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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自由與約束

 

自由與約束,也是真理的伴偶,是一餅的二面,是生活中時常碰到的問題。我們先看看主是怎麼說的。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既然要……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前2∶16)。

“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是基督的奴僕”林前7∶22)。

以上五處經文都說到了自由,也都說到了約束。真理釋放人,使人得自由;同時,真理也必然約束人,使人受管理,自由與約束二者似乎相反,實際卻是相成。以數學為例:加、減、乘、除,是數學的基本演算法、基本規律。誰信守這些基本規律,誰就算得准、行得通,也可以在其中享自由、得益處。如果有什麼人異想“自由”,硬要脫開這些基本演算法(規律),不願信守它們,他就要立刻失去自由。他到任何地方去辦事都不會亨通。人家都說2+2=4,你偏說2+2=5;你還走得通嗎?還會有自由嗎?什麼也沒有了。自由與約束不論在屬世方面,或屬靈的方面,都如伴偶,又如形影,相伴相隨,總不分離。

神的真理,就整體說,只有一個。真理以外,再無真理。但真理是分為不同領域的,各領域又有各自的體系。每個真理體系都有自由與約束的內部要求。我們看見,物質世界和靈性世界是整體真理中的二個最大的領域,只看到其中的一個是不夠的、不幸的。曆世歷代研究學問、探索真理的有心人,都在那裏探奧涉險,尋求各種各樣的學問,探索各種各樣的規律,以便取得更大更多的自由和幸福。事實就是這樣明白地擺在世上。在這“知識爆炸”的時代裏,我們感受就越發深了。

信仰神,作基督的門徒,就一種意義說,就是在信仰過程中探索那最高、最奧、最深、最妙的靈界真理,靈界實際,靈界規律。這話誰願領受就可以領受。

感謝神,我們蒙了恩,知道所信的是誰,所見證的是什麼。主的福音釋放了我們,使我們得享自由;同時,我們也在主的手中接受高尚的約束,也就是他真理的約束。誰否認這一點,誰就無法做基督徒。基督徒的自由福份“坐落”在基督裏面。真理以外,基督以外的自由福份,不是基督門徒所可以喜愛的。詩人寫得好:“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16∶2)。

認識到這些是有福的,他在地上再無個人野心了,乃是甘心將自己獻上,“作義的奴僕”(羅6∶19)。

自由生約束,約束產自由。“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說的是自由與幸福;“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說的是約束和管理。所以說,自由與約束是真理之餅的二個面,要求我們正確、妥善地對待。── 盛足風《要做翻過的餅》