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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亞伯拉罕的祭壇和帳棚

 

經文:(創一二7-8) (創一三3-4) (創一三28)

看一個人喜歡的東西,可以大約知道那個人的性情。譬如從男孩子的玩具箱裏很容易找到玩具槍、皮球一類的東西,從女孩子的玩具箱裏必定很容易找到洋娃娃等類的東西。照樣,看一個基督徒喜歡的東西也可以大約知道他的靈性情況。進到一個基督徒的家裏,看看他的陳設,也多少能顯出他的屬靈的情形。在亞伯拉罕的生平中,有兩件最特別的東西,可以作為他靈性情況的象徽,這兩件東西就是“祭壇”和“帳棚”。請注意我們所讀的幾處經文提到亞伯拉罕的祭壇和帳棚,都是連在一起的。祭壇代表奉獻、禱告與靈交的生活;帳棚代表分別為聖和寄居的生活。這兩件事是分不開的,凡把自己奉獻在神的祭壇上的人,也必把自己從世俗中分別出來。常常禱告與神交通的人,也必像個天路的旅客,在世度寄居的生活。照樣,若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神,必定常站在奉獻的地位上生活;若在世度寄居的生活,也必常與神交通禱告。祭壇和帳棚是相連的,奉獻和分別為聖的生活也是相連的。

一 祭壇

祭壇所說明的奉獻意義,在新舊約聖經中包括三層逐步進深的經歷:

1 把你所有的獻上

舊約獻燔祭,獻祭的人要把所獻的帶到祭司那裏。根據利未記第一章,燔祭的祭牲種類最多,可以用一隻公牛,或一隻公羊,也可以獻斑鳩或雛鴿。這使每一個人不論其經濟情形如何,都可以按自己的力量奉獻。

有一個做母親的教導她那快要結婚的女兒怎樣對待她的丈夫,她說,你最要緊的是要他把經濟權交在你的手中,如果他肯把錢交在你手中。證明他必定很愛你,並且你若掌握他的經濟權,他就無法變心。但也有一對夫婦教導他們的兒子怎樣選擇配偶,他們說最重要的是要看她對你的錢財抱什麼態度,如果她整天都定睛在你的錢財上,那麼她所愛的可能不是你而是你的錢財。

這些人所教導他們兒女的“禦夫術”與“禦妻術”是否可靠,我們不去討論它。但有一件事值得我們注意,就是:認識人對財物的態度如何,可以知道他的愛如何。沒有人口裏一直說愛你,但是他手中所有的什麼也不能給你!也沒有一個人口中說他如何愛你,卻從不真正關心你,只關心你的錢財如何能落到他的手中!照樣,如果一個基督徒口中不斷地說他如何過奉獻的生活,而他手中所有的,卻有許多理由拿不出來給主,這種奉獻的生活必定有問題。倘若窮寡婦尚且可以奉獻兩個小錢(214),還有什麼人可以說他無力奉獻呢?奉獻財物的不一定愛主,但愛主的必定樂於把自己所有的,甚至僅有的獻給主。所以,聖經給我們看見奉獻的第一層意義,就是把所有的獻給主。

2 把你自己給主

在新約聖經中,保羅給我們看見,“奉獻”不只把財物給主,更是把我們自己給主,“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12l)這“身體”的獻上乃是具體的獻上,是將你整個人獻上。

有些作丈夫的對妻子不忠實,和別的女子發生關係,但他依然供給妻子的需用。這種錢財上的供給並不足以證明他完全愛他的妻子。愛的初步證據,是把你所有的給你所愛的人;愛的更深一步證據,是把你整個人給你所愛的。有些信徒禮拜天很少見他的面,但教會的奉獻冊上卻常見他的名字,你不能說他不愛主,但他的愛主是有保留的,他的愛主只是“身外物”給主,他這個“人”卻留下來。

神並非只要你的財物,你的工作,你的才智,神更要你這個人。倘若你這個人沒有給主,你所給主的財物,為主所作的工作,都靠不住。舊約獻燔祭的條例中,有一項十分特別的,就是所獻的祭牲,必須完全焚燒在壇上(1913)。焚燒是什麼意思?乃是獻上而完全犧牲了,消失了。我們不要以為獻了許多財物給神,神必定喜悅;為主作了許多工作,主必定喜悅。神最喜悅的乃是你將自己完全給他,你這個人在十架的祭壇上焚燒了。神並非貧窮必須你奉獻;神不是沒有能力,必須你幫忙工作。神需要你的“身體”,需要你先把整個人給他,然後用你手中所有的財物,為他作他所要你作的工。

3 把你自己當作“活祭”、

在聖經中,奉獻的第三層意義是把你自己當作“活祭”。所有的祭,總是要把祭性殺死了的,不宰殺祭牲怎能獻祭?惟有新約基督徒把自己獻上的祭是活的。怎麼獻了祭卻仍是活的呢?那就是把自己看作已死的來為神而活。為神而活,不一定作工,或不作工;不一定奉獻什麼,或不奉獻什麼。為神而活乃是完全照神的旨意而生活、工作,以求神的喜悅作為一切生活工作的目標。那麼什麼是活祭呢?不是要這樣或那樣,也不是“不要”這樣或“不要”那樣,而是願意完全順服神。這怎麼可能呢?怎麼辦得到呢?注意要先把自己當作一個祭獻上,然後為神而活;若不先站在已經死了的地位,已經焚燒了的地位,就不能為主活,不能成為一個活祭。

1.怎樣開始?

這三層奉獻經歷從什麼地方開始呢?怎樣繼續呢?按亞伯拉罕的經歷看來,是從神的顯現開始,而以祈禱的生活繼續下去。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亞伯蘭就在那裏為那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築壇是由於神的顯現,除非“遇見”了神,否則我們絕不會真正把自己獻給神;除非心靈中得主“顯現”,沒有人可以憑自己的立志,而真正過奉獻的生活。奉獻不是“明白”奉獻的道理,奉獻也不是“講論”奉獻的道理,奉獻是把自己完全擺上,把一切主權交出來,是自願的作神的奴僕。像這樣的事不是口裏講講,作一次禱告便完成的。這樣的事必須神在心靈中顯現。當神的靈在我們心中作工,使我們從裏面有一種“看見”,有一種燃燒,象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那樣時,我們才會實行奉獻的生活。神的顯現是奉獻的力量,是改變你我一生腳步的關鍵。

2.怎樣繼續?

“奉獻”的開始雖然由於神的顯現,奉獻的繼續卻是藉著經常的“求告”--“為耶和華築壇,在那裏求告耶和華的名”。注意舊約人物的獻祭常和求告連在一起。哈拿上聖殿獻祭,同時也在聖殿求告神(撒上13-412-18)。所羅門在聖殿獻祭,也隨即求告神(王上八)。亞伯拉罕也是下樣。為什麼要將奉獻和求告連在一起呢?奉獻就是把自己和自己的一切主權交給主,“求告”就是實行這個交出。既然交出主權,當然就得求告神,聽候神旨意的安排。一個信徒若已經把自己獻給神了,他就應當以求告的態度來生活,也以尋求並順從神的旨意來生活,這纔是真正的奉獻。所以“奉獻”是因神的顯現而開始,卻是藉著“求告”的生活而繼續的。亞伯拉罕出吾珥之後,並非立即開始築壇。他第一次為耶和華築壇是在到了迦南之後才開始的。有不少信徒不是沒有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不是未開始走十字架的道路;而是一直未開始“築壇”,沒有把自己獻上給主,也沒有尋求神喜悅的生活目標,這不會叫主滿足。願那向亞伯拉罕顯現的神,今天向你我顯現;願曾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保羅的主,今天遇見我們,好讓我們都能走上奉獻的路。

二 帳棚

象徽亞伯拉罕靈性生活的第二樣東西就是帳棚。聖經說;“……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從那裏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122~8)為什麼聖經在亞伯拉罕築壇之後,才提到他的帳棚?難道亞伯拉罕從吾珥到哈蘭,又從哈蘭到迦南這麼遠的路程中就未曾支搭帳棚嗎?當然不是。聖經頭一次提到亞伯拉罕的帳棚是跟在祭壇之後,因為祭壇代表奉獻的生活,帳棚代表寄居生活;以前亞伯拉罕雖然可能支搭過帳棚,卻沒有屬靈的意義,經過了築壇(奉獻),帳棚(寄居)才有意義。帳棚是臨時的,隨時搬遷的。它告訴我們人生在世不過是短暫的居留,我們都要到一個永久的家鄉去。但是若沒有過奉獻的生活,這暫時的今世生活就沒有什麼意義。並非知道自己在世不過是寄居的就會有價值,乃是獻上自己為活祭之後,這寄居的人生才有意義。我們不是渾渾噩噩的在今世作客,乃是把握每一個可用的短暫的時光,為永世的事工圖謀。所以先是“祭壇”;後是“帳棚”;先奉獻,後為主而活。

亞伯拉罕帳棚的生活,告訴我們基督徒在世生活的屬靈意義:

1 是分別為聖的

雖然在亞伯拉罕周圍有許多迦南人,但他的帳棚把他從他們之中劃了出來。基督徒在世上過的是分別為聖的生活,也要有範圍、有界限。我們不能沒有範圍、沒有限制地隨著世人的樣式行。這是每一個把自己放在祭壇上的信徒應當有的“帳棚”生活。

2 是暫時的

“帳棚”是遊牧民族的記號。它只是臨時的停留處,不是永久的居所。它告訴我們在世上只是一個旅客,應力求輕省便於移動;要放下各樣的重擔和容易纏累的罪,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不要讓金錢累住我們的心,忘記自己是個走天路的旅客;不要讓今世的房屋、買賣、虛榮、美色,成為我們的重擔。不是不可以有錢財、房屋、家室、美名,但必須記得它們都是屬這暫存之世界的,不要讓它們累住我們的心。

3 是以羊群的需要為重的

住帳棚的遊牧民族,是以羊群的需要而定行止的。哪里有水草就停在那裏,哪里缺乏水草,就向有水草的地方遷移。他們的居留或移動,不是為他們自己的愛惡,乃是以羊群的需要為重。基督徒的帳棚生活也以神的教會的需要為中心,以尋求真理之糧、餵養饑渴的靈魂為追求的方向。我們不是為自己的快樂遊玩而生活行動,乃是為神家的利益而生活行動。

4 是可能遭遇試煉的

亞伯拉罕雖然在伯特利為神築了壇又支搭帳棚,但他在迦南遇到試煉,他的帳棚漸漸向南移,終於下了埃及。亞伯拉罕不是離開了帳棚生活,但他的帳棚卻離開了迦南。不少基督徒在奉獻之後便開始度寄居的生活,可是當試煉來的時候,他的眼睛一看環境,信心一軟弱,他那分別為聖的生活就變成一種口號而已。他就在喊著“在世寄居”,“分別為聖”的口號下,日漸世俗化了,還以為自己未曾離開帳棚生活!其實他的帳棚,不再是在迦南的帳棚,乃是在埃及的帳棚了!

5 是要用信心仰望神的

亞伯拉罕在埃及受了管教之後立即回到伯特利。他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羅得舉目看約旦河的平原,終把帳棚遷到所多瑪。但亞伯拉罕照神的吩咐舉目向東南西北觀看,把帳棚搬到希伯侖。羅得看現實,亞伯拉罕卻憑信心仰望神的看顧。下埃及的失敗,使他學會用信心“舉目”。基督徒過帳棚的生活也需要用信心仰望神。寄居生活的特點是隨時放得下,放得下就沒有屬世的爭執,放得下就“需要以信心的眼睛仰望神的應許”。

三 祭壇與帳棚

祭壇和帳棚是連在一起的,這兩件東西合在一起才足以說明亞伯拉罕靈性生活的狀況。基督徒奉獻和寄居生活也必須合在一起,那纔是完全的基督徒生活。倘若單單奉獻卻沒有寄居的生活,那奉獻是不完全的。奉獻是對神,寄居是對世界。倘若在神的面前表示如何獻上-切,一回到現實的世界,便忘記自己是寄居的客旅,這樣的人奉獻,可能水遠只限於禱告那一段時間內,禱告完了,他的奉獻生活也完了。我們在神面前把自己獻給神之後,我們對屬自己所有的一切,就要有“帳棚”的態度;就當看那一切在我們手中的都不是我們的,只不過神暫時交給我們,神什麼時候要拿去,什麼時候要用就給他用,要用在誰身上就替他用在誰身上。這是帳棚的態度,是作管家、作客旅的態度。

當我們把自己完全奉獻之後,神並非立即把我們的一切所有都拿去,可能我們的一切所有,仍有絕大部分或全部都在自己手中;但我們對這一切所有的地位卻改變了,不再是主人。乃是管家,是隨時準備交還主人的。神賜亞伯拉罕一個獨生子以撒,這以撒雖然給了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卻隨時肯把以撒交回給神。神並沒有真的讓以撒在壇上被殺,但亞伯拉罕的奉獻和順服卻等於已經把以撒獻上了。亞伯拉罕就是這樣把他的祭壇與帳棚連合。

四 新約中的祭壇與帳棚

在新約中,祭壇和帳棚更明顯地連合在一起。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提到將“身體”當作活祭,而這身體卻同時被看作是帳棚。“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丁,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象穿上衣服”(林後5:12)。“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在。”(林後5:6-8) “我以為應當趁我還在這帳棚的時候提醒你們,激發你們;因為知道我脫離這帳棚的時候快到了,正如我們主耶穌基督所指示我的。並且我要盡心竭力,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時常紀念這些事”(彼後1:13-15)

所以新約聖經的“活祭”是“身體”,“帳棚”也是“身體”。因為當我們把身體獻上作活祭,為主而活之後,同時也就要用帳棚的態度看待身體。它不是永久的房屋,它是我們很快就要離開的帳棚;反之,這帳棚不過是讓我們暫時居留著,好為那永久的房屋籌算而已!我們所盼望的乃是那新耶路撒冷中的聖殿,那也是我們信心的祖宗亞伯拉罕所仰望的家鄉!

“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21:22) ── 陳終道《聖經中的得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