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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始祖犯罪

 

經文 創3:1-12

 

亞當夏娃的生平所留給我們最重要而又記載得最詳細的,似乎就是他們犯罪的經過。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不要輕率地以為,我們的始祖所留下的只是一個失敗的經歷,便不值得重視。這是人類痛苦代價所換來的寶貴經驗,聖經特別詳細記載,是為要警戒我們。魔鬼怎樣誘惑了始祖,還會用類似的方法誘惑我們。亞當怎樣在優美的環境中陷於試探,我們在惡劣的環境中更可能受試探而犯罪。不單是別人的成功值得我們重視,別人的失敗對我們更是有價值的教訓。

 

"那誘惑人的”魔鬼

 

1 受膏的基路伯

 

魔鬼原是受膏的基路伯,受造時是完全、美麗、榮耀的,為神所貴重,被稱為“明亮之星”,且滿有智慧。但因美麗而驕傲,結果背叛神( 28:13-14,賽14:12-14),被降為空中掌權者(2:2),從神的寶座墜到空中(10:18)。亞當犯罪之後,它又成了這世界的王(14:30;羅5:13),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林後4:14;弗6:12),在它以下還有同著它一同墜落的天使,成為它的“使者”(25:41),或稱“撒但的差役”(林後12:7)。現今它是基督已經打敗的仇敵(2:14;約壹3:8),是神所已經定罪的,但尚未到神要執行刑罰的時候(8:29),所以神暫時容許它在世上活動,來試驗人對神的心志( 1:l-22)。但基督第二次降臨至空中時,它要從空中被摔在地上(12:7-9),使地上發生大災難。基督降臨至地上時,它要被扔入無底坑一千年(2O:l-3),千年後再受永火的刑罰(25:41)

 

2 在誘人犯罪上采主動

 

它不是等著人送到跟前才誘惑人。不是夏娃先去與魔鬼交談,是它自己設法與夏娃交談、接近,從而把她說服,使她不覺得罪惡的可怕,反以為可愛可慕。基督徒在領人歸主的事上,遠不如魔鬼誘人犯罪那麼積極和熱誠。我們許多時候似乎要等待有人送到我們跟前才肯救,但對那些已經被“送”到我們面前的罪人,卻仍不喜歡和他接近交談福音,即便與人談論福音,也沒有談到使人感覺福音的寶貴,較之魔鬼使人對可怕的罪惡反覺可愛的差別,何等不同。

 

3 使人輕忽神的話

 

許多人喜歡用假設的問題來讀經,假如這樣,假如那樣。其實那些問顧根本沒有存在,結果卻使讀經的人越讀越多疑惑,正如這裏魔鬼所用假設的問題,使夏娃心搖動一樣。實際上魔鬼這裏的問題,根本就是多餘的.

 

注意,聖經不是要告訴我們一切我們所要知道的,乃是告訴我們一切神所要我們知道的,所以若存不信的心來讀聖經就比不讀更壞。

 

“神豈是真說……”這樣問,似乎表示神未必會那樣認真的,神雖然說過,但可能只是一種恐嚇而已。魔鬼並不完全否認神話語的真實性,但它使人憑自己的意思去推測神的話,不完全相信神話語的真確。正如有些人以為聖經中某些話固然是真的,但有些卻未必是真實的,象許多神跡的記載、將來復活、審判、主再來等道理,只不過是一種方法,吸引沒有學問的人相信而已。

 

4 混淆真理使人迷失

 

一種最難分辨的道理就是半真半假的道理。在此魔鬼問夏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在這問題上,它把兩件事混在一起,就是:1.神曾確實地說過不可吃園中那棵善惡樹的果子(2:17)2.神並未說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不可吃;但魔鬼故意把這兩個問題混在一起,使夏娃很難立刻把這兩個問題分別清楚,而很容易在其中的一方面產生錯覺。結果,在夏娃的回答中,只改正了魔鬼所問 "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的問題,而輕忽了它所說的“神豈是真說”的疑問,未加反駁。現今魔鬼也照樣把神所未說的話(假道理),混在神已說的話(真理)中,又使人不信神已經指示人的事,而對神所未要人知道的隱秘事(29:29),不斷產生疑惑和猜測,這樣它就可以很巧妙的使人走到錯誤的路上去。

 

5 激發人驕傲的心

 

魔鬼裝作不知道神曾吩咐亞當的話似的,向夏娃請教,使她在不知不覺中驕傲起來,以為自己已經比魔鬼知道得更多了,可以獨自答復問題,可以教導別人了。其實魔鬼全不在乎她的教導,乃在乎培養她的驕傲,使她更容易陷入它的詭計中。

 

每逢我們被人請教的時候,應當格外小心,因為這就是我們最容易驕傲起來的時候。好些作“師傅”的人比他的學生失敗的更慘。聖經勸告我們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主耶穌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路六26);因為人的好話常常可能被魔鬼利用來使我們陷在驕傲的罪中。

 

6 使人貪求非分的事物

 

魔鬼的問題使夏娃完全忽略了神已經賜給人的許多恩典、權利、自由、……可以隨意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而特別注意到神所未允許人吃的善惡樹的果子(他決不會把人帶到生命樹底下),使人不為已有的恩典感恩,而去貪求那些莫測高深的事物;不忠於今日的本分,而幻想明日的幸福。他對夏娃說:"你們吃的日子……你們便如神……”這句話對於夏娃是多麼美麗的理想,但這卻不是她所能測透的一種試探。神的旨意乃是要我們在他的生命中象他的美善;魔鬼則挑動人要在地位和權力方面像神那麼偉大。神要我們作人而榮神,魔鬼則鼓勵人去作神而榮耀自己。直到今日魔鬼仍是不斷地利用人在智慧和科學上的進展,激動人幻想占奪神的地位和榮耀。但耶穌基督卻給我們另一種“如神”的方法,不是憑肉體的占奪,乃是藉他的救贖而得著神的生命。

 

7 使人放膽反叛神

 

他對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這是一句“雙關的詐語”(8:23),一方面鼓勵夏娃放心去嘗試吃神所禁吃的果子,另一方面,它自己可以逃避誘惑夏娃犯罪之罪名,因它沒有正面否定神的話,說:"一定‘不’死。”由此可見:魔鬼雖然對那些要遵行神旨意的人顯得十分兇惡,並用盡各種方法去恐嚇攔阻他們,使最勇敢的人也會膽怯;但對於那些企圖反叛神的人,他會顯得十分溫柔良善,給他們足夠的膽量和暫時的安慰,使他們可以放心去觸犯神的誡命。

 

二 女人的軟弱

 

1 與試探者接近

 

夏娃失敗的第一步,就是回答了魔鬼的問題,沒有絕對拒絕它,不理睬它,反而與它交談。在此很明顯看見魔鬼誘惑夏娃是逐步漸進的。首先它設法和她交談、接近,然後激動她的貪欲和驕傲,使她放膽嘗試犯罪,最終陷入它的詭計中。按本章第三節看來,似乎夏娃與魔鬼最初交談時,離善惡樹還有些距離,因她回復魔鬼說:"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這句話似顯示她當時不在園當中的樹下,離開善惡樹還遠。但到了第六節,則可知夏娃離善惡樹已經很近,可能就在樹下。所以當她要吃那棵樹的果子時,隨手摘下來就吃。他們必是邊走邊談,不知不覺中,她已被魔鬼帶到分辨善惡樹下,帶到一個十分方便她犯罪的地方。可見我們若不嚴格地拒絕魔鬼送來的第一個惡念,就已經開始失敗了。若我們在心中給魔鬼一點立足地,就可能被他全部占去,在不知不覺中,他會把一樣東西、一個人,或一種惡念送入我們心中,直到我們被纏在罪惡中,無法解脫(12:1;弗4:27)

 

雖然“試探”並不是罪(4:15),但若我們讓試探停留在我們心中,不立即拒絕,就會與我們心中的私欲“懷了胎”,而生出罪來(1:14-15)。凡是孕育試探的必生出罪的果子來。所以我們應當謹慎,不可自己以為在某些事上是可以站立得穩,而稍微給試探留地步,結果,可能就是在那些自以為站穩的事上失敗(林前10:12)

 

主耶穌勝過試探的最大秘決,對魔鬼的一切提議都說不,都不加考慮地拒絕,使它不能再有下文。

 

2 單獨應付試探

 

夏娃失敗的第二個原因,就是當向她發問題時,沒有讓亞當去回答魔鬼。她完全沒有跟那比她更有能力,更清楚神命令的亞當商量,而憑自己獨自應付魔鬼。

 

在此夏娃置身於雙重的單獨處境,使她處在一個完全不利的情勢中。就是:她一方面因為沒有與亞當共同抵擋魔鬼,以致在環境中陷於孤立,得不到外來的幫助;另一方面因過於自大自信,以致在心靈中陷於孤立,失去裏面的能力。現今信徒也常在同樣的情形下失敗,就是: 停止聚會,與主內弟兄姊妹有隔膜,或與教會日漸疏遠,而與許多不信的朋友相交密切,自已陷於環境上的孤立,得不到別人的幫助。憑己意行,不倚靠主,因而得不到主的幫助,在靈裏失去能力,結果當然失敗了。例如彼得雖然是門徒中最剛強的,但當他攙雜在不信者之中時,就三次不認主了。

 

注意保羅教導提摩太勝過試探的方法,也包括兩方面:在消極方面要逃避試探,在積極方面還要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提後2:22)。許多信徒正如夏娃一樣,既未逃避試探又未與靈性剛強的人同心追求,所以就很容易失敗。

 

3 放鬆了神的話

 

在夏娃回答魔鬼的問題中可見她完全輕忽了神的話,在回答中她把神的命令增加了一句“也不可摸”;減少了一句“因為你吃的日子”;改變了一句:"必定死”改為“免得你們死”。她這樣增、減、更改了神的話,暴露了自己的軟弱,使魔鬼敢進一步誘惑她。如果她沒有說“免得你們死”,魔鬼可能不會對她說“不一定死”。她自己不謹守神的話。當然魔鬼就趁勢使她對神的話更加輕忽了。在此可見她對神的話有三點軟弱:

 

1. 她對神的話自以為知,憑私意解釋,卻未完全明白(彼後1:20-21)

 

2. 對神的話記得不熟悉和不準確,又不認真謹守,以致她對神的有一種模糊而錯誤的觀念,因此給魔鬼有機可乘。

 

3. 她不十分相信神必會照實實行他的話,所以對於違背神命令的事,也就不十分堅決拒絕。直到現今,沒有決心與多疑,仍是多數女人的弱點。

 

所以魔鬼選擇她作它試探的第一個物件,不是沒有原因的,因她這些軟弱早被魔鬼知道了,信徒如果對神的話不熟悉明瞭,又不在乎,不肯認真追求,或是在靈性的事上漸漸退後鬆懈,雖然在表面上不被人知道,但魔鬼絕不會裝作不知道,而放過可以獵取你作他的擄獲物的機會的。所以我們應當作實際的追求,認真遵守神的吩咐。

 

信徒不愛慕讀聖經,又是不認真追求明白聖經的真理,乃是不愛主和靈性開始墜落的象徵。基督勝過試探,與夏娃的失敗,成一個尖銳的對照;他雖然能夠用自己的話回答撒但,但卻不用,而三次引用神的話來戰勝它。他不但熟悉神的話而且明白其中的正意,又能正確的應用。

 

4 沒有防守自己的耳目和心

 

夏娃首先沒有防守她的耳朵,聽了不當聽的話,又沒有小心她的眼目,看了不應看的東西──“見那棵樹的果子……也悅人的眼目”,然後她的心就因所聽見所看見的而“喜愛”神所禁止吃的善惡樹的果子。她既從來未吃過那棵樹上的果子,怎麼知道它是“好作食物……能使人有智慧……”?顯然,因她已接受了魔鬼送來的意念又相信魔鬼所說的話,所以才會很自然地就摘下來吃了。在此,可見耳目身心對於接受試探的關係,我們若不能防守耳目,就不能防守我們的心不受誘惑,若不能防守心,就不能約束我們的手和腳()不去犯罪。耳和眼是人心的兩個大門,不能關住這兩個大門就不能關住你的心。許多信徒輕忽了這兩個官能,他們的耳目好像無門閂的門,所以他們的心不能不被從世界而來的事物所佔據。

 

現今信徒的耳目正面臨兩樣最曆害的試探,就是報紙和電視。它們比電影更厲害,因為它們直接進入信徒的家裏來。雖然我們可以從這兩樣東西得到許多常識,但它們也會給我們帶來許多無益的試探。這不是說我們不能看報或收看電視節目,但我們必須十分小心地看和聽,那些能敗壞我們信心和靈性,污穢我們心思的東西,不要看也不要聽,否則在不知不覺中,我們已經改變了對罪堅決拒絕的態度,又在心思中接受了試探還不自知呢!

 

在此有些欲念佔據了夏娃的心,就是:1. 肚腹的情欲—“好作食物”2. 眼目的情欲一“悅人眼目”。3. 肉體的情欲—“且是可喜愛的”。4. 今生的驕傲—“能使人有智慧”(約壹2:15-17)。如果我們的耳目沒有防守得好,我們的心也必被今世各種情欲所佔據。“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8: 18)

 

5 太過空閒

 

空閒,常是魔鬼誘惑人犯罪的時候,許多人是在空閒的時候找尋“刺激”而犯罪的。人類的第一個人犯罪起因於閒談,所以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12:36-37)。沒有一個常常空閒的基督徒是熱心的基督徒,也沒有一個空閒的神僕,是神所使用的神僕。神的僕人即使不忙於工作,也必忙於讀經禱告;即使本位於讀經禱告,也是忙於趕快休息,準備下一個時間可以工作。主耶穌也是很愛借光陰的,例如他在講完天國的比喻之後,吩咐門徒渡到格拉森去,他便利用渡海的時間休息(4:35-41);在撒瑪利亞的雅各井旁,就利用等候門徒購食物的時候談道(4:3-42)。使徒也是這樣,保羅在雅典的時候,就利用等候西拉和提摩太的時間傳道(17:15-16)。他們從不白白等著時間過去,總是儘量利用他們的時間。在舊約的會幕中,所有事奉的祭司都是站著的,在會幕裏是沒有椅子供人閑坐的。聖經說:"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5:16)不愛惜光陰的信徒,在這邪惡的世代中將更容易被魔鬼擄去。夏娃的失敗,就是由於太過空閒,所以給魔鬼有機會。

 

6 使人懷疑神的美意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5

 

這幾句充滿了挑撥性的話,使夏娃對神所作的一切都充滿疑惑,仿佛神給人的一切恩典都是另有居心的,而神所以要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也因他不願意人有他那樣的智慧,免得人不能繼續受他轄制,供他利用似的。當魔鬼把這樣的意念送進夏娃的心中時,它已經算得上達到誘惑人反叛神的目的了,這時夏娃已經是它的“囊中物”了。注意: 魔鬼使人懷疑神的話後,就進一步使人懷疑神的存心。

 

使徒保羅引用夏娃的經歷警戒哥林多人,證明夏娃確因魔鬼的試探而心偏於邪──“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象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11:3)

 

三 亞當的失敗

 

1 未防守伊甸園

 

亞當的過失似乎比夏娃輕,但聖經中論及人類犯罪的責任時,並不是把過失歸咎夏娃,而是歸罪於亞當。因神既託付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亞當竟未盡防守的責任,讓魔鬼進入伊甸園仍未發覺和戒備,這就是亞當失敗的第一步。

 

按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三十節的記載,亞當和夏娃是在同一日被造出來的,但亞當是先受造(提前2:13),而按二章十六、十七節神吩咐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並禁止他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時,夏娃可能尚未造出來,因在那裏神的命令是用單數“你”字,而十五節的“那人”和“他”更是特指亞當一人說的。無論如何,雖然神的禁令不是專給亞當一人,但亞當代表人類,對神的禁令負有直接的責任。注意三章六節,在夏娃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並未立即眼睛明亮,但亞當吃了之後,“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因為在這場屬靈的爭戰中,魔鬼真正要攻擊的目標是亞當,不是夏娃。當亞當也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時,人類才正式被魔鬼擊敗,由此可見:

 

1. 教會的負責者,是神設立作“全群的監督”的,必須為自己謹慎,也要為全群謹慎(徒20:28)。如果羊群走迷、跌倒、失敗、他們要負當然的責任。他們應當具備屬靈的眼光,能夠分辨屬神的或屬魔鬼的(徒5:29),屬真理的或屬錯誤的(加2:4-5; 11-14, 屬肉體的或屬靈的(林前2:15; 2:1, 真誠的或虛偽的(徒5:1-11, 正的或邪的(徒8:20-21, 隨時為自己謹慎,並為群羊作守望者,否則他在神面前就有錯失。“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紀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結3:17-21

 

2. 作家長的應擔負他家人的靈性責任,要像教會的牧者一樣,為他們的靈魂在神面前時刻警醒。縱容家人犯罪而不禁阻,就是自己犯罪。如祭司以利縱容兒子奪取神的祭物,結果神的咒詛臨到以利全家(撒上2:27-36)

 

3.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12:48);亞當的錯雖似較輕,在神面前所應負的責任卻更重。

 

2 沒有幫助夏娃

 

按第六節的話,夏娃吃了那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就給亞當吃,似乎亞當離開夏娃不遠,並且蛇對夏娃說話的時候屢次用“你們”這個眾數的代名詞,可見夏娃受試探時,亞當就在身旁或附近的地方。他這樣任憑夏娃與魔鬼談論,並不幫助她;聽見她增加、減少,並且更改了神的命令也不改正她;看見她伸手摘取那棵善惡樹上的果子也沒有阻攔,反而毫無表示地吃了夏娃給他吃的果子。他豈能沒有責任? 可見知道弟兄軟弱而不扶助,就等於不扶助自己,因為當我們的弟兄因沒有得著扶助而跌倒時,不但那跌到的人本身靈性受損害,全教會其他軟弱的弟兄也受影響。魔鬼雖然只對夏娃一個人說話,但它的目的卻不只夏娃一人,乃是“你們”(亞當和夏娃)。照樣,每當魔鬼引誘教會中一個人犯罪的時候,它要傷害的目的絕不止那犯罪的一個人,也必藉此傷害其他人。魔鬼曾引誘亞當一人犯罪,但它的目的乃是要使全以色列人失敗。

 

所以看見別人犯罪而不盡應盡之本分去勸阻,看見別人在真道上走迷而不加指引,就是在他的罪上有份。可惜現今的信徒見自己所憎的人有錯,不但不勸告,反而趁機會譏笑攻擊他;看見自己所愛的人有錯,則趕快替他掩飾辯護,卻不知道自己在神面前應有的責任。

 

教會的牧者,更不可等待軟弱的弟兄前來請求幫助時,才去幫助他;應當在看見他們出現危險時,就趕快幫助、警告、勸戒他們,才算盡了應盡的責任。

 

3 未提防魔鬼間接的誘惑

 

魔鬼善於用間接的方法,它不但利用蛇來引誘夏娃(可能夏娃在各種動物中最喜歡的就是蛇,所以魔鬼利用它來向夏娃說話),也利用夏娃來引誘亞當。它沒有直接引誘夏娃,乃籍著蛇;它也沒有直接引誘亞當,乃借著夏娃,因它知道,用這種方法,更容易使人陷入它的試探中。

 

亞當雖然明明看見夏娃要伸手摘取神所禁止吃的善惡樹上的果子,仍不禁止她,可能是由於他太愛妻子,太體恤她的意思,他曾稱他的妻子為 "骨中的骨”。雖然愛妻子是信徒應有的德行之一,但是若愛妻子愛到縱容她去犯罪,順從妻子的意思而不順從神,怕冒犯妻子而不怕冒犯神,這就不再算為一種‘德行’,乃是一種‘罪行’了。聖經中也可看見魔鬼常借著人身邊親近的人來引誘人陷在罪中,例如:亞伯拉罕因聽從妻子撒拉的話而犯了錯娶夏甲的罪(16: l-6);雅各因聽從母親的話而犯了欺騙父親的罪(27:5-17),以致日後飄泊他鄉,過了幾十年的痛苦生活;祭司以利因縱容兒子竊取神的供物而犯了輕慢神的罪,以致全家受咒詛,並失去作祭司的權利(撒上2:30-36)。在新約中魔鬼曾藉彼得來勸誘耶穌不要上十字架,但基督卻立即斥責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16:22)注意:耶穌不是說:"彼得,退我後邊去”,乃是說:"撒但……”因耶穌看明那真正誘阻他上十字架的,不是彼得,乃是魔鬼。雖然當彼得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時,曾被耶穌稱讚他是有福的,但當他被魔鬼利用來誘惑耶穌違背神的旨意時,耶酥就立即看他是撒但,我們也當像主這樣小心我們最親近的人引誘我們犯罪。這不是說我們對人不可真誠和信任,乃是說我們應該提高警覺,無論什麼人引誘我們犯罪,都當視如魔鬼一樣的可怕,立即斷然拒絕他們的獻議

 

4 沒有以神的命令為行事的準則

 

亞當若不是看見夏娃先吃了善惡樹的果子,單單他自己個人絕不敢吃,最少不會這樣不加考慮,毫無猶疑便吃了。但他既看見夏娃吃了,就似乎受到鼓勵一樣,也放心地吃了。只顧看別人怎樣作,而忘記神的話怎樣說,行事效法人的榜樣,而不以神的話為準則,這樣的信徒必和他所效法的人一同跌倒。有些人則不願效法人敬神的榜樣,而只喜歡援引人不敬虔的榜樣,作為自己可以作不敬虔之事的先例。有這樣存心的信徒,必是靈性開始墜落的信徒,但他們雖然能為自己所犯的罪找藉口,仍必像亞當一樣,不能逃避在神面前應受追究的責任。

 

有些人知道得比別人多,在真理上受更好的栽培,應當引領別人行神的旨意才對;但他們體貼人過於體貼神,結果反而跟從那些比他們更軟弱、更愛世界、更無知的人,行神所不喜悅的事。

 

5 未在小事上謹慎自己

 

亞當的另一點失敗就是沒有在小事上謹慎自己。也許亞當以為多吃一個果子,大概神不至於太認真計較吧! 豈知吃果子雖是小事,違命的意義和關係卻非常重大。神看罪惡的大小與人不同,他不是看罪所給人的享受有多少而定罪的輕重,乃是看罪惡如何損害他的計畫和榮耀。事實上,人每一件最小的罪,都損害神的榮耀。

 

人類第一次犯罪不過是吃了一個神所禁吃的果子而已,但人類第二犯罪就是殺人(4:5)。吃果子和殺人,這兩樣罪有多大的分別,但殺人的罪就始於吃果子的罪! 在人看來,這兩樣罪有極大的差別,但神看都是可惡的。因為如果一個人敢違背神的旨意去犯最小的罪,也就可能敢違背神的旨意去犯大罪了。所以輕忽小罪,是信徒靈性最危險的漏洞,許多信徒靈性完全墮落,與世界同流合污,都是從輕忽小罪開始的。

 

吃喝雖然是人類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但聖經中卻有不少人因此失敗,除亞當以外,還有挪亞(9:20-27)、以掃(25:29-34)、以撒(27:1-4)、出埃及的以色列人(11:4-9; 31-35; 20: l-9)、貪吃的神人(王上13:11-32)......等等。魔鬼用來向人類‘首先的亞當’挑戰的是食物,向人類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挑戰的也是食物(4:3)。如果我們不能勝過“食物問題”的試探,也就不能勝過其他的試探,所以聖經要我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四 罪的可怕

 

l 犯罪的人必須自己負責罪惡的後果

 

“就摘下來吃了”。罪是人自己犯的,魔鬼雖然誘惑人犯罪,但它並不代替人犯罪,它只會引誘夏娃去吃神所禁吃的分別善惡樹果子,但若非夏娃自己伸手去摘,它絕對不能強迫她去摘。若不是她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魔鬼也不能替她吃,因為魔鬼不能代替人犯罪,正如神不能強迫人接受救恩一樣。所以沒有任何人犯罪,可以推諉它自己應付的責任,也沒有人滅亡,可以推說是因為神沒有使它相信基督的緣故。人也不能把犯罪的原因或責任推給“環境”。環境不好固然能增加人犯罪的機會,但人犯罪並非單純由於環境,因為人類的始祖,乃是在一個絕對無罪的環境裏犯了罪的。拒絕或接受基督的救恩,都是人用自己的意志去決定的。

 

2 罪是會自動傳播的

 

罪惡是自動傳播的,犯罪的人會自動喜歡別人也跟自己一樣犯罪,而不喜歡看見別人的善行。這也是魔鬼喜歡誘惑人犯罪的一種“自發性”的原因。這種表現不但可以從罪人身上看出來,有時在信徒的偶然失敗中也會有同樣的情形。當他們失敗的時候。並不肯立即悔改認罪,反而誘使別人也和自己一樣行事,使自已的過錯不至被顯明出來,並借此增強自己反抗別人指責的膽量;甚至先行攻擊、譭謗比自己更好的人。這都是罪的自動傳播性在人身上的工作,如果信徒不拒絕罪惡,不棄絕這種從舊生命中發出來的惡行,不但不能過蒙恩得勝的生活,而且必要受神的管教,使教會的見證受損害。

 

3 罪是人類身靈各種痛苦的來源

 

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立即發現自己赤身而感羞恥,不敢見神。他一方面產生懼怕和心靈的痛苦,懼怕裏含著刑罰,因有罪的成分(約壹4:18);一方面是身體的痛苦:神又對他說:"你必終身勞苦……流汗滿面……”所以,罪惡一方面使人受自己的良心控告,引起內心的爭戰;另一方面又使物質成為人類肉身生活所必需的供給。這樣,人們為著圖謀物質生活的需要,更增添了許多心靈的痛苦,心靈的痛苦又加增人們對物質享樂的貪欲,而這些互為因果的痛苦根源就是由罪惡引起的。現今許多人以為只要求得豐富的物質生活便可以使罪惡和痛苦消除,可說是捨本逐末,徒勞無益。除非人的罪惡得到主寶血的洗淨,否則沒有人能得著真正的平安(16:33)

 

罪的果子,在人未吃之前往往是很美麗甘甜的,在人吃了之後就變成痛苦。始祖吃了禁果之後,誠然像魔鬼所預先告訴他們的:"眼睛就明亮了”,但這眼睛“明亮”的結果不是快樂,而是痛苦的開端。不但不能“如神”,反倒使人類在心靈、生活、道德各方面,越來越不“如神”而越像魔鬼。魔鬼常給人一些美麗的理想,使人疏忽了神交付給人的責任,而憧憬于未可知的“成功”,但等到“理想”實現時,只不過是最初一點極短暫的快樂,隨後,就是一連串比先前更加倍的痛苦。

 

4 罪使人需要遮蓋

 

亞當犯了罪後立即發覺自己需要遮蓋。就用無花果樹葉為自己編裙,在此可見:

 

1.罪惡使人需要遮蓋差恥,任何罪都使人失去榮耀,成為羞恥,而需要遮蓋,但不是用自己的方法掩飾,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

2.罪惡使人的身體需要遮蓋。人未犯罪之前不需要穿衣服,但人類犯罪以後,一切欲望和官感都失常,而且含有罪的性質,所以必須用衣服遮蓋身體,保持溫暖,並減少犯罪的機會。現今好些信徒,效法世人的樣子,利用性感的衣飾暴露身體的曲線,以增加對異性的吸引,還要詭辯說穿衣與罪惡無關,完全背棄聖經的事實和原則(提前2:9-10)。── 陳終道《聖經中的失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