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第四講  神對無名神人的命令

 

  本章1-10節共有十一次題到『神人』的名稱,但神人到底名叫甚麼,我們不可得而知,此可教訓我們作工,不要顯揚自己的名字,只求主的名得榮耀而已。其次,我們研究神人兩字的名義,亦有好的意思在內,所謂神人是表明此人是神的人,完全屬神的,為神的器皿,聽神的使用和管理,一切行動言為,均當以神的旨意為依歸。若人而沒有神,則人算不得甚麼;神若沒有人,則神也不能單獨工作,神人要同工,神人要合作,才能成就大事。

  神人首次見於聖經的,是在撒上二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可見神人的職責,是傳述上帝的言語於人,上帝叫他說甚麼,他便說甚麼,從不敢參加自己的意思,若不有上帝的命令,他不敢輕發一言,妄行一步,何知神人不但要無名,更且要無己。不然,便得不上帝的使用。

  到伯特利去,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既為上帝的差遣,他便不敢推辭,歷來奉遣無論到甚麼地方去的先知偉人,在前途都有極大的困難的,如摩西之見法老,以利亞之見亞哈,約拿之去尼尼微……是,不過若能遵命靠主而往,終必能排除障礙,得成功;反之必遭失敗,這是歷驗不爽的。

  當那神人去見耶羅波安時,耶羅波安正站在壇旁,要燒香。時間,不遲不早,十分適宜;倘過早或過遲,都要失卻機會,故我們被召作主工的人,凡事要乘時做去,不可宕延,以免失時後悔。

  我深信神人責備耶羅波安的話,必是耶和華臨時教導他說的,他不過像一留聲機器,依樣吐出罷了。我們亦當如此,耶穌說:『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裏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太十17-20

  本章9節裏有三個不可:『不可在伯特利喫飯』!『不可在伯特利喝水』!『也不可從原路回去』!可見此神人始終都有上帝的命令跟隨他,燭照他,計劃他的工作,預備他的進行,十分周到,若他能遵循前進,則必一帆風順,直達彼岸,但他不然,實深惋惜!

  上帝以前的命令,是關於神人的工作;以後的命令,是關於神人的本身。本來那三個『不可』的禁止命令,不是難為神人的,因為上帝知道魔鬼的誘惑多端,他能從四方八面來進攻神人,故上帝特設此三個『不可』的禁止令,如一道城墻的保護他,誰知他倒放棄這個權利,大開城門,讓魔直入,還有甚麼可說呢!

  此神人的失敗,是在飲食上跌倒,前已略為說過。我主耶穌在預備出門傳道時,亦曾遭遇這樣的試探,然神人的飢渴,至多是一二日吧,比較耶穌四十日不食不喝,算得甚麼?我想耶穌此時必定食慾很熾,急欲得食,但他覺得這樣的得喝得喫,必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他一生立定是要以遵行主旨為職志的,怎可因此須飲食問題,而竟不能操持到底呢?此念一轉,他即引經上的話對魔鬼說:『人活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君!尋求肉體的所需,的確不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最好把它交託於主。因為耶穌曾這樣教訓我們說:『……所以不要憂慮說,喫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彀了。』(太六31-34

  君!你以為耶穌離開曠野之後,上帝供給他飲食和一切所需否?我以為上帝必供給他。何以見得?因太四11謂魔鬼離開耶穌之後,有天使來伺候他。我想這一餐真是非常,因為是上帝給他預備的,有上帝為其『東道主』,有天使為其『企檯』,比之聽從魔鬼的話,將石頭變做餅,不是有天淵相隔嗎?所以主的預備,實遠勝於人的預備萬萬倍,我們祇要求主為我們預備,不必我們為自己預備。

  神人因貪喫一頓飯,致失了神人的資格;以掃因貪吃一碗紅豆羹,致失了長子的名分,夏娃因貪吃一顆果子,致失了人類本來的地位──上帝子的地位;因小失大,古今同慨!今日教會裏亦不少這樣的人,往往因很小的事情,而掀起極大的風波,離去教會,怨恨上帝,……實屬言之痛心!

  撒上十8記載撒母耳這樣囑咐掃羅說:你當在我以先,不到吉甲,我也必下到那裏獻燔祭,和平安祭,你要等候七日,等我到了那裏,指示你當行的事!其後在撒上十三8謂掃羅果然照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還有些時,撒母耳便來了,惜掃羅能忍耐等了七日,竟不能忍耐多等一時,而至僭獻燔祭。功敗垂成,一失敗足成千古恨!無怪撒母耳責備他說:『你作了胡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找一個合他心意的人,使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十三1314)這裏現在兩字要特別注意:我們若違背主的話,主的責罰,要即刻臨到我們身上,多麼可怕啊!

  撒上十五1說,耶和華膏掃羅為王,治理以色列國,職份雖然重大,但不過是耶和華的代表而已,最重要者,是要他聽從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何囑咐他呢?3節說:『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亞瑪力人罪惡貫盈,應受這樣的刑罰,上帝託掃羅的手而行其旨意,那麼,掃羅當悉遵主命才是。誰知『他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羔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今日也有許多這樣的信徒,只肯除了顯然的大罪,而不肯除去隱然的小罪。如人之喜歡殺死大老鼠,而姑息保存其小老鼠然。

  掃羅之遭主丟棄,並不是因其犯了甚麼大罪,只是因其不盡遵主命,不肯滅絕亞瑪力人吧了。上帝的命令,有如一個車輪,車輪完全,才可以旋轉應用;若缺少一方,則要委棄了。故我們若不盡遵主命,亦將等於沒用的。有些人對於上帝的命令,蹈了掃羅的覆轍,只遵行一半,或始遵終違,但我們不要如此,總要完全順服,始終順服,才得上帝的祝福。

  順服與悖逆,於我們前途有重大的關係,亞當在樂園失敗,是因他的悖逆;耶穌在曠野得勝,是因他的順服,聖經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主耶穌說:『因為我沒有憑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父對我所說的』。(約十二49-50)人有永生,是在乎他能遵行主命,因主的命令就是永生。人若不順服主命,不但令己失福,亦將令人失福;反之,人能順服和遵行主命,不但令己得生,亦將令人得生。然則順服與悖逆,豈不是與己或人的生死禍福有很大的關係嗎?

  君,你是站在甚麼地位?站在順服的地位,抑站在悖逆的地位?你多數妄行己意,或完全順服主旨呢?

  我有一個鏢很好,牠做我忠心的僕人,知己的良友,牠是屬我的,我十分愛牠,牠常常與我同在,順服我,不誑我,雖有時行快些或行慢些,但這不是故意的。若不幸偶爾落地,我即把牠執起,故無論何人,或用甚麼代價,都不能將牠從我手中換去。唉!鏢為死物,因其能順服於我,忠心於我,我便如此器重牠,若我們能絕對順服主,忠心事奉主,豈不便得主的器重麼?

  耶穌因為順服上帝,致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最後更死於十字架之上,故終能成就了救世的大工,我們雖不能及主,但不可不效法主的順服,去成就主所要我們做的事情。古語有說:『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願我們不因環境而離棄初時之愛,更不可因環境而改變順服主之心。──  程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