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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主的猶大

 

讀經 約十三21-30

  關於賣主的猶大的事蹟,略分十二點論之:

  (一)猶大為主耶穌的使徒 太十2-4記載主耶穌經過一夜的禱告纔揀選他,立他為使徒。

  (二)猶大亦為主耶穌所揀選 約六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三)猶大亦曾受主差遣 太十1:「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猶大當然亦在其內。

  但他到底是不是一個得救的人?有人說他是得救的。因他曾奉主的名醫病趕鬼?可是事實告訴我們:不能因醫病趕鬼作為人得救的憑據。主在路十17-20記載那七十個門徒因能醫病趕鬼,遂喜不自勝,但主耶穌說:「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這樣看來,他們雖能逐鬼,而名字未必記錄在天上。故猶大雖與眾門徒一般能趕鬼,但不能以此斷其為得救者。

  (四)猶大給魔鬼留地步 約六70主耶穌說: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主並非說猶大是魔鬼。主並非說猶大是魔鬼,但猶大確實給魔鬼留地步。

  (五)他是個賊 約十二6:「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他常常偷錢,他常常給魔鬼留地步。故約翰說他是個賊。既然如此,請問他何必跟從主耶穌呢?

  1.他以為耶穌必有一日為王 那麼他(猶大)必有升官發財的機會了。可是結果卻使猶大,大大地失望。

  2.他想從中得利 當馬利亞拿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主時,猶大即不歡喜,他就獻議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這樣講,可以知道他的心如何,他常打算錢的事,卻忘記了主。這次主非但沒有接受他的建議,並且得了責備的報應,從此他就設法賣主。

  (六)講價出賣主 太廿六14,15:「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約十三2:「喫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魔鬼不是立刻進入人們的心,他只能先將一個意思放在人們的心裏,此「意思」可說是魔鬼地盤或產業。

  約十三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主為門徒洗腳,是要藉此機會,用愛心激動猶大悔改,猶大若稍有良心,看見主如此的待他,也必悔悟,可是他的心絲毫不動,只管任憑主耶穌為他洗腳,後來主還是給他悔改的機會,在約十三21主耶穌很坦白的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後來又進一步的警告他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他說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4)猶大聽見這樣嚴重的警告,亦當立刻悔改悔改,可惜他的耳朵祇是聽魔鬼的話,對於主的話卻置之不理!

  (七)受魔鬼欺哄(約十三26) 別的福音記載當耶穌說你們中間有一人要賣我了的時候,門徒們都一個一個的問主耶穌說:「是我麼?」主耶穌都說不是,輪到猶大的時候,猶大一問,耶穌便說「是」。這裏約翰福音記當那所愛的門徒靠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的時候,主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十三26)我不知猶大何以能問主耶穌「是我麼?」的話,又不知猶大那時何以能喫得下那一點餅。

  猶大所以如此,我們深信撒但一定在他旁邊暗暗的將意思放在他的心中,對他說裝假是不要緊的,厚臉喫那餅是無妨的,結果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八)魔鬼充滿其心 昔日彼得責備亞拿尼亞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徒五3)猶大當時亦照樣為魔鬼所充滿。當魔鬼充滿了他的心以後?他就完全失去了主權和自由,受魔鬼的指揮了。看約十三30說:「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猶大那時雖在夜間,亦不能不出去,因魔鬼叫他走,他不能勉強逗留;他祇能完全順從撒但,行撒但所喜悅的事。

  (九)他是個滅亡的人 有聖經可為憑證,約十七12:「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為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這裏所說的「滅亡之子」清楚地是指猶大說的!

  (十)後悔無補 太廿七3:「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給祭司長和長老。」那時主耶穌已經定了罪,魔鬼的目的已完滿達到,故不再需要猶大了。猶大呢?亦因撒但不再利用他,他的天良忽然發現,將那三十塊銀錢交還祭司長等,希望挽回他以前的錯誤,結果卻使他完全失望!

  (十一)吊死了 猶大的吊死,一定是魔鬼的意思,因為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或有人問:人可以自殺嗎?自殺的人能得救嗎?答:自殺是從魔鬼而來的,魔鬼常引誘人自殺。許多人以為自殺便可以減去肉身的痛苦,擺脫人間的煩惱,其實是上了魔鬼的當,蓋自殺之後,痛苦得更甚於生前。自殺是走入沉淪的捷徑。信徒不當自殺,若魔鬼將此意放在任何人思想中時,那人當用堅決的態度,立刻斥責說:撒但我奉主的名吩咐你離開我!

  約壹三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他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在他裏頭。」我們的身體非屬我們的,乃屬上主的。身體為聖靈之殿,自殺是毀壞聖靈的殿。自殺的人必沒有永生在他裏頭。

  耶穌定了「罪」之後,若猶大肯親到主耶穌那裏認罪悔改,必得主耶穌的赦免,強盜在臨死的剎那,尚且得主之赦罪,何況猶大呢?可惜他不到主耶穌那裏去,他上了魔鬼的當出去自殺了!唉!

  猶大所失去的,除了得救和得使徒的職任(徒一17)以外,也失去了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寶座的福份(路廿二28-30)和新耶路撒冷城牆根基上的名字。(啟廿一14)他所得到的是:

  (一)賊的名字 這是約翰給他的,約十二6:「他(猶大)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二)賣耶穌的銜頭 太十4:「……還有賣耶穌的猶大。無論到了什麼時代,這個銜頭,總離不開他。我們之中,或有人名叫保羅的,叫彼得的,也有人叫安得烈,或雅各……的,但從未有人願意將自己稱為猶大的,雖然主的弟兄也有人叫猶大(如猶大書之猶大)但今日的人總以為猶大之名有賣主的嫌疑。──  趙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