是真良善。請我們記得,只有從靈裏出來的美德,才是在神面前算得數的真美德。這裏沒有偽裝,不能虛假。從這裏出來的都是真的,也都是實在的。

 

【七、靈就是真我】聖經中有一句話,是我初信主時一直信不來的,就是<羅馬書>三章4節:“人都是虛謊的。”為甚麼說人都是虛謊的呢?或者說,都是說謊者呢?難道一個真實的人都沒有嗎?我知道,許多人是說實話的,我覺得我自己也是說實話的。一個說話誠實的人,怎麼說他是“虛謊”的呢?我真是不明白、不能懂。今天我知道了:問題不在乎你說的是真話,或是謊言,乃是說你從哪裏說出來?從哪裏發源?是從靈出來,還是從魂出來?凡從魂出來的都是虛假的,因為魂的本身就不是真的所在。所以一切出於魂的,也就不是真的;惟有出於靈的,才是真的。今天,除了少數活在靈裏的人之外,大部份人都活在魂裏面,所以人都是虛謊的。但是人已經虛假慣了,若不是聖靈的光照,也看不見自己是虛假的,反而以虛假為真實。人若不蒙憐憫、被光照,就要一輩子作一虛假的人而不能認識。因為人都活在魂裏而沒有活在靈裏。“魂”變作了“我”的代表,“我”的代表不是靈。人活在“假我”裏,沒有活在“真我”裏。靈就是“真我”。凡不活在靈裏的,都是虛謊的人。

 

【八、靈與審判】<羅馬書>二章16節告訴我們,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的事。對這一個,我有兩種領會:1)已往我是這樣想的,就是說有許多人作了許多隱藏的事,除了作事的本人自己知道之外,沒有第二個人知道。到了審判的日子,這些事再也無法隱藏,不能繼續為祕密了,要在審判的光下顯明出來,誰都要知道。在此,所謂的隱祕,是向著別人隱祕,向著他自己本人是不穩祕的,是明顯的。2)今天我另有一個領會,即所謂隱祕的事,不止向著別人是隱藏的,就是對於本人也是隱藏的。甚麼意思呢?就是說,有的人外面行為很光明,有愛心,肯捨己,能忍耐,不止自己感覺自己很不錯,就是別人的評論也說某人是好人。但是到了有一天,在審判的亮光照耀之下,他要看見自己的真相,要自覺希奇,別人也要看見他的真相,也要希奇。因為在真光照耀之下,也許他要看見他的好行為不過是粉飾的墳墓,他的愛心好像(某些)繼母的愛心,他的捨己不過是要得著“大善士”廣告的稱許,他的忍耐是咬著牙根、存著報復的心的。沒有光照之先,他活在黑暗裏,不認識自己的真相,他能很平安地過去;但一到亮光之下,醜態畢露,是再也無法隱藏的。所以,當受審判的時候,發現自己的醜惡,他要看見他從來沒有看見過的自己,那時他就要十分地驚奇和懼怕。

     原因就是不認識自己的靈,看不見自己的真相;就將那虛假的代替那真實的,將那“不是”的代表那“是”的,以為自己是一個行為光明的人,有愛心的人,肯捨己的人,能忍耐的人,豈知根本沒有那麼一回事!憑著靈來說,你沒有一點的光明,沒有一點的愛心,絕對不肯捨己,也沒有忍耐,竟然自欺也欺人,但是不能欺神。

    說到這裏,我覺得這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乃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認識靈的人不多,也是不容易的,若沒有神的光照,是沒有法子認識的。哦!在此何等需要人在神面前自卑,仰望神的憐憫,給我們更深﹑更徹底的光照,好叫我們今天就被帶到審判的光下,認識我們靈實際的光景,並且就在今天受了神的對付,受了聖靈的審判,不至於到那天才顯露了。

 

【九、殺人的靈】弟兄們,請我們不要感覺希奇。許多時候,負著救人使命的傳道人,他們的靈還是殺人的,並且連自己也不知道。你看舊約裏的約拿,是奉差遣去尼尼微城傳悔改之道的,目的是要拯救尼尼微的人。如果尼尼微城裏面的人肯真地悔改,離開他們所行的惡,他們就可以不至滅亡。他去傳了神的道之後,那城裏的人真地悔改了,神也轉意不將所說的災禍降於他們了。但是約拿反而“大大不悅,且甚發怒”(拿四1),因為約拿的口所傳的道是要人悔改,而他的靈卻是巴不得他們不悔改,好將神藉他所說的災禍降給尼尼微人。他的靈是一個殺人的靈,並且他還不知道(在黑暗裏)自己靈的光景。所以神安排一棵蓖麻樹教訓他,讓他學一個功課。

    弟兄們,請我們不要太責怪約拿。多少時侯,我們的情形和約拿一點都沒有兩樣。當我們出外去傳福音的時候,人家好好地聽了,接受了,我們覺得很好。但當聽道的人反對你、罵你、難為你的時候,你豈不想:“你們這些罪人反正有一天是要下地獄的!”可惜地獄不能在那時由我們支配,若能的話,恐怕會立刻將他們丟下去。哦,弟兄們!口是在那裏傳救人的福音,要人得永生,而靈卻受不住人的反對,仍然是殺人的。

     對付事情的時候,人常常用不正當的靈去對付不正當的事。比方說,這裏有一位弟兄犯了罪,負責的弟兄(如果沒有在主面前學過功課)常會恨惡弟兄、輕視弟兄、甚至於發脾氣辱罵弟兄(不是說不可以責備弟兄,乃是說在甚麼靈裏責備弟兄)、甚至有意思巴不得將弟兄趕出教會。也許所責備的話語都是對的,但是裏面的靈所發的火是從地獄裏點著的。這裏我們看見,犯罪的弟兄是在事情上錯了,而責備弟兄的人是在靈裏錯了。前者是第一個錯,後者是第二個錯。在人的面前好像第二個是光榮的,第一個是羞辱的,但在神的面前,兩個人一樣是犯罪的。

    我想這一類的事,在未信的人中是太多太多的。可以說,人難得看見有對的靈去對付不對的事的,總是以不對的靈對付不對的事的。同時人也總是定那作不對的事者為有罪,而不會定不對的靈者為有罪。這個我們不怪,因為他們是沒有生命的人。但是今天基督徒竟然也是如此,這的確是需要我們十分警惕的。當事情臨到我們之先,總得先讓我們到神面前求問:到底我的靈對於處理這件事是否正常?若不然,我就是犯罪的。

     弟兄們――特別是在教會中負責的弟兄姊妹們――請你們不讓這些話從你們裏頭隨流失去。

 

【十、良善的靈】因此,人是多麼急需一個良善的靈――這靈沒有惡毒、仇恨,沒有驕傲、嫉妒,沒有惱怒、脾氣,卻是充滿了慈愛、憫憐、寬容、忍耐、溫柔、謙卑。換一句話說,一個良善的靈,就是一隻羔羊的靈,被人牽去宰殺的時候,是不出聲的――不為自己說話的。這一種的靈是多美麗啊!

    摩西的靈――<出埃及記>三十二章32節叫我看出摩西的靈是多麼良善的一個靈。以色列人犯了拜牛犢的罪,本該被滅絕,並且神有意興起摩西的子孫來代替他們(出卅二10),但是摩西不肯。你看,他一定要救以色列人,不肯叫自己的子孫被興起來。不僅如此,他還寧願犧牲自己永遠的前途(這不是一個好玩的犧牲)來拯救神的百姓。你想想看,這是甚麼樣的靈!

    保羅的靈(羅九1~3)――你看保羅的靈與摩西的靈在同一良善的情形中,這可以說是靈極度良善的表示。若知道保羅是寧願“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就可知道他對基督的估價是多麼高!他為要得著基督的緣故,出了多大的代價!但是今天為著他的弟兄,只要弟兄能得救,甚至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他也願意。這又是一個永遠的犧牲。你想,他的靈是多美麗啊!

    主在十字架上的靈――主在十字架上,手腳被釘,頭被荊棘刺傷,在傾刻之間就要斷命的時候,祂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兇狠的敵人要祂的命,而喪命的主卻替仇人求赦免。哦,這是羔羊的靈極度彰顯的時候。在這裏你只看見愛――純愛,絕不受對方影響的愛;這種愛的靈的彰顯,是叫神最得榮耀的,因為神對罪人的心就在此表明了。你若問神如何愛你,你只要看主在十字架上被你釘死的時候是如何愛你的就夠了。

    說到這裏的時候,我就聯想起一個問題,就是“甚麼是神的榮耀?”當然,這個問題是超過我們所能想、所能答的,不能在此詳細地說。但是有一件事我信,就是神的榮耀最彰顯的時候,還不是祂的能力與智慧(這些當然也是彰顯神的榮耀的),乃是在乎祂的良善,在愛的裏面彰顯出來。曾有一次,摩西求神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神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良善]在你面前經過”(出卅三19)。摩西所求的是要見神的榮耀,但神給他看見的,是一切的良善,可見良善就是榮耀。聖經說神就是愛,卻沒有說神就是能力或智慧。可見能力與智慧不能代表神的自己,只有愛能代表神的自己。所以神的愛就是神的榮耀。主說“只有一位是良善的,除祂[]之外,沒有良善的。”可見“良善”是神獨有的品德,只有神有良善;除神之外,尋找不出良善的,所以榮耀也是神獨有的東西。當然,有份於神良善的人,也能有份於神的榮耀。哦,有一個良善的靈是多麼寶貴啊!

 

【十一、良心與良善的靈】今天許多好的基督徒都活在良心的裏面,而沒有活在良善的靈裏面。一位真的基督徒常常肯出代價,照著他良心所告訴他的行事為人,的確是一位好基督徒,也可以說是很好的了。老實說,有許多的基督徒還夠不上良心,還不及良心;良心所要求的,還沒有完全答應。所以,能活在良心裏的人,已經是很好的基督徒,是難能可貴的了。但是,活在良心裏還不夠――神是要我們活在良善的靈裏。

    如果弟兄們不見怪的話,讓我說一句重的話。教會裏弟兄中間出了事,不能徹底解決,不能從根本上除去,彼此間不能絕對和諧,不能從心裏真的合作,就是因為人與人中間的對付只夠得上良心而夠不上靈。

現在,讓我更具體一點地來告訴你們。比方說,這裏有兩位弟兄出了事,有了磨擦,有了爭執,甚至於吵嘴相打。過後彼此都感覺到失敗,彼此都覺得這是羞辱神的名,也虧負了弟兄,良心裏受了很厲害的責備,也許吃也不安,睡也不安,覺得這件事總該弄個清楚,若不然,餅也不敢去擘了。於是彼此就怎樣做呢?彼此一面在神面前認罪(請注意,所有得罪弟兄的罪就是得罪神),求主的血潔淨,同時也彼此認罪,大家承認自己的錯,承認虧欠了弟兄。結果呢?彼此的良心就得了平安,因為在神與在人面前,良心回到無虧的情形裏,再也不責備了。

這樣做好不好呢?這樣做很好。我怕能這樣做的人,還不太多呢!能降卑自己在弟兄面前認錯,的確是需要恩典的。但是我又要說不客氣的話了。多少時候,彼此認罪,不過到良心為止,不過求良心不責備,要得著良心的平安,而夠不上良善的靈。若說得重一點的話,這不過是賄賂良心,並沒有在靈的裏面真地赦免弟兄、愛弟兄,所以不夠――不夠徹底,不夠真,在神面前還算不得數。

     在這裏,有一個法子可以試驗你的認罪(對你弟兄所認的罪)真不真、徹底不徹底?有一個方法可以試驗你赦免你的弟兄是到良心為止呢,還是真的徹底到是出於良善的靈的?不過是賄賂良心呢,還是有主的愛呢?試驗的方法很簡單:當那和你出過事的弟兄有不幸的遭遇時,你對他的態度到底如何?你有甚麼樣的反應?比方說,那位弟兄――就是和你作對的弟兄――家被火燒了,或者被盜劫了,或者被水淹了,或者遇見其它不幸的事件,你到底對他如何反應?你的心裏若說:“哦!這真是天有眼,現在遭遇了神的管教,神的手重重地加在他身上。神替我伸了冤,出了氣。”你幸災樂禍――人家遭災,你覺得舒服,覺得痛快。或者你比較進步一點:你一聽見對方的遭遇,你漠不關心,視若無賭,隔岸觀火,不關痛癢。但是讓我告訴你:如果是這樣,那你當初的認罪,就不過是賄賂良心,你的赦免並不是出於良善的靈,因你裏面還有仇恨,還存報復的心,並沒有從靈裏出來真的赦免,不過是叫你的良心不責備而已,所以經不起這一個試驗。這試驗一來,立刻顯出你的真相,因你的裏面並沒有過去,並沒有愛。

     如果當你的對方遭遇不幸事件時,你的感覺就好像這是你最親愛的人的遭遇,你就立刻要發出同情的心――你會替他傷心,會設法幫助他,會看他的遭遇好像是你自己的遭遇一樣。你不但不會隔岸觀火,更不會幸災樂禍。若能這樣反應的話,我相信你當初的赦免和對付已經夠得上良善的靈了。靈裏的赦免才是真的赦免,才不是賄賂良心的赦免。

     哦!賄賂良心的認錯與賄賂良心的赦免太多了!願神更深地憐憫我們。―― 俞成華《與神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